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7月11日下午,前记者石玉发布消息称:殷玉生(雨声)在家被人袭击,受伤流血。住宅门窗均被砸。其和袭击者均被警察带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的东区永平路派出所(黄河南路近陇海路路东)。随后,石玉和常伯阳律师赶去派出所了解情况。
据悉,7月11日下午约3点,殷玉生正在家中休息,于世文、吴双两人带刀袭击其住处,家中门窗被砸坏,殷玉生右手被碎玻璃片划过,血流不止。后到医院治疗发现右手大拇指右侧肌腱断裂十分之一。在两次报警后约17分钟,警察才到达现场,而且不看案发现场。
到了派出所后,永平路派出所一警号为XJ0007的警察拒绝为殷玉生做询问笔录,并且不予立案,认为殷玉生被袭击不构成案件。后陪同的律师姬来松向警察出示法条,释明情况并打督查电话投诉后,该警察才同意做笔录。
做完笔录,逐页签名按手印。殷玉生发现,笔录上没有任何警察信息,询问人和记录人处都是空白,就问警号XJ0007的警察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方拒绝告之。
殷玉生向该警察前后两次索要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警号XJ0007的警官说,他们从来不开这些东西。索要验伤证明和请警方到现场勘验,答回去等消息。
殷玉生向警察表示,家住一楼,窗子被砸破,安全无法保障,警察能否早点去看看,该警察不再理会。
在永平路派出所,殷玉生没有获得任何一名接待警官的姓名。在坚持询问之下,警号XJ0007的警察告之,永平路派出所的教导员叫刘振华,他负责殷玉生的案件。
对此,殷玉生的好友何光伟指出,如果有人大白天带着家伙冲进你们永平路派出所打砸门窗,让你们派出所也一片狼藉,然后你们也有人手指被打得肌腱断裂,鲜血流满一地,这算不算案件?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伤人都不算案件,什么算案件?难道非得把殷玉生打死才算案件吗?
在此希望郑州市公安局能主动敦促永平路派出所认真办理殷玉生被袭击的案件,你们不能这么无视事实、枉顾法律,这么做真的不对。
何光伟表示,石玉是他在《时代周报》的同事,殷玉生是他在《财经》的同事。在他十几年的记者从业生涯中,殷玉生也是他同事中资历最老的一线记者之一(《财经》现仍在一线写稿的白兆东应该比殷玉生资历更老点),现在年近50岁的殷玉生仍然在一线写稿,曾被同事戏称为“脑残”、“屌丝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