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对刘飞跃先生的迫害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14 11:43

 

据民生观察报道,本网创办人刘飞跃先生家属于7月12日收到湖北高级法院寄的法律文书,刘飞跃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由高级法院在拒绝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二审裁决书: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处刘飞跃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及电脑主机和手机。高院对刘飞跃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依法开庭审理申请完全不作回应。民生观察对蔑视法制,践踏人权,肆意人权捍卫者刘飞跃先生的罪恶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对刘飞跃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一审宣判。刘飞跃及其律师在一审宣判后不久便提出上诉申请,期间辩护律师多次试图接触湖北省高院,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早些时候,辩护律师曾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与湖北省高院交涉,不过法院始终未作出清晰回应,令辩护律师和家属感到无奈。

 

此次刘案二审在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定,令人震惊诧异。辩护律师指出,这种随心所欲的操作已然是目前司法部门的惯用手段,特别是针对敏感政治案件,用以迫害异见人士时,更是屡屡故伎重演。

 

刘飞跃先生于公历1970年3月12日(农历二月初五)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学校毕业后曾任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从求学期间起,刘飞跃先生就很关注中国社会问题,努力探讨推进中国人权、民主之路。工作后,身体力行地投身到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大潮中。

 

1996年,曾因撰写《中南海是中国腐败的根源》而被随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而成为当时与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组党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于非暴力理论研究而发表多篇有关非暴力文章,并于2003年始投身于中国大陆的非暴力运动,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2003年6月16日,曾联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动”,同时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2004年1月26日,曾为呼吁降低中国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等社会问题而积极走上街头征集签名,同时发表《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热议;2005年10月创建了维权类网站——“民生观察”,专门记录、发布各种政府侵权事件,维权抗争事件,异议人士被打压事件,国家法制事件,广泛关注中国社会民生、民权、法治等等问题,可以说他所关注的对象几乎囊括了自2006年以来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到访民、各类病患者、被精神病群体、各类异议人士、法轮功信仰群体等,而且对很多社会问题比如中国的强力维稳机制均有比较深入地调查和研究,自2014年起,刘飞跃每年都要发布《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和《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年终报告》。由于他坚持长年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呐喊和呼吁,以致遭到当局的系列报复,首先他失去了教师的工作,后来又被常年监视,被国保约谈、传唤成为家常便饭,每逢敏感日期,要么被严密监视,要么会被短暂控制;2011年8月2日,曾因参与当年温州7?23动车追尾死难者“头七”纪念就餐活动,而被当局指派的维稳人员毒打致伤,报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验伤单;2016年11月17日,其在家中突然被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带走,自此与外界失联;次日,其家被抄,其家属被口头告知,刘飞跃已因“收受境外资助,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在被退回补充侦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直到8月7日正式开庭。原传出将开庭两天,最后只庭审一天。直至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才作出判处刘飞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和手机。刘飞跃随后提出上诉,2019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从刘飞跃先生多年来持之以恒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改善、法治进步、民主实现可见,他是名真正的人权捍卫者,是中国社会的良心人士,是标准的现代公民,是中国当之无愧的时代楷模,他所追求是正义的,是符合民族长远利益,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符合人类文明方向,而中共当局多年来持续对刘飞跃先生的迫害,则是完全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反人类的,也直接违反自己制订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公然违反自己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 、《人权捍卫者宣言》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背离。

 

时下,中共当局面对文明世界对自身极权意识渗透世界的质疑与因此引发的防范性贸易纷争之际,中共当局一方面对世界承诺将加大改革开放,一方面对国内人权捍卫者与异议人士残酷镇压,进一步加大信息封锁与互联网管控,使中国进入《1984》与《动物庄园》状态,这事实上就是继续欺骗世界,掩盖自己与文明世界为敌的本质,因此文明世界应该对此保持清醒认识,并加大对中共极权统治的阻止与防范。唯有消除极权反动,人类文明才有安全进步保障。

 

民生观察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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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遭庭审 律师: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

来源:正见网

7月5日,法轮功学员林丽珍、林燕梅姐妹,和林丽珍的儿子吴朝棋,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五位律师为三人做无罪辩护,除了要求,并要求中共政府给予三人赔偿。

警察砸烂门锁 抓好人

家住茂名市电白区的86岁老人林桐,患有等各种疾病,且眼睛视力模糊,生活不能自理。大女儿林丽珍和小女儿林燕梅,以及外孙、林丽珍的儿子吴朝棋,在家照顾他的饮食生活。

林丽珍、林燕梅和吴朝棋均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在社会上、家庭中都是公认的好人。尤其林燕梅,修炼法轮功后,她所患的、慢性肠胃炎、慢性肾炎等所有的病都不治而愈,二十多年都没有吃一粒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劳教二次,在长达6年时间里,遭受各种

2018年8月29日中午,吴朝棋下班去看望外公。电白区大队队长陆尚辉带着一帮警察等二十几人,砸破了林桐老人家的铁门,冲进房屋,强行控制吴朝棋和林燕梅。

林桐老人见陆尚辉等人如土匪抢劫一样地抄家,便去阻止,双手遭警察扭伤。

姐姐林丽珍得知妹妹林燕梅和儿子被绑架,赶紧给妹妹联系了律师。

8月31日晚上八点,林丽珍照常去给父亲做饭。十几个便衣再次砸烂林桐老人家的门锁,闯入家中,非法抓捕了林丽珍。

此后,林桐老人见到为女儿无罪辩护的律师说:“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啊,我女儿和外孙没有罪啊。”

律师遭陷害

据悉,参与绑架的有茂名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警察、电白区公安分局警察、电城镇派出所警察、特警和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电白区“610”(专门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头目陈昌兴等。

2019年1月10日,茂南区检察院把非法起诉、构陷林燕梅一家三口的所谓“案子”递交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林燕梅家属于2018年11月28日聘请的维权律师刘正清和2019年4月11日聘请的维权律师陈家鸿,被司法局吊销律师证,其中,陈家鸿律师于接案的第四天,4月29日,被警方非法抓捕。

2019年6月26日,林丽珍的家属又聘请谢燕益律师做无罪辩护人,被法官拒绝。

2019年6月底,家属共聘请的五位律师,均接到茂南区法院开庭通知:2019年7月5日上午9点,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开庭。

在非法开庭的前两天晚上,其中的四位律师赶到茂名。第二天(7月4日),四位律师到茂名第一看守所会见了三位当事人。

同一天下午,其中的三位律师去找法官交涉。

律师们对主管法官柯学军说,从案卷中得知,此案严重违法,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太多,漏洞太多。律师把公安构陷当事人、违法的地方,一一给法官指出来,一位年轻的律师靠近柯法官幽默地说:“造假造得完美点嘛,还要让你背黑锅。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糟糕、漏洞百出的案子。”柯法官非常尴尬。

无罪辩护

2019年7月5日上午九点前,家属四人陪着五位维权律师来到看守所。

公安以林燕梅的儿子是证人,法院不给旁听。林燕梅、林丽珍的父亲林桐要进法庭见两个女儿和外孙,法院要家属出示健康证,不给旁听。

九点到了,五位维权律师直接进入法庭,警察不让进。律师大声说,法院通知准时开庭,为什么不准时?大约拖了半小时才开庭。

非法庭审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茂南区法院副院长);法官周晋锋。非法公诉人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金生、张晓丽。

旁听席上,除了林燕梅的女儿和林丽珍的丈夫两位家属外,其余的旁听位置,大约有十四、五个人是茂名610安排的居委、国保等占据。名义上是公开庭审,可是没有一个公民旁听。

开庭后,律师们指出,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的概念套用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本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及程序上严重违法;起诉书所指控与事实不符;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本案没有受害人,证人没有出庭;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应当判三位法轮功学员无罪,应该当庭释放,对他们应给予国家赔偿。

林丽珍的律师说,警察找的两个证人——居委主任黄炳添和居委林小英,指证林丽珍给他们发法轮功资料。

林丽珍在家里炼法轮功,黄炳添和林小英跑到林丽珍家劝其不炼法轮功。宪法规定信仰自由,那林丽珍肯定要跟黄炳添和林小英论理,并给他们法轮功资料,公安就把这法轮功资料当作犯罪证据?居委凭什么跑到林丽珍家骚扰?法律文件是什么?是居委在违法。

律师们指出,而之前任何判决书指称国家已经将法轮功定义为×教的说法,完全是信口开河。那些错误判决指的国家?应该指的是党媒还是领导人个人的意志吧。

“法院是依靠法律作出裁判的机关,需要判处一个人有罪无罪必须引用法律依据,判处法轮功学员有罪,实属冤假错案。”

律师说,法轮功宣传品只是讲述真相,讲述法轮功理念,就算被近二十年的迫害,也没有去宣传暴力,依然相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讲述真相与信仰,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律师表示,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个概念中,就更加显得荒唐。法轮功学员只是信仰自己的理念,是一种信仰的自由,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

中国宪法与人权法也规定,公民都有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破坏什么法律了?具体哪一部法律?怎么破坏?怎么破坏实施了?这个都没有相关的论述和证据给予支持。指控完全是以法轮功的宣传内容来定罪,实属违反罪行法定的原则。

林燕梅的律师也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

律师阐述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特征,邪教的本质是危害人类。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人,没有危害社会和人类,本案没有受害人。

轮到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吴朝棋辩护的时候,吴朝棋淡定、思路敏捷地讲述了自己受益于法轮功,在法律上,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没有违法等等,他的言辞受到律师们的赞扬。

律师们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全部推翻。

律师们有理有据指出了公安局、检察院违法行为:物证没有移交法庭,当庭没有出示物证,没有证人出庭,物证照片看不清数量,扣押清单伪造被当事人拒绝签名等等,令所有的公检法人员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在整个非法庭审的过程中,一个穿便装、像当官模样的人,进进出出法庭,似乎想告诉所有的公检法人员不要听律师的。

律师两次告诉法官,“你们不让我们律师和家属带手机进法庭,你看你们请来的旁听人员在看手机和打瞌睡。”法官说不出话来。

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柯学军非常紧张。负责所谓“案子”的检察官高金生几乎没有说几句话,坐在法官右边的审判员、法院副院长江国伟,大声说话,刁难律师,但都被五位律师驳斥得哑口无言。

最后,律师们对法官说:“此案严重违法、证据不足,非法关押我的当事人十个多月,给我的当事人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使得林燕梅和林丽珍的八十六岁的父亲没有人照顾,应该当庭释放我的当事人。”

法官说:“我做不了主。”律师们说:“那谁做主?”法官说:“检察院。”律师们说:“那,检察院撤案,无罪释放我们当事人,并要求给我的当事人国家赔偿。”

开庭从上午九点半开始,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后,到下午五点半时,律师还在驳斥“案子”的非法,法官、检察官已很疲惫,柯法官等不及了,敲槌,休庭。整个非法庭审经过整整七个小时。

此时,林丽珍、林燕梅和吴朝棋三位法轮功学员同声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唱着法轮大法歌退了场。

医疗事故受害者范燕琼控诉无门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14 06:50

最近二十年以来,随着中国大陆就医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产业的不断扩张,相关政策的支持配套,医疗产业已然成为产业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了部分就医难问题的同时,亦带来了更为严重的灾难性后果,比如医疗高费用、乱收费以及丧失基本医德操守甚至因唯利是图导致病患家庭人财两失等等的人祸案例。多年来,在中共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的保驾护航之下,医疗事故和医患矛盾正在不断增加,因利益驱使致使业界不惜舍弃职业操守,同时,导致作为利益共同体的医疗业届之间联手护短,几无申诉维权的可能,社会亦正为此付出沉重的综合代价,严重破坏和撕裂社会安宁。

福建医疗事故受害者作为万千医疗受害者中的一员,多年来由错误诊治导致的事故为其带来无尽痛苦和不幸,身体受损精神受创之余还要遭受由医疗专家抱团护短带来的巨大心理冲击,面对无法撼动的医疗利益共同体,被迫向司法机关寻求最后一丝公平公正。

据了解,范燕琼女士曾于1988年及1989年间先后两次被诊断患有多发性大动脉炎,导致右肾萎缩,当时的检测结果显示右肾大小为9.7×4cm,情况未算严重,而左肾正常,未见异常。当时就诊的福建省立医院曾为范女士进行扩张手术及相关治疗,但有关症状并未好转,后经中医治疗后,肾性得到控制。

此后的二十多年之内,范燕琼女士并未出现相关不适症状,身体健康基本处于平稳状态。2015年5月30日,范女士一名左边腰部疼痛,误以为是左肾疼痛,遂到福建省立医院检查。当时彩超结果右肾8.2×3.6cm,左肾9.6×4.4cm,显示多发性大动脉炎早已停滞,且侧枝循环建立良好,双肾未见太大损害。由于范女士情况尚好,因此当时住院期间亦只是进行一定的常规检测和治疗。然而6月16日,该院心血管科陈姓主任医师在患者范女士及家属不知情以及未知会的情况下以“做造影检查”为名,强行在其右肾安装支架,术后因持续剧烈疼痛,被迫多次注射强力镇痛剂吗啡进行镇痛,但收效甚微,令范女士痛苦不堪。

安装支架翌日,范女士被推去进行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右肾一夜之间已经猛增至13.0×6.3cm,肿大程度超过50%,且回声紊乱,轮廓欠清,内部回声高低不等,未见正常实质回声,呈糊状分布,右肾的循环系统遭到彻底摧毁。七天后的6月24日,范女士再次被推去做彩超检查,然而范女士在做完彩超后,即被陈姓主任医师催促出院,最终在6月26日被迫出院,但范女士至今都未见到那份彩超检查结果,院方一直不肯出示本该属于病人的检查结果,且拒不提供任何理由。

其后,范燕琼女士多次去到该院讨说法,要求陈姓主任医师为自己的身体创伤负责,然而一直遭到院方及涉事医生的推诿。范女士多次要求陈姓医生开具彩超检查申请单,但遭其拒绝,并要求范女士去其他医院求诊治疗。

2018年3月12日,范女士在接受教会提供的免费检查时发现自己的右肾有异,显示机器已经无法探及其右肾。范女士随即赶到福建省立医院找到陈姓医生要求做彩超检查,翌日即3月13日,彩超医师告诉范女士“对检查结果不敢下结论”,并退还了检查费。其后,范女士再次要求重做彩超检查,然而3月23日,福建省立医院总部经过检查后作出结论,显示范女士“右肾未探及”。接下来范女士又到福建各大医院检查,均显示“右肾未探及”。

范女士在明确右肾因陈姓医生的错误诊治引发医疗事故导致永久消失的原因后,多次向该院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治疗和但遭到院方的拒绝。2018年7月,范燕琼女士向福州市鼓楼区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提交《证据保存申请》,请求法院对被告福建省立医院持有的范女士于2015年6月在该院住院治疗期间的病案材料采取证据保存措施,以免遭到篡改或隐匿病案材料证据,并指出2015年6月24日该院为范女士所做彩超检查的结果至关重要。

2019年7月10日,范燕琼案的司法鉴定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举行,然而专家团队的鉴定结果认为,范女士案中,福建省立医院并无过错,支架安装完全符合当时患者的实际情况,因此原因和责任不在院方,而后来发生的后果更与院方无关,是范女士自身原因所造成。虽然专家们信口雌黄刻意歪曲事实,对范女士的遭遇利用专业优势进行责任推卸,然而专家们却刻意回避当年那份至今未见的彩超检查结果。而范女士提出当时手术未经自己及家人的签字同意,甚至并不知情,另外,院方为自己安装支架后至今未告知该产品的名称、产地以及品牌等基本信息,但对于范女士提出的多个细节,专家并未理会

范燕琼女士表示,医院以及医生为了图利而擅自且随意为病人安装原本并不需要的支架本就欠缺职业道德和操守,并且在出现医疗事故以及导致病患无辜丧失身体器官后拒不承认及承担有关后果十分恶劣和无耻,随后的鉴定专家更是良知尽失人格卑劣,白衣天使已然成为嗜血的魔鬼。对于诉讼案,范女士并不寄予过多厚望,因为司法鉴定中心的结论是法院判案的重要依据,不过自己会坚持申诉和控告,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公正合理。

刑满释放已四月余江天勇仍未能自主就医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13 17:01

本网获悉,早前传出健康有异且情况严重的律师打算近期上京医治的计划遭当地驳回,表示可以安排江到信阳市内其他医院检查或治疗,但不准前往北京。

6月25日,江天勇曾与到访的谢阳律师一起被安排乘坐国保的车辆到信阳市医院检查,但结果显示,江天勇除了尿酸过高之外,身体其他指标并无大碍,甚至还很健康。不过接诊医生始终未对江天勇近期出现的双脚肿胀病症作出解释以及提供相关建议。由于该次检查全程由国保陪同以及安排相关事宜,因此对于检查结果不言自明。

据了解,6月26日得知检查结果后第二天,江天勇告知一直看守在外的国保人员,称自己打算几天后的7月1日前往北京,到之前熟识的医师处诊询后再作定夺。看守国保在通报后答复江天勇,表示需要静候上级安排。

由于近二十多天双脚肿胀一直未消,甚至愈发严重,江天勇在7月11日下午再次告知看守国保,表示自己7月13日一定要前往北京诊治,并告知双脚肿胀不消的情况。7月12日上午,灵山镇派出所王姓所长登门劝喻江天勇不要前去北京,信阳市内其他医院可以安排就诊。江天勇指,其他医院自己并不熟悉,因此不多信任,而之所以要去北京,是因为有一位熟识且信得过的中医大夫,让他诊查一下之后再作其他决定。

该名王姓所长在通报上级后最终答复称,尽量会为江天勇安排此要求,有可能邀请江所称的那位大夫到罗山县专门为江天勇看病。同时,罗山再次表示,希望江天勇不要前往北京。

另外,由于江天勇目前有高血压症,因此日常服用一定剂量的物,江天勇曾怀疑自己双脚水肿与有关,但6月25日检查后信阳市医院的医生明确排除了降压药物带来的副作用。不过同样情况亦曾出现在河南另外一名人员贾灵敏身上,贾指出狱后一个月左右亦曾出现双脚肿胀的情况,但维持一周后好转。

网友刘先生表示,江天勇(包括其他政治犯)出狱后对自己在被羁押期间遭遇的种种是有清晰记忆和外部痕迹的(图片显示江天勇小腿下部的深色痕迹就是酷刑受虐后留下的),只要有一般的清醒意识和记忆都可以向外界忆述至少大部分的遭遇,而且很多伤痕可以在人体自愈功能的帮助下通过时间进行恢复,但江天勇曾述说,羁押期间每天被迫服食大量不明药物,而在服用之后曾出现记忆力衰退严重等的问题,直到刑满释放后被控制在父母家后情况才慢慢有所好转,但由于不知道之前长时间服食的是何药物,因此无法明确知道它们的副作用,不过从目前双脚无故肿胀近一个月以及国保一直软禁管控的情况来看江天勇身体出现不良问题的根源应该来自于那些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当局对刑满释放的江天勇一直严密管控的其中一个原因应该是在掩盖某些不为人知的问题由于未做详细及不受干扰的医学检查,因此或许还有更加严重且表面不易察觉的问题。

刘飞跃案二审维持5年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13 16:58

日前,本网创办人跃被指“煽动颠覆政权罪”一案由省高级法院在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二审裁决书,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有期徒刑5年以及剥夺政治权利3年。曾与湖北高院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进行接触,但未获任何回应。

据悉,周五(7月12日)家属收到高级法院直接下达的案二审裁定书,上诉被驳回,法院坚持维持一审判决结果。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对刘飞跃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刘飞跃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主机以及手机。

据了解,刘飞跃及其辩护律师在一审宣判后不久便提出上诉申请,期间辩护律师多次试图接触湖北省高院,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早些时候,辩护律师曾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与湖北省高院交涉,不过法院始终未作出清晰回应,令辩护律师和家属感到无奈。

此次刘案二审在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定,令人震惊诧异。辩护律师指出,这种随心所欲的操作已然是目前司法部门的惯用手段,特别是针对敏感政治案件,用以迫害异见人士时更能得心应手。

身为前教师的刘飞跃于2006年创办民间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十余年来该网一直致力于记录和传播中共极权统治下不断发生的诉求维权、群体抗争、政治迫害、司法乱象等等的不公案件与残暴罪行。2016年11月17日,刘飞跃被当局以“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拘捕,36天后的12月23日,刘被批准,罪名改为“煽动颠覆政权罪”;2018年8月,刘案一审;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刘飞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和手机,刘飞跃随后提出上诉;2019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明慧网人权报告 第三章 酷刑折磨

第三章 酷刑折磨

概述
1. 毒打/殴打
2. 电刑
3. 药物与精神
4. 强制灌食
5. 熬鹰
6. 吊刑
7. 铐刑
8. 老虎凳
9. 饿刑
10. 禁止排泄
11. 锥刑
12. 约束衣
13. 强制堕胎
14. 抻刑(五马分尸)
15. 对伤口的摧残
16. 冰冻
17. 利用动物进行摧残
18. 鞭刑
19. 闷蒸、烘烤
20. 嗅觉折磨和味觉折磨
21. 塑料袋套头
22. 在楼梯上拖人
23. 长时间坐小板凳
24. 火烧
25. 烙烫
26. 开水、热油等浇烫
27. 捆绑刑
28. 性虐待
29.人格侮辱
30. 体罚
31. 其他酷刑的简述

概述

中共为了让学员放弃信仰,几乎用尽了历史上所有的酷刑手段。然而这些手段,在监狱高墙之外的人,却无以得见,加上中共的掩盖、恐吓,因此人们更是难以得知。在迫害中,中共奖励和纵容警察及打手无度地行恶,以非人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所谓的“转化”)。

20年来,明慧网突破了中共严密的信息封锁,收录了部份法轮功学员受酷刑案例,其中四千多人直接死于酷刑。本文聚焦明慧网揭露出来的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百种酷刑。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列出明慧网报道出来的少数案例。

中共酷刑 灭绝人性

中共酷刑的实施场所,主要在公安局、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精神病院、戒毒所和洗脑班等地。根据明慧网20年来积累的报道,我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酷刑进行大致分类,汇总为下面的表格。

酷刑类型 主要方式
1 毒打 最常见的暴力手段之一。除了毒打之外,还有踢、摔、踩、踹等暴力迫害。毒打包括打嘴巴、烤全羊、锁喉、弹眼睛、抠锁骨、刮肋条、钉大针、鞋底打脸、排针板、卸骨、脱臼等等。刑具有棍棒、皮带、铜丝条、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橡胶棍等等。
2 电刑 电棍、电针、电麻仪等电击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性乳房、男性阴茎、臀部、大腿、脚底、肛门等等。
3 药物与精神迫害 饭里拌毒、水中下毒、强行注射毒针、强行灌毒、放毒气、喷毒液、撒毒粉,甚者拿法轮功学员做人体试验。
4 强制灌食 撬嘴直接灌食、鼻饲灌食,灌入浓盐水、浓辣椒水、大蒜汁、芥末油、人尿、大粪水、开水、高浓度酒,甚至摧毁神经系统的不明药物等
5 熬鹰 站在板凳上、站在两床之间抻着熬鹰、眼睛里插扫帚棍支开眼皮、上下眼皮贴胶条拉动,不让合眼等等
6 吊刑 单手铐吊、双手铐吊、门框悬吊、铁丝吊铐、吊铁环、拉抻吊铐、倒着吊,上大挂等
7 铐刑 手脚连铐、掏腿铐、大背铐(背剑、大背剑、苏秦背剑)、锁地环、超时床上铐、穿心镣、拇指铐、单人铐、双人铐、多人铐,抻铐等
8 抻刑 五马分尸,死人床
9 饿刑 不让吃饭、喝水,吃“秒饭”等
10 禁止排泄 限制大小便,让大小便便在裤子里
11 锥刑 有铁锥、螺丝刀、竹签、医用针、缝纫针、细针和粗针,扎手指甲、脚趾甲、手指尖、脚趾尖和颈部等
12 约束衣 约束衣、约束带
13 强制堕胎 打针流产、掐死婴儿等
14 捆绑刑 梯子捆绑、全身捆绑、盘腿捆绑、球形捆绑等
15 体罚 站军姿,马步桩,烈日下跑步/走正步,面壁,多种姿势的金鸡独立,各种姿势的蹲、蹶、趴、坐飞机(飞着)等等
16 摧残伤口 打伤口、揉伤口、捅伤口、电伤口、刷伤口、伤口撒盐、撒酒、撒辣椒粉等
17 冰冻 雪埋活人、浇冰水、捆成球形按进冰盒;用水从头泼到脚,再开足柜式空调对着吹等等
18 利用动物摧残 狼狗撕咬、毒蛇咬、蚂蚁咬、喂蚊子、苍蝇、老鼠塞内衣、嘴里塞蜘蛛、阴道塞蜘蛛、裤裆里放蛤蟆、野兔等等
19 鞭刑 悬空抽打、电线拧成的鞭子抽、电话线勒嘴、柳条抽、裸体鞭刑等等
20 闷蒸 高温气候将关入房间,紧闭门窗不让一丝风进来,对受害人长时间残酷迫害;或关进热水房蒸烤等等
21 烘烤 不接触身体,用灯泡、火苗、各种电热源、高温房(窑)、夏季烈日阳光对受害人部份身体或全身实施长时间烘烤
22 火烧 打火机火烧、淋上汽油烧、蜡烛烧、火柴烧等等
23 烙烫 金属类:炉钩子烫、高温的暖气片烫等;非金属类:烧红的砖(火砖)、滚烫的炉炭、开水杯烫、烟头烫等等
24 开水、热油浇 用开水烫脚、热油浇背、熔化物滴烫
25 嗅觉折磨 闻臭气、浇粪尿、喷毒气、烟熏、抹粪便、吸辣椒面等;强制闻大便;抱粪桶:扔猪圈、蚊烟熏脸;把学员的脑袋往厕所坑里按
26 味觉折磨 灌粪便、灌辣椒水、灌芥末油、塞大便、抹大便、馒头抹大便等
27 塑料袋套头
28 拖拽 平地长距离拖拽、揪着头发拖下楼、拽着脚倒拖下楼等
29 坐刑 坐老虎凳,坐铁椅子,码坐,坐小板凳,坐椅子腿,坐床、坐板等
30 水刑 冬天浇凉水、倒提灌水、坐水牢、开水烫头、捏住鼻子往嘴里灌水等
31 绑刑 绑死人床,绑十字架,绑大字板等
32 性虐待 电击生殖器、用牙签、扫帚苗捅生殖器、砸睾丸、牙刷刷阴道、针刺乳房、强奸、轮奸、灌春药等等
33 关监 关小号,关禁闭,关铁笼子,关地牢,单独关押
34 折、压、碾 用木棒、螺纹钢压等在腿肚或肚子上,多人踩上来回滚压
35 人格侮辱 游街、游监、长时间下跪等等
36 细菌房 房子墙上、地上、顶棚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菌丝),把学员关进去,不给消毒,不让晒被子,不让洗澡。
37 赤身滴水 寒冬全裸,用冰凉水点滴洗澡,后用牙刷猛刷全身直至冒血珠
38 乌龟推沙 寒冬全裸,用洗衣粉拌湿,在地下卧扑被推来推去直到满地泡沫被血染红和昏迷
39 爆咽喉 强吞监室烟鬼抽的火红的烟头
40 碰五星 强迫学员前额撞墙直至出血,印在墙上成星状;揪头发猛撞墙
41 开锁 用牙刷把子挟手指丫用力挠,直至手指缝肉烂,有时露出指骨,后化脓。
42 棵棵香 用牙刷把子敲门牙松动而且流血不止,甚至脱落
43 跪钉板 夏天跪在发臭的垃圾堆上、煤炭渣上、碎石沙子上、钉有铁钉的木板上、跪在地板上双膝弯处压上木杠,两人分两边站在木杠上,用脚狠踩猛压学员两膝
44 伤害眼睛 用风油精往眼里灌
45 转脑袋 将学员的脑袋使劲正反来回转,转得人脑袋像脱臼似的
46 拔毛发 拔眉毛,拔体毛,拔头发,拔阴毛
47 塞嘴 往嘴里倒痰、塞例假换下来的卫生巾、袜子、牙膏、卫生巾、香皂、辣椒、吐了痰的卫生纸
48 化学物品灌胃 用洗洁精、洗发水等刺激性的化学物品强制灌胃,让人不停呕吐
49 奴工 强迫长时间、高强度无偿劳动

中共五花八门的酷刑,每一种都令人痛苦难忍,生不如死。很多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后脱离病魔,重获健康,但却被中共酷刑致伤、致残、致疯、致死。多少老人失去了儿女,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无数的悲剧,始于酷刑,源于迫害。

1. 毒打/殴打

毒打类型

毒打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经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头直接打法轮功学员,也唆使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有的学员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和截肢的。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睾丸,狠踢女学员阴部。学员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还要被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以图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还有表面上看不出来的毒打,对大腿内侧的掐、拧、抠、捏、拽,人的大腿,特别是大腿内侧,遭到击打后,受到的伤害很大,能让人痛不欲生,但又很难看出外伤。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就是把人的四肢向四个不同方向拉开,越拉越紧进行毒打。整个人痛得象被撕开一样。

'酷刑演示:烤全羊'
酷刑演示:烤全羊

“烤全羊”:即把人的两只腿,两只手用棍支撑固定,既不能站又不能坐,一帮人围着拳打脚踢,用棍子打。最令人发指的是,他们竟拉着人的两只腿,使劲往两边撕,会把人的肛门部位拉烂,疼痛难忍,行走困难。

“打嘴巴”:长时间抽打嘴巴,至面目全非,血流满面。

“锁喉”:用拳头一阵猛劲打嗓子,直至说不出话来;还有砍喉、电喉、插喉……

“弹眼睛”:专打眼睛,直打到眼睛睁不开了;

“抠锁骨”:用双拳猛灌太阳穴;

“刨奔儿”:用凳子腿儿使劲刨手背;

“刮肋条”:用木板刮肋条;

“钉大针”: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

“鞋底打脸”

“木棍、铁棍、电棒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反铐毒打”

“排针板”:用别针扎后背,直至后背布满了血点子;

“悬吊打”:用一根绳子将学员两手腕手背绑起来(绳子嵌在肉里面),吊在门框下,十几名打手轮番暴打、劈头盖脸拳打脚踢。每五分钟放下来,再吊,怕麻木后失去知觉没有痛苦感,如此折磨一夜。另外还有两脚倒挂悬空毒打;胶布封嘴毒打等。

“卸骨、脱臼”:把胳膊强力往前摇、再往后摇,导致手臂骨骼脱臼。

使用的刑具:抽人的刑具有皮带、铜丝条、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棍棒等。使用橡胶棍打人,看不见外伤,内脏却会被打破裂。

毒打案例

洗脑班打手:“把你打到火葬场里边去”

2002年10月的一天,河北定兴县李郁庄乡洗脑班。法轮功学员熊凤霞刚被抓进来,几人立即一齐上去将她打倒在地,这些人还狂叫:“把你打到火葬场里边去!”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在这之后的19多天里,熊凤霞被吊起来,被用胶皮棍、桑木棍及其它凶器打。很快,熊凤霞已经被打得吃不了饭,行动不能自理。由于伤势太重,熊凤霞上厕所还得有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抬着,并且她排的尿已呈红色。

10月13日,洗脑班的打手竟然对熊凤霞说:她不吃饭是装出来的。结果,对她施以迫害性强制灌食。当天,熊凤霞被残酷迫害致死。

当亲人看到熊凤霞的尸体时,只见她牙关紧咬,全身上下遍布瘀紫伤痕,手腕上留有铁链吊过的深深印迹。检查结果显示:熊凤霞遗体上外伤四十多处,胸部有几块大量瘀血,气管里有粘液,膀胱里有红色液体。[1][2]

2. 电刑

在中共对于法轮功学员长的疯狂迫害中,用电棍电击,是最为常见、广泛采用的酷刑手段,上万伏(甚至更高)的高压电击,可以灼伤肌肤,直至损害内脏。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1)电刑的种类

高压电棍

电棍从几万伏到几十万伏分成许多种。电棍前端的阴阳两极在开着的状态下,可以看到蓝色的电流辟辟啪啪作响。也有些电棍前面不只是两个爪,而是有4、5个,这种电棍对人的伤害更大。电棍对人的伤害有两种,一种直接可以将人击倒。

另一种伤害就是靠电棍发出的电流直接将人的皮肤烧伤。高达数百万伏的高压电棍能够使一张纸瞬间燃烧,在距离身体1寸远的地方时那淡蓝色的电弧光就会让人感到针刺般的疼痛,电到身体上比烧红的烙铁烙上还让人难以忍受。

还有一种新式的极达式电棍。电压特别高,不仅仅烧伤皮肤,还能打击肉体深处,给人造成难以愈合的内伤。

案例: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太堡庄乡农民初立文,曾被绑架到山东省潍北监狱迫害,2004年10月20日,他遭到王姓教导员等警察用至少4根极达式电棍电遍全身。这种电棍一触及人体,就立即痛遍全身。4根这种电棍一齐电击,身体立刻蹦起来。在电击过程中,身体不由自主地上来下去直蹦。电击完后,他从嘴里淌到地上一片血水。他被抬回小号后,一直到晚上才苏醒过来。[3]

手摇电话机改制的电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用手摇电话机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用手摇电话机电击

用手摇电话机作为刑具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刑罚。就是把过去的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极接在人的两个脚脖子上或手指上,然后手摇电话机。这种刑具对人的伤害丝毫不次于电棍,因为它直接刺激人的心脏,心脏的颤抖,使人无法忍受。要是将电线缠到手指上,强大的电流通过时,两手、肘、肩、全身剧烈颤动。这样用刑时又常常铐住双手,这样手铐卡破手腕、越卡越深,有时手铐都能被挣断。电流刺激到心脏,钻心痛,心绞痛,直至休克。电完后不能喝水,一喝水就得心脏病。这种酷刑在国际上是严禁使用的。

也有的警察将电工用的“摇表”改制成类似的刑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武元龙2006年被警察绑架到铁锋分局。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先把他衣服扒光,把他双手挂在墙上,在两手大拇指上和小便处同时连上电线,接在电工用的“摇表”通电电他,痛得他生不如死。警察又把他铐在椅子上,双手小指接上“摇表”电,逼他提供其他学员的信息,否则继续电。非法提审时,他的手一直被连着电线,回答稍一迟疑,警察就摇“摇表”。[4]

电针、电麻仪

法轮功学员常常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进行迫害。电针仪、电麻仪都是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设备,但是却被用来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

'中共酷刑示意图:用电针点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用电针点击

2)施暴电棍数量、电击次数与持续时间

北京市房山区某校长李宝树,2001年在北京前进监狱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遭到警察用九根电棍电了4个小时,出来时身上都是一寸长的口子。[5]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山东省莱州市电视台记者、主持人李光,因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劫持在山东潍坊潍北监狱。狱警们为使李光屈服,曾用七根高压电棍电击他,使其脖子被电击得像头一样粗。李光遭到的迫害难以想象,曾被两根5万伏电棍一起电头、脊梁、大腿、生殖器。仅电棍电击,就近四十次,每次长达3、4小时。2004年12月3三日,李光被警察徐海明、王喜运等活活打死。[6]

辽宁省沈阳皇姑屯区法轮功学员陈松,在沈阳张士教养院遭受迫害期间,曾经被28根电棍同时电击。[7]

3)电击的部位与伤害

电头部
电太阳穴
电五官
电喉咙
电前胸
电乳房
电内脏
电生殖器官
电肛门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受害者案例:长春刘海波被当场电死

2002年3月5日,法轮功学员在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八个频道插播法轮功真相达40多分钟,震动海内外。江泽民为此下达“杀无赦”指令,致使5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长春净月潭的一个山里,设有专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用大刑的地方。电视插播者刘海波就在这里被扒光衣服跪着,警察用最长的电棍从肛门一直插进去电到他的五脏,被当场电死。[8]

3. 药物与精神迫害

'酷刑示意图:打毒针'
酷刑示意图:打毒针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滥用药物的迫害,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迫害政策。在中共的“转化的实施方法”指令中,毫不掩盖地宣称:“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

据明慧网统计,截止2019年7月10日,在4322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827人经受过精神病院迫害,包括药物迫害、注射不明药物、与精神病人关押在一起等等。

下毒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饭里拌毒、水中下毒、强行注射毒针、强行灌毒、放毒气、喷毒液、撒毒粉等等。更有甚者,拿法轮功学员做人体试验。曾担任重庆大足县龙水镇某小学校长的法轮功学员刘书荣,在重庆永川监狱遭受迫害。2008年5月20日他被劫持到监狱医院。永川监狱教育科科长王某、医院正副院长李某、杨某等合伙策划,制定出一个邪恶的方案,要在刘书荣身体上做人体试验,看他有多大的承受力。打手们将刘书荣固定在病床上,用食管强行灌毒食,对他强行输毒液,每天4瓶共2千毫升,每分钟150到180滴,甚至接近200滴。有个年轻的李主任说:你死了就算了,国家最多花掉425元就解决了(拉到火葬场的费用),把你进行人体试验又怎样?这都是国家政策允许的,是合法的,是上面的指示。[9]

中共使用药物摧残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罄竹难书。人类历史上不乏使用药物毒害人的案例,可是如此系统地、大面积地将药物使用到普通百姓身上的却只有中共。药物迫害所具有的隐蔽性、残害性,是任何酷刑都比不了的。它是中共毒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独特方式。

1)灌毒药

最常见的是劳教所、监狱、精神病院等迫害场所,指使包夹、卫生员在水里或饭里下药。这种药一碰水就化掉,无色,稍有苦味,吃的时候不太容易察觉到,但吃后会导致精神错乱。不法之徒往往3倍、8倍甚至10倍超大剂量下药,令受害者痛不欲生。

“如继续顽抗 五脏六腑都会逐渐坏掉”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甦,2011年5月5日被武汉市警察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囚禁。被下不明药物后,张甦两次晕厥,胃痛、胆痛、头晕脑胀、心慌、呼吸困难;原本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好的他患上了Ⅲ期高血压、心肌受损、等症,体重减轻30斤,最后身体差到濒死的边缘。洗脑班刘某某暗示:如继续顽抗,五脏六腑都会逐渐坏掉。

警察江黎丽公开威胁:“共产党弄死你就象弄死一只蚂蚁。明天把你拖出去枪毙就说你是自杀,……或者弄到医院割你几个器官,……再一烧,骨灰都不给你的家人,你又能怎样?!”[10]

2)打毒针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开庭前注射不明药物 当庭不能说话

2004年9月15日,赵卫东(男)、宋富荣、瞿贝贝、宋其爱、侯庆园、吕霞、瞿晓彤7名法轮功学员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法院被秘密审判。泰山区法院在对他们非法预审(所谓开庭调查)前,对他们注射不明药物,致使他们当庭不能说话,无法揭露迫害。[11]

肚子肿得像孕妇 死时内脏均已腐烂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付桂英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期间,被警察酷刑毒打昏死后,被肌肉注射三针不明药物,立刻心跳加速,脉搏每分钟170次,心象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绘画)'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绘画)

之后,又被拉到图牧吉监狱医院静脉注射大约50毫升黄药水。两年多后的2004年3月,付桂英开始发病,肚子肿得像7、8月的孕妇,腿浮肿,皮包骨头,脑袋耷拉,没有精神,最后呼吸困难,在极其痛苦中含冤离世,死时内脏均已腐烂,年仅43岁。[12]

3)名目繁多的迫害药物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采用药物迫害的药物种类繁多[13],有酊剂、胶剂、粉剂;还有喷雾的杀虫剂类和有硫化物之类的化学药剂;还有针尖样的黑色颗粒、白色颗粒;有带有病源的生物制剂;也有专门破坏人的五脏六腑各种器官的药物。法轮功学员服用后会出现各种病状,最典型的是使人出现心脏衰竭、肾衰竭、症状,破坏人的神经系统、排泄系统、消化系统,使人出现皮肤病等等。警察与犯人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药物来源于监狱总医院或监狱医院。

山东省女子监狱所注射的部份药物有:氯氮平、舒必利、丙戊酸钠、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打针后嗓子发干、大脑难受、视觉模糊、出现幻觉、大小便解不下来。[14]

氯氮平、氯丙嗪、丙戊酸钠之类的药物是专门用于治疗精神病或癫痫病的,将这些药物大剂量的使用于健康人身上,起到的作用不但迫害人的中枢神经,还将人的肉体摧残,有的人就真的被迫害成了精神病。

4. 强制灌食

医学灌食是为了挽救无法正常进食人的生命。然而,在中共监狱里,“强制灌食”是一种残忍的酷刑,随时可能致人死亡。

'酷刑示意图:强制灌食'
酷刑示意图:强制灌食

1)灌食类型

从给法轮功学员灌的食物中看到,中共使用包括:浓盐水、浓辣椒水、大蒜汁、芥末油、人尿、大粪水、高浓度酒,甚至摧毁神经系统的不明药物;灌食时,他们故意来回抽拉灌食的管子,使受害者遭受惨烈剧痛;有时管子插到气管、肺部,造成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被灌食过程中当场死亡。

强制灌食一般分两种:

撬嘴直接灌食

中共打手们将法轮功学员的四肢都死死地绑在床上,还要把身体和头按住。用手捏住鼻子不让呼吸,用强力将嘴捏开。在这个过程中,有的法轮功学员嘴被撕裂开。有的打手用金属利器将法轮功学员咬紧的牙撬开,牙床被撬破,牙齿被撬掉,嘴里血肉模糊,然后将东西灌入。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和死亡。

鼻饲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鼻饲)'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鼻饲)

打手们为了折磨法轮功学员,特意使用粗的、特别是脏管子进行灌食,并反复使用,管子故意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多次插管,从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过程中,故意反复抽拉皮管,导致绝食者剧痛,鼻腔,食管,胃严重破损,引发大量出血,恶心、呕吐、剧烈咳嗽,经常是插一次管子,导致有的人吐了一地的血,惨不忍睹。

2)灌食案例

灌食管直插到肺部 窒息死亡

2003年12月,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赵旭东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他开始绝食反迫害,警察李魁等对赵旭东开始野蛮灌食。开始负责灌食的是一个姓王的医生,后来调到劳改医院,每次都由几名看守所的在押犯人用胶皮管或塑料管强行从鼻孔、喉咙插入给灌食,他的身体不能动,被捆着,有按头的,有扒嘴的,有撬牙的,经常搞的满嘴是血。最后一次灌食是在2004年2月5日下午,由医务室的警察胡晓霞及犯人米涛等人参与的,管子一下子插到他肺部,赵旭东当时发出很大的惨叫声,警察胡晓霞竟叫犯人米涛等把管子取出,翻着白眼走了。这时只见赵旭东喉咙里一直发出响声,看着极其难受的样子,可是手脚被捆在一起无法活动。快晚上了有犯人发现没动静时,人已经死了。[15]

四瓶烈性白酒加盐 鼻中连续灌入活活呛死

张生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人。张生范因小儿麻痹造成右腿残疾,拄拐行走,腿痛难忍。1995年修炼法轮功后,腿痛彻底消失,拄拐行走的速度如同正常人。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并依法进京上访被双城公安局非法关押4次。

2001年6月9日,几个警察闯入张生范家中,粗暴地将张生范扔到车中,连踢带踹地将他塞入座椅底下将其强行带走。一路上打手们用长条凳子压住张生范进行残酷殴打。在这伙打手将张生范从车上抬下来时,张生范已被打得遍体鳞伤。

张生范被打得3天不能吃饭。12日早7、8个彪形大汉将张生范按住,把4瓶玉泉方瓶酒加盐掺在一起放入盆中,用胶管的一头插入张生范的鼻孔中,用漏斗在管的另一头往里灌酒,呛得他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4天惨死看守所。[16]

广东省高献民被灌浓盐水当场致死

高献民(男,41岁),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元旦,广州天河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天河公园烧烤被抓捕,关押在天河看守所。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天河看守所所长朱文勇叫4名在押犯人分别踩住高献民四肢,用湿毛巾捂住他的鼻子,其他犯人用牙刷把高献民嘴撬开,把矿泉水瓶从中间剪开,把瓶嘴塞到高献民口中,然后把整包的食盐倒进瓶子里,加少量的水灌进胃里。有一个在场帮忙灌食的犯人看见这个场面马上就晕了过去,朱文勇叫人把这个犯人拖出去,换另一个犯人继续灌盐,高献民当场被灌死。[17]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高献民去世后,天河区610威胁高献民的家属,不准他们声张,说,人已经死了,要替活着的人着想。并且不准其他法轮功学员到他家里去,不准参加追悼会。天河区610为了替朱文勇开脱罪责,把他调到天河区戒毒所。

5. 熬鹰

“熬鹰”,就是不让鹰睡觉,熬着它,经过长达5至6天不让眨眼的折磨,使它极度困乏。要是将熬鹰这种折磨作用于人的话,那就是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了。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将受刑人的意志彻底摧毁。这是世界上被公认的最为残忍的酷刑之一,且不留外伤。

中共监狱、劳教所的警察曾普遍用“熬鹰”迫害法轮功学员企图使他们放弃信仰,北京新安劳教所一个警察说:“我们就是用对付间谍的办法使你精神崩溃后转化。”

'酷刑示意图:抻着熬鹰'
酷刑示意图:抻着熬鹰

“熬鹰” 令人感到生命即将到尽头

安徽省皖江机械厂化学分析工程师孔德文,遭暴力虐待和不明药物毒害,双眼被迫害致重残,身体严重受损,他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孔德文在控告书中说:“大约2005年4、5月份,唐传友等人在洗脑中心活动室,就又对我实施‘熬鹰’酷刑迫害,就是长期不让睡觉。还得经常罚站。我已经站不住了,我感觉到我的生命就要到尽头了。头发晕,全身麻木得厉害,心跳极快……”[18]

山东潍坊李秀珍近28天不让睡觉

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在济南监狱遭迫害期间,狱警们曾连续28天基本上不让李秀珍睡觉。

李秀珍实在睁不开眼,狱警就用胶带纸粘在眼眶周围上下上拉扯,有时还用扫帚棒支起眼皮。而在山东潍坊劳教所,狱警为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睡眠,竟然采取用手指弹眼球、用湿毛巾抽打眼睛的方式进行折磨。[19]

6. 吊刑

'酷刑示意图:吊刑'
酷刑示意图:吊刑

各种吊刑

单手铐吊和双手铐吊:学员被吊在监狱的铁门上、暖气管上、房柱上、篮球架上、单杠上、不让脚着地歇息,农村有用绳子紧捆学员双手吊着过夜的。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树上悬吊: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发明的酷刑。百余棵树上,白天、晚上都用各种姿势吊着人,冬天有的被冻得失去知觉;夏天被晒得晕倒在树上。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学员朱有荣被吊几天几夜后死在劳教所。[20]

门框悬吊:用绳子长期吊在门框上。几个人将学员抱起,让其踩在凳子上吊好,然后突然抽去凳子,为了不让学员发出惨叫声,事先用脏东西塞住嘴巴。

铁丝吊铐:把学员铐吊在铁丝上,并让吸毒犯来回拉动取乐数小时。

上绳:是逼供和迫使人屈服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很细的尼龙绳用力套住脖子,然后再把两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紧,一只胳膊用力往后背,另一只手从肩上往后背,绑在一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挤压,绳子陷进肉中,时间长了胳膊都能残废。紧缚的双臂吊至肩高处,脚尖刚好沾地支撑全身重量。绳子有时还打上刺,用力捆缚时使绳子紧紧勒进肉里,使人痛苦万分。吊一次叫一绳,警察对待逃跑的犯人,多只上两绳(吊两次),而法轮功学员竟被上过8绳、9绳。

吊铁环:学员的两手两脚分别插入铁吊环中3天3夜,不放下来。最多吊铐时间长达18天之久,当时人放下来时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骨瘦如柴,双手由于长期被铐手腕呈紫黑色,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变形,双脚由于长期站立呈粉红色,连鞋子都穿不进去了,行走困难。

遭“拉抻吊铐”酷刑 双臂残废

2003年6月21日夜,重庆法轮功学员刘范钦女士在租住屋被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警察破门而入绑架。几天以后,在大渡口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波等人策划下,警察用小车将刘范钦带到一个秘密地方,公安分局主任华勇、国保支队长文方火现场指挥,警察李轲、谭旭、胡彬、黄小月(女)等人分成两组,对刘范钦进行酷刑折磨:身躯变形扭曲的高强度拉抻吊铐,连续30多个小时,撕心裂肺的剧痛,多次昏迷,刘范钦的双臂当即残废。[21]

7. 铐刑

1)铐刑种类

手脚连铐:双脚戴上重型镣铐,双手戴上手铐,再用短铁链子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人戴上这种刑具后,坐不得、蹲不得、站不得、躺不得,只能佝偻着、蜷缩着,吃、喝、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时间一长,会导致肌肉劳损、手脚浮肿、失眠烦躁,极其难忍。2000年10月,法轮功学员王可非因为坚持炼功,被吉林省长春铁北看守所的狱警施以“手脚连铐”长达11天,而对于一般人,48小时就是承受极限。[22]

'酷刑示意图:手脚连铐'
酷刑示意图:手脚连铐

单人铐:单人双手铐在腹前,有的铐在背后并锁在床脚上、桌子脚上,使学员站不起来、坐不直、睡不下。

双人铐:两人背靠背双手双铐交叉锁锁在一起,一人打盹儿弄动手铐就会嵌进肉里。

'酷刑示意图:大背铐(苏秦背剑)'
酷刑示意图:大背铐(苏秦背剑)

大背铐:又名背剑、大背剑、苏秦背剑,是背铐的变种,一只手从肩上拉向后背,另一只手从腋下向上拉向后背铐一起,警察还不时拉起手铐让学员快速转转动,并猛力上提手铐痛到学员休克为止。

双人镣铐:一人左手与另一人右手、一人左脚与另一人右脚用手铐与镣铐连在一起。

超时床上铐:警察把有的法轮功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学员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酷刑演示:上大挂'
酷刑演示:上大挂

上大挂: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着地,一挂就是3天3夜;

穿心镣:是从人的身后将手镣(铐)和脚镣连在一起,称作“后穿”;手镣和脚镣在身前相连被称为“前穿”。据受害者描述,这种酷刑让受害人每一分钟都在痛苦中煎熬。中共死刑犯都没有戴过这种刑具。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酷刑示意图:“穿后刑”——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
酷刑示意图:“穿后刑”——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

拇指铐:比戒指稍大,专门用来铐双手大拇指,与手铐一样越动越紧。俗话说,十指连心。铐上一会,双手拇指就慢慢地变色、发紫……时间久了,人的整个身体极其难受。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拇指铐”等酷刑被大陆公安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大量地运用。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地环、地锚铐:地环是在地上固定一个铁环, 与手铐结合使用,通常是把双手铐上后,再铐在地环上的,也有其他变种。

2)铐刑案例

吉林省孙淑香被大背铐迫害致死

大背铐,又名苏秦背剑,把一个手臂从肩部向下,硬拉另一手臂从背后向上,再用手铐将两手铐紧。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孙淑香(女,53岁),2009年9月22日,被长春市国保大队从家中绑架到市公安局,用大背铐将其两手铐紧,然后在孙淑香的惨叫声中,警察将她10个手指一个一个掰开,把手印印在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上,并以此材料作为依据将其劳教。孙淑香就在这次劳教中被迫害致死。[23]

手被铐住 双腿再被1米2的铁棍支开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法轮功学员周兆祥,2005年初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恶人将他铐在地环上实施酷刑。一群犯人围着打他,他被铐在地环上长达两个月,手被铐住,双腿再被1米2的铁棍支开,一只手铐脚上,站不起来,躺不下,长时间这种姿势,周兆祥所承受的痛苦实在令人难以想象。[24]

'酷刑示意图:手铐加铁棍支撑'
酷刑示意图:手铐加铁棍支撑

8. 老虎凳

老虎凳可致人死亡

老虎凳是一种可能导致死亡的刑罚:把人绑坐在长板凳上,上身和双手被绑在背后连着长板凳的木架上,双腿在凳面上伸直,膝盖以上的大腿用绳绑在凳上,于小腿与板凳缝中或脚跟下置放砖块,使受刑人的双脚向上抬起,通过牵拉腿部的关节韧带,给受刑人造成巨大的痛苦,导致肌肉撕裂或是瘀血。长时间受刑,双腿有成残危险。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老虎凳上的手铐脚铐还可以有伸缩功能,越动越紧,手腕脚踝就会被铐齿啮伤。粗糙的铁板可以磨坏从尾椎到肩背的皮肤。

老虎凳上“两头翘”是把受刑人一双手臂反拧到背后,用绳索捆住并高高吊起,使受刑人的上身最大限度向前弯曲,脚下通过垫砖使受刑人的脚尖也逐渐抬高,最后使受刑人的头和脚几乎相贴,造成全身性的痛苦,比一般的老虎凳对人的伤害更加残酷。

中共劳教所、监狱、看守所、公安局、国保、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普遍使用老虎凳。

中共警察使用老虎凳摧残法轮功学员的典型案例

案例1、撕心裂肺的疼痛,每一秒钟都令人窒息

2002年3月11日,法轮功学员王玉环被吉林省长春公安一处绑架,12日晚,被警察高鹏和张恒五花大绑、放在车后备箱里带到净月潭行刑房。

王玉环被锁上老虎凳,警察每隔5分钟给她上一次大刑,将她反绑的胳膊向前向后摇,骨头“卡嚓”脱臼,撕心裂肺的疼痛使王玉环几乎昏厥,汗水、泪水顿时涌出。头被狠命往胯处按,脖子几欲断裂,每一秒钟都令人窒息;脚腕被拉扯得钻心疼痛。剧烈的疼痛和痛苦使王玉环全身颤抖。一次又一次昏死,鲜血渗透厚毛衣裤。

2007年9月24日,王玉环在长春公安医院含冤离世,终年52岁。[25]

案例2、疯狂的迫害导致大连军转干部 一个多月卧床不起

刘昌海,30多岁,军转干部。在2001年3月22日晚间,辽宁省大连教养院的警察们专门为他准备了6种酷刑,为了不让他发出惨叫声,警察用拖布堵住他的嘴。

刘昌海先被上老虎凳,腿被绑在床沿上,大腿小腿各一根皮带,脚下一共塞进了24块床板,最后连皮带都绷断了,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不敢再垫了,请示警察小王军,小王军看他仍不屈服,又将他捆绑起来吊在窗棂上毒打,又扒光他的衣服用电棍电。

等用完刑之后,刘昌海已经没有了人形,浑身上下到处是被电棍烧焦的皮肤和大水泡,脖子的皮肤没有完整的,全是黑紫色,不敢转脖子,否则痛得受不了。内衣紧贴在烂的皮肤上,脱不下来。疯狂的迫害导致刘昌海一个多月卧床不起,身上留下了累累疤痕。[26]

案例3、西昌警察扬言:“打死了就是!”

西昌市法轮功学员方征平,男,当时60多岁,2003年8月26日傍晚,他被周欣等国保秘密押到西昌市国保大队酷刑室,一个警察说:“为装备这间屋就花了3万多元,现在好了,打得再响,哭叫声再大,外面都听不到,非常隔音。”

他们强制他坐上老虎凳,锁上脚镣手铐,施用车轮战、9个警察分成三班轮番拷打审问、刑讯逼供、拳脚相加。

方征平说:“我肿得这样了,你们不要打我。”周欣说:“打死火化了就是!”就这样,警察们更加丧心病狂,专门打他瘀血斑斑的手臂和腿,哪里痛就打哪里,哪里肿就往哪里踢……连续的刑讯、拷打使方征平疼得钻心透骨,而且感到非常疲惫,眼睛不由自主地想闭上;警察们就按动老虎凳上的电钮发出刺耳的强烈噪声,还用冷水泼他,使他从昏迷中惊醒……[27]

9. 饿刑

四川嘉州监狱把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送进严管监区,采用“吃秒饭”的手段折磨他们,即吃饭时间只有20秒。

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中共监狱、看守所等关押场地普遍使用一种慢性的酷刑手段——“饿刑”,在精神和肉体上折磨受刑者。

这些场所的中共打手们故意不给法轮功学员饭吃,或限时、限量,或逼迫他们没有尊严地快速大口吞咽,或不给吃而用灌食来折磨他们,或对他们施饿刑时兼施其它刑法,或让他们瘦成皮包骨头、不堪一击,或活活饿死他们。

“吃秒饭”

四川嘉州监狱把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送进严管监区,采用饿饭等手段折磨他们。

据说,乐山嘉州监狱九监区(入监队)现在还在使用残酷的“吃秒饭”,要求受刑人盘腿坐在地上,使劲低下头,像动物吃食一般吞咽,没有尊严地进食。

在严管监区,每顿只给他们少量的饭和菜汤,早晨只给半碗稀饭,不给馒头。

吃饭时,大组长(犯人)一声令下:“开始!”大家才能开始一起吃;大组长喊:“停!”大家必须马上放下饭碗,违者要被加重处罚。吃饭的时间一般在20秒左右,最多不超过25秒。

“吃秒饭”后,人很快消瘦,有胃病的人,就苦不堪言。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要长期被迫“吃秒饭”。

法轮功学员张军,四川芦山县苗溪菜场的雅安监狱的两杠三星的警督,于2014年被绑架到嘉州监狱,被送到十监区集训监区迫害。给他吃“秒饭”20秒钟,同时还用几根电警棍电击他。张军“吃秒饭”长达数月。

廖挺,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刚进九监区时身体壮实。一个多月的“吃秒饭”,让他瘦成长脸,而且他天天被逼走队列。

廖安才,68岁,四川西昌人,在九监区也常常被逼迫“吃秒饭”;被转到其它监区时,已被折磨成驼背。

陈志,62岁,四川资阳人,在九监区被逼“吃秒饭”,同时被迫蹲军姿18天。[28]

吉林省女子监狱狱长:不饿死就行

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的严管队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方式花样繁多,怎么使人难受,怎么整人,有铐、吊、抻、绑等,还有饥饿法。

每餐给法轮功学员一小块窝窝头和一小点咸菜,有时就这一小点吃的也被犯人恶意倒进厕所,而且不给她们水喝。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逼得实在没有办法,去厕所捡被倒的食物,或捡吃剩的果皮,渴得实在难受,就从马桶眼儿里往出舀水喝……

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武泽云曾经下令:“不饿死(她们)就行。”[29]

10. 禁止排泄

在万家劳教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八五一一农场二十四连农工刘桂华,由于拒绝转化,她的两手被捆绑起来,倒吊在柱子上。一吊就是两天两夜,连大小便也不放下,要拉裤子里。拉到裤子里的大小便就又被恶人脱下裤子包在她的嘴上。[30]

排泄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了。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解手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也不再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权利了。

黑龙江省牡丹江第二看守所规定大便3分钟,而在第一看守所则被限制在2分半,若不起来就拳打脚踢。很多时候刚开始排便就到点了,只好憋回去,有时候得憋很长时间才能憋回去,很多人憋的肚子痛。而有一些法轮功学员却被禁止排泄,直接导致了身体的严重伤害。[31]

憋至无法小便 犯人用拳头打肚子

辽宁省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徐慧,在被绑架至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时,被3个犯人严管,从早上起床一直站或坐到晚上睡觉前,每天十几个小时。不让洗漱,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徐慧由于长时间不能上厕所,憋得撒不出尿来了。卫生所的大夫王勇叫几个人给徐慧揉肚子,其中一个狱医说,我们保证让你回去能撒尿。那么,他们是怎样治疗的呢?4、5个犯人把徐慧按倒在地,死死按住,就在她肚子上练起拳来。徐慧肚子被打肿,疼得不敢碰。第二天,徐慧撒尿不止,都尿在裤子里了。[32]

扎紧小便 尿液回流体内

家住上海徐汇区常熟路的法轮功学员江勇,曾于2001年被非法判刑8年,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屡遭酷刑折磨。江勇在绝食期间曾被全身裸体捆绑在死人床上。为了让他放弃绝食,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提篮桥监狱的医务人员以江勇身体虚弱不能正常小便为由,在他生殖器上套上假的胶皮输尿器,然后在生殖器的根部用橡皮筋扎紧,这样小便排泄不出来。这样外人根本看不出迫害的痕迹。由于长时间不能排尿,尿液会回流到体内,导致江勇全身发胀,膀胱胀痛,并导致肾脏疼痛。[33]

只能往裤子里尿 包夹都受不了了

北京东城区环卫局职工张印英3次被非法劳教,共被非法关押7年。2006年2月,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张印英被逼不许上厕所,只能往裤子里尿。有一个监控她的包夹是个吸毒的,她说:“再也不干包夹了。”什么原因呢?就是让法轮功学员往裤子里尿,屋子里的味太重了,谁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有时包夹偷偷地让她往桶里尿,警察知道了就说:“你们让她往桶里尿,也不让你们上厕所。”于是,包夹们也只好拽着张印英的裤子不让她脱了,张印英只能往裤子里尿。[34]

我们上述列举的例子远远不能概括警察用阻止法轮功学员解手的方式进行迫害的这一独特酷刑。例如把法轮功学员捆绑在死人床上进行迫害或把法轮功学员一吊数天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正常解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了。有时警察是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剥光而随其排泄,有时则是直接让法轮功学员排泄在自己的裤子里。至于不让法轮功学员用手纸,或限制解手时间,故意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排泄器官等邪恶方式那更是再普遍不过的事情了。

11. 锥刑

“锥刑”,用锋利的锐器刺扎人的指缝、软组织或其他部位。使用工具包括铁锥、螺丝刀、医用针、缝纫针,受刑重者当场可痛至昏厥,血流如注。此类酷刑还包括:往受害者的指甲缝钉竹签、用手钳夹手指尖、硬物砍手背、重锤击打手背,甚至用电钻等。

钥匙,也是锥刑的一种。有的警察指使犯人把开铁门的钥匙插在学员的两个手指间,犯人一只手紧握着学员的手指不让动,另一只手用力转动钥匙。

医用的大针头 十指插针

2009年,盘锦监狱对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黄成(男,56岁)进行迫害,“(大队长)管风春指使孟祥林等犯人将黄成双手铐在墙上,将他每个手指尖插进一根医用的大针头,整整插了10根!针是从指甲与肉之间插进去的,血从另一端流出;有的针从指甲缝插进去又从另一指节背穿出,血就从针头流出;有的针插进针尖被堵塞拔出后出血。直到黄成离世时,他的指甲盖内仍留有疤痕。”[35]

木板一排钉子 将手掌钉穿

湖北省汉川市杨林镇法轮功学员李花字(男,70岁)2000年到北京请愿,被关押在石家庄看守所,警察在木板上钉上一排钉子,露出一两厘米,然后将李花字的手掌放在上面钉穿。[36]

脱掉衣裤 用缝纫针插遍全身

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湖南常德桃源县法轮功修炼者文惠英,曾在生前自述:“有一次恶警唆使5、6个吸毒犯来打我,拳头像雨点般落在我头上、身上,用穿皮鞋的脚踢我的腰部、腿部,用绳子把我的头发捆到窗户的铁杆上。警察还怂恿吸毒犯用最大的缝纫针插我的指甲缝,脱掉衣裤,用缝纫针插遍我的全身。我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一次又一次地痛醒过来。”[37]

从指甲盖下插入至关节 当场昏死

湖南湘潭的法轮功修炼者徐少安,被绑架在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期间,警察范应巧、彭金文组织4个吸毒人员对她进行迫害,拿生产用的粗针插她的十指,从指甲盖下插入至关节,令徐少安当场昏死过去。[38]

痛得昏死过去 又被竹签插醒过来

法轮功学员刘金芳被绑架在河南项城看守所,警察为逼她出卖其他法轮功修炼者,用竹签把她的手指尖、脚趾尖插透,痛得她昏死过去。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些警察竟然又用竹签把她插醒过来……[39]

12. 约束衣

据明慧网报道,酷刑“约束衣”是从河南许昌第三男子劳教所传出。约束衣由细帆布制作,从人的前身套进去,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被施刑后,人的肩、肘、腕处会筋断骨裂,双臂会残废。若用刑时间长,人的背骨会全部断裂,人甚至会被活活痛死。

2003年4月,中共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全国现场会议,强行推广河北及山西劳教所所谓的“转化法轮功经验”,即施用“约束衣”酷刑(代号“春雷行动”),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酷刑示意图:约束衣'
酷刑示意图:约束衣

自此在全国劳教系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广泛实施“约束衣”酷刑。

中科院博士揭露妻子被致死真相

现身居美国的原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博士耿飒,2015年7月,向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提起了控告,并向海外媒体揭露他的妻子管戈被河南省十八里河劳教所施用“约束衣”酷刑折磨的事实真相。

在610向全国推广“约束衣”酷刑的两个月后,他的妻子于2003年6月4日遭此酷刑迫害致死。

耿飒说,据目击者描述,狱警将“约束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他们的手臂拉到背后,然后双臂交叉绑住,再将双臂过头,从肩上拉到胸前,再绑住双脚。把手和脚绑在一起,腾空吊在铁窗上。

不仅如此,狱警还在法轮功学员的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的文章,还用布塞进他们的嘴里。

耿飒写道:“妻子遗体被火化以后,他们就给了我一张纸条,说是死亡证明,但是上面的死亡原因写的是‘自缢’。上面的家属签字就不是我的,也不是我妻子家属的。就这样,他们就算把这个事情结束了。我当时心里非常非常痛苦,很无助。这就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迫害政策:’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就火化’。”

除他妻子外,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劳教所受此酷刑被迫害致死的还有孙士梅、张雅丽、张保菊法轮功学员等。[40]

优秀警察:整夜痛苦难眠

陆智勇,原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曾被评为“最佳优秀警察”,并被黑水县公安局定为副局长后备人选。可是,他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绑架在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

在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劳教所时,警察给他灌毒食、输毒液,同时还对他施用“约束衣”酷刑。他自述道:“警、犯使用的方法让受害人有生不如死的感觉。穿上‘约束衣’,被绑在床上,全身动不了,没有多久,全身肌肉发麻、酸痛、心发慌难受,四肢颤抖,整夜痛苦难眠。第二天,脸冒出油汗,身体明显消瘦。

“他们连续几天这样绑着我,加之插到胃里的管子发出异味在体内的折磨,那种痛苦真是难以忍受,每天还强行给我输3千毫升液。总之,天底下没有共产邪党干不出来的恶毒事,只有人们想不到的。”[41]

13. 强制堕胎

对怀孕的法轮功女学员,中共残害手段之一是强制堕胎,一方面为便于继续关押,强制堕胎后送监狱、劳教所、洗脑班进一步迫害,或仅仅为在看守所多拘留一段时间;另一方面,用强制手段给法轮功学员增加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制造心理恐惧,逼迫她们放弃法轮功修炼、放弃“真善忍”信仰。

在男警们的监视下流产

2002年5月25日,河南孟州城伯乡罗庄村的法轮功女学员耿菊英,被孟州市610和公安局的警察们翻墙入室后绑架。为了劳教怀有身孕的耿菊英,不法之徒强行给她堕胎,过程中几个男警在一旁淫笑着“观赏”,还讥笑说,你不是漂亮吗,我们就是要看你堕胎。就这样,耿菊英在几个男的眼皮下做了人工流产。[42]

胎儿被肢解后取出

陕西汉中的张汉云,因闭经结婚5年未能怀孕,修炼法轮功不到半年,月经正常,怀上了孩子。然而2001年3月,即将临产的张汉云,被汉中市610强行抓进洗脑班。当他们发现张汉云要临产了,就用车将她拉到30公里外的职工医院引产,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他们便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43]

强制堕胎 未满月被送去劳教

法轮功学员杨平女士,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水产公司职工,2000年3月因进京上访被押回武汉,经妇检怀孕2月有余,仍被武昌区中华路派出所关在留置室4天,被蔡甸派出所关在留置室25天,而后又被直接从留置室提出来,秘密送蔡甸区妇幼保健站强行打胎,打胎后第24天还未满月,被送到武汉市戒毒中心劳教一年半。期间洗冷水澡、喝凉水,还绝食一次。经她丈夫汪建军(法轮功学员)行政复议申请,杨平在被非法劳教3个多月后回家,全身浮肿。[44]

年轻孕妇 7月胎儿被残杀

黎旭光女士,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当年20多岁,与丈夫齐向阳进京上访,1999年10月19日被辽中当地警察接回、非法关押,因不放弃法轮功,被当地政府强制堕胎,胎儿已7个月,打下来时已经成形,指甲都长出来了,是个男婴。堕胎后还要继续关押,在她母亲强烈的抵制下,才得以回家中养身体。传递此信息的人被中共报复,遭到非法关押。[45]

14. 抻刑(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虐杀刑罚,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行以撕裂其身体。这种刑罚也叫“车裂”。

'中共酷刑演示:抻床'
中共酷刑演示:抻床

中共监狱使用“抻刑”(也叫“抻床”)来折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种酷刑把人的四肢绑在床上,身体悬空,作用类似古代酷刑“五马分尸”。

受刑者被绑在抻床上,手脚被固定,施刑者将抻床摇、抻、拉、拽。受刑人的手脖子、脚脖子的肉慢慢地被撕开,手脚不能过血,骨头节都被抻开。

'酷刑示意图:“抻刑”'
酷刑示意图:“抻刑”

中共监狱也使用“死人床”来折磨法轮功学员:把人的两手两脚分别用手铐、脚铐固定在地板的四个铁环上,呈“大”字形。受刑者每天24小时如同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在极其痛苦中熬过分分秒秒。长时间遭受此刑的人双手双脚麻木,神经坏死,终身残废。

遭受这些酷刑后,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直至筋断骨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致疯致残,甚至致死。

受“抻刑”3个月 她的右胳膊残废

项丽杰,女,于1994年8月与台湾省台南县七股乡居民杨进义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生活幸福。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项利杰去大陆为法轮功直言,从此中共迫害她,使她再没能回台湾。致使她丈夫不得已和她离婚。

2006年4月25日,项利杰被绑架到辽源市看守所,后被冤判11年。2007年2月,项利杰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种种屈辱和魔难,尤其遭受灭绝人性的“抻刑”折磨。打手们把项利杰吊在空中,七八个小时后,她的四肢已经紫黑肿胀;再把她放下来,约缓5分钟后,又换新招折磨她。

她们先把项利杰的四肢用绳子捆绑得紧紧的,然后再把已经捆绑好的脚绑在床的铁栏杆上,把捆绑好的双手穿过床头,再绑在头前的另一张床的床头栏杆上,再用力把头前的另一张床拉开,拉到极限后,两张床中间再放一个小凳子将两张床顶住隔开,每次长达四五个小时。

这种对人体超负荷、超极限的非人折磨,使得项利杰生不如死,撕心裂肺。她遭受“肉刑”抻拉的酷刑竟长达3个月之久。她的右胳膊被“抻刑”致残。[46]

15. 对伤口的摧残

伤口,是人体被伤害外之后,在愈合过程中,最为脆弱的组织。除正规治疗外,任何形式的碰触都可能影响伤口的愈合。中共打手们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为了加重被迫害者的痛苦,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口进行再次伤害。

打伤口

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焦守桐因坚持信仰,在2002年曾被朝阳沟劳教所六大队一中队的管教员王涛用电棍、警棍、竹批子、铁丝等刑具毒打,他被打得脸部肿大,呈紫黑色,血迹斑斑,无法辨认。因为他不肯屈服,第二天,当伤口刚刚愈合,快要结痂时,又被拉出去毒打,把伤口全部打开,鲜血直流……

法轮功学员邢越山,也被王涛用同样的手段折磨,多次被间歇性地毒打,每次都是在伤口将要愈合时,再用竹批子、铁丝等打得皮开肉绽……[47]

捅伤口

湖北武汉硚口区法轮功学员颜克俭,曾是农业银行最年轻的信贷科长。2002年8月被劫持到硚口区洗脑班迫害。打手李为强逼他长时间面壁而站,站不住之后就抓着他的头拼命往墙上撞,并拳打脚踢,直打到颜克俭遍体鳞伤、浑身抽搐、大小便失禁。被折磨得枯瘦如柴、奄奄一息的颜克俭又被双手反绑,双膝跪地,悬吊在铁窗上。在膝盖磨破、血肉模糊,无法跪下的情况下,打手们又将颜克俭四肢呈“大”字形死死地捆绑在窗户上,接连吊了几天几夜。在颜克俭被吊得休克之后,恶徒马志标等人不但不将其放下,反而用牙签使劲往膝盖处伤口里捅……[48]

电伤口

原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工经处造价工程师周向阳,在被绑架到双口劳教所后,曾被电击20次左右。一次警察魏巍和另一个张姓警察电遍他全身,一边电一边问他:大法好不好?他说:“大法好!”他们就继续电,还专门找皮开肉绽的地方电,痛苦的滋味无法形容。那次被电的伤口溃烂了半年,至今10年过去了,伤疤仍清晰可见。[49]

伤口撒盐

广东三水劳教所狱警“转化”一个学员能获得2万元奖金,因此狱警为奖金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酷刑惨不忍闻。肇庆市轮功学员林凤池在这里被狱警用烟头烧、牙签扎手指尖。狱警还将开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大面积烫伤,而后再向他的伤口上抹盐,然后用牙刷刷伤口。

吉林省榆树市青山乡三兴村法轮功学员郑福祥,被劫持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迫害。在五大队被酷刑折磨了10多天后,又被转到了六大队。在六大队,警察用警棍殴打、用拳脚猛击他身体各个部位。然后将衣服扒光,用三角皮带猛抽全身。皮开肉绽之后,拿来盐面往伤口上撒盐,然后用手猛搓。郑福祥最终被迫害致死。[50]

除此之外,有的地方也出现过往法轮功学员的伤口上撒酒、撒辣椒粉、刷子刷伤口、揉搓伤口等等。

16. 冰冻

“冰冻”被中共经常使用来摧残法轮功学员,迫使其放弃信仰。在寒冬里,他们将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扒下,甚至扒光,或者直接将人用冰冷的凉水浇透,或让人踩在冰上、趴在冰上,或者直接把人埋在雪堆里。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冰冻”酷刑可导致人全身冻僵、冻伤、神经麻痹,局部肌肉坏死,重者致全身瘫痪、失语失忆,甚至死亡。

黑龙江省何华江被不停浇冰水后冻死

2002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大庆采油六厂四矿材料员何华江被劫持到大庆劳教所。一进来就被单独关到禁闭室。但是,何华江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拒绝写所谓的“悔过书”。

当天晚上在一楼洗漱间,犯人们开始酷刑折磨何华江。他们将何华江衣服扒掉,把他绑在铁椅子上,嘴封上,开着窗户,用水管对他不停地浇冷水。中间有时还推到外面冻他。

'酷刑演示:铁椅子(也俗称老虎凳)'
酷刑演示:铁椅子(也俗称老虎凳)

打手王庆林叫喊:“你写不写?你听没听见?”副大队长张明柱咆哮着:“不要住手,给我浇!看你还炼不炼了,叫你知道我是谁!”

至深夜11点多钟,何华江痛苦的惨叫声越来越小,最后连微弱的呻吟都没了,凄惨离世。[51]

张志彬趴在冰上 指甲冻得脱下来

张志彬,女,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百货公司职工,在青龙县看守所期间,因坚修法轮功,被多次遭到手脚连铐、挂干、趴冰等酷刑。趴冰即:在院内水泥地上,或在水泥地泼水结冰,让人趴在地上,双手臂伸直,手冻得伸不直,警察或让其他犯人脚踩,在冰上化掉一个人形来。

一次张志彬和20多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迫趴冰,被冻得手指骨肉都成白纸色,后来变成厚厚的一层黑色硬壳,连指甲一起脱下来。

张志彬后于2000年12月18日在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被迫害致死。[52]

赵会军捆成球形 按进冰盒

辽宁法轮功学员赵会军这样自述她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到两位犯人得摧残:“2008年1月19日。姜平逼我光脚蹲在风口,让文连英把大铁盒装水冻冰。”

“两人强行把我用胶条捆成球,封嘴,把我按在冰盒里。冰碎了,她又往我身上浇凉水。衣服干了接着灌。”

“见我还不签字,(他们)就把我的衣服扒光,往身上浇凉水,抓住我的头发在地上拖,用皮带抽,用摩砂皮鞋踢踩脚趾,直到她打累了或我休克了为止。”

犯人姜平还怪笑着对她说:“监狱里什么叫人性?打死你这样的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53]

17. 利用动物进行摧残

毒蛇咬

中共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有一种酷刑令人毛骨悚然:毒蛇咬。很多女法轮功学员也未能幸免。

毒蛇缠在脖子上三次

被绑架到河北省保定市的高阳劳教所的很多女法轮功学员遭受过这两种酷刑:蛇咬、蝎蜇。

唐山市遵化县何庄子村王春梅,从2003年4月起,连续三四个月在高阳劳教所遭酷刑折磨。

5月26日晚,警察把她铐在野外,警察用毒蛇缠在她脖子上3次。

警察又把壁虎放在她的身上,电棍追着壁虎电,直到把壁虎电死,还说:“我电壁虎呢,没电你。”[54]

把毒蛇、蝎子、壁虎放入学员衣内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法轮功学员吴桂芳册曾被关押在高阳劳教所。2004年8月中旬,她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之际出狱。

出狱后,她对外揭露在高阳劳教所期间所遭受的迫害时说:“学员们被一个人一个人轮流折磨,手脚缠线摇电话;数根电棍一齐电,拉到野外活埋人,快窒息的时候再把人扒出来。“

“(他们)把毒蛇、蝎子、壁虎放入学员衣内或放在肉上再用电棍电毒物……狱警们一边施暴,一边叫嚣:‘10天内把你们全部拿下!’”

据报导,实施“毒蛇咬”这一酷刑的至少包括高阳劳教所五大队主任臧海利和一名姓戴的主任。[55]

蚂蚁咬

生殖器上抹上糖水 让蚂蚁去咬

2007年8月份,黑龙江省双城市法轮功学员徐玉山被绥化劳教所警察高忠海、刘伟、刁雪松、石剑等人“上大挂”,还同时在头上用胶带绑个收音机,找出杂音台,调节到最大音量,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用胶带缠紧;用点着的香烟烧指甲;电棍电、打骂……一天一宿徐玉山不屈服,他们使用酷刑“蚂蚁上树”进行残酷折磨。所谓蚂蚁上树,就是在他的生殖器上抹上糖水,然后放上抓来的蚂蚁,让蚂蚁去咬。[56]

其他还有:

喂蚊子、苍蝇
捆住四肢 让野蜜蜂蜇身体
大黑壳虫子往颈上爬
老鼠塞内衣

四、五斤的大猫往身上扔 猫爪子抓进他的肉里………

嘴里塞蜘蛛
阴道塞蜘蛛
裤裆里放蛤蟆
野兔子放到裤裆里
狼狗撕咬

18. 鞭刑

中共折磨人的最原始、最野蛮的酷刑之一就是鞭刑。据知情者讲:一般人经不起三鞭子,受刑后,人被打得血肉模糊,躺,躺不了;趴,趴不了;坐,坐不了;侧卧,卧不了,痛不欲生。鞭伤不好愈合,有的近40天才结痂。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公安派出所、监狱、劳教所、甚至在村镇政府遭鞭刑迫害……

中共鞭刑种类

牛皮鞭子、电话线电缆线拧成鞭子、钢筋条、铁丝、钢丝拧成的鞭子、三角带鞭子、还有三角带系上疙瘩、绳子、荆条、全竹竿(带刺)的鞭子、鞭子沾水等等。

典型案例

被鞭子抽打的身体上下都是伤

2014年4月10日,湖南省花垣县法轮功学员肖永康女士因不接受无理的关押,在保靖县看守所点名报数时没报数,被看守所所长及警察暴打3次,其中毒打最凶的是警察詹建军,他用鞭子抽打肖的臀部、身上,整个臀部全是青紫的,身体上下都是伤,手背都是一块块紫的。肖永康被暴打后不能坐,也不能平卧。詹建军在抽打期间,还用脚踢她,也不知踢在哪,她顿感疼痛剧烈,凄惨地喊了几个小时,十多天没吃饭,连水都没喝,人也非常消瘦,不象样子。打了之后,还给她戴上手铐和沉重的脚镣,还关禁闭。[57]

用七股电线拧成的鞭子抽

2002年8月30日,在河北省涞水县委610和公安局的指使下,宋各庄乡派出所所长李志国等对魏有同夫妇进行非法抓捕。

把魏有同铐在派出所暖气片上。把他们夫妻俩关在一个屋里,李志国就对他们进行非法审讯。问:“法轮功人员在你们那里开了几次会?易县那个妇女在你们那里住了几个月?”魏有同夫妇拒不回答,李志国就用1米长的七股电线拧成的鞭子抽打她俩。魏的脊背被抽打的成了纵横交错的血痕,刘凤芝的脊背被打的淌出了血。[58]

牡丹江监狱裸体鞭刑

2009年10到11月,黑龙江牡丹江监狱副监狱长付润德牵头,以监狱党委的名义,下红头文件,要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100%的所谓“转化”,否则监区领导班子集体辞职。于是,各监区先后实施了对未写四书的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开窗裸体冲冷水几个小时,轮番折磨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高压电棍连续电击,裸体鞭打数小时……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屈辱地写了“四书”。[59]

河南省淮阳县20出头的姑娘遭鞭子抽打40多天

刘霞,女,20出头,城关夏庄行政村法轮功学员。2001年农历九月底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绑架非法拘留七天后,被淮阳国保大队警察劫持到淮阳看守所。狱警吴金忠用绳把刘霞的两只手背到后面绑在一起,抓住她的头发往柜子上猛撞。狱警李德功用铁环皮带抽打她。在绝食期间生命垂危时,狱警时中杰还给她穿“约束衣”,把身体四折子叠着,坐不能坐,站不能站,不能睡觉,不能大小便。用鞭子抽打,一连40多天,她瘦得皮包骨头,在生命垂危时,才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去。[60]

19. 闷蒸、烘烤

“闷蒸”是指高温气候将受害者关入房间,紧闭门窗不让一丝风进来,对受害人长时间残酷迫害;或关进热水房蒸烤等等。本文所涉及的“烘烤”是指利用火苗、各种电热源、高温房(窑)、夏季烈日阳光对受害人部份身体或全身实施长时间烘烤迫害。

和烙烫、开水烫、烟头烫酷刑不同的是,闷蒸、烘烤酷刑一般时间都很长,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所以闷蒸、烘烤酷刑有它的特点,从外表上的伤残性比其它如烙烫、开水烫、烟头烫酷刑要小一些,然而对受刑者的摧残却为隐蔽。灯泡烤眼睛,眼皮被烤干了睁着闭不了,不只是用痛苦两个字就能概括了的。

'中共酷刑演示:强光灯烤眼睛'
中共酷刑演示:强光灯烤眼睛

(一)酷刑种类

中共打手们通过闷蒸、灯泡烤、火苗烤、电暖器烤、高温烘烤、夏季烈日阳光烘烤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据受害者在明慧网曝光出来的事实,中共闷蒸、烘烤酷刑有以下迫害方式和手段:

闷蒸

方式和手段有:用军被卷起放在暑天中午烈日下水泥地上蒸烤;关进热水房蒸烤;在盛夏封闭在一间密不透气的小房间里同时开足空调暖气长时间熏烤;盛夏酷暑的高温天气里,紧闭门窗,长时间闷蒸;等等。

北京刘桂芙2005年被劫入北京女子劳教所。她在明慧网自述:“摄氏38度的高温夏天,把门窗关得严严的,挂上窗帘不让一丝风进来,还不许我脱掉被绑架时就穿着的冬衣,捂着我。很多折磨我的包夹都闷热得中暑了,他们还是捂着我。”[61]

灯泡烤

方式和手段有:用大灯泡烤头顶心和两脚心;强光灯烤脸部和双眼;烤灯烤臀部;把人捆在铁椅子上,下面用电炉子把铁椅烤红,头上两侧是大烤灯;等等。

吉林市公安局刑警队警察把法轮功学员铐到铁椅子上,手和脚都戴上手铐,然后用2千瓦的灯泡烤脸,灯泡距离脸部仅1尺左右,时间长,脸烤的大汗淋漓,灼热难忍。[62]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第三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酷刑十分残暴:如在铁椅子下面放个1、2千瓦的电炉子,把椅子面烤红,将法轮功学员绑在铁椅子里,再在头两侧各放一个千瓦大烤灯,进行长时间高温照烤,至少2小时以上。[63]

火烤

方式和手段有:蜡烛火苗烤下巴颏,被烤焦;火堆烤:抬起来横架在火堆上烤;吊在火炉边,烧大火烤;用破布麻绳点火烤,长达几个小时;扒开眼睛用烟头烤;拖到烧砖的窑洞里用火烤;锅炉炉口烤;等等。

河北高阳劳教所甚至直接用火堆烤法轮功学员,就是把学员抬起来横架在火堆上烤。宋桂贤等人被烤的后背都是大泡。[64]

电暖器烤

方式和手段有:三伏天扔在大铁炉子旁烤;用电暖器将臀部烤烂;电炉子、电热器烤脸;散热器烤脚心;长时间用电暖风烤;红外灯烤糊臀部;烤箱烘烤;等等。

2008年2月25日早晨6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安全局、公安局和610、绥中610、绥中公安局、消防大队绑架迫害了绥中杨将威等13名法轮功学员。杨将威和李小明夫妇刚结婚1个月,夫妻二人双双遭绑架关押。警察用了各种酷刑对杨将威强制“转化”,3天3夜不让他睡觉,用通电的电暖器烘烤他的臀部,把屁股都烤烂了。[65]

高温房(窑)烘烤

方式和手段有:拖进烘烤房烘烤;强行送入高温火窑中烘烤;推进80~90摄氏度的烘干道里烤;被强制在烫得可点烟的烤砖上贴着站着烤;砖窑内只穿背心烘烤。

夏季烈日阳光烘烤

炎热的夏季,骄阳似火。然而在酷暑中,中共打手却逼迫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烘烤……

(二)典型迫害案例

被拖进烘烤房 持续烘烤12个小时

2010年3月11日晚,湖北仙桃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洁被满春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后被劫持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队非法劳教1年。

为了逼迫王玉洁放弃信仰,何湾劳教所警察指使吸毒人员折磨她,每天强制下蹲,连续一次性体罚6天6夜,还施以不让睡觉、拷打、电棍电、劳役等折磨。警察胡芳在炎热的夏天,把王玉洁拖进烘东西的烘炕(烤)房,从早上6点体罚烘烤到晚上6点半。高温体罚烘烤12个半小时。王玉洁大汗淋漓甚至要昏死过去,大脑要崩裂了,王玉洁的生命受到及大的摧残。

2011年9月3日上午,王玉洁含冤离世,年仅24岁。[66]

民盟创始人沈钧儒之孙沈小都遭80摄氏度砖窑烘烤

沈小都被劫持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2002年8月开始沈小都被列为重点转化对象之一,对其迫害也就更严重了。警察将沈小都弄至四大队四中队之砖窑(新华劳教所最烫的砖窑)内只穿背心烘烤。先放至“冷门”(正常情况平均温度40摄氏度以上),又放至“中门”(正常情况平均温度60摄氏度以上),沈小都也没有屈服。又放至“火门”(正常情况平均温度80摄氏度以上),沈小都还是没有屈服。警察让“包夹”各拿一发红的“火”砖烤其只穿背心的身体,同时后背直对“火”砖墙。通常情况劳教捡砖即使夏天也须穿棉衣、棉裤,并且二分钟轮换一次,还得吹着大风扇。而沈小都这个56岁的中老年人,在从没有经受过这种高温的情况下,在其“包夹”吹着大风扇5分钟后再也忍受不住了才让其出去透风。次日,警察又打算烘烤沈小都,发现沈小都后背全是灼伤的水泡……[67]

20. 嗅觉折磨和味觉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灌粪汤'
中共酷刑示意图:灌粪汤

(一)嗅觉痛苦:闻臭气、浇粪尿、喷毒气、烟熏、抹粪便、吸辣椒面……

'酷刑示意图:闻粪桶臭味'
酷刑示意图:闻粪桶臭味

(二)味觉痛苦:灌粪便、灌尿、灌辣椒水、灌芥末油、嘴塞大便、抹大便……

'酷刑演示:纸包大便往口中塞'
酷刑演示:纸包大便往口中塞

(三)嗅觉折磨和味觉折磨案例

医生震惊了:“灌大便会使人50%休克,这么没有人性!”

2001年4月8日,二十几名法轮功女学员从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转到高阳劳教所,她们受尽折磨,坚贞不屈,邪恶的残暴改变不了法轮功学员对大法坚如磐石的心。其中6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拷打60多个小时,也未放弃修炼,并用绝食来抵制邪恶的迫害。警察给她们灌大便,灌了两天,6名法轮功学员全部发烧40度,又拉痢疾不止,后被送去医院,医生疑惑,经询问才知被灌粪便,医生震惊了,愤怒地斥责警察:“灌大便会使人50%休克,这么没有人性!”[68]

无法躲避浓烟熏呛 一会儿就被熏得昏死过去了

在用电棍、灌酒、拨肋骨等酷刑折磨王南方后,没有得到他们要的东西,警察们又用“烟刑”,先是点着3根烟,同时对着鼻子熏,他们觉得不过瘾,又用整版的大报纸卷成喇叭筒型,小孔向上对着被酷刑折磨者的鼻子,大孔朝向用打火机点着,浓烟都从小口处往上冒直接熏王南方的鼻子。因王南方的整个身体都被牢牢的固定了,身体一点都动不了,无法躲避浓烟熏呛,一会儿就被熏得昏死过去了,警察用大塑料袋装满水,从王南方的头上往下浇,等王南方清醒过来时,就感到胸内剧痛,大咳不止,咳出来的都是痰和血,呼吸极度困难,一个警察对王南方大骂。[69]

21. 塑料袋套头

一个塑料袋再普通不过了,可是放到中共手中,就变成了一个摧残和杀人的刑具。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黑龙江省北安市石泉镇法轮功修炼者姜秉志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劳教所时,因为拒绝放弃信仰,一直遭受严酷的迫害。2009年8月21日,警察打开姜秉志被非法关押的牢房,往里扔了一个方便袋,然后又扔了一个方便袋。包夹姜秉志的犯人,看到警察扔进来的方便袋心领神会,便把方便袋套在姜秉志的头上,用绳子在脖子上勒紧后,几个包夹再围着群殴。由于缺氧窒息,再加上狠毒地殴打,当天姜秉志就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变成了植物人,于26日含冤离世。[70]

灌辣椒水、芥末油水、胡椒面水 灌后用塑料袋蒙住头

吉林省松原市法轮功学员王晓光,于2007年8月6日被绑架,在四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恶徒酷刑折磨王晓光,灌了辣椒水、芥末油水、辣根和胡椒面水,共约四瓶矿泉水。灌后用塑料袋蒙住头,使其窒息。随后又用冷水浇醒,将香烟插入他两个鼻孔,一个鼻孔一支,使肺部象炸裂一样昏死过去。[71]

22. 在楼梯上拖人

在楼梯上将人拖上拖下,那台阶上的棱角对人的撞击异常疼痛!

'中共酷刑示意图:揪头发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图:揪头发拖拽

一级级楼梯拖下来 拖得遍体鳞伤

2005年6月17日,在湖南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常德市石门县法轮功学员朱桂林绝食反迫害。警察黄丽萍用皮鞋跟踩她,夹控人员周晓芳用脚踹她的头,并每天从三楼拖到一楼医务室吊水,一级级楼梯拖下来,拖得她遍体鳞伤。8月份的一天,两名夹控人员正往前拖朱桂林,当时朱桂林后脑距离地面1尺多远;夹控人员周铭娇上来冲朱桂林脸使劲踹一脚,朱桂林后脑着地,当场昏过去了,醒后发现后脑袋有一个比鸡蛋还要大的包。[72]

每天都拖一遍 血把路都染红了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医院检验科医生刘晓荣,被绑架到石家庄第二监狱遭迫害。2001年5月,警察唆使4名犯人将她从楼上揪着头发、拽着手、头朝下连踢带打拖到楼下,再拖过几百米水泥路面到车间,犯人用脏的或沾粪的毛巾塞着嘴不让讲话,每天都拖一遍。刘晓荣被折磨得浑身是伤,血肉模糊,后背都被血染红了,肉也被磨烂了,衣服天天磨破,血把路都染红了。[73]

'酷刑演示图:“拖拽”'
酷刑演示图:“拖拽”

双手双脚铁铐 从楼上拖到楼下

信淑华是辽宁省本溪市人,她曾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3次。2005年12月,信淑华被警察关在一个厕所里,警察把她的衣服全部扒光,把她一丝不挂地铐在暖气管上,把厕所的窗户打开,冻她2个月时间。这样送了几天饭,警察又变换花招,绑架信淑华下楼去饭厅吃饭,给信淑华套上外衣,双手双脚都用铁铐铐着,每天从楼上拖到楼下,去时要拽脚镣,面朝上拽着脚脖子。每过一个台阶都“当当”地响,她的整个后背后脑勺被拖的血肉模糊。楼梯上和去食堂的路上全是血,回来的时候要拽她的手铐,全身趴着拽回去。她的身体被磨得体无完肤、骨头和筋外露,就这样每天拽3次。信淑华被拖去食堂还有300米的沙石路面,石子上都是她的鲜血和烂肉。警察们的行为非常隐蔽,拽拖信淑华时走一个秘密通道。参与的警察有:李明东、郝立新、任怀平。[74]

23. 长时间坐小板凳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坐小板凳,听上去较为缓和,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小凳一般高约20厘米,宽约8厘米。当然,用于酷刑的小凳,不同的地方也略有差别。例如在上海,不管劳教所还是监狱一般都是坐漆包线的管芯。管芯很小,人坐在上面连大腿的份量也会落到凳面臀部上,“包夹”在后面踢动这个小凳,使人的皮肉与小凳之间形成强烈的拉扯,1个小时臀部就会起泡,然后破裂,鲜血渗出、透过衣裤、布满小凳。人被逼坐在小凳上,一丝不准动。每天要坐达22个小时,天天如此,少有间歇,1年、2年、3年。

'酷刑示意图:将马札子竖放,伸直腰坐在上面'
酷刑示意图:将马札子竖放,伸直腰坐在上面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将这种酷刑作为一种逼迫法轮功学员背叛信仰的经验向其它的监狱和劳教所推广。2000年6月,马三家“帮教团”来到湖北省何湾劳教所传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那里的警察立即采用,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坐小凳”。

'演示图:码坐'
酷刑演示图:码坐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坐小板凳坐了3年多

云南女子监狱不但将“坐小凳”与所标榜的学习混为一谈,还将坐小凳与奴役劳动相结合。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韩俊毅老人,她曾于2009年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不允许她走出房间,在监狱里一直呆在同一个房间里。她被逼每天从早上6点半开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10点半。期间有活干时才稍微允许身体活动。她就那样一直在监狱坐小板凳坐了3年多,坐到最后臀部上全是老茧。[75]

两腿之间各放一张纸 夹不住便被殴打

坐小凳作为一种酷刑是讲究坐姿的。在天津港北监狱(后改为滨海监狱),对坐小凳的要求是三挺一瞪,三挺是指挺直头、胸和腰;瞪,就是要睁大眼睛看一个点。天津市南开区法轮功学员赵岗,2010年4月被劫持到港北监狱,被逼每日从凌晨4点坐到夜里12点。打手们还用烟头从下往上把小塑料凳烫出洞,洞口都是立茬,逼赵岗坐在上面;再在手臂与身体之间、两腿之间各放一张纸,夹不住便被辱骂、殴打、吐口水;身子歪斜时,便会被打手们用两把鞋刷狠插他的两肋。[76]

“熬鹰”结合坐小凳

坐小凳这种酷刑有些时候是和酷刑“熬鹰”结合在一起使用的。黑龙江齐齐哈尔铁路一中教师王金范女士曾被非法判10年,劫持在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恶人逼她坐小板凳,24小时不准闭眼睛,闭上就用水喷眼睛,用脚踢。时间一长,她的臀部坐得火烧火燎的疼。在这种精神与肉体残酷的折磨下,4、5天后她的眼前出现幻觉,墙上的霉斑变成彩色的小人,还会动,毡底棉鞋毛有1寸来长,屋子全变模样了……[77]

24. 火烧

烫刑一般认为是高温物体直接和身体部位接触,烤刑一般认为是高温物体或火源不直接和身体部位接触,而火烧就是直接利用火焰燃烧受害者身体部位。

'酷刑示意图:打火机烧脚心'
酷刑示意图:打火机烧脚心

以下情景还原了中共火烧酷刑的残酷:

河北望都县牟平军指示派出所所长杨泽江手下的人用打火机烧法轮功学员俎兰贞的手指头,打火机都烧爆了,再用第二个打火机烧,手指都要烧熟了。[78]

四川乐山市五通桥看守所,用纸缠在受害人的阴茎上点燃,阴茎起泡化脓糜烂异臭难闻。[79]

2003年前,河北迁安市扣庄乡唐庄村王艳芹曾经被警察浦永来、彭明辉、哈福龙等人拽着头发,将打火机中的液化气倒入嘴中,然后再用打火机点燃,烧的口腔、舌头都烂了,不能吃饭不能说话……[80]

(一)酷刑的方式和伤害后果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火烧酷刑中,打火机被广泛使用,而火柴、蜡烛、点火纸等有时也被使用。

打火机外焰温度一般是280—500摄氏度,专用打火机甚至可以高达1300-1500摄氏度;蜡烛燃烧时外焰温度一般在500度左右。而人体皮肤表面能承受的最高温度是70度左右。

'打火机火焰(网络图片)'
打火机火焰(网络图片)

据明慧网曝光的案例,中共用打火机火烧法轮功学员的施暴部位甚至比烟头烫酷刑更多,以受害者群体身体全身部位从上至下:

用打火机火烧头部、头发、脸面、耳朵、眉毛、眼睛、眼睫毛、鼻子尖、鼻子两侧、嘴唇、舌头、胡须、下巴、下颚、下颌;

用打火机火烧脖子、胸部、胸毛、乳头、肚皮、后背、腋毛、手臂、胳膊、胳膊肘、手背、手腕、手心、手指、手指甲、

用打火机火烧下身、小便、阴毛、腿、脚底、脚心、脚趾、脚后跟。

其它火源火烧

烧活人:淋上汽油活活烧死;

“火爆龟头”:用纸缠在阴茎上点燃,阴茎起泡化脓糜烂异臭难闻;

蜡烛烧整个后背、前胸、下颌、十指、肛门;

用纸卷成卷插入鼻孔用打火机点燃;

火柴烧后背、乳头;

点火纸插鼻;

炮引子烧:点燃做爆竹的火药绳,火花对着脚心烧;

(二)典型案例

销毁罪证式火烧:烧活人

湖北麻城白果镇恶警把备受酷刑折磨后还有呼吸心跳的学员王华君活活烧死,对外称其为“自焚”。

王华君,女,36岁,湖北省麻城市冯家山人,于2001年4月18日早晨在麻城市区讲真相时不幸被绑架,警察将她毒打至深夜11时左右。当王华君奄奄一息时,她被拖到市政府门前,淋上汽油活活烧死。公安并对群众说这是“自焚”。事发时,有一女清洁工目击此事。[81]

把蜡油浇到烟头烧烫的窟窿里

张致奎,男,户口所在地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长期居住吉林省长春市。

2001年10月1日,张致奎被长春市公安警察非法抓捕。遭受了老虎凳、钢棍猛砸扣到头上的水桶、烟头不停地烧烫前胸和后背(每个洞都烧到了骨头)的酷刑。令人窒息的疼痛,伴随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他不断地昏死过去,又不断地被冷水泼醒。

警察们又点上蜡烛烧他的全身,皮肉烧焦后,他们又把蜡油浇到烟头烧烫的窟窿里。屋里烧焦的味太大,呛人,他们又往他身上泼酒(为了用酒解味)。

疼痛使张致奎的身体颤抖、跳动,老虎凳在咔嚓咔嚓地不停地被他摇响。他的全身都烂了,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警察们说着极其下流的脏话,手指着他的小便头说:“现在就给你废掉。”

说着,警察们又用电棍电击他的小便头,击穿后又用铁棍把他的小便全部砸烂,他又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被警察们用水泼醒……[82]

体油顺胳膊往下流 一块骨头露着

2007年9月24日,山东省寿光市发生了警察烧法轮功学员桑春莲一案。警察用打火机残忍的灼烧桑春莲双臂和手,烧得桑春莲体油顺胳膊往下流,数天后一块骨头还露着。更令人发指的是,警察脱下她的裤子,疯狂地大叫:“我要烧她的下身!”[83]

如此“刮脸”、“理发”、“洗手”

2001年10月11日河北平山县,75岁李寿我被铐在院中一棵树上。610头目张新刚说:“今天用火攻”。于是打手们人手一个打火机,一个人烧手,一个人烧眉毛、胡子,再一个人烧头发,另外两个人用烟头烫。他们一边施暴一边叫嚷:“你××的真便宜,不用掏钱叫××给你刮脸,叫××给你理发,叫××给你洗手……”同时又发出阵阵狂笑:“哈哈哈……真好玩……”而此时的李寿我,其周身的神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全身不停地激烈抽搐着。[84]

下巴与鼻子被烧糊

郑骁强,男,大专文化,暂住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邵家村。于2008年1月27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绑架,遭到刑讯逼供,警察用打火机烧其胡子和下巴,致其下巴与鼻子被烧糊。2月29日被逮捕,非法判刑7年,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济南监狱。[85]

25. 烙烫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酷刑烙烫的主要包括金属类凶器烙烫和非金属类凶器烙烫。金属类凶器包括烧红的铁棍、铁块、高温的暖气片、夏季晒得发烫的铁管子、铁板等等。非金属类凶器包括烧红的木炭、煤,夏季晒得高烫的地面、电线杆、装满开水的瓶子、烟头等等。

从受害人揭露出来的烙烫酷刑事实的不完全汇总、整理,中共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身体烙烫的部位几乎包括了所有部位。酷刑部位以受害者群体从头部开始往下,为:

头、脸、额头、嘴、舌头、耳朵、下颌、脖子、肩部、前身、前胸、肚子(小腹)、乳头、后背、后身、肋骨、胳膊、腋窝、手腕、手背、手心、臀部、下体、大腿、腿膝关节、小腿脚背、脚板、脚心、踝关节、身上穴位、全身。

(一)金属类凶器烙烫

凶器种类

据不完全统计,金属凶器种类包括如下:

烧红的烙铁、铁棍、铁块、铁条、铁片、铁板、铁丝(辐条)、打火机铁片、螺丝刀、炉钩子;

高温的暖气片、暖气管、熨斗、电烙铁;

暑天阳光下曝晒后滚烫的铁管子、大铁板;

火龙针,就是在身上的穴位上扎针灸针,在针上都绑上点着的烟头。

典型案例

用烧红的炉钩子烫

山东平度市警察张军强用煤锨打张金法的脸,用烧红的煤钩烙张金发的前额,烙得吱吱地响,冒出烟和焦肉味,烙印很深,在他的前额烙了一个“八”字,接着在他的后背上刨了7、8个窟窿。[86]

2001年正月十六,河北省唐山市丰润镇恶人石爱成用力把炉钩子烧红烫在法轮功学员孙建中脖子上,当时一股烟呼的就起来了,焦糊味很呛人。[87]

生锈的铁条烧红了 双腿上烙烫13处

覃永洁,广西籍青年法轮功学员,在广东深圳宝安一家工厂打工。2001年4月26日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抓,关在博罗县一劳改农场。6月2日,3名狱警折磨殴打他,将他绑在柱子上,用一根生锈的铁条在电炉上烧红了,压在其双腿上烙烫13处,惨不忍睹,烙烫伤口很深。他双腿发抖、疼得大叫,痛苦不堪以至于小便失禁,随后狱警把他关进小号。后来,狱警看他行走困难又痛得无法入睡,就令他看管果园,因果园不在狱警看守范围,他得以逃脱。[88]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公司的年轻法轮功学员闫升亮进京请愿,后被非法批2年劳教,关押在许昌第三劳教所。2002年6月20日,劳教所叫假王进东等人去做所谓的报告,当时闫升亮站起来喊:“法轮大法好!”而遭到毒打,警察并用烧红的铁块烫他两肩部及后背,使其身上溃烂,后又在40度高温天气下绑到外面的树上曝晒一天,致使闫升亮昏迷,生命垂危被送入医院抢救。通知家属看望,母亲看到生命垂危不敢相认的儿子时痛哭不止,以至哭瞎了双眼。即使这样警察也不放人,甚至加刑劳教1年。闫升亮已失去记忆,精神痴呆。[89]

(二)非金属类凶器烙烫

非金属类凶器种类

非金属金属类凶器包括:烧红的砖(火砖)、滚烫的水泥地板、滚烫的炉炭、烧红的蜂窝煤、开水杯、开水瓶子、滚烫的沙地、滚烫的茶缸底、装新出锅大米饭的塑料袋、盛滚烫开水塑料杯、卫生纸蘸开水、强光灯、烤热的皮带、摄氏七八十度的砖窑、发烫的水泥电线杆、柏油都被晒化了的马路、滚烫的地面等等。

典型案例:

三伏天绑在发烫的水泥电线杆上 内脏被烧坏

向绪林,56岁,医生,湖南津市新洲东街,全家5人修炼法轮大法。于2000年12月16日进京请愿讲真相,同时为讲清真相,印了真相资料5万份,被绑架。此后中共恶人将向绪林非法判重刑8年,送湖南省沅江监狱。由于遭受津市公安局政保股周仁定、罗丕杰、李小平等严重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且血压高达200多,监狱拒收。津市看守所所长李学文等警察又送钱给监狱,再次将向绪林送入监狱。在监狱不知道他承受了怎样的折磨,只知道不到3年就被迫害死了。

后据知情人讲,向绪林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非人的折磨,在6月3伏天炎热气候下,他曾被警察倒绑在发烫的水泥电线杆上,身子与电线杆紧紧缠在一起,内脏被烧坏。[90]

高温的窑洞烫脚、烫臀部酷刑

范家台监狱砖瓦厂的窑内终年7、80度的高温,烧红的火砖一块块象灼人的烙铁。2001年8月3日,湖北范家台监狱八队劳动现场,砖瓦厂的高温的窑洞里,人穿着鞋都烫脚,打手们竟脱去法轮功学员廖元华的胶鞋,要求他光着脚站着。廖元华两只脚被烫得一上一下直跳,打手竟踩着他的双脚不让他动弹,5个打手,每两人一班轮流这样折磨廖元华。

廖元华双脚被烫得站不稳了,打手用烧红的砖往廖元华的臀部垫,直到廖元华昏死在窑洞里。[91]

26. 开水、热油等浇烫

一位目击者投稿给明慧网,文中写道:“在大连教养院,我亲眼所见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惨无人道的迫害: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韩淑华扒光衣裤吊在梁托上,用烧开的水浇在她身上,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了没有不流眼泪的,之后4个犯人架着她在地上来回拖,水泡全破了……”[92]

这里所记述的中共酷刑包括高温液体如开水、热油、滚烫流食等浇烫,和熔化物如点燃后熔化的蜡烛、塑料、尼伦等滴烫。

(一)高温液体(开水、热油、流食)烫酷刑

2002年正月十四,河北蔚县法轮功学员张顺杰被绑架。当时的西合营镇长贾仲成用烟头往张顺杰的脸上拧着烫,还拿暖壶的开水往头上浇,当时头发即被开水烫得一绺一绺的掉下来。[93]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脚'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脚

1、高温液体烫人的方式

据受害者在明慧网曝光出来的案例的不完全整理,中共高温液体(开水、热油、流食)浇烫酷刑的主要方式和部位有:

往嘴里灌滚烫的开水、滚烫开水浇头、开水烫脑袋、开水烫脸、开水烫前胸、开水烫女性乳房、开水浇烫后背、向脊梁上浇开水烫至皮肤溃烂、滚烫的开水拉开衣领往脖子倒进开水、开水烫肚皮、开水烫腿、开水烫双脚、热开水烫眼睛……

热油烫:滚烫的热油浇在光背上;

流食烫:把热粥倒进胸口,肉都快被烫熟;把衣领等处拉开,顺脖子倒进一碗滚烫的面糊或稀饭。

'中共酷刑示意图:热水烫'
中共酷刑示意图:热水烫

高温液体(开水、热油、流食)浇烫酷刑对法轮功学员造成的身心伤害是巨大的。

烫伤可分为一度烫伤(红斑性,皮肤变红,并有火辣辣的痛感),二度烫伤(水泡性,患处产生水泡),三度烫伤(坏死性,皮肤剥落)。从曝光的案例看,每个受害者都达到被烫伤的程度,最高为三度烫伤。遭受高温液体烫酷刑的法轮功学员肉体被烫烂、起泡、血肿、溃烂、化脓,骨膜烫死、小脚趾残废、畸形,头发脱掉。有些法轮功学员被造成终身残疾。

2、开水烫案例

开水烫脚造成终生残废

安徽省肥西县义城中学物理老师胡恩奎(男),因为拒绝放弃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绑架、拘押、劳教、判刑,屡遭酷刑折磨。在宿州监狱遭受开水烫脚酷刑造成终生残废。打手们把胡恩奎的双脚强按在灌满滚烫的开水的热水袋上面长时间不放开,造成他左脚深三度烫伤,骨膜烫死,小脚趾终生残废,右脚深二度烫伤,骨膜烫死,一年多未好,双脚不能用力,成畸形,造成终生残废。[94]

王新春被迫害致残 双脚脱落

王新春,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2002年1月8日,王新春骑自行车去山上林场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派出所警察发现。警察王守民、闵长春连夜追到天亮。王新春不慎趟到河里,从脚到膝盖全是冰。警察把山包围,两天后他被所长王维和警察绑架。

警察在王维和公安局长崔玉中指使下,从火炉上拿起热水壶往洗脸盆倒烫水,然后把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烫水中(按照常识,这样做是绝对不行的,会造成严重的肢体残废)。就这样在热水中把鞋强行脱下,肉与冰还相连着。那些警察还邪恶地说:“我们公安多好,象侍候儿女一样侍候你。”王新春在山上被他们抓捕时还能自己走路,脚还没有完全冻伤,是警察用热水烫才使冻伤恶化。

后来,王新春的双脚溃烂脱落,这场邪恶的迫害导致他终生残疾。[95]当时王新春只有29岁。在长期的迫害中,王新春于2019年4月23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96]

杨宝春被迫截去右腿 造成终身残疾

杨宝春,男,河北省邯郸市锦航绒布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时年仅30岁。2000年的冬天,邯郸劳教所警察以杨宝春坚持炼功为由把他的棉鞋扔到房上,让他光着脚站在雪地上,回屋后警察有意用热水给他烫脚,使杨宝春的脚冻伤加上烫伤,很快严重溃烂。后来溃烂面积越来越大,警察才把他送到邯郸纺织局医院救治,终因伤势蔓延危及到生命,杨宝春被迫截去右腿,从而造成终身残疾。[97]

(二)熔化物滴烫

熔化物滴烫,指利用可熔物高温熔化后的液态滴或燃烧的小颗粒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的酷刑折磨。例如:

◎2006年9月在河北涿州市看守所,恶人把方便面袋点燃后熔化后的液体滴在法轮功学员杨学华的脚面上。[98]

◎2007年7月17日,黑龙江同江市法轮功学员程桂林被绑架,程桂林被同江市公安局指使犯人拿塑料袋烧化的滚烫的塑料水往他脑袋、脸上浇烫。[99]

27. 捆绑刑

一提到捆绑,人们认为最为残酷的捆绑就是“五花大绑”,是指用绳子先套住脖子,又绕到背后反剪两臂的绑入方式。而中共恶徒对法轮功学员的捆绑迫害,将这种捆绑刑对人身体的迫害发挥到了极致。花样繁多,什么全身捆绑、盘腿捆绑、球形捆绑……

(一)借助于器物的捆绑

1、梯子捆绑(“抻筋”)

'酷刑演示:梯子捆绑'
酷刑演示:梯子捆绑

魏如潭,中国铁道部设计院工作,是受北京市团河劳教所迫害时间最长的一名学员,他于1999年12月上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被劳教1年,后于2000年12月和2001年5月两次被非法延期,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谈,饱受欺凌。多名打手在警察的指使下,将他的双腿用绳子捆住,两臂反捆在身后,然后身体前压,脖子和小腿再用绳子捆住,用恶人们的话说,这种酷刑也叫“抻筋”。[100]

2、捆绑后塞进椅子下虐待

在北京女子监狱老女监禁闭室的狱警休息室 ,北京平谷县龚瑞平就这样被捆绑后塞进椅子下受虐待,凳子上还要坐上人压住,导致她双腿一度残疾,走路一瘸一拐。后来把她身体头窝着脚,捆上后塞到圆凳子底下,凳子挺低的,就被拱起来了,她们就坐上面压,压了一阵之后,龚瑞平还不屈服,她们就把她拽出来打,七八个犯人打她一个人,疯狂殴打她,她的脸变形了,整个眼窝、眼皮全部呈紫黑色瘀血,腿也瘸了。[101]

(二)多种残酷的捆绑方式

1、全身捆绑

'酷刑演示:全身捆绑'
酷刑演示:全身捆绑

此种酷刑即是使法轮功学员身体直立,用绳子捆绑全身,不许低头,24小时不许睡觉,稍一打瞌睡,就会遭受电棍电击脖子、下颌等敏感部位。

2、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这种酷刑是中共各劳教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较为普遍的一种酷刑方式。就是用绳子把两腿双盘勒紧,然后绳子通过两肩把两手反绑在背后,半小时后脚就被捆肿了,还要勒出血,手、腿的难受滋味难以言表。有时两警察踩在两膝上,可痛晕死。脚失去知觉,伤口会流脓,脚、腿上长鸡蛋大的脓包。

'酷刑: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酷刑: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这是在北京女子监狱的很普遍的一种肉刑,法轮功学员刘秀琴、龚瑞平、毛秀丽、吴岚岚、许那、赵荣敏、董翠、岳昌志等都受到这种肉刑折磨。

石景山法轮功学员刘秀琴在北京女子监狱老女监三区监区长田凤清的办公室里被骗盘腿,盘上后被捆住不放,被强制双盘折磨了一夜,疼得她死去活来,之后都走不了路;法轮功学员赵玉敏本来不能双盘,竟被强制捆绑,捆上就不再解下来;董翠被群殴前也被用此方法虐待。说想修炼就要接受考验,把腿盘上,再强制把腿、手捆上,同时狡猾地欺骗董翠说,这不是体罚虐待,是帮助她修炼,“考验”她的盘腿能力,哄骗董翠配合“考验”,如果董翠不配合,她们就说她不“忍”,董翠的善良与忍耐竟被利用来残害她。[102]

3、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绑腿加背铐

'酷刑演示:绑腿加背铐'
酷刑演示:绑腿加背铐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腿双盘,用细绳勒紧捆实,双臂扳向背后,铐上双手。铐手的姿势分两种,被绑者几小时或十几小时不被放开,还经常被逼闻臭鞋、脏物,有的干脆被封口。此种酷刑是邪恶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时惯用的卑鄙伎俩。2002年12月,在队长值班室,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芳(40岁左右),被警察董淑霞指使恶人施以此刑长达四个多小时,放开后致使左腿不能走路,失去知觉,左臂不能正常活动,耷拉着,手铐勒进皮肉里,至今仍留有疤痕。[103]

4、“球”型捆绑:头颈和双盘着的脚捆在一起数十个小时

'酷刑演示:“球”型捆绑'
酷刑演示:“球”型捆绑

此种酷刑即是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反扣或用粗绳绑上,将腿双盘踩实、绑紧,再用绳将学员的头部与腿绑在一起,整个人呈“球” 型。让你上身直不起来,头也抬不起来,就这样蜷曲趴着,异常痛苦难忍。遭受此酷刑者开始是剧痛,后来腿就没有知觉了,由于血不循环,腿肿胀得很粗,放开时,几个月内不能走路,两条腿发软,几年内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严重者双腿致残。为了加重法轮功学员的痛苦,有的警察还坐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上,法轮功学员痛苦的呻吟声他们是充耳不闻的。在辽宁省马三家集中营,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文君(现已被迫害致死)在2003年12月受过此刑长达9小时。最长受刑者被绑了5天5夜,放开时,双腿致残。[104]

5、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

广东省广州第一(花都赤坭)劳教所的一个酷刑,就是把法轮功学员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不法之徒通常选在夜深人静或在密封的地下室(谈话室)进行这种酷刑,但受刑学员的惨叫声仍时不时被在押人员听到。往往学员受刑后,脚踝至小腿部位会有被深勒陷入肉的沟。多天后,仍会有淤黑色的布条沟口子,学员走路都一拐一瘸的,颤抖不止,钻心地疼痛。遭受过这种酷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有:王德华、鲍殿生、李鹤冲(音)、谈伟昌、钟颖航、陈瑞昌、罗小文、杨贵远、林天赐、钟素敏、李建忠、赖繁荣、吴志平等。[105]

6、其他

吊瓶:将盛满水的雪碧瓶绑在法轮功学员头上,学员被捆绑在椅子上,头用一根绳子仰头固定,水瓶的重量向下拉的脖子非常难受。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吊瓶”'
酷刑示意图:“吊瓶”

28. 性虐待

性虐待、电击生殖器、用牙签、扫帚苗捅生殖器、砸睾丸、牙刷刷阴道、针刺乳房、强奸、轮奸;灌春药;折磨怀孕七个月的孕妇直至流产等。

捆绑小便头摧残

法轮功学员李光(男),山东省莱州市电视台记者、主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4年在潍北监狱被活活打死,期间,李光的小便头被警察用铁丝捆住不让撒尿。5天李光就被折磨致死。[106]

用针乱扎其生殖器官 扎得到处都是针眼

黑龙江齐齐哈尔碾子山区法轮功学员梁金玉(男,66岁),因拒绝“转化”被泰来监狱用针乱扎其生殖器官,扎得到处都是针眼。[107]

套住生殖器用手将整人往上提

2005年复活节早晨,黑龙江省依兰县迎兰中学法轮功学员孙培臣(男,47岁)在长林子劳教所食堂内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劳教所警察赵爽等叫去,强令其脱光衣服,然后赵爽手套上塑料袋,抓住孙培臣的生殖器使劲拽、捏,又用电棍电击孙培臣生殖器等敏感部位,还用包装袋套住孙培臣生殖器用手将整人往上提。[108]

针扎乳头、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拔阴毛

江苏省常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琴(女,45岁),因到北京请愿,被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警察掐乳头、针扎乳头、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拔阴毛、往阴道里塞纸等。[109]

将矿泉水瓶插入阴道

因拒绝转化,辽宁省辽中县长滩镇法轮功学员王红(女,39岁)被沈阳市看守所用矿泉水瓶插入阴道内进行摧残。[110]

29.人格侮辱

比较常见的一种跪刑就是长时间罚跪。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田惠英,2004年被绑架到三水劳教所。恶警为了逼迫她放弃信仰,竟强迫她跪在地上达44天。[111]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中共整人手段:挂牌游街

游街

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刘荣自述受迫害经历:2003年12月,安居区要开公审大会,还要枪毙一批死囚。灵泉看守所就把我们3名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着,叫我们3人各坐一辆解放牌大货车,我们站旁边,死囚站前边,由武警持枪押着,拉到安居区去游街示众,折腾了两个半小时后,才又把我们拉回看守所。[112]

游监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宋桂香,女,50岁左右,在看守所里受到了残酷的迫害。所长解志英给宋桂香戴上王八铁块子后拉出去游监。王八铁块子是一块长方形铁块,有几十斤重,在铁块的一端引出两根铁链子,在铁链子上有铁环。警察把铁环套在宋桂香的脚脖子上,叫宋桂香用脚拖着铁块子一步一步地走,有两个警察一边一个把着宋桂香的手臂往前推,不走就打。走了没几步脚脖子上的肉皮就被铁环拉破了,铁环勒进肉里,血流了一地。[113]

用脚踹她的脚和小腿 就听“喀嚓”一声

中共不法之徒逼迫法轮功学员下跪,有很多都是使用暴力的。河北省定兴县杨村乡西里村当年44岁的农家妇女钟东梅,因到北京上访,被当地乡政府不法人员劫回。到乡政府后,硬把她拖下车,一群人逼她跪下。东梅认为自己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没有下跪。十几个人就凶狠地用脚踹她的脚和小腿,就听“喀嚓”一声,她的踝骨处被踹断,骨头都扎了出来,清晰可见。[114]

30. 体罚

体罚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普遍手段之一,动作多种多样。每个动作都有严格的要求,看似健身或休息,实则是酷刑迫害,如果身体不到位或者身体姿势变形,就会遭到监视人的更严重的殴打和谩骂。

'体罚示意图:罚站和立正站立(长时间一个动做一动不动站立)'
体罚示意图:罚站和立正站立(长时间一个动做一动不动站立)

站军姿

全身保持一个姿势、肌肉绷紧面墙长时间站立,站得手脚肿胀,直至虚脱。

蹲马步

'酷刑演示:长时间固定姿势蹲马步'
酷刑演示:长时间固定姿势蹲马步

金鸡独立

金鸡独立本是中国武术中的一个简单招式,可是中共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摧残时,竟然据此发明出一种酷刑来,一只脚悬空,两只手平伸开,长时间站立。不同形式的金鸡独立包括:

鸟飞式金鸡独立
脚尖放砖头的金鸡独立
站在水盆里的金鸡独立
站在木凳上的金鸡独立
捆绑着的金鸡独立

案例1、铐一只手和一只脚的金鸡独立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轮功学员苏德芬,在被绑架到双流县看守所期间,所长指使副所长,不但狠狠地打她、谩骂她,还叫来4、5个警察和7、8个杂役犯,把她压在地上,戴上死刑犯的手铐,就是把手铐一只戴在手上,一只铐在脚上。这是双流县的金鸡独立酷刑,因手铐连着脚和手,人要想站立,就只得一只脚着地,一只脚离地。苏德芬被戴上之后,不能睡、不能坐、更无法行走,就连上个厕所都上不了了,而且还痛得钻心。她被此酷刑折磨了8天8夜。[115]

案例2、半飞式金鸡独立

山东省德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善,曾遭到王村劳教所半飞迫害:两手被拉直铐在铁架床上,身体半架空,只能脚尖顶地,半飞着,一飞就是半月。这种半飞又被称为金鸡独立。[116]

'酷刑演示:半飞'
酷刑演示:半飞

案例3、“飞”着

2000年12月,辽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刘艳琴依法再次进京上访,被截回绑架到清原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9天后,被诬判劳教3年,非法送进抚顺武家堡劳教所。在抚顺武家堡劳教所期间,刘艳琴遭到电棍电、罚站、蹲着、“飞着”等酷刑折磨。[117]

'酷刑示意图:“飞着”'
酷刑示意图:“飞着”

31. 其他酷刑的简述

水刑

浇凉水:冬天,把衣服扒光后,让人站着或坐在地上,窗户都开着,再敞开门冻着,用水管长时间不停地往人头盖骨的百汇穴部位浇凉水,开始感到异常寒冷,渐渐的感到脑袋麻木,后来逐渐的脑袋象要裂开了一样,脑浆崩裂般剧痛。这种酷刑在黑龙江海林看守所和牡丹江看守所都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36岁法轮功学员王小忠曾于2001年8月遭此酷刑,王小忠死后,牡丹江看守所副所长被撤换,浇凉水酷刑被停止。[118]

坐水牢:水牢内部是水泥制成的池子,旁边有个铁架子,是专门吊人用的,上边是水泥制的盖子,人在其中分不清昼夜,水很深更无法休息。现代医学实验证明,人5-7天得不到休息就会有生命危险。水牢就是这样一个杀人不见血的魔窟。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员丁延在承德监狱遭到水牢的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119]

'酷刑示意图:水牢'
酷刑示意图:水牢

凉冰棍:就是在大冬天用凉水从头部一直浇到脚部,慢慢浇,直至没有知觉。如果在浇水过程中还用拖布、扫帚、棍子、小板凳擦身,把整盆水倒在学员身上、床上,用拖地的拖把蘸水在法轮功学员头上、脸上、身上拖,就被称为美容洗澡。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县法轮功学员刘述春(男,38岁),2001年元月3日在昌乐劳教所因拒绝“转化”,被警察施加过水桥迫害及美容洗澡。当时正是腊月初十前后,一年中最冷的天气,冰冷的自来水冲在他身上,再开着窗子刮入西北风一吹,1小时后,才将刘述春拖回洗漱间对面的宿舍水泥地上,他赤裸着身子躺着、蜷缩成一团。刘述春当天死亡。[120]

'酷刑示意图:泼冷水'
酷刑示意图:泼冷水

冷冻:冬天,把人按进厕所水桶里蹲着用凉水泡,头上放凉水冲。

'酷刑示意图:冷冻'
酷刑示意图:冷冻

形形色色的酷刑

细菌房:该房子墙上、地上、顶棚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菌丝),把学员关进去,不给消毒,不让晒被子,不让洗澡。不出一个月,住在里面的人身上全部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疙瘩,连医生都说不清是什么疹子。染上这东西之后,痛痒难忍,白天让人坐卧不安,晚上整宿不能入睡,让人苦不堪言。

放毒气:山东蒙阴县打手李枝叶、类延成等效仿纳粹使用毒气杀害犹太人的法西斯手段,连续三夜把毒气投入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的法轮功学员张荣秋房间。第一夜的毒气使张浑身虚弱,没一点点力气;第二夜的毒气使张头痛,虚弱,脸色蜡黄;第三夜投入毒气后,张浑身抽搐,哆嗦成一团,昏死过去。打手们为了逃脱责任,把张送回家。张生活不能自理,双手不停颤抖。[121]

赤身滴水:寒冬全裸,用冰凉水点滴洗澡,后用牙刷猛刷全身直至冒血珠。

乌龟推沙:寒冬全裸,用洗衣粉拌湿,在地下卧扑被推来推去直到满地泡沫被血染红和昏迷。

爆咽喉:强吞监室烟鬼抽的火红的烟头。有时吞多了拉不出来。

碰五星:强迫学员前额碰墙直至出血,印在墙上成星状。

开锁:用牙刷把子挟手指丫用力挠,直至手指缝肉烂,有时露出指骨,后化脓。

棵棵香:用牙刷把子敲门牙松动而且流血不止,甚至脱落。

跪钉板:夏天跪在发臭的垃圾堆上、煤炭渣上、碎石沙子上、钉有铁钉的木板上、跪在地板上双膝弯处压上木杠,两人分两边站在木杠上,用脚狠踩猛压学员两膝。

劈腿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无法命名的迫害方式:刮、灌、烫、闻味、拔毛、蒙头、踩、踹、掐……

让男犯把身上长脓包的女学员按住,用刮刀刮勺在血肉中刮来刮去;

拖到厕所将头按在水池中灌;

用水从头泼到脚,在开足柜式空调对着吹;

捏住鼻子往嘴里灌水,一次两次,五次六次;

用风油精往眼里灌;

将学员的脑袋使劲正反来回转,转得人脑袋像脱臼似的;

脱光衣服拔毛发:男学员被拔下身毛,女学员被拔头发等;

迫使学员趴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部,然后脚狠狠地在学员背上使劲踩、踹;

抓住学员的头发往上提,头发被扯掉得满地都是,头皮浮肿起来,连眼圈也是肿的;

让学员脚踩师父像,或让弯腰、背上背着师父像不准动;打手们当着学员的面胡乱糟蹋师父像;

往嘴里倒痰、塞例假换下来的卫生巾、袜子、牙膏、卫生巾、香皂、辣椒、吐了痰的卫生纸,用力猛,嘴都被弄烂了;

吃霉变食物:劳教所卫生条件差,食品霉变,河北劳教所饭菜中有时发现3厘米长的虫子,导致学员长时间腹泻而丧生。河北省安全厅负责出入境签证的干部陶洪升就是这样在劳教所里长时间便血致死的;

用洗洁精、洗发水等刺激性的化学物品强制灌胃,让人不停呕吐,恨不得把整个胃都吐出来,痛苦无比;

把法轮功学员头朝下倒挂起来,把厕所的抽水马桶灌满了水,把倒挂的法轮功学员的头强制的按进去,学员不停地挣扎,快窒息的时候,又把学员的头拉起来,反复这样折磨。那些打手经常把学员灌得昏死过去或神志不清;

用拖布把蹲厕的下水口塞住,灌满水后,将学员身体按倒,脸朝下,手反捆,抓住头发,把学员的脑袋往厕所坑里按……

结语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虐待令人发指,酷刑折磨导致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遭受酷刑迫害的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他们遭受酷刑折磨仅仅是因为他们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与残忍血腥的酷刑折磨相对应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和坚忍。在酷刑折磨和野蛮迫害下,他们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做好人的权利。同时他们心中没有仇恨,没有以暴力报复过任何伤害过他们的人。相反,他们对迫害者仍然慈悲劝善,希望他们停止迫害、弥补罪恶,不要害人害己。


[1]大法弟子熊凤霞被河北定兴县洗脑班活活打死
[2]河北保定大法弟子熊凤霞被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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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前进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更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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