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永州中通速递有限公司,因严重侵犯员工的劳工权益,8名员工于2019年 12月9日找到公司的负责人唐艳丽,要求依法保障工人应享有的法律上基本权利而被拒绝。8名员工当日宣布罢工,公司共有60多名员工。12月 10日唐艳丽提出 8名员工可以复工,但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相应于 8名员工为新员工,对此条件罢工人员不能接受。12月 10日公司将参与罢工的五名员工除名,他们是: 冯亮,唐永军,刘嵩,陈倾军,周勇。 陈倾军为五年多的老员工,从2014年 8月 1日开始在该公司从事快递员的工作。
到 12月 14日有三个人已经开始复工,公司宣布执行加班费,标准为15元/小时。五名被除名的员已经于12月 12日向永州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唐艳丽,88年生人。永州中通速递公司执行计件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拿到四、五千元的月劳务费,但公司会经常肆意对员工罚款,很多员工每个月被罚五、六百元,没有基本工资的保障。 公司负责人唐艳丽的联系电话:+86 13450662667 该据该公司的员工所述,公司违法之处有: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 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3、 长期加班没有加班费4、 任意罚款5、 随意更改劳动时间,延长劳动时间6、 随意增加劳动强度7、 计件工资单价下调,导致快递员收入降低8、 在危险环境下劳动,厂棚搭建在挖掘了一半的山下,山体未加任何保护措施。(有滑坡的隐患)9、 工作环境脏乱差,不环保随意焚烧垃圾.工作无任何保护措施10、 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有的整月无休原文链接:永州中通速递公司罢工 部门员工被除名 - 中国人权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