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凤珍、石兴友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盖凤珍,女,出生日期:1957年8月1日

住址:辽宁省铁西区南六中路87号。

姓名:石兴有,男(盖凤珍丈夫)

 

上访原因:盖凤珍、石兴友夫妻都是残疾人,以经营货亭为生。1999年9月间与客人发生冲突后,认为警方处理不公,夫妻二人开始上访。2016年4月12日盖凤珍因病去世。

 

盖凤珍维权历程:1999年10月10日被铁西分局在没有给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以妨碍公务罪,10月25日释放后把她至监狱管理局地下室。

2003年10月13日被沈阳市委员会以妨碍公务罪决定劳教3年,1年1个月后释放。

2006年5月24日因上访被拘留15日。

2008年3月5日被绑架回乡非法拘禁10天。

2008年3月15日二人被刑事拘留,关押至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羁押24天。

2008年3月27日盖凤珍被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教1年6个月。

石兴友被劳教1年。

 

2008年4月7日被送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劳教期限至2009年9月14日。被延期关押至2009年10月9日释放。释放当天又被宣布拘留15天。

2010年7月15日因进京上访被以扰乱单位秩拘留,2010年8月7日被决定劳教1年,期限至2011年7月14日止。

 

2015年1月5日,因用拐杖砸坏了阻挡她去见巡视组的沈阳一的鼻子被刑拘,后被沈阳市开发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刑8个月,2015年8月10日获保外就医。

 

石兴友 历程:2008年3月5日被绑架回乡非法拘禁10天。

2008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关押至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羁押24天。

2008年3月27日被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教1年。

 

辽宁省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2010年8月7日出具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中显示:盖凤珍因妨碍公务、侮辱诽谤、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各两次,判处刑罚一次,屡教不改,此次又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符合劳动教养对象,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

 

酷刑迫害:盖凤珍被捆绑在上用阴道扩张器,撬开口腔进行,灌的是盐水和玉米糊。每隔24小时灌食一次,共灌食两个月的时间。灌食完毕后,扩张器仍然留在口腔里,有时舌头蠕动把扩张器顶出去,值班队长发现又塞进去。经过灌食,盖凤珍的牙齿被撬的全部松动,龇牙咧嘴,唇内被夹掉肉,并落下了胃出血的病症。

有时连续数天被绑在床上灌食。

被捆绑在死人床上时双手扣在两侧,脖子、胸部、腰部、大腿、小腿、脚脖被捆绑绳索,24小时不许大小便。死人床中间在人的屁股部位设置的大便口铁圈边沿致把腰臂部割破至溃烂,阴道感染。

有时灌完食拖下来带上手铐用十字背挂式吊挂,挂得腰腿和胸部撕裂般的疼痛,难以忍受,施刑的人在一边幸灾乐祸的狞笑。挂了两个小时左右嘴也歪了、脖子也歪了,出的汗不像水,像一层胶黏在脸上。

2008年6月11日被吊挂9小时之后,脸、手、胳膊全肿,无法排解尿液,痛苦不堪,被折磨的昏迷过去,醒来被他们绑在死人床上将扩张器放在嘴里撑着连续灌食。

2008年6月19日因不同意息诉罢访被上高、低挂,左手铐在上边床铺的铁管上,右手铐在下铺铁管上。之后十字吊,即两个腿悬空,脚尖能踮着一点地。

被抓住头发连续打嘴巴,被电棍击倒在地,被殴打。

 

2009年7月1日被前抻吊挂,双腿捆绑固定,双手拷在铁管上。劳教所警察用鞋打她嘴巴。被折磨殴打数小时后遍体鳞伤昏死过去。

 

被抻大挂,“五马分尸”,被用电棍击打全身各个部位,从阴部一直打到头顶,打得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没有一块好地方;往小便、阴道里灌辣椒水,用电棍捅进阴道里。

 

自2009年2月25日到4月被关在小号(禁闭)期间透气窗被钉死了,换不过气。只能躺在地上,地板上都是水,大便、尿全在地板上拉。等到第三天,才给一个尿盆。”由于此前被上过“大挂”,晚上连水带血吐,第二天又吐血,“哗哗吐的全是黑血。曾被多次、长期关小号。

 

释放时是用两个人架着、抬着走出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

 

因劳教期间受各种酷刑虐待,造成多种疾病及癌症,一个肾被切除。

2015年判刑后病情急剧恶化,各器官衰竭,癌症扩散,2016年4月12日盖凤珍在沈阳医院因肾癌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