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向真 来源:正见网
近日明慧网报导,广东省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一家三人被国保大队非法绑架,茂名市中级法院通知律师在十一月十五日提交辩护词。十二月二日,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离谱的是,裁定书的落款日期却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也就是说:茂名市中级法院对于一审的冤案,提前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做出了“不开庭、维持原判”的决定,却假惺惺的通知律师要在十一月十五日提交辩护词,更拖延至十二月二日裁定。中级法院法官张书铭,和一审法院一脉相承,家属聘请的律师都不见,以预先打印好的裁定书维持原判,是赤裸裸的违法,何谈“公平正义、依法治国”?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纣为虐,携手制造冤假错案,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二十年来,中共违法弄权,利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恣意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上述预先裁决的荒谬场景,并非特例。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对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盛淑莉和曲元芝的开庭,原定于今年七月二十九日开庭,后来改为八月八日,又推迟至八月十二日。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的黑机关“六一零办公室”直接胁迫盛淑莉家人辞退北京维权律师,威吓家人说:“请维权律师,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师,判三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法院是个讲法律的地方,在法院不让讲法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这不是变相的政治迫害吗?
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张德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诧异,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庭长顾迎庆更说:“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难怪在中国民间有句话:你跟他讲道德,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耍流氓。
也有的法官被律师、法轮功学员或家属问急了,就说有内部通知(内部文件)给法轮功学员判刑,但是叫法官把内部通知拿出来让人看时,又不敢拿出来。用内部通知作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全世界大概只有流氓中共才干得出来,无怪乎吉林省公主岭监狱队长敢叫嚣,承认自己不讲理,自称是无赖、是流氓。
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既无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刑法》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定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本身就是非法的,属于黑帮绑架行为。中共法院滥用法律,最常见的就是滥用“刑法三百条”和“两高”的司法解释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定罪。
所谓“两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宪法》六十七条和《立法法》四十二条明文规定,司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作为司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也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善恶有报是天理。为中共卖命,如同为虎作伥者,一概没有好下场。明慧网已报导了二万多个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例,触目惊心。“二零一八年明慧网报导五百多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数据统计,其中检察院、法院、监狱系统遭恶报93人。分析遭恶报形式:死亡15人、被查处68人、重病4人、自杀1人、精神折磨5人。
在法轮功学员二十年如一日的讲真相中,大量中国民众已经觉醒,即使江氏集团余孽能在一定范围欺骗和胁迫公检法参与迫害,却已力不从心,最明显的就是目前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依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八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中,有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现了被警察绑架构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而退卷的情况,退卷达156人次,另有八人被无罪释放。
据大陆消息披露,中共一些官员早已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被迫执行“六一零办公室”的迫害命令。许多党委、书记、公安、国保大队人员纷纷弃暗投明,私下帮助法轮功学员脱离迫害。不愿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人员以各种形式与江氏集团切割,这些释放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是很多公检法人员在明白真相后的自保和救赎。
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迄今声明退出共产党、共青团与少先队者已逾三亿四千七百万人,世人越来越看清了中共的真面目,其党的解体覆亡已是指日可待。寒冬将尽,春天不远,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各级人员,应该赶快停止作恶,及早为自己的未来预留后路,才能赎罪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