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香,女,出生日期:1970年3月28日,户籍地:山东省平度市古岘镇山头村237号,身份证号:370226197003281523
上访原因:2011年李延香夫妇开始在山东省即墨市大信镇经营《即墨市福顺废旧物品回收站》,相关手续齐全。2013年12月20日,即墨市大信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违法占压麦田为由将其回收站进行了强拆,致使其价值50余万元的私人财产掩埋损毁,数万元物品在失去防护设施后被盗窃。由于上述违法情形及强拆后的原经营场地用来建设活动场地,李延香逐级维权无果,被迫进京上访。
维权历程:2015年4月13日因到联合国开发署门前上访被北京朝阳分局行政拘留5天。
2015年5月4日因进京上访被绑架、抢劫、殴打、猥亵,后被装进麻袋扔到滨州市境内的一条河里。
2015年5月21日因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民警开枪打死访民事件举牌“我是访民向我开枪”“我是乘客向我开枪”等标语被庆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2015 年6 月16日因声援徐永和案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
2016 年1 月5日因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平度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
2016 年2 月13日因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平度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日。
2017年8月17日被平度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0天。2017年8月25日转为刑事拘留,2018年1月25日被山东省平度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20年1月27日刑满释放。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中显示:李延香因对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废品回收站不满,先后多次到北京时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地区等敏感地区上访,发泄不满情绪。在非信访场所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不属于依法维权,已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原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并无不当。
酷刑迫害:遭看守所管理人员虐待;身体状况很差,入狱时130多斤的体重,出狱时仅70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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