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访人员潘小莲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潘小莲,女,出生日期:1971年4月8日户籍地:省宜黄县梨溪镇梨溪村光荣组32号居住地:惠州市惠城区身份证号:362527197104082227

上访原因:2010年7月,潘小莲在广东经商时被债权人抢夺财物,报警警方不予处理,潘小莲遂投诉警方不作为。后因债务纠纷与债权人发生肢体冲突,潘小莲被惠州市惠城区警方行政拘留5天。潘小莲不服此处罚申请复议后,惠州市撤销此处罚并给予赔偿。潘小莲认为不能一赔了之,应当追究错案责任,遂申请复查复核,2012年2月广东省公安厅对此做出信访事项终结决定,潘小莲对此不满多次进京上访。2013年户籍地开始对她实施稳控。

维权历程:2015年10月28日其到中南海上访被北京警察抓获,29日地方将其接回后宜黄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拘留10天。之前曾被两次拘留。2016年3月15日被宜黄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2016年10月12日被宜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3月14日刑满释放。2017年7月15日被从北京劫回地方,9月17被宜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所涉罪名不详。

江西省宜黄县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显示:潘小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无视国家法律,多次以同一信访事由前往北京重点地区非正常上访,并以此要挟政府,索要政府钱财人民币1万元,数额较大,以构成敲诈勒索。

酷刑:伙食极差,看守所逼迫她超强度劳动,手已经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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