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11-26 07:41
据民生观察报道,福建福州民主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于日前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法院不仅只发给两张旁听票,而且阻止维权人士前往围观声援。而从当地检察院提起的诉讼书上,可以看到漏洞百出,对林应强他们的抓捕、指控完全是蓄意栽赃陷害,成心打击报复。民生观察对福建当局为了镇压公民维权,肆意践踏法制,侵害人权,精心设计事故,大肆拘押维权人士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11月22日上午9点,福州著名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在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至当晚7时才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林应强,唐兆星因曾受仓山区法院不公正的案件侵害,故都要求仓山区法院整体回避,结果被立马驳回申请。
起诉书指控林唐林三人分别多次(七次)伙同其他访民在法院,看守所,国际会议举办地聚集,举行各种维权活动,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这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唐林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无罪,而是权力机关的打击报复。
辩方认为现场视频是直接证明当时聚集情况,是聚集是否扰乱了秩序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控方只提供了其中的三次聚集现场的视频,即“9.12”第一看守所门口,晋安区法院安检门外,鼓楼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在庭审质证播放的这三次视频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三次聚集都没有影响到现场的公共秩序。控方的辩解是这些都是特殊的公共场所,不能按照通常的标准去判断。
法庭调查和视频证明,在2018年9月12日福州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维权人士严兴声出狱的那次聚集里,从严兴声出看守所大门,献鲜花,放鞭炮,才五分钟的时间,聚集即告结束,人群散去。这期间并无警察或工作人员过来劝阻。反而是散去离开现场的人在小路出口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堵回聚集现场,聚集人员这样悉数被抓捕。这说明警方在聚集前已经布置好了这次抓捕,而不是根据现场聚集的情况来判定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是否构成犯罪。
其余六次聚集都是发生在9.12这次预先布置抓捕的聚集之前。指控这六次聚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是警方在这次抓捕以后才取得的,这也说明警察是先抓林唐林,后再去查找他们的犯罪证据的。
在最后陈述时,林应强说:在我这次无端被抓捕后,我算是清醒了,我不再相信法律了。我认为,作为一个福州(中国)人,是可耻(可怜)的。希望法庭多判我几年。
唐兆星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认为(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我认命。
林兰英说:我在看守所里,差点死掉(三次病重)。我要求保外就医。
由于家属只给二张旁听证,引起大家不满,林兰英的姐姐当场控诉当局欺人太甚。公安口头向声援人士宣布:“今天仓山法院大门范围实行管控”。围观人士大约三十多人,大多被赶到对面街的人行道上。
从庭审及辩护情况可见,福建当局拘押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等维权人士,是一场精心布局的大迫害,意在将福建公民维权主力一网打尽,以期永久消灭福建维权活动。
2018年9月12号上午9点半左右,福州维权公民林应强、张华、陈气、唐兆星、林兰英及严兴声家属等约30人左右,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因“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被判刑的严兴声出狱,按照当地习俗在看守所门口放了一串鞭炮去晦气,半小时后遭到大批警察围捕,所有参加迎接人员全部被拘押送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关押。后来无罪释放8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 15人。制造了震惊世人的福州“9.12大抓捕”。后来一批被刑拘者陆续被取保候审出来,而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及何宗旺被警方批捕。其中何宗旺于2019年7月25日,在福州市闽清县法院开庭受审,8月30日,被该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寻衅滋事罪”二罪分判2.5年和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而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被控“寻衅滋事罪”,到11月22日才开庭审理。
林应强
作为福建维权活动的领军人物林应强,1966年11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96年—2003年期间,曾因所在区域土地被强征,地方当局非法截留征地款达近千万元,致使众多村民陷入生存困境,遂作为村民代表就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但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击和报复;2004年12月21日,曾被时任仓山区委书记的张森兴(现已因贪污而被捕入狱)以约谈为由骗至管理部门大楼,被多名打手打伤,其紧急报警,当地警方却对此“不作为”;2007年3月20日,曾在护送儿子去幼儿园的途中被三名手持铁棍的歹徒暴打,其再次报警,当地警方竟再度对此“不作为”;2007年11月6日,其被福州市仓山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 2008年9月28日、2009年3月11日,被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经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在福清监狱服刑;出狱后,其坚称自己无罪;由于其不畏艰险,坚持多次为失地农民维权和举报贪官张文灿,故而多次遭遇不幸;曾先后5次被当局指派的黑社会人员追杀致伤,曾被警方多次非法行政拘留;2013年1月5日,曾因到北京上访时在美国大使馆门前告洋状,而被北京警方训诫并责令遣返回乡,4天后又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罪”拘留20天;2013年12月,因再次到北京上访而被福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6年10月21日,刑满出狱;据悉,其狱中曾遭酷刑虐待,受探视权被长期剥夺。这次又因迎接维权战友而再次被当局布局羁押一年多后审判。
何宗旺先生也长期来关注中国人权问题,为弱势群体维权发声,成为中共福建当局打压对象;2014年,曾因网上转发北京金水桥事件帖子而被警方刑拘37天;2015年起,曾因参与实地围观、4.29苏州拜祭林昭、到郑州旁听贾灵敏案庭审,及两次赴庆安围观徐纯合案等,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17年10月4日,中共19大召开前夕,被福州警方刻意以涉嫌“赌博罪”行政拘留15天,随后又以涉嫌“参与赌博罪”再被行政拘留10天;这次因迎接维权战友而被当局重判4年。至于唐兆星、林兰英也都是多年来致力维护人权的人士,也曾因参与维权活动长期被福建当局稳控,经常遭受软禁、传唤、拘押,这次面临被判刑。
中共福建当局精心策划设计“9.12大抓捕”,将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宗旺抓捕、羁押、判刑的行径,是公然打击迫害人权捍卫者,公然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也违反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同时与中共一再标榜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相违背。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福建当局立刻停止镇压公民维权,无罪释放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宗旺等维权人士,并对他们作出国家赔偿,且追究制造人权灾难的相关部门与个人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