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习近平的四个突破

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自2013年3月至今,登基成为中国新皇帝以来已经7年多了,7年之中,习近平不仅身兼党、政、军三位一体的头牌,自己授予自己“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的称呼,还囊括了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所有“小组长”的头衔,国外媒体《经济学人》赶来随喜,赠送“全面主席(Chairman of Everything)”的名号。当然,习主席并不满足,再接再厉,一路狂奔,除却官方和学界荣誉之外,又横扫了“习包子”、“宽衣帝”、“习大大”、“习精甚”、“二百斤不换肩”等民间、坊间各路桂冠。看今日事态,年与时驰,料想无期限执政的习主席还会荣登其他各路花榜。

就7年以来的观察,笔者认为习主席的确不是凡品,汉武刘彻说“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却非寻常之言。毛腊肉驾崩之后,邓屠夫秉政,一改腊肉前规,不再叫嚣“反帝反修”,痴心解放全球、垂涎世界伟人,反而低首下心、韬光养晦,“过头的话不讲,过头的事不做”,东和日本,西拜美帝,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小平晏驾,后起者“三表哥”、“和谐帝”之流,萧规曹随,四十年来,虽然发生坦克上街、机枪屠民的暴行,然经济复苏、崛起乃不争事实。有了钱的中国将何去何从?经济改革一并政治改革,放弃专制集权实行民主化,还是继续对内铁血统治、对外垂涎世界?这个问题在毛后习前的几十年当中,邓江胡都在闷头发财、虚与委蛇,美国 “对华接触政策” 贯彻了三十多年都没能看到真相、看清本质,原因何在?原因就是邓江胡都是平庸之辈,他们没有能力擦亮美日欧政客的眼睛。所以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习主席登基仅7年,就成功地改变了美国四十多年的对华政策,迫使美帝公开承认错误,试问,谁人能够?

走笔至此,想起有不少中国的反抗者甚至政治犯在呼求“倒习保党”,倒了习,谁能够完成这不世之功?

就笔者起浅见,我认为习主席至少有四项突破,这是他人所做不到的。分别爬梳如下。

突破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

从发生在最近的《国安法》开始。

2020年5月28日,中国所谓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简称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这份决定简单说就是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进行国安立法,中国国安可以在香港设立机构,本质上结束港人治港的历史,特务机关可以堂而皇之入驻香港,要抓要杀不再需要犹抱琵琶偷偷摸摸,代之以以国家安全为由任意抓捕和处置,像桂敏海、林荣基、肖建华等人一样黑头套过江将成为历史。

“涉港决定”从根本上违背了香港基本法,违背了《中英联合声明》,违背了中共“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承诺。

回头看看中共对于《中英联合声明》的表态。

2017年6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明确表示:“《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对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理也不具备任何约束力。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

2019年8月20日,中共官媒新闻联播表示:“美国副总统彭斯把香港问题与中美经贸协议直接挂钩,是赤裸裸地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公然干涉中国内政,用心极其险恶!彭斯副总统应该去补一补历史课,拿《中英联合声明》这份过时无效文件干涉香港事务与中国内政,不仅让自己沦为国际笑柄,也令美国国家形象蒙羞!”

上述表示核心词汇就是简称为《中英联合声明》这份文件“过时、无效”。

那么什么是《中英联合声明》呢?

《中英联合声明》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就香港问题共同发表的一份声明,于1984年12月19日由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作为两国政府首脑在中国北京签订,当时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国家主席李先念、国务委员吴学谦、外交大臣杰弗里·豪等也有在场见证。两国政府在1985年5月27日互相交换批准书,并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读者去查维基百科吧。)

这份声明列出了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中国政府会确保其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香港本身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维持“五十年不变”。该声明是中英两国之间的一份国际条约,当然具有约束力;声明没有规定终止期限,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

下一个问题,中国需要遵守国际条约吗?这又涉及到《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规定:条约必须遵守。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该国善意履行。对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共政府于1997年5月9日递交加入书,同年10月3日该条约法公约对中国生效。

说到这里,可以回头梳理一下前后顺序:①大前提,中共政府参加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承诺必须遵守国际条约;②小前提,中共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中英联合声明》这份国际条约;③结论,中共政府应该遵守《中英联合声明》之约定。但是习近平政府给出了石破天惊的说法:白字黑字的条约“过时、无效”,他们不需要遵守。

言而无信这叫啥行为?中国人说这叫“说话不算话”,或者直接就是“不要脸”。对于共产党、习近平这种无信、不要脸的嘴脸,中国人是完全不陌生的,中国人70年以来每一天都是在被侮辱、被损害中度过。对内中共根本无需考虑遵守任何承诺。但有一个问题,中共对内不要脸、谎言加暴力是可以的,至于对外撕毁条约这就是当代伟人习近平的重大突破了。

习近平勇于把国际条约定性为“过时、无效”的这种创举,意义重大,回头翻翻中外历史也可以看到不少前例,既然和谈就是欺骗,立约转脸就可以背叛,在国际交往中背信弃义耍不要脸,下一步能解决问题的只能是大棒了。

武汉中的“双向绞杀”

再说国内新闻。

2020年6月11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再次爆发“武汉肺炎”,新疫情在北京的爆发,时间上距离中共国务院7日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仅仅时隔4天,地理位置也就几公里而已。怎么这么不给党中央、习主席长脸呢!

中共自己夸自己是从来都敢下狠手、不留情的,这次面对举世追责,新华社说多国专家表示该白皮书具有“世界性的科学价值”,读者如果耐得住恶心可以翻看该白皮书,什么“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决定性成功、全力救治患者、拯救生命、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假话、屁话、空话都能捅上去。这白皮书当中没有提到的是中共的“双向绞杀”。

何谓双向绞杀?分而论之。

其一,绞杀死者家属。

武汉肺炎爆发以后,中共政府在武汉的隐瞒真相、渎职、滥权和高压管控对武汉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出现大量因为政府隐瞒疫情造成的死亡病例,甚至还有因为高压管控造成困死、饿死甚至被直接打死的案例。现在疫情高峰已经过去,受害者和未亡人开始痛定思痛,有死者家属开始寻求赔偿,要为死者讨一个说法。但是中共政府对待因为武汉肺炎死亡的家属采取了最直接的绞杀,禁止提起行政诉讼,禁止要求国家赔偿,禁止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禁止死者家属相互联络,禁止上访……总之,习近平政府对于死者家属的要求就是岁月静好地接受死亡。在和死者家属接触的过程中,律师了解到点点滴滴的恐怖信息,比如明确告知死者家属,如果有5个人相互联络,就要实施抓捕;再比如,警察明确威胁死者家属,“如果你继续闹,下一步我们就要收拾你家人,你孩子都要受影响……”警察说的孩子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这就是为什么武汉封城之后居然没有法律维权发生的原因。

其二,绞杀律师。

2020年3月份,海内外近20位中国律师组成“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开始帮助受害者及死者家属。中共政府对于律师的绞杀随即到来。3月中下旬全国各地律师开始被当地司法局约谈,司法局明确表示:口头传达司法部对于律师的“三严禁、六不得”。仅仅是当初宣读,没有书面通知,不允许记录,更不会给书面文件,甚至有部分律师在走进司法局会议室之后就被要求关闭手机。具体内容为:三严禁:严禁挑头扛大旗;组党结社;形成政治反对派。六不得:1、不得参加联署、发表公开信;2、不得通过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赔偿等形式,制造事端;3、不得参加律师索赔团;4、不得以维权律师、敏感人员等身份与境外敌对人员勾连;5、不得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攻击党和政府;6、不得披露案件信息,炒作案件。各省读律师的约谈、告诫、威胁至今没有停止,内容也大致一致。

以往做律师的都知道在行政诉讼领域存在一个“立案难”,但还没有发展到禁止提起行政诉讼、禁止要求国家赔偿,禁止要求信息公开的地步,今天升级到对和律师进行双向绞杀,这不得不说是习近平主席的又一个突破。

 禁止民告官就是关闭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法律沟通,剩下的仅仅是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了,这意味着中共政府和官员在渎职、滥权之外将更无所羁绊,可以更加草菅人命、胡作非为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在关闭高压锅的排气阀,短时间是没有问题的,一片平静,但翻翻中国历史就知道这种平静有多可怕。

709后对辩护权的剥夺

剥夺中国人刑事辩护权是习主席自2015年以来的第三个突破。

中共对于国人辩护权的剥夺是以2015年709案为分水岭的。709之前的政治案件、敏感案件,当事人还可以有自己的辩护律师,比如2013年的新案,教案、南方街头案、法轮功案等等,其中许志永、丁家喜、张宝成、谢文飞、王默等人还可以有自己的律师,到2015年709案开始发生变化,中国当局开始试水推进剥夺当事人及家属聘请律师的权利,其中周世峰、胡石根、李和平、王全璋、江天勇等人都被禁止聘请律师,转由政府指派辩护人。当然,政府给免费配备的辩护人如同免费配备的公诉人一样,功能和目标大致一致。

试水之后,习主席开始全面推进这个突破。

709案件之后,刑事案件江河日下,敏感案件、政治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被剥夺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比如余文生律师、丁家喜律师、许志永、黄琦、甄江华、王默、谢文飞、刘艳丽、高智晟、陈秋实、方斌、王藏、刘进兴、戈觉平、李怀庆、李思俠、陳建芳、徐昆、程渊、張展、戴振亚、蔡伟、陈玫、曲紅、张五洲、刘家财、丁灵杰、吴葛健雄、刘大志、危志立、柯成兵、杨郑君、陈家坪、张忠顺、郝劲松、尹旭安……这个名单可以可以罗列十张纸都不会穷尽。他们绝大部分都遭受了长时间秘密关押、酷刑折磨,甚至直接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折磨虐待,比如泼墨习猪头的董琼瑶。

剥夺当事人委托律师权利已经制度化,比如有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比如公检法、看守所设置官派律师,这是在制度化地剥夺当事人及家属遴选律师的权利,如果要律师,你只能接受党的安排。

当然,对辩护权利的绞杀也是兵分两路的,一路绞杀当事人的辩护权,另一路则直接绞杀人权律师。709以来,一批律师进了监狱,还有一大批律师被吊销或者注销了律师证,比如周世峰、浦志强、王全璋、谢燕益、王宇、李和平、李金星、隋牧青、刘正清、文东海……当然,还有笔者本人。这个名单以罗列几十人之多。就在刚刚过去了六四31一周年的那一天,河南任照律师被注销了律师证。

如果从1979年中共政府制定《刑事诉讼法》开始计算,40年以来敢于在实质上废除辩护制度的,也就是习主席这样的新时代伟人。

没了辩护权利,律师开始官派,其结果就是任何人都面临官方的合法伤害,即便自己被构陷、被冤枉也无权辩驳,没有说理的机会,人人自危。有能力、有资产者在这个国度其实都成了官方潜在的猎物,一时安乐只是猎人的目光没有投向你罢了。

终身皇帝梦

在2018年3月,习近平主持全国人大修宪,取消了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习主席自己把自己送上了终身皇帝的宝座。

毛腊肉宾天之后,小平秉政,1982年12月,小平通过《八二宪法》,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象征着中共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小平晏驾后,后继者“三表哥”虽然有心恋栈,但无胆修宪,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幕后垂帘。儿皇帝锦涛在“太后老佛爷”目光之下临深履薄10年,更没有胆子和愿望动终身皇帝这块奶酪,萧规曹随40余年。敢开倒车成为终身皇帝、完成这个突破的,也只有当代伟人习近平。

是习主席干的吗?

或许会有一个疑问,这是习主席干的吗?同样的问题可以问问二战中死于集中营的受难者是希特勒干的吗?

中国共产党领导或者统治中国的一切,这是70多年的现实,不说以前,仅以习近平的言行为例,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主席《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一书,收入习主席狗屁70篇,千言万语就是一句话: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我们知道,“领导”这个词可以用“统治”来同位替换。

共产党的意志就是中国的法律。2014年习主席明确表示:“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这充分说明中国法律只不过是共产党的政策、意志,包括宪法。

党的意志又是什么呢?谁来指挥全党呢?

共产党的意志就是党魁的意志。自2013年习近平掌权以来,中共内部公开宣称“以习近平为核心”;中共军委表示“坚决听从习近平的指挥、对他负责、让他放心”;公安部表示“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明确表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切实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

如此种种,反复在证明中共执政几十年的一个常识:中共党魁的意志就是国家法律,党魁统治中国的一切,对于今日中国来说,习近平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习近平在统治这个国家的一切。四个伟大的突破怎么能和习主席没有关系?

四个突破,几点影响

清点习主席的四个突破,修宪,终身任职,不要说亿万韭菜,即便在中共党内也是一人称帝,其他八千万都是奴才;搁浅行政诉讼法,授予了中共政府和官员为所欲为、无所羁绊的权利,政府之下全是韭菜;阉割刑事诉讼法,则造成公检法成为合法杀手,当事人和家属只能被动承受,这大墙国成了司法杀手狩猎的围场;至于撕毁国际条约,这一招将直接擦亮文明世界糊涂政客的眼睛,还能和这个翻脸不认账、不要脸的无赖合作吗?

前三点是唯我独尊、奴役国民,实行恐怖统治,后一点则是进行国际诈骗。即便亿万奴民愿意继续忍耐,欧美政客们是否还愿意上当呢?

有糊涂的政治犯们还在想“倒习保党”,试问四十年来哪一位有能力做出这四项突破?除了习主席谁人能够?

没有一头猪祸害不了的宴席,拥有四项突破的习主席值得全世界期待。

欧耶!

建刚草草

2020年6月14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