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1月13日报道:2016年11月26日邓洪成、丁岩、刘卓华、王建华、肖兵、王军、沈力(马志权)、李江鹏等人相继被深圳市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在被羁押逾三年后,今天上午深圳市中级法院分别宣判,判处邓洪武有期徒刑12年,王建华、李江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人的情况不明。
2016年11月14日,邓洪武、肖兵、王威、李南海等人在深圳市杨美地铁站附近的五和餐厅聚餐,11月15日邓洪武、肖兵、沈力(马志权)、李南海、王威被人警方带走后失联;邓洪武等人被抓捕后,其外甥、朋友邓剑峰、丁岩、董凌鹏、王军多人仅因为前去寻人,也被以同案的身份遭受刑拘并关押长达一到数月之久。此案最多时被关押人数达到十五六人,多人在看守所内受到不正常对待。
2017年5月邓洪成等人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今获刑12年有期徒刑。2018年5月28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随后被拆分成四个案件分别于2018年8月6日、9月18日、11月27日和2019年4月2日开庭审理。
由于当局严密封锁消息,被关押的公民大都遭到酷刑及被剥夺自主聘请律师的权利。深圳杨美案多位公民被羁押逾三年来鲜为外界所知,在被关押期间,沈力(马志权)遭受酷刑一条腿被打断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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