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刘家财遭警方传唤及“被旅游”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11-11 07:36

本网获悉,省宜昌市不同政见者,两次被判“煽动罪”入狱的先生,在10月期间因支持香港市民反蒙面规例,被宜昌市国保警方传唤。事情起因主要是:刘家财在获悉香港市民在10月间发起大规模游行反对港府推出的“禁蒙面规例”后,与宜昌市几名不同政见者开始面带遮光眼镜,并拍照上传到微信群里,以表达自己也反对港府推行的“禁蒙面规例”。照片发出后不久,刘家财以及宜昌市多名网友就被宜昌市国保警方传唤。

 据刘家财反映,警方对他们做了大量调查,并形成文字笔录,主要是审讯他为什么要“蒙面”拍照上传?其政治动机是什么?还有哪些人参与?以及他对香港“反送中”游行的看法。对此,刘家财如实的陈述了自己的观点。首先,大陆没有“禁蒙面法”,自己带眼镜拍照上传网络并不违法。再有,自己和朋友带眼镜拍照上传,这也不是蒙面。对于香港爆发的“反送中”游行,自己的大致看法是,港府不应该推出“送中条例”,这涉嫌破坏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法。还有,即便港府要推出“送中条例,也应该广泛的征求民意,不应该简单粗暴的强推。以至于引发大规模,持久的市民游行,以及最后港府道歉撤回。

 10月前至10月底,因为夺权纪念日,以及四中全会的召开,宜昌市警方不但非法禁止他自由出行,还非法禁止他与网友聚会,以及收走他的上网手机,并且还先后将他带到外地(神农架等地方)“旅游”,其目的就是阻止他自由的出行与上网及和网友聚会。

 据了解,刘家财出生于1965年10月26日,宜昌市人,原是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曾担任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1998年—2000年,因为葛洲坝数千下岗职工追讨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维权,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和反腐运动,而被宜昌市警方逮捕,并於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於网路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云南省警方威胁、警告和传唤。

2013年8月2日,因参与“同城饭醉”活动,并在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被宜昌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10天,拘留期满后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事拘留,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同年9月18日,被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此,刘家财不服提起上诉,于2015年12月2日被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

在沙洋汉津服刑期间,刘家财曾受到体罚和克扣口粮。汉津监狱服刑人员的主要劳动任务是缝制服装。制作服装是流水线作业,每名服刑人员负责不同的工序。每名服刑人员每天都有劳动定额,完不成劳动任务的服刑人员会受到惩罚。惩罚手段之一:晚上10点其它服刑人员就寝后需要站几个小时才能睡觉。惩罚手段之二:早餐和晚餐只发一小饭勺稀饭吃。

在服刑期间,刘家财被安排在监狱工厂里做工,主要产品是俗称“火牛”的小型变压器,刘家财的工作是把铜丝按照要求缠绕在变压器的线圈上,每天工作超时,但刘家财的工作量摊派比其他人要少一些,可能是考虑到其年龄和视力的原因。

2015年7月11日,刘家财父亲病逝,当局未批准其回家奔丧。在刘家财的父亲病危之时,家属及律师就向宜昌当局提出过申请,让刘家财回家探视父亲,但是未获批准。刘家财父亲病逝后,家属再向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刘家财回家奔丧,但依然未获批准。刘家财父亲病逝后,其母亲一直瘫痪在床,随后其母亲也去世了。

服刑期间,刘家财的父母相继过世,为了不让刘家财忧心,王玉兰每次时,每当刘家财问起父母情况时,王玉兰都回答很好。刘家财出狱后才得知父母已经能够离世的消息,这让他悲痛不已。8月11日上午,在妻子、妹妹等家人的陪伴下,刘家财到父母的墓地磕头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