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桂青,女,出生日期:1969年12月28日,户籍地:山西省汾阳市石庄镇后杨寨村,籍贯:山西省孝义市杜村乡东小景村,身份证号:142303196912286124
上访原因:为哥哥宋满库于2008年2月24日宋桂青的哥哥宋满库与邻居发生纠纷,被七八刀捅死,但孝义市公安局在法庭上出示的尸检报告明显与家属手里照片不一致,尸检报告写只有四刀,而照片显示有七八刀,宋桂青认为公安机关在每个环节都在帮助罪犯开脱,致使罪犯被一审二审法院均以有从轻情节为由,判决无期徒刑。宋桂青对此判决不满开始上访,控告司法机关包庇罪犯,滥用职权,渎职犯罪。
维权历程:2009年6月11日在市政府大厅上访被行政拘留5天。
2010年6月13日因到天安门地区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
2011年3月14日因两会期间非正常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
2012年4月29日再次进京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
2014年2月28日被山西省孝义市公安局以伪造居民身份证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孝义市法院判刑4年。宋桂青上诉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5年11月孝义市法院仍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0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宋桂青将真实的身份证采用正反面照相、相纸打印、裁剪至真实身份证类似大小尺寸并粘贴的方式制作而成身份证复制品,使用该复制品进行上访登记,系伪造身份证而不是复制身份证行为,关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辩解不能成立。判决宋桂青伪造身份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酷刑迫害:在冬季零下2、3度的情况下看守所的牢头狱霸多次用凉水浇她,暴打她,被打遍体鳞伤,门牙都打松动了。她按报警系统报警求助,看守所人员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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