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2020年7月16日,吉林四平的女律师郑小卉,因给哥哥伸冤,收到了四平市司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司罚先告【2020】 1号),告知书中认为:因郑小卉在执业过程中,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拟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郑小卉讲,她是因哥哥郑小东的案子控告违法司法人员,遭遇公主岭市检察院、公主岭市法院的联合报复。
据刑辩前沿撰文称,郑小东曾任四平市辽河农场副场长、茅山分场场长,被评为四平市劳模、特等劳模。2017年,郑小东被双规,后指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农用地4宗罪。对这4个罪名,郑小东本人全部自辩无罪,妹妹郑小卉担任其辩护律师,也全部作无罪辩护。媒体报道称,茅山分场的众多村民不相信“劳模”场长有罪,超过400人在联名信上签字按下手印,担保他的清白。
郑小卉在查看卷宗和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初查阶段的笔录90%都是复制“双规”期间的笔录。全案102份讯问、询问笔录,94份笔录没有侦查人员签名。本案三位主要证人,在协助调查后都出现精神问题。其中两名涉及郑小东贪污、受贿指控的运输个体户住院治疗。一审时,二人当庭翻供,否认之前证言的真实性。
一审法院没有排除辩护人申请排非的多份笔录,并将其作为定案依据,数罪并罚,判处郑小东8年6个月有期徒刑
郑小东上诉后,四平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然而,公主岭法院再次作出相同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这一次,四平中院却裁定维持原判。
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种种违法之处,郑小卉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控告。
2020年4月14日,吉林省检务督查已经指派四平市检务督查初核公主岭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高乐、于嘉琪、姜越在侦办郑小东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由于公主岭市检察院2020年6月份变更由长春市代管,管辖权发生变化,致使三个月实体答复没有结论,但是吉林省检务督查已经于2020年7月14日给予郑小东家人答复,由于需要调查的问题太多以及管辖权发生变更,需要延期。
2020年5月22日,四平市相关领导、公主岭市检察院、公主岭市法院在同一天投诉郑小卉律师。
2020年5月25日,郑小东的家人已经向吉林省高法正式控告。2020年7月10日,吉林省纪委已经到辽河农场核查。2020年6月5日,郑小卉律师在接受四平市司法局组织的的调查中,已经作了陈述:四平市司法局拟对郑小卉律师作出处罚,也应当在省高法、省纪委对郑小东职务案的枉法的司法人员作出处理结论之后作出。
四平市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根据调查的情况,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
然而,郑小卉律师只是以日记形式记录郑小东案件司法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司法不公,并且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不存在捏造事实、煽动舆论、诋毁司法机关的行为。退一步讲,既然吉林省有关部门已经接到控告、展开调查,那么郑小卉律师所控告的当地公、检、法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存在,恐怕要等有关部门出具调查结论才能清楚。现在调查才刚刚开始,四平司法局就迫不及待要给予控告人停业9个月的处罚,未免操之过急。
郑小东的八十岁老母亲说:“如果我儿子小东贪污了,让他下十八层地狱,我不袒护。太欺负人,这些有权人欺负老实人。我要进京告御状为我大儿子伸冤。”鸣冤诉屈乃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依法控告!如今调查还没定论,四平司法局何妨让子弹飞一会儿?
据悉,郑小卉就四平市司法局的拟行政处罚,已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辩材料,请求司法局召开听证会;请求司法局给其复制投诉机关公主岭市检察院建议书、公主岭市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及公主岭市检察院、法院投诉申请人的全部证据材料。
郑小卉律师拟被处罚的遭遇,目前已引起诸多法律人的关注。著名刑辩律师周泽在微博上公开评论:
“为自己喊冤,为家人喊冤,都是公民的申诉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喊冤,则不仅是权利,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所系。
希望四平有关部门能够放郑小卉律师一马。在自己哥哥被追诉以前,郑小卉作为一个地方律师,想必也与四平地方的官员们一样,感觉岁月静好。是其哥哥郑小东被追诉,改变了她的生活,甚至将可能改变她的人生。打压郑小卉律师的官员们,谁敢保证自己或家人不会发生郑小卉律师哥哥这样的遭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