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寻找“雷锋式”的“长沙好律师”
——致 #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 三人案“辩护律师”的公开信
在中国长沙,有这么六位律师:他们能力无比,能让被监管得滴水不漏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里的三个嫌疑人,解除自己之前决定让家属代为聘请的辩护律师,宁愿不相信自己的亲人,甚至是亲生父亲,出改为相信他们,改聘用从不相识的他们,作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尽管,我们谁也无法知道,他们是如何能够见到就连有正式委托手续的辩护律师也无法会见到的三位当事人,并取得三位当事人的授权委托的;
但,事实就摆在那里——无论从当事人家属收到的当事人的“亲笔信”、还是在侦查阶段时侦办该案的办案单位、还是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的检察院那里,都说,三位当事人已经分别各自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
三位当事人,每人分别两位辩护律师,共计六位。
这六位律师,
他们不计报酬,
正如众所周知的事实,三位当事人被羁押在看管森严的看守所里,身无分文,不可能给他们支付任何的报酬。可是,这六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居然一声不响,也从未向当事人的家属索要过任何的辩护费用;
这六位律师,
他们不计名利,
就在他们“接受委托”后,居然一直隐姓埋名,一直不让世人知道他们的任何信息——他们只是如同幽灵一般地存在,仿佛一见阳光,便会风吹云散。
听说,这六位辩护律师的名字,属于“国家机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说,一件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的名字,会成为国家机密——一旦为公众、甚至当事人的家属知道,都会损害到国家利益的——或许,这样的法律会有,但不在当下,而在未来、最黑暗的某一天?
但愿,这一天永远不会来临。
但是,这六位能力超众,
不为名,不为利,坚决不让当事人家属及众人知道他们是谁的“雷锋式”的“好律师”,尽管今天,你们受着某种超越法律的屁护,
可是,终究将有一天,你们的“光荣使命”还是将会曝晒于阳光之下!
审判,可能会秘密的,但判决,总会有一天会公开。
判决书上,你们的名、你们的姓、你们的律所,都将随着那一份判决书的记载,而“垂名青史”!
是你们,利用超越法律的“关系”,不顾现行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
是你们,公然违反律师的伦理,强行排挤掉已经收取家属辩护费用的律师,违背当事人的愿意,以强行挤占辩护律师名额的方式,剥夺当事人受辩护的权利;是你们拒绝与当事人家属联系,让当事人家属失去提供有利于当事人证据的机会,从而成你们一次完美的“配合”,假装以辩护的名义,配合公诉机关完成一次不能公正的审判!
你们,必将成为中国律师的耻辱,成为中国历史不可抹去的一个污斑,让后人看到,作为中国律师——有些人,是有着多么的卑鄙,也让你们的后代,世世为你们蒙羞!
你们的行为,是卑鄙的;正如
你们不敢面对公众,不敢面对当事人的家属一样;
你们,如同阴沟里的老鼠一般胆怯;如同黑夜的鬼魅一样,害怕光明。但你们不知耻的心, 却依然会让你们坚持着前行,为了达到你们那不可告人的“目的”,继续在阴沟里爬行。
虽然,你们不收取我们的任何钱,虽然,你们不敢拿出你们这个所谓的辩护大案来为自己炫耀,虽然,你们活得胆战心惊……
但是,作为家属,我们明白无误地告诉你们:
我们,
不会感激你们,而只会,高高地竖起我们的中指,
用我们的手背对着你们,表达我们对你们的鄙视!
如果,你们,
不想让你们的后辈世代蒙羞,那么,请你们勇敢地站出来,并且大声地说:
“我不配合!”
但是,你们不敢——因为,你们只配爬行着生活!
就象永远没有过脊椎的软体生物一样。
不过,在你们的身后,在你们爬行过的地方,必将留下一条令人恶心的印迹。顺着这条印迹,最终必然会让人们看到,你们那丑陋的嘴脸!
#长沙富能案
#长沙公益仨 家属们
程渊父亲 程常柱
程渊姐姐 程晓娟
程渊妻子 施明磊
吴葛剑雄父亲 吴有水
吴葛剑雄母亲 葛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