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林秀丽,女,出生日期:1969年2月26日
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2区古庙头村1306号
身份证号:370727196902263061
上访原因:林秀丽因与人生子后其男人出轨并多次毒打林秀丽,两次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将林秀丽送到精神病院。后又至其重伤六级残疾。司法机关介入后其男人被关押两天后取保候审释放,法院一审判定其男人无罪,林秀丽不满法院判决从而上访。
2007年3月11日到全国人大上访被带回原籍非法拘禁7日。
2007年5月18日在京上访时被抓回地方非法拘禁10日后逃出。
2007年7月1日被非法拘禁,绝食8天后获释,至获释时已关押24天。
2007年10月16日在最高检上访时被法警骗去被带回原籍非法拘禁10天。
2008年1月1日因到天安门被查获访民身份遭遣返后被非法拘禁8天。
2008年3月3日在最高法上访时被拦截带回原籍非法拘禁18天。
2008年8月4日被非法拘禁33天后释放。
2008年9月11日被非法拘禁10天。
2008年10月27日被非法拘禁26天。
2008年12月4日被非法拘禁18天。
2009年2月13被非法拘禁3天。
2009年2月26日被非法拘禁2天。
2009年4月20被非法拘禁11天。
2009年5月11日被非法拘禁6天。
2009年9月21日被非法拘禁18天。
2009年11月17日被非法拘禁11天。
2011年1月1日因试图在天安门自焚被
发现后遣返原籍被非法拘禁7天。第7天夜里被警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2011年7月17日翻窗逃出。
2011年7月27日在菜市场被警方抓住再次送到精神病院,2011年10月21日获救。
2011年11月21日在国家信访局被抓住送到精神病院,11月30日获释。
2012年5月9日因在北京巧遇温家宝并向其诉冤,于当日被带回原籍非法拘禁369天后释放。
2014年5月6日因到中南海周边地区被警方查获被地方警方行政拘留7天。
2014年7月2日被行政拘留10天。
2014年11月4日因举牌要求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问题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4年12月5日取保候审释放。
2015年1月2日被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8日被城阳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林秀丽的辩护律师向青岛城阳法院递交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中显示:林秀丽的行为不具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合法的信访行为。林秀丽因认为多年前的一起法院判决不够公正而上访,她的上访诉求一直是希望法院改判,使伤害她的人得到惩处。山东集体访是访民自发形成,以向国家信访局表达诉求为唯一目的。地方政府基于政绩和形象的功力考虑,对公民的合法信访污名化,妖魔化,压制打击。刑事追诉是对信访人的打击报复,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激化矛盾。
酷刑迫害:非法拘禁期间经常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冬天不能取暖,睡觉不给铺盖,不给棉衣,还被多次殴打,被迫绝食抗议,割腕自杀。在精神病院被暴打,捆起来强制打针、灌药。医院的伙食也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