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周洋 性别:男 年龄:38 籍贯:山东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浙江杭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浙江少管所原纪委副书记费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第一次:2014年4月1日
第二次:2018年8月16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第一次:不详
第二次:2018年8月23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第一次: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第二次: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三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有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有、强制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周洋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了精神鉴定,并被要求入院治疗。
据杭州第七人民医院2014年4月1日出具的诊断书显示,经诊断,周洋为“躁狂,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6天后,诊断医师在原诊断报告基础上,手写修改诊断为“躁狂,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凭借此诊断,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周洋作出了停职处理。“收回了我的备勤房和相关证件,每月我只能领到此前工资的一半。还被要求按照医嘱吃药。”周洋称,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且也一直拒绝服药。
周洋表示,因承受不住身边人称他有精神病的压力,他曾多次找到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讨要说法。“我妻子劝我忍气吞声,我不服气。后来离婚了。”周洋说。
案件来源:浙江少管所警察被精神病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4/2020/1123/20442.html 第一次收集: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