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6月17日江苏常州坠亡小学生缪可馨的遗体已经在金坛殡仪馆火化。缪父表示,金坛区公安机关及河滨小学已经承诺会继续案件调查,也会在处理涉事教师袁某的问题上给出一个说法。另外,有学者指出,袁老师用精神折磨法导致缪可馨跳楼自杀,或涉嫌刑事犯罪,提议家长诉诸法律,把老师连带学校告上法庭。
“作为父母,我们不能再让她在那个地方(指殡仪馆)待那么长时间了。”6月17日下午,江苏常州坠亡小学生缪可馨的父亲告诉记者,缪可馨的遗体已经在金坛殡仪馆火化,此时距离她坠楼已经过去了13天。
跳楼事件发生于6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女生缪可馨上完语文课后,翻越四层栏杆坠楼身亡。事后,家长将语文课上的作文修改情况拍照发布到网上,怀疑语文老师袁某教学方式不当与女儿跳楼有直接关系。缪父称,事发当天的作文课上一定发生了什么,才导致原本活泼开朗的女儿走向极端。
当地联合调查组一周后发布公告称,调查走访班级学生45名、学校老师3名,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公安部门通过现场勘查、查看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等工作,排除他杀。
缪可馨父母对调查组的结论并不认同,“我们不能接受,通告的是结果。但对于坠楼的原因,并没有给我们合理解释。”愤怒的家长通过社交平台不断提出质疑。
事件发酵后,不断有学生举报涉事的袁老师此前就有打骂和体罚学生的前科。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副局长潘建华回应称,对于该老师以前是否存在暴力,以及违规办辅导班、强迫学生报班等问题,“我们也没有掌握线索和证据,目前正在调查当中。如果说调查属实,依据师德师风的有关要求,我们会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
遗体火化结束后,缪可馨的父亲告诉记者,女儿去世的十几天来,家人一直非常难过,家里已经“乱了套”。“特别是孩子奶奶,这几天身体状况特别差,连续打了几天盐水。”
缪先生表示,金坛区公安机关及河滨小学已经承诺会继续案件调查,也会在处理涉事教师袁某的问题上给个说法。虽然目前的初步调查结论不能让家人信服,孩子坠楼的原因也未找到,但他愿意继续配合案件侦查。
“考虑到相关部门继续调查的承诺和家人现在的心理状态,我们认为要让孩子早日入土为安。”缪先生说,他会继续寻找女儿坠楼的真相,“我会在微博上更新案件情况,也希望获得更多人士的帮助。”
女孩爬上1.1米高围栏后坠楼
据河滨小学李校长介绍,袁某是缪可馨的班主任及语文老师。事发的6月4日下午,缪可馨所在班级第二、三节课为语文作文课连堂,教学内容为修改读后感。读后感是袁某在一星期前布置的,因此作文课上,袁某让学生们自行修改。
在事后向联合调查组提供的情况说明中,袁某表示缪可馨写的读后感是关于《三打白骨精》的,自己曾单独为缪可馨批阅这篇作文。当时,她给出的建议是“要围绕观点,写一个具体的事例”,并在缪可馨的作文本上写下了“传递正能量”五个字。
后来,缪可馨对作文进行了修改,添加了一段同学间相互欺骗的事例。大意是,一个同学看中了另一个同学的笔,因此不择手段地获取。
此后,袁某要求缪可馨以“孙悟空打白骨精时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角度重写一篇。但在缪可馨家长展示的女儿作文本截图上,未有这篇重写后的作文。
据李校长介绍,两节作文课下课后,袁某让孩子们上厕所,自己留在教室内批改作业。缪可馨在此时走出了位于四楼的教室,来到了围栏附近。
“学校四层的围栏有1.1米高,缪可馨身高1.4米。她当时不能直接翻越过去,而是慢慢爬上去的。”李校长说,负责调查此事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曾对他表示,缪可馨爬上护栏的过程中,曾有两名学生注意到了她的行为,还询问她想干什么,但缪可馨没有说话。“孩子们都太小了,没有防范危险的意识,就懵懵懂懂地走掉了。”李校长说,这一点后来也告诉了缪可馨的家长,他们对两个孩子的行为表示理解和原谅。
调查组称当日不存在打骂行为女孩父亲表示质疑
6月16日上午,金坛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邢卫东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金坛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及河滨小学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校内的3名老师、45名学生及6名学生家长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形成书面材料115页、电话询问记录21份、现场勘查记录一份、尸体检查记录一份、学校的视频录像三段。
从这些材料中,警方形成了初步结论:第一,排除了他杀可能;第二,事发现场,教师袁某不存在对缪可馨的打骂行为;第三,缪可馨作文中的批改痕迹是孩子自己做的。
6月12日,缪可馨的家长在微博上公开了此事,引起广泛关注。6月15日晚,缪可馨的父亲表示,女儿离世可能与作文受到袁某批评有关。他还怀疑袁某批评女儿后还对其进行了侮辱,甚至打骂。
6月12日,缪先生在微博贴出了一张与友人的聊天截图。这名友人表示,“我朋友听到的是孩子家长说是语文老师让她(缪可馨)作文重写,好几个小朋友都要叫重写的,老师打了她(缪可馨)一巴掌的,下了课就跳下去了。”缪先生因此认为袁某行为失当,并导致女儿自杀。
在缪先生的印象里,女儿是个很机灵的孩子,“不可能无缘无故去做(跳楼)这么傻的事”。而且女儿平时胆子很小,没勇气站到四层的栏杆旁。
缪先生还提到,河滨小学是在事发后半小时左右通知家长的。这半小时内,虽然校方一直在联系110、120,对孩子进行抢救,但在通知家长的时间上具有滞后性,因此存在失职。
涉事老师承认去年曾打女孩耳光
据李校长介绍,1993年,涉事老师袁某毕业于一家中等师范学校,此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此前,袁某曾在农村的三个学校教书,于2003年8月入职河滨小学。
李校长称,袁某业务能力很强,经常代表学校参加教研活动比赛,还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此外,自李校长2010年调到河滨小学起,从未接到过学生、家长对袁某的举报,在家长对老师的满意度调查中,也未发现袁某存在问题。“她还获得过常州市十佳辅导员称号,总地来说非常优秀。”
李校长还说,事发后第二天是周五,校方曾向袁某表示不用来学校,可以在家休息。但袁某认为自己没有过失,坚持照常上课。
事发后,缪可馨的家长表示,袁某“第二天当做没事发生的态度”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伤害。缪先生说,去年10月,缪可馨就曾告诉家人,自己在课上被袁某扇过巴掌,“感到很伤心”。
对此,袁某在情况说明里写道:“那一段时间,缪缪学习态度马虎,成绩下滑。有一次批改习题时,发现缪可馨漏做,一时心急,就打了孩子一个耳光。”
李校长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时校方并不知情,是缪可馨坠楼后孩子父母提起此事,袁某才承认的。
此外,缪先生告诉记者,袁某曾建议班内学生参加她开办的课外补习班,还收过家长送上的红包。邢卫东对此表示,联合调查组调查后发现,袁某确实在2019年暑假开办过作文补习班,也接受过缪可馨家长的500元红包。针对此事,纪检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将另立调查组,对袁某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事件发生后,一些自称做过袁某学生的网友在网上爆料,表示袁某一直有体罚、羞辱学生的习惯。
网友田茜(化名)称,自己是河滨小学2009届毕业生。6月16日,她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四五年级时,自己犯了错被袁某叫上讲台,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被袁某扇了几个耳光。当时,有同学在下面看着笑,这让她非常难受。
网友王静(化名)表示,自己也是河滨小学2009届毕业生。她告诉新京报记者,袁某经常打骂学生,如果有学生作业没写好或重复犯错,她就会把练习册砸到学生脸上,或者直接上手打脸、揪眼皮等,还会进行言语暴力。
一位署名“冯泓玮”的讲述,自己于2005年读河滨小学四年级,袁老师当时爱对学生发泄情绪,侮辱学生。他提到,袁老师曾将一整杯茶叶水泼到脸上;在办公室,还当着其他老师的面,打他的屁股。
对于类似的网友爆料,李校长称,由于无法确定这些网友的身份,他不能肯定这些网友是否就读过河滨小学,因此不能证明袁某在教学方式上存在问题。
难以达成的和解
对于缪可馨的家长来说,另一个疑问,来自于事发后学校的处置。
坠楼事件发生在15点14分,半个小时后家长才接到老师电话,让他们去医院,当时家长还不知道孩子已经坠楼。
“我们到了医院,一位医生跑过来跟我讲,孩子实际上送过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呼吸了。”缪父赶到医院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家长在医院并没有见到缪可馨,她当时已经被直接送到殡仪馆。由于属于非正常死亡,家属难以见到孩子,直到晚上9点左右录完笔录后,他们才在殡仪馆见到了缪可馨的遗体。
孩子出事后,为何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潘建华称,学校和老师是第一次碰到这类事情,先想到的是救人,“老师第一时间就跑到楼下,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反映,同时也拨打了急救电话和警方电话。学校的两位校级领导陪同到了人民医院,同时对现场也做了适当的保护。”
事发后,缪可馨所在班级的微信群,出现了不少家长为老师点赞一事。对于家长群里点赞的行为,潘建华回应,这属于家长自己的行为,“当时袁老师正在配合公安调查,并不在群里。后来大概是同班老师发现家长在群里有这样的行为,提醒了家长,然后有一位家长出面制止了这个事情。”
缪可馨父亲说,出事之后,作为班主任和语文课老师,袁老师只主动跟家长联系过那一次,学校也没有及时与家长沟通。
出事第二天,缪可馨家长在学校外面拉出横幅,要求给出死亡原因,并且与袁老师发生了摩擦。潘建华说,校园安全是第一位,当时有家属在学校门口拉横幅,也有部分家属到教室与袁老师发生肢体冲突,学校当时有报警。
缪父介绍,参与校外拉横幅的这些家属被警局关押了12到24个小时。潘建华称,“这是公安的正常处置,不是很清楚。”
根据家属的说法和调查组的公告,双方曾经有过两次协商,但均没有达成一致。潘建华说,教育局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对于家属慰问,提供补偿;第二种方案,通过司法途径来定性、定责。
缪可馨父亲则表示,他们的诉求是,一定要了解清楚那堂语文课发生了什么。女儿为什么会突然冲出去?女儿很活泼开朗,并没有精神疾病,为什么会走极端的路?他需要详细细节,找到女儿的死亡原因,“如果说老师是有责任的,她就要负责任;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没做亏心的事,你也不用怕。”
“你给再多的钱,我女儿能活过来吗?”缪父表示,官方答应成立新的调查组,重新到学校再去做深入调查,但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调查结果,“把这些事情要查得水落石出,这样至少我心里的结会放下来。”
我们注意到,自6月4日缪可馨在学校跳楼自杀以来,网络上各种讨论不绝于耳,有抨击“正能量”的,有指出老师办班赚外快的,有称赞缪可馨天赋超群的,有讽刺家长盲目点赞的,也有质疑学校和当地掩盖真相的……似乎每一个角度都有看点。
武汉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副院长陈国恩指出,是袁老师用精神折磨法导致缪可馨跳楼自杀,或涉嫌刑事犯罪,提议家长诉诸法律,把老师连带学校告上法庭。
这是一个崭新的观点,精神折磨犯罪。精神折磨也叫精神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精神施加暴力,而使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具体行为有言语的威胁、污辱、诽谤中伤、无视、伤害自尊心等。
美国的一位精神病医生曾讲述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故事:在某个小村庄,有位教师污辱并粗暴的对待一个由八九岁小孩组成的班级,导致这个班级中的所有小孩都出现了行为障碍和睡眠障碍,他们的学习成绩都明显下降。家长们很快发现了这些问题,于是,把那位教师调走了,然后,学生们大部分都恢复了正常。
原则上严格的讲,教育机构或老师若经常故意地贬损学生,其实也算是施虐者,导致学生伤亡的,则构成犯罪。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精神折磨造成受害者身心伤害归为犯罪。在我国,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这类行为归为虐待罪。
缪可馨的自杀和袁老师的侮辱、精神折磨分不开的,绝不是课堂上有没有打骂那么简单,也不是学生没看见就找不到证据,更不是一个官方通报就可万事大吉了。
因为缪可馨没有报语文袁老师的补习班,所以被老师找茬报复,进行精神折磨。比如,缪可馨写的那篇作文《三打白骨精读后感》,被语文老师袁老师批得体无完肤。另有消息称,老师当堂罚缪可馨重写作文,还打了她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