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继一周前“厦门聚会案”四名涉案人(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和李翘楚)被以取保候审释放后,近日,另外两名涉案人许志永和丁家喜证实已被批准逮捕,不过丁家喜案的办案单位已由最初的山东烟台市公安局变更为临沂公安局,料许丁二人已被归于同案,并由临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接管经办。
据了解,近日,丁家喜的姐姐丁家兰收到由临沂市公安局于6月19日发出的书面《逮捕通知书》,显示丁家喜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被批准逮捕。从通知书来看,丁家喜案的逮捕批准单位为临沂市检察院,办案单位已由最初的烟台市公安局变更为临沂市公安局,羁押地点则位于临沂市辖临沭县青云镇吴界前村的临沭县看守所,因此外界认为案件极大可能已由临沂市公安局接管经办。
而另外一名涉案人许志永的家属表示暂未收到书面通知书,但亦已经接到相关电话。据称,许志永的姐姐近日接到来自临沂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告知许志永已被批捕,其他情况未多透露。许志永于2月16日在广州被捕,其后被带回北京羁押,一周前,张忠顺等四人取保的同时,传出许志永已由北京被带到山东,由山东警方接管办案。
公开消息显示,2013年7月,同为「公盟」成员的许志永与丁家喜因组织、参与「新公民运动」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及教育平权等公民抗争在北京相继被捕,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作为指控,最终二人均被判刑,许志永获判四年,丁家喜则被判三年半,并分别于2016年1月和7月刑满出狱。
原文链接:“厦门聚会案”许志永、丁家喜被批捕 - 中国人权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