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与“内定”的思考

文:甘肃 新宇
来源:正见网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的阴影还未散去。县书记、国保大队长一行迫不及待来我家“看望”我,对于我这个遭受二十多年迫害的大法修炼人来说,我深知“看望”就是迫害的代名词。果然他们一进门就说出来意,要我配合写罪恶的“三书”。

当我说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2000年“两办”和“公安部”(2000)3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时,说:“只有合法的宗教才受到法律保护,才是自由的。”“法轮功是内定的”。

我就想,宗教信仰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而建政才几十年,有什么资格充当评判宗教信仰的角色和标准。再说所谓合法的宗教信仰本身就没有赋予自由,就像中共体制中的各民主党派,“花瓶”而已,所有的言论都不能违背中共的思路,说白了是为中共捧场的传声筒。中共想把一切宗教也当作“花瓶”摆在台面上,为自己歌功颂德。现在佛教、道教的头目不都有了中共任命的头衔了吗?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亵渎神佛的行为,人在对神佛犯罪走向地狱仍痴迷不悟。

再说所谓的“合法”与“内定”更说明中共的统治,哪里还有“人权”“民主”可言。“合法”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而“内定”更是为所欲为飞扬跋扈的真实写照。

当我说“真善忍”具有普世价值,不违背中国传统文化,有“儒释道”的文化内涵,而且国家还提倡“”呢?政法委书记思考了一下说:“真善咱就不说了,这‘美’多好啊,建设大美,美丽中国,你想‘忍’怎么能比呢,人都忍,外来侵略咋办,历史上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都是忍的结果吗”。我一看他根本不知道忍的内涵,纠缠不清,说多了怕激起他的负面情绪,就不再说什么了。

其他帮腔的小“喽罗”说:“书记在百忙中语重心长、高屋建瓴的精辟论述你一定要深刻领会……”,满口党文化我更听的作呕,不知再向他们说些什么好。只是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为被党文化洗脑痴迷不悟的众生生出无限的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