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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10月14日发布一项禁制令,禁止市民妨碍或占领各区警察宿舍和纪律部队宿舍等附近道路,禁止市民煽动他人占领上述地区;禁止破坏宿舍范围内任何闭路电视或门窗,涂鸦墙壁,非法进入,阻碍屋苑出入口,以及用强光照射宿舍范围作私人滋扰的行为。
香港律政司表示,入禀状(上诉书)列出21个香港警察已婚宿舍和纪律部队宿舍,特别列出抗议者多次用激光笔等向警员和家属宿舍发射光线。入禀状除了要求法院禁止以外,还要求违反法院禁制令者做出金钱赔偿。
这项禁制令的范围包括青山政府宿舍,柴湾已婚警察宿舍,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等21个住宅区的附近道路,将非法和故意妨碍或占领,阻碍市民或车辆通过有关范围的人列为被告,恶意破坏或进入上述警察宿舍和纪律部队宿舍的人列为次被告。
此举是香港政府试图遏止持续4个多月抗议的最新举措。本月初早些时候,香港特首林郑月娥首次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即《禁蒙面法》。
林郑月娥星期二(10月15日)说,应该考虑平息骚乱的各种手段,在不断升级的暴力面前,向抗议者退让只能使局势更加恶化。她说,暴力不会解决问题。暴力只能会滋生更多的暴力。
今年8月,在抗议者占领香港机场,导致进出航班延误或停运之后,香港高等法院就曾发出禁制令,禁止反政府抗议者在香港国际机场举行集会。
原文链接:香港法院发布临时禁制令 禁止抗议者进入警察住宅区 - 中国人权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