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已遭羁押八个半月的广西人权律师陈家鸿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由检方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同意延期。辩方律师指出,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延审不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据了解,日前,陈案辩护人卢思位律师接获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的电话通知,主办法官称,陈家鸿案已由玉林市检察院在上周四(1月9日)向该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经同意延期。
卢思位律师随即提出质疑并指出,案件至今未开庭审理,而在未开审的情况下延期审理不符合《刑诉法》第204条的相关规定以及立法精神,程序上属于违法。卢律师强调,这种情况下玉林中院应当立即对当事人陈家鸿取保候审,否则势必造成对当事人的超期羁押。
主办法官并未过多理会辩护律师的合理质疑和反对,只是强调经办法院向辩护律师传达讯息的职责。
陈家鸿律师自2019年4月末在家中被玉林警方带走调查后,旋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羁押玉林市看守所。羁押前期,辩护律师一直无法获准会见,期间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陈家鸿在被羁押七个月后的2019年12月上旬,辩护律师曾意外获得一次会见当事人的机会。2010年1月15日,辩护律师得知案件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违法获准延期审理。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陈家鸿律师被捕后披露的信息显示,警方指控陈家鸿的所谓“罪证”无非就是微信、QQ等社交平台的个人时政言论,而当局在羁押当事人八个半月后竟违法运用“延期审理”程序以掩盖超期羁押的目的,政治迫害的意图昭然若揭,同时表明当局在抓捕陈家鸿后并未搜罗到能够堂皇治罪的所谓“罪证”,反而再一次增添一个“因言获罪”的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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