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10月3日收到吴立星信息,他说以前每逢十一这个节期都会在北京进行维权,现在腐烂的制度限制了他们的维权的权利,只能网上发帖,因为维权关注社会问题,关注民主党,被莫须有的罪名“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刑一年,现在主要关注民生问题,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吴立星说:不再相信所有的信访机构,所有的信访机构就是欺骗你来回折腾,耗尽你所有的时间,现在网络发达,网上发帖看到信息的人比信访机构那些工作人员看到你的信息关注有影响力,只有关注社会民生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改革问题,只有体制改革,才能改变老百姓的利益问题。因为现在一直被限制外出维权,就在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到底。
举报农田建别墅,农民无田种,何来中国梦?但存方寸地,留着子孙耕!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浙江省浦江农民控告镇政府侵犯村民土地承包权。这2004年,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政府非法征收该镇杭坪村大片基本农田,与该村村民签订了所谓《有偿收回承包田协议》,实际上是非法取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镇政府从农民手里夺取土地后,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群,牟取暴利24600000元,而农民仅得到每平方米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据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从1998年8月25日至2028年的土地承合同,从2004年到2028年,还有24年承包期。村民们对此不服,但镇政府及村党支部、村委会说这是国家的法律,必须执行。村民们大部分不懂法,无奈只好签了字。
几年过去,原来的良田上造起官员的富豪的别墅,村民却无田可种,生计面临困境。吴立星等村民被村民推举到浙江省各级政府反映情况,但九年来毫无结果,官商团伙依然在占地建房,耕地破坏越来越严重。吴立星等只好到北京向中央有关部门控告。
附:控告书
控告人:吴立星,男,1969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吴宅杭东路58号。
身份证号:33072619690729XXXX。
手机:13958476399。
控告人: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曰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
被控告人: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严龙顺(镇长)
控告事由:
杭坪镇人民政府欺上瞒下,违法征收基本农田,任意损毁再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商司建造别墅。当地农民敢怒不敢言,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我们强烈要求归还在承包期限的基本农田。
事实和理由:
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土名大畈(杭坪中心小学对面)杭柿线公路边,所有农田系杭坪全村最好良田,国家拨巨款全部整理,划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已记录在案、有章可查。2004年杭坪镇人民政府在无任何用途和理由,而且没有征用批文的情况下,欺我们农民不懂法律,说有偿收回我们的基本农田作建设用地,事实上是没收了我们的承包田。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征收、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受让、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要求政府应当向全体被征地村民公开征收依据、目的、补偿标准、被偿数额等事项,并与全体被征土地上的村民签订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同时按时按量到位,否则不能征收。
根据法律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但是,被控告人拍卖我们承包的基本农田,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其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没有进行征地预告;
二、没有征求农民意见;
三、没有与被征农户签订补偿仂、议书;
四、实地情况属于国家花巨款整平的基本农田;
五、将基本农田拍卖给房地开发商建造别墅;
六、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被控告人杭坪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严禁征用红线内的良田),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将国家花巨款整理过的基本农田,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不仅卖所得二千四百六十万元一分未入国库,连所有被强占去良田的农户都未予安置,所有农户怨声载道无处申冤。村民们已面临无田可种,难以生存的境地。
控告人于2012年2月开始一级级遂级向上反映,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地方各级政府层层包庇,以公权压制农民,所以收效甚微,无奈控告人只好上京控告。
当然最苦还是我们老百姓,我们已无田可种难以生存!我们子孙后代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腐败政府夺走我们以生存的土地,实在是祸国殃民!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公然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严重侵犯了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鉴此,我们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责令被控告人归还还在承包期内的良田。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控告人 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日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杭坪村村民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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