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四川民主党人佘万宝曾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行使公民结社自由的权利,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近日再因网络言论被四川省广元警方拟罚款一千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据佘万宝的朋友介绍,广元警方已经明确将对佘万宝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目前尚未执行。佘万宝表示,一旦广元警方对其拘留将会以绝食的方式抗议,以捍卫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朋友们得知佘万宝绝食的决定后纷纷劝告,恳请其以身体健康为重。
佘万宝曾是广元农业银行副行长,因参加八九民运被判刑四年。1998年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分部,于1999年被四川广元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囚禁在位于南充市的川中监狱。 佘万宝服刑期间,曾和一百多人关在一间牢房,从2000年到2003年间,每天被强迫劳动达十小时以上。由于佘万宝被判刑后不久与妻子离婚,家庭财产分文未取,出狱后更无栖身之地,但他仍表示为了中国的民主和自由,无怨无悔。在监狱漫长的关押期间,他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患上高血压和心脏病,出狱后很长一段时间仍经常头痛,头昏,没有生活来源,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被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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