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案庭审曝内幕,公检法诱供逼供花样繁多严重违背程序和法律

2020年6月9日,是重庆市家李怀庆等人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开庭审理的第二天,更多内幕和细节被曝出,其中涉及到的刑讯诱供

据不同人当庭分别表示,重庆公安机关以预设情节提示的方式对被告人进行诱供逼供。所有被告人均于2018年1月31日被捕,而大多所谓涉案内容均发生在2015年之前,所以被告人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很多“犯罪事实”均已记忆模糊。于是,重庆公安机关便以发散性创造性思维,开创了预设情节提示法。他们精心预设情节,然后提示被告人按照预设情节做肯定的回答即可,再作为犯罪事实记录在案。被告人田浩甚至被威胁:“你都进来了,不承认是走不掉的!你如果承认了恐吓打人的话,最多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被告人出于对自由的渴望,不得已被迫承认了所谓恐吓打人的事实。然而令田浩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承诺的几个月的关押,此后却变成了如今已经超过两年零三个月的,以及未来还不知道会有多久的刑期。

重庆市公安机关的发散性创造性思维还不止于此,为了将李怀庆的富华典当公司的正当经营变非法化,重庆公安机关刻意将该企业为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协议、借据描述成这些都是该企业预设的对借款人“五花大绑”的陷阱。众所周知,无论国有五大商业银行还是企业或民间借贷,在与每一个产生借贷关系的客户签订协议时,都会有必要的必须的借贷程序和协议来对债务人进行约束,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律师和家属以及当事人认为,若这样的合法手续和程序属于“五花大绑”的陷阱的话,那么在公安机关的眼中,难道国有银行的借款手续就是合法化的,而非公有制企业或民间借贷就是非法化的?如此这般推断的话,那么中国国内诸多的民营借贷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岂非都是非法合同?是不是也要以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而被公安机关抓捕?

据李怀庆妻子包艳介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6月9日的李怀庆案件庭审过程中,再一次上演了罔顾法律与事实的一幕。在公诉中,公诉人张爵有意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进行概念偷换,千方百计地把富华典当公司描述成团伙;该公诉人甚至以“三个人以上长期纠结在一起的组织,就有可能成为势力团伙”作为预设。包艳认为,如此荒谬透顶的说辞竟然出自于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口中,岂不是在令人惊诧莫名的同时,也让人严重怀疑重庆市是否依然如薄熙来、王立军时代那样罔顾法律并凌驾于法律之上?

包艳继续介绍道,公诉人张爵的拙劣表演还不止于此。尽管李怀庆案件有被告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多次提供的证据证明其借贷的合法性,可是为了把该案件中的民事纠纷强说成诈骗活动,公诉人张爵故意避开有利于被告人的完整的证据链和事实,只听取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罔顾事实的陈述。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爵曾多次提到,借款人蒋佳男在李怀庆的公司签订借条时,是被其已经认定为的“恶势力团伙”威胁所致。其给出的理由是:该公司的人都在场,因此借款人蒋佳男感觉受到了威胁。然而事实是,在庭审过程中,所有的被告人均当庭自证自己从无打骂过蒋佳男的行为,只是在蒋佳男来公司借款的时候,自己之所以在场,是自己在公司正常上班的行为。即便如此,公诉人张爵依然罔顾事实,在其说辞中只一味地强调被告人都在场这个细节,因此将被告人定义为恶势力团伙。此外,张爵还做了另一个更不可思议的偷换概念,把富华典当公司员工的职务职责与恶势力严密的层级结构相提并论,并因此定义该公司所有的职务职责都是为了犯罪服务。例如,被告人刘航宇是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是驾驶员兼办公用品采购员。可是尽管身份如此普通的一名员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的口中,却被认定为“组织严密的恶势力的办公室主任”。包艳说,作为中国民间的小微企业,众所周知,为了节省费用,一位员工往往身兼多职,而富华典当公司的办公室驾驶员仅因开车送了财务人员去银行办事或购买了办公用品,就被检察机关定义为“掌握机密文件,分管财务,调配各类后勤资源且权力重大的领导的心腹”,那么凡是持有名片上某某某公司总经理或主任等头衔的人岂不是都很危险,一不小心哪天就有可能变成公检法机关眼中的恶势力?

包艳认为,面对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质疑和合理化证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女检察官贺贝贝故意视而不见,并故意继续按照起诉书上已经认定的意见作了庭审结案陈词。在贺贝贝的陈词中,她坚定地认为那些漏洞百出的证据链属于结构完整和犯罪事实明确的证据,并以义正辞严的口吻和套话警告被告人悬崖勒马。

据包艳介绍,6月9号的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庭,直至晚上10点多才结束,整个庭审持续了十小时左右,中途休息了两小时。由于李怀庆案件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两个案件,因此在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前,已得知两案将合并成一案审理。可是蹊跷的是,从6月8日、9日两天的庭审来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却似乎有意将李怀庆案件倒着反推过来审理(先从所谓的团伙恶势力的诈骗罪、敲诈勒罪、非法拘禁罪开始),而第三天也就是今天(6月10日)的庭审,其他当事人却不再出庭,只单单针对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单独审理。包艳说,更让人不解和疑惑的是,6月9日庭审结束后,法院故意不告知家属和其他员工家属次日也就是6月10日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开庭时间;她认为这样做的结果,不免更让当事人的家属和律师担忧今天庭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据了解,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6月10日上午10时继续审理。从6月8日、9日两天的庭审结果来看,媒体和公众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庭审结果依然不乐观。纵观重庆市自薄熙来、王立军“唱红打黑”运动以来的诸般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让人不得不担忧又一个“李庄案”或许即将在今天的重庆上演。敬请关注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