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吴继新
男
出生日期:1956年4月4年
身份证号:320304195604042439
户籍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庞庄矿中街工人村。 电话:13051785798
上访原因:吴继新原是徐州广龙煤电公司职工,2003年下岗后承包了已停产的邳州市的一个镇办企业燕子埠水泥厂 ,并签订了五年的承包合同。随后,吴继新借贷投资了近百万元用于增添生产设备,然供电局却以镇政府拖欠47万元电费为由不给水泥厂供电。吴继新多方协调无果最终替镇政府缴纳了47万元的电费及两万元的国税才得以开工生产,同时也解决他们公司百余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生意也异常火爆,不久吴继新被评为创业明星,地方媒体还报道了他下岗不忘工友先进事迹。
但好景不长,2005年3月原镇长调走后,新任镇长要把水泥厂转包给其亲属被吴继新拒绝后,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时故意刁难不予办理。2005年4月水泥厂被宿阳山镇工商局查封罚款,副镇长带人把吴继新等人赶出了水泥厂。由于镇政府背信弃义官官相护导致吴继新走上了上访这条不归路。
维权历程:2006年10月19日被江苏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2007年10月22日被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08年3月31日被江苏省徐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09年2月19日释放。
2010年3月16日被江苏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11年3月3日被邳州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2月13日拘押31日。
2014年10月2日至2014年11月1日被先行拘押31日。
2015年8月24日再次被拘押,同年8月25日8月25日被监视居住。
2015年9月5日被刑事拘留,拘押到同年12月11日被取保候审,拘押3个月零6天。
2016年3月6日被以训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取保候审。
2018年6月15日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年的8月29日刑满释放。
2019年9月23日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31日取保候审释放。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吴继新长期举牌为全国各地被抓捕、被失联的维权人士呼吁,并以张打横幅的形式要求人权平等,公平选举,官员公开财产等,并以同样的方式指出民主选举是必由之路,大陆访民坚决支持港人正义之举,其还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