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大概十几位海淀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和国保,对位于奥北中心的许志永家进行搜查,他们并未穿着制服,其中只有一位民警向我出示过他的证件,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也并未看清楚该民警的警号。我问他们是否有搜查的合法手续,他们回答稍后在办案中心会补给我。搜查中,我只能待在房间的客厅里,许志永的保险箱、私人书信、部分书籍都被抄走。随后,我被其中的五位民警和国保带上楼下的面包车,前往我位于魏公村附近的住所进行搜查,我平日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也被扣押。两次抄家,我并没有拿到扣押物品清单。
中午12点左右,我被带往位于西三旗的海淀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以“寻衅滋事”传唤24小时。在办案中心的登记系统里,我被标注为“无名氏”、“国保专案”,之后被安排换衣服、拍照、按指纹、验血验尿,且需要全程戴手铐。从12月31日中午至1月1日中午,我经历了三次询问,每次都有三位国保在场(2男1女),主审的国保每次都不一样。并没有人向我出示过工作证,我也无从得知他们的名字。国保在此期间让我在传唤证上签字,但并不允许我保留自己的传唤通知。
中午在监室稍坐了一会儿,我就被叫去开始第一次询问,我坐在问讯室的铁椅子上,对面主审的国保拿出在家里搜出的我的个人日记,问我与许志永的关系、平日的联络方式、许志永的具体去向等属私人范畴的问题,当我提出,这是我的私人事情不想回答,国保很严厉的说,既然传唤你是因为找不到许志永,你当然有义务配合我们回答此类问题。过程中,我的抑郁症病情、我的私人日记、我曾经的婚姻经历,都被拿来对我进行人格贬低。他们一再的强调,我是工具、炮灰、污点,以此挑拨我和志永的关系。我内心觉得无比荒谬,两个单身的人自由恋爱,却要被恶意污名化。第一次询问结束,我被要求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笔录的大致内容包括:我的基本情况、我与许志永的关系、平日联络方式、我最近一次见到许志永的时间地点。之后,我被允许回到监室休息。由于全程不被允许佩戴眼镜,我看不清楚具体时间,第一次问询大致持续三个小时。
第二次询问,主审的国保一直问我对于许志永如何评价,我说他是关心社会底层命运、有正义感的人。他显然对于我的回答并不满意,在言语间对我进行威胁:“我们很想让你尽快回家,但如果你就执意要支持许志永,你什么时候能回家就不好说了,你过年的时候在哪里也不好说了,你见过看守所吗,被关在看守所的人,让他在黄线里面走就不敢走在外面,让他站着就不敢坐着。你待三天就会崩溃的”,进而强迫我保证要与许志永疏远关系。我在签笔录时,发现里面包括“思想教育20分钟”。第二次询问大致持续两个小时,结束后已到傍晚,我回到监室,晚饭吃了统一发放的白菜馅包子,也许是太饿了,当时觉得包子很好吃。2020年的跨年,我就在监室里的石板上睡觉,冰凉的石板再加上经期疼痛,我只能尽量蜷缩着身体。由于第一次戴手铐没什么经验,双手活动导致手铐越来越紧,手腕有些红肿疼痛。
第二天早上,由于身体不适吃不下早餐,我喝了些水要求民警带我去吃药(我的抑郁症治疗需要每天定点服药),医护人员问了我的症状,说只能给我一粒,我提出按照自己原先的医嘱服用两粒被拒绝。休息片刻,国保对我进行第三次询问,大致持续1个小时,问我的常用邮箱和密码,以及,许志永的电脑放在何处。之后告知我24小时传唤结束,由国保开车送我回家。除了我个人的日记本和1部手机,其余扣押物品都以“与案件有关”拒绝归还,送我回家的国保让我留了没被扣押的那部手机的电话号码,说归还物品时会联系我。
我至今都不明白,何为“寻衅滋事”?因为找不到许志永,就可以随意将他的亲属以“寻衅滋事”传唤?而1月1日中午传唤结束后,至今天1月9日,九天时间里,我每日出行都有国保跟踪监视,不仅侵犯了我作为公民的隐私权,还让我时刻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许,麻木和恐惧就是如此被“养成”的。但亲身经历了,便不想假装毫无察觉、被迫禁声。国内对异议人士的打压动辄连坐,累及家人好友,以此将他们推向整个社会环境的对立面。
如今,许志永在这个国家被迫逃亡,我也生活在被跟踪监视、甚至可能“被消失”的恐惧中。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及李英俊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希望能有更多人关注“12.26公民案”,关注中国的人权现状。
李翘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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