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好峰父子正当防卫案获复查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09年7月19日夜11点左右,河南新乡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与强行进入其院内的歹徒搏斗,其中一名非法侵入住宅的歹徒受伤不治身亡,同样受伤的父子两个随后被当地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此后,被新乡市中级人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好峰死刑立即执行,张海宾死缓。

 

两人不服上诉至高院,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河南省高院又发回新乡中院重审,新乡中院再次开理将张好峰的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两个不服再次上诉至河南海上高院,河南省高院维持新乡中院的判决。

 

此后,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常伯阳律师作为张海宾发回重审后的辩护人,后来又受常卫云的委托一直帮肋常卫云申诉,寒暑易节,冬去春来,经过向河南省高院申诉,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诉均被驳回。

 

2018年常伯阳律师作为常卫云的申诉代理人陪同常卫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当时最高院多次强调对正当防卫的法律的意义,又发布了10起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最高检决定复查,后又转河南省检察院复查,河南省检察院又转信阳市检察院复查,2020年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正当防卫案又回到河南省检察院复查。

 

所谓的被害人,曾经两次冲去张海宾张好峰家里,第一次家里的男士不在家,把家里的两个女人打伤入院,第二次又去,还是半夜持棍棒把门都踹变形了但没踹开,最后翻墙而入,张家父子因此在自己家里被迫防卫,一片漆黑混战之中,其中一名入侵者受伤死亡,张家父子这能叫故意杀人吗?

 

此案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案,可是却经历了将近8年的申诉仍然看不到希望。现在,此案已进入最关键的时刻,希望最高检此次将本案交由河南省检复查后,张好峰、张海宾父子能够等到属于他们的公平正义。

 

另据常卫云讲,前几天河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刚刚和她谈过,也认为张好峰、张海宾父子确实是正当防卫,但本案最后怎样处理,要上报上级领导最后决定。

 

案件背景:

 

深夜里杀人事件

  “举报完当天晚上就出事了!”2012年12月10日,张好峰妻子常卫云说。

  那天是2009年7月2日,张好峰等人来到封丘县纪委,反映该村支书许洪振涉嫌非法倒卖土地、套取退耕还林补贴等情况。一同反映问题的,还有徐景周等人。

  7月3日凌晨零点30分,当睡梦中的徐景周被叫喊声惊醒时,家里已经进来五六个不速之客。

  “小串(许振军的小名,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说我告许洪振了,一进俺家堂屋就朝我头部打一拳,我爱人就拉小串,拉的时候他又打我几拳,然后我跑到东屋,我妈就把东屋门绊住了,小串又把门跺开,我老婆拉着小串不让进,另外四五个人把东屋玻璃砸了,小串叫我出来我不出来,然后他们就走了。”徐景周事后向机关称。徐被打得头部眩晕了好几天。

  许振军在新乡市城管系统工作,自己还开办一家汽车美容店。邢阳阳在许振军的汽车美容店打工,是当天陪同许振军的人员。他告诉警方:“许振军对我说,‘你们和我回趟老家,有人告我爹,你们和我一起去敲敲他。敲敲他,就是打架的意思。”

  当夜,许振军、邢阳阳一行人从徐景周家出来后,又去“敲敲”第二家。邢阳阳称:“许振军跺那一家的大门,还吵着:‘我是谁谁的三儿子,你有本事出来’,还骂了一些难听的话。当时去第二家时,许振军手里拿着棍。”

  这第二家,就是张好峰家。当时邢阳阳被派去堵张好峰家后门,以防他家人逃跑,所以并未目睹院内情况。打一阵儿后,他们一行人便离开了。结果张好峰一家都挨了打,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头部被打伤,住院一个多月。

  封丘县警方针对上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件的起诉意见书上称,“2009年7月3日凌晨1时许,许振军以张好峰搞许洪振为由,许振军带领许宗义等几人将张好峰家的门砸破并进入张好峰家,在张好峰家,许振军和许宗义将常卫云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常卫云头部所受伤为轻伤。”

  这是许振军死亡事件的前奏。

  2009年7月19日晚9点多,许振军开车带、赵文杰等数人从新乡市来到清河集村张好峰家。

  李克强向警方交代:“俺三个到那一家以后,许振军下车去跺那一家的大门……许振军随即冲了进去,我和小杰(指赵文杰)也先后往那一家的院子里跑。”当时李克强手持一把砍刀进了院子。

  村民徐坤亮听到跺门的动静,就走到附近看热闹,站在张好峰家大门口十几米远的背阴处,他向警方陈述:“……看到有五六个人进入张好峰家……过了一会儿,从他家大门跑出来一个人,看身形像是张好峰的儿子(指张海宾)……”

  2009年7月19日的晚上,张好峰家到底发生了什么?2012年12月10日,案件重审开庭,张好峰、张海宾父子出庭陈述了一些细节。

  听见跺门,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准备了就把房间的灯拉灭了,院内、房中一片漆黑。张好峰起初躲到自家的农用车下面,来人进入院子后,还是发现了他。双方厮打,张好峰手持一根棍子,但很快被打昏在地。

  来人进入时,张海宾正在二楼。他手持一短刀冲下去,朝李克强身上砍了一刀(事后才知道砍的是谁),但发现地上躺了一人之后,便冲出院子,去找亲戚帮忙。当时他以为躺在地上的是其他人,不是他父亲。

  据李克强笔录,追张海宾未果返回后,许振军在张好峰院子里已经走路不稳。李克强和赵文杰发现后,将其架回车上,送到医院治疗,不料许振军不治身亡,身上十多处伤痕,左臂桡处动脉离断和背部的两处为致命伤。而经法医鉴定,张好峰身上共有13处刀伤,张海宾也有多处受伤,仅头部就缝了十几针,封丘县警方鉴定为轻微伤。后来,两人被以致起诉。

  2010年6月,新乡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1月,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张好峰父子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1月,最高法在死刑复核期间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2年12月10日,新乡中院开庭重审此案。

  需要指出的是,李克强、赵文杰两人于2010年3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当年4月17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0年12月,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刑拘,当年12月被起诉。2012年2月,因“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封丘县检察院将案件撤诉。

 

 

举报村官非法卖地

  案件发生地封丘县曹岗乡的清河集村地处黄河滩区,有八千多人口,两万多亩耕地。村民的耕地、住宅在黄河大堤内外两侧都有。

  2002年,因黄河实施调水调沙,清河集村的耕地被淹,鉴于此,封丘县河务局加高加宽黄河大堤,与清河集村签订协议,挖耕地取土,并给予经济补偿。固堤完成后,致使清河集村上千亩耕地无法耕种,补偿款有上百万元。

  常卫云娘家所在的村庄与清河集村毗邻,也与河务局签订了补偿协议。“最后发到每个村民手里8000块钱!”常卫云说。

  当时常卫云的娘家人都外出打工了,她就代领了补偿款。“手里捧着一厚摞钱,咱啥时候见过这么多钱?但俺村到现在还没有发到手里头,你说说俺心里是啥感觉?”

  黄河滩区多林地,张好峰与几户村民承包经营300多亩林场,退耕还林,国家还有补贴。但林场却无故被村支书许洪振收回。另外,据调查,移民款、出租上千亩土地等诸多收益,该村村民称“连影儿都没见过”。与之对比的是,据常卫云称,村支书许洪振家在新乡市有多处房产,有多辆小轿车,甚至还有一些工程车辆,用以承揽生意。

  上述权益,村民们无法在村集体内通过正当的申辩获取,为此,张好峰便联合几户农民到县城上访。2009年7月2日上访当晚,上述一连串的非常事件便发生了。

  在案件再审开庭过程中,许振军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称,关于许洪振涉嫌贪污等事件的举报,经封丘县纪委的调查,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关于案件本身,首先还是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之争。

  2012年12月10日的庭审中,许振军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认为,许振军当夜9点去找张好峰,是为了“说事”。因当时正处盛夏,晚饭后9点多串门符合民间习俗,且张好峰家大门没有遭损坏的痕迹;张好峰将院内的灯光拉灭,即显示了其杀害许振军的蓄谋;杀害许振军,正是为了报复此前7月3日凌晨被打一事。

  张好峰的刘卫国就此反问:“难道张好峰要把全家的灯光都打开,让许振军他们看清了再打吗?”

  “深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攻击他人人身。而他人在人身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此刻被侵犯的人有无限防卫权。如果他们不奋起反抗,那死亡的可能就是他们。”张海宾的辩护律师常伯阳称。

  “如果李克强和赵文杰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那本案中张好峰父子的正当防卫就成立了。”常伯阳表示。

     本案还有一个重要情节,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之前的的7月2日深夜1点,还是许振军带人强行进入张好峰家中打伤了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和女儿。导致常卫云轻伤,女儿大脑损伤造成智力障碍未做鉴定。

 

 案件疑点重重

  常伯阳透露,李克强和赵文杰对非法侵入张好峰住宅一事曾供认不讳,但检察院撤诉后,封丘县也撤案了。常伯阳曾追问有关部门,“事实和证据起了变化”,到底是什么变化?有关部门语焉不详。“曾经有人告诉我,封丘县公安局也不愿意这么干(指撤案),但是顶不住上面的压力。”常伯阳说。

  其次,许振军之死的事实细节仍旧认定不清。村民徐景周曾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称:“等他们进了张好峰家以后(指追赶张海宾未果回来后),接着又听到一阵打架的声音,这时的打架声比刚才还厉害,这时我们听到从院里传来一句喊声,不知谁喊了声‘是我呀’,听着那个声音都变音了,变得沙哑。”

  上述言词证据至少指向了许振军被误伤的可能。常伯阳律师表示,许振军背部的致命创伤存疑。

  “在面对面厮打的时候,对方不可能捅到他的后背。另外,伤口宽度3.5厘米,而张海宾自称所持的那把刀,刀尖往下两厘米的地方,已经有5厘米的宽度了。”

  张海宾自称的这把刀,在案发八个月后被发现。虽经反映,但一直未被司法机关提取。2012年12月10日的开庭,辩方律师曾向法庭出具了这把刀。但是否被认定,仍不得而知。

  案件对于两家来说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案发时,许振军32岁,妻子有孕在身,尚未生产,未见孩子一面,许便撒手人寰。而张海宾当年22岁,妻子也有孕在身,案发后,张海宾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家。张好峰还有一个女儿,据常卫云称,因家中的变故,该女儿精神出现问题,常常神志不清。

  虽然疑点多多,但该案还是获得了再审的机会。与案件事实一样,需要重新认定的,是张好峰举报该村支书许洪振的贪污嫌疑,这是案件的源头,也是诸当事人命运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