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28 18:10
自7月上旬以来,河南省帝春建筑拆迁公司,在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夜间施工,造成严重扬尘和噪声污染,并利用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进行非法建筑垃圾倾倒,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巨大干扰。家住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丁庄村的维权人士谢艳玲,依法多次向有关单位电话反映投诉,但时至今日未得到相关单位的任何答复。
谢艳玲向本网反映,自2019年7月10日以来,河南省帝春建筑拆迁有限公司,在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西四环化工路交叉口西公里路南)拆房和垃圾清运,造成严重扬尘和噪声污染,并利用无运输建筑垃圾资质的车辆运输,进行非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其利用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无任何喷水降尘设施,昼夜不停施工,特别是在夜间22时至翌日5时施工,不但造成巨大的扬尘,且夜间噪声污染严重,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干扰!
谢艳玲说,自2019年7月19日至24日,她多次通过12319、12369和网络举报上述违法事实,并向[email protected]提交了大量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但直到23日夜间,执法人员才在现场扣押了违法运输车辆二台,至今也没有告知她有关的处理情况。如果该拆迁公司不对尘土和噪音污染进行有效改善,她会依法坚持投诉。
据了解,河南帝春建筑拆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叫梁花,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四楼。于2016年中标由中原新区丁庄改造指挥部发包的丁庄村建筑拆除和垃圾清运项目,系施工单位。
人权观察员认为,我们共同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绿色环保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在此希望郑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严厉查处,还居民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
附:举报信
举报兼申请人谢艳玲,地址:住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丁庄村一组北街38号,电话:18937112857。
被举报人:河南省帝春建筑拆除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中原西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四楼,法定代表人:梁花。
举报兼申请履职事项:依法查处被举报人7月10日至今在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运作业造成大气、噪声污染、非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自2019年7月10日以来,在中原区须水街道丁庄村一组(西四环化工路交叉口西公里路南)拆房和垃圾清运造成严重扬尘和噪声污染,并利用无运输建筑垃圾资质的车辆运输,进行非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其利用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无任何喷水降尘设施,昼夜不停施工,特别是在夜间22时至翌日5时施工,不但造成巨大的扬尘,且夜间噪声污染严重,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干扰!经了解,被举报人于2016年中标由中原新区丁庄改造指挥部发包的丁庄村建筑拆除和垃圾清运项目,系施工单位。自2019年7月19日至24日,举报兼申请履职人多次通过12319、12369和网络举报上述违法事实,并向ZZSSZCG1231[email protected]提交了大量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但至23日夜间执法人员才在现场扣押了违法车辆二台,举报兼申请履职人至今也未被告知相关处理情况。
综上,被举报人违反《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恳请贵机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函告举报兼申请履职人。
此致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谢艳玲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