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改娣,女,出生日期:1963年3月18日,户籍地:河南省内黄县石盘屯乡赵林180号。身份证号:410527196303187142
上访原因:2008年8月,冯改娣家盖房子,在国税局工作的邻居焦某带着很多人闯入冯改娣家,双方争执过程中,冯改娣18岁的女儿受到惊吓而引发癫痫病,当场晕倒,此后精神失常。为了给女儿治病,冯改娣曾多次到国税局找焦某讨说法,结果又遭到暴力殴打致住院。此后,冯改娣开始逐级上访。
2012年12月20日,内黄县公安局、信访局、国税局等六家官方机构和冯改娣签订了协议,六家单位共给付冯改娣60万元人民币救助金,用于解决冯改娣的一切信访问题,冯改娣也在停访息诉保证书上签了字。
2013年4月,冯改娣家扩建房屋,内黄县城管执法局出动一群人到她家强行制止施工,患癫痫病的冯晶晶再次受到惊吓,当场昏迷,此后病情加重。冯改娣要求城管执法局给女儿看病,未获答复后,她又开始去北京上访,在2013年10月曾两次被截访。
2012年6月1日被内黄县警方行政拘留6日。
2014年7月7日被内黄县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26日内黄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其上诉后安阳市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于2017年3月9日取保候审释放。
2019年11月27日济源市法院重审以寻衅滋事罪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原审判决书中显示:2014年4月至2012年12月份,冯改娣以其邻居焦书明纠纷等处理不公为由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正常上访。冯改娣的非访行为使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领导产生心理压力,精神上产生恐惧,也给内黄县有关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支付给冯改娣的60万元救助金是在怕追究信访稳控责任,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支付的
冯改娣遭到多次暴力劫访、殴打、关押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