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马志权(沈力)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据参加旁听的马志权家属介绍,马志权在2016年被抓捕初期即遭受了残酷的酷刑,他一条腿被断,原来身高175厘米的马志权,现在身高只有170厘米,身体变形严重。庭审中马志权坚持不认罪,并控诉了当局对他的迫害。
深圳杨美案中马志权是第一个不认罪开庭的被告,有四名被告认罪已开庭审理,但目前所有案件均没有判决。另据知情人透露的消息,同案的王军也在被抓捕后遭受到了残酷的酷刑,精神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导致进入看守所后与其他被关押的人员无法相处,多次与他人冲突并受到殴打和伤害。
深圳杨美案中被抓捕的马志权、王军等人,不仅遭受酷刑及不人道虐待,还被剥夺自主聘请律师的权利。案件发生三年来,所有被羁押人士的家属及律师都无法获知他们的任何消息,包括遭受酷刑被逼认罪、秘密开庭等。
【禁止酷刑公约】明文禁止酷刑,并将酷刑定义为刑事犯罪,经常或广泛地施加酷刑的作法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受到绝对禁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为其辩护。中国作为【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严守公约之条款,甚至指使或纵容权力部门使用酷刑。
中国公民运动网特此声明:
一、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酷刑,并对马志权及一切酷刑受害者给予经济赔偿及精神抚慰;
二、公开深圳杨美案的全部事实,保障家属自主聘请律师的依法会见权及辩护权,确保杨美案中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在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接受公开和公正的审判;
三、追究酷刑实施者的法律责任,严禁酷刑在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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