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没有预约,不让会见。预约成功之后,会告诉你不让会见的理由。”这就是邵柏春的辩护律师冯延强6月4日在合肥市看守所遭遇的情况。
自2020年3月初接受委托担任邵柏春的辩护人以来,冯延强律师从来没有会见过邵柏春。疫情期间,合肥市看守所一直不安排律师会见,可以理解;后来疫情有所缓解,合肥市看守所允许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律师在开庭前会见一次被告人,邵柏春案二审法院至今未确定是否开庭,冯律师也没法会见邵柏春;最近两个星期,合肥市看守所出台新措施,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会见,但冯律师预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家属有点急了,催促冯律师会见邵柏春。
这个案件进入公众视野的标志性事件,应该是吕先三律师的父母为儿子喊冤,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为由而刑拘,后来周泽律师、斯伟江律师介入给吕律师辩护。之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的视频被网络曝光,原来被告人的庭前笔录是被打出来的。还有公诉人拖欠被告人的债务、法官没有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吕先三律师的妻子为夫喊冤等等,让这起案件一直有着很高的关注度。
6月4日下午,冯延强律师来到合肥市看守所办理会见,一上来便遭到拒绝——没有预约,不让见。
冯律师随即便问道:“那现场预约可以吗?我用你们的微信小程序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
办事警察问:“他要会见谁?”答:“会见邵柏春”。
办事警察当即说:“领导有交代,邵柏春案的律师一律不安排会见。”
问原因,该办事警察称不知道。给所谓的领导打过电话后,答复:“你先通过网络预约会见,预约上之后,会有人告诉你为什么不能会见。”
“那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内必须安排会见的规定,如何落实?”“不谈。”
于是冯律师来到合肥市监管支队大门口,要求见看守所的所长,却被拦在大门外。门口办公室内的一名杨姓警察称:“疫情期间,禁止入内。合肥市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也不得进入。”
对于不安排律师会见邵柏春的问题,该杨姓警察说:“这个案子太特殊,领导有交代,不准会见。”并且表示:1.没有预约上,所以今天不得会见。
2.你只有预约上了,才会告诉你具体的不能会见的原因。
3.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条款,有疫情,不要谈。
如此重大的、有争议的案件,竟然连辩护律师最基本的会见当事人的权利都无法保障。对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被逼迫看黄色录像的具体经过和细节,辩护律师竟然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对于涉案的具体事实,每一笔借款的来龙去脉、每一起诉讼的前后经过、每一个人物具体行为等情况,辩护律师也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
对于辩护律师来讲,如果连当事人都会见不到,你就是把案卷看得再仔细,也是枉然。不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不可能正常履行辩护职责。
6月5日上午,冯延强律师又赶到合肥市检察院,对合肥市看守所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事项进行控告,并将合肥市看守所的上述行为,分别向合肥市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反映。
笔者突然发现此案有发展为中国律师滑铁卢的趋势:先是以民事诉讼业务为主的吕先三律师,他正常代理民事诉讼业务的行为被认定诈骗罪,被判12年;如今以刑事业务为主的冯延强律师,作为邵柏春的辩护人,却直接无法会见到当事人。不禁让人感叹:合肥案,你到底要闹哪样?!
案件背景:
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安徽律师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案件宣判后,吕先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据称,吕先三律师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而另两名主要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经法院审理查明,二人骗取他人财物计11287.4647万元,其中4838万元未遂,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犯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一审分别获刑二十五年和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链接详见:关注安徽律师吕先三案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106/19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