之前的2019年6月11日,北京张磊律师到浦东公安局“国保”支队接洽陈建芳案件,被浦东“国保”拒不接待。张磊律师为此向浦东新区检察院申诉控告。
浦东新区检察院今日答复张磊律师称,经过检察院到浦东“国保”支队调查了解,浦东“国保”称不接待律师的理由有三点:一,律师所持陈建芳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没有写委托日期,因此委托书形式要件不齐备;二、陈建芳被羁押后没有见过外人,因此被羁押后不可能写出委托书委托律师;三,陈建芳本人表示不聘请律师。
浦东新区检察院基于浦东“国保”的三点回复,认为浦东“国保”不接受律师委托手续不存在违反《刑事诉讼法》。
律师对于浦东新区检察院的答复提出:一,浦东“国保”当天听到是陈建芳的律师即将律师拒之门外,他们是怎么知道律师所持委托书没有写日期的?二、律师所持委托书系陈建芳本人失去自由之前所写,是陈建芳对自己可能遭遇刑事案件的预测和安排,其本人委托律师为自己可能遭遇的刑事案件辩护的意思是明确无误的,这种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三,办案单位声称陈建芳不聘请律师,和陈建芳之前意思表示冲突,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防止办案单位滥用职权剥夺、限制当事人人权的立法精神出发,应当让辩护律师会见陈建芳核实其“不聘请律师”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以及是否真实。
浦东新区检察院表示会将律师意见反馈给办案单位。
另据了解,陈建芳在2019年3月20日被抓,直到6月份,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批准逮捕,羁押场所未知。其所涉事情主要是办案单位认为陈建芳通过聚集举牌、拉横幅、网络言论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徐佩玲2019年7月3日
公民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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