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下的消失: 中共批评者如何在被捕后不断消失

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总共经历了三次失踪。从2015年7月9日开始,当察觉到许多同事和其他律师陆续被拘留,他躲了起来。大约一个月后被抓,并迅速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SDL)关押,地点不明,然而,即使六个月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结束,他被正式并转入审前羁押场所等待审判,算是进入中国正常起诉程序,但他仍然处于失踪状态。在等待他2019年1月突如其来的庭审和必然的有罪判决期间的几年中,在中国的中根本找不到王全璋这个人,这是他的又一次失踪。

拘留下的消失

王全璋下落不明的现象并非个例,实际上无论是那些被关押一年或两年后被的人,还是在经历表演性审判后入狱的人,几乎所有与“709”运动相关的律师和活动人士都经历过同样的情况。尽管他们从有效失踪的系统化性质,演变成消失的嫌疑人,但该问题并未获得关注和报道。通过对大约25个案例的研究以及对其中许多受害者的访谈,这份简短的报告现在可以充分说明中国如何持续发展更多的机制,以让异议人士消失。

消失的嫌疑人

在几乎所有已知的使用化名登记的案件中,当受害者被正式逮捕并被化名关押在审前拘留所等待起诉和审判时,此前均被关押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已被单独监禁并与外界失联六个月,到达六个月时限时,使用化名则成为一套剥夺受害利的主要系统,以便拒绝正式逮捕本身可以为当事人赋予的权利。 在审前拘留中使用化名类似于强迫受害者解雇自己的律师——均为持续让他们与外界失联的做法,而且是强迫非自愿的。据已知的案件显示,受害者此前遭遇过身体和心理上的折磨,而且通常是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 当警方告知翟岩民他将从现在起被称为翟天成时,他们说这是为了他自己的益处。对于唐志顺而言,他被化名为唐彪,被告知这是为了他自己和同监室人的好。对于谢燕益,说是为了避免危险,但这一点从未得到进一步解释。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未给出什么理由,而且是否给他们使用化名这样事,似乎并不值得讨论。 尽管也有一些被看作地方活动人士的人权捍卫者在遭到当地政府镇压时,随即被逮捕后以化名关押,比如倪玉兰,苏昌兰和贾灵敏等。

然而采用化名关押变得更系统化是在709大抓捕运动中,由天津警方进行协调,特别针对律师和法律活动人士群体,几乎所有已知的受害者均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待满六个月后,被用化名关押于看守所。 对大多数受害者而言,与王宇的情况一样,她当时被化名为王宁,这个名字由她的主审决定,主审通常与负责策划或实施酷刑的是同一人。刘四新被化名为刘顺利,他于被转移到看守所逮捕关押的前一晚获知其化名。王宇则是在被带往看守所的车上得知其化名,这一点与幸清贤一样。 其他细节因案例而异,但有一件事很明确,即所有受害者都被告知他们必须对真名保密,并且不允许他们将真实姓名透露给同监室的其他人。这意味着与假名一起生活至少六个月,对于许多人来说甚至更长时间。比如王全璋,尽管他在2018年1月被判刑,但仍被禁止与外界接触,截至撰写本文时,他可能与化名一起生活了近三年。 刘四新在《媒体审判》(英文)书中写道:

“…监室老大又让人把电视调到央视13频道,很快就报道了翟岩民被判三缓四,一个从翟岩民号里调到我这个号里的人说:‘哎,是翟天成’。 原来翟岩民的化名是翟天成。刘顺利,是我的化名。1月8日晚宣布逮捕之际,副审给我起的化名,主审当时说:“到了看守所不能说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能透露自己的案情。”

大多数受害者在分析他们如何被“登记”进入看守所时,认为只有在被逮捕前负责案件的警察才知其假名情况,认为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未被告知或并不知情他们的名字是否为化名。他们均被要求保证不向看守所工作人员提及其真实姓名。几乎每个人都表示在某个时候至少告诉过一位监友其真实姓名,但如有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场时,会特别谨慎。被关押在广东佛山南海看守所时,当管教发现苏二七实际上是苏昌兰的化名时,自此之后,管教时常拿此与她开玩笑。

化名的使用似乎与两个问题有关,即确保受害者无法与其律师会见,并拒绝受害者家属与其接触或获知其下落。因此,其根本目的是使受害者与外界保持隔绝。这可能是一种将会更频繁出现在更高调案件中的新方法,特别是当受害者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为如果在看守所中用化名登记,意味着警方可以有效地获得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赋予的对受害者同样程度的掌控。在看守所的失踪,导致受害者的家人、朋友无法获知其下落,就此而言,司法系统内的任何人都希望警察负责调查,中国现在发动对法律的又一打击,发明了另一个旨在让批评者失踪,而非拘留的系统。在这种系统化性质的情况下使用化名意味着中国警方现在犯有广泛和系统化使用强迫和非自愿失踪的罪行。

失踪现象在习近平掌权下盛行
自习近平掌权以来,失踪现象盛行。既有编纂(“合法化”)实施失踪的制度,也有在中国法律法规之外特设的实施失踪的情况。由于失踪形式在中国不断演变,其使用规模仍然尚不清楚。现今中国有两个使人失踪的制度——其一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另一个是新成立的国家监督委员会下的全新“留置”制度。这两个制度的失踪现象都没有数据公布,大多数失踪案件相关的数据都未在最高法院关于中国法律诉讼的数据库中进行记录。 尽管针对RSDL的抵制声音越来越高,然而2018年在中国出现两个新的演变,这两个演变都使用了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清楚其规模的强迫失踪。其中之一,是在中国西部新疆各地设立法外营地的情况,该做法受到了西方各国的谴责。有一百多万人甚至更多的穆斯林在没有任何法律诉讼的情况下被送进一个庞大的集中营系统。然而,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许多人不仅从街道或家中押走并被安置在这些集中营,面临没有时间限制的关押,而且有些人是以相当于强迫失踪的方式被直接送进这些集中营。他们就这样消失了,与外界隔绝,家人和律师均未被通知他们的下落。

同年又出现了另一项演变,虽然该演变将对中国产生深远影响,但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关注。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以及国家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也出现了适用于调查期间的拘留制度——留置。与最常用于律师、记者和其他批评人士的RSDL制度不同,留置制度的目标人群是该庞大国家控制的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科研机构相关的党员、公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与RSDL一样,留置最长可持续六个月,而且由于该制度本身用于处理司法系统以外的案件,并且由于根本没有警察的参与,所以被留置的人得到的保障甚至比RSDL提供的更少。与RSDL不同,留置也是一个用于大规模失踪的制度。

国家监察委(NSC)是一个不依据法律行事的执法机构,而是根据中国的内部命令——其专注于纪律,腐败问题和遵守政治路线。在该委员会成立之前,该做法已经适用于党员,但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其适用范围从9000万党员,根据成立前一年中选定省份的试点计划,将增加200%至500%。2017年启动了近50万项“调查”,根据自2013年以来的增长情况,这一数字可能至少翻倍至约100万。虽然没有现存的统计数据显示多少人曾被留置或其前身制度“双规”,不过早前一位知名中国学者估计可能有10-20%的人最终被拘留[1]。如果是这样,该制度本身可能每年造成超过十万次失踪。 在所有这些失踪制度演变中,均旨在使国家有权利使人消失,而不仅仅是拘留,也是一个独裁政权的终极工具。因此,又出现了以下这种用于正式逮捕后,在被关押于审前拘留场所中也可让人消失的新方式。

揭露中国日渐增长的失踪现象
自2017年11月14日和2017年12月1日分别发布《失踪人民共和国》书籍英中版本后,事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继续呈指数级增长发展着新的失踪方法。 在不久前的2018年夏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被10个不同的联合国机构称为“强迫或非自愿失踪”(并且要求完全废除)[2],

RSDL在2013年以现有形式颁布后,终于成为一个面临媒体、外交使团和联合国机制审查的制度。事实上,直到2017年末前,该问题还鲜为人知。随着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出版广受好评的《失踪人民共和国》,揭露了人们如何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失踪,才终于揭下该制度的面纱。该书结合对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详尽分析和来自经历RSDL第一人称书面证词,从而为该问题积聚推动力。此后不久,建立RSDL数据库(非公开)和向联合国各机构提交关于RSDL制度的若干意见书,以及与其他数个非政府组织一起提交一份更大规模的意见书,最终导致RSDL制度受到谴责,同时还有与受害者在和其它机构的听证会,所有这些工作旨在引起对一个主要国家最初“合法化”一项构成强迫失踪的行径的关注,这种行径一旦以系统或广泛地方式运用,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失踪人民共和国》英文版可在亚马逊全球购买,中文版可在 网站下载免费PDF版本或上亚马逊全球获取实体书。《媒体与审判》(Trial By Media)(英文)是一本专注于强迫电视认罪的使用,以及电视台和警察如何在摘取口供和制作此类电视节目之间的合作,同样包括有关失踪信息的新书。书中的许多受害者证词都发生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而且许多受害者在被逮捕时被迫接受化名关押。《媒体审判》也可上亚马逊全球购买。 一份关于最新国家监察委和其留置制度的简短英文报告 “From Central Control to National Supervision” 也已向外界发布。

转自:光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