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国家自然资源部:
2018年4月河北魏县北皋镇刘爱军、李水平、梁军非法强行占用北皋镇李谢庄的基本农田二十余亩,从二十户农民手中以每年每亩一千五百元的价格租来,建起了十八层的高楼,并向社会上出售(约十万平方米),造成基本农田被破坏。
2019年8月14日在经我们举报,魏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把李水平、梁军二被告刑事拘留。当时的魏县县长范中青答应我们,马上拆除楼房,土地还给我们,而一个月后罚了李水平、梁军二千五百万元,公安局就把人给放了,十万平方米建筑一点没拆,让他们继续施工,群众意见很大,这完全是以罚代刑,我们全体群众强烈要求把犯罪分子李水平、刘爱军、梁军依法处理,还我们的土地,违章建筑楼房必须拆除,还法律公平。
为此,根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2020年7月31日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指示,我们请求:
1、请批转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李水平、梁军进行立案查处。
2、请批转纪委监委对魏县县长范中青的包庇犯罪、以罚代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魏县北皋李谢庄全体群众
代表:牛桂成 电话0310-3096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