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科科 文章来源:网络
——张展案庭审辩论阶段·辩护律师部分口头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展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公诉人公诉意见认为张展编造虚假信息,但是张展具体说了什么?如何编造?哪里有受众众多,哪里有影响恶劣?都没有举证和证明。
一个人冒着被烈性传染病感染的风险跑到武汉,除非是头脑发热,否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
张展在今年2月初冒着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抵达武汉。
而在今年1月21日封城前几个小时,几十万人逃离武汉,张展是个真正的在灾难中逆向而行的人。
这体现了她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对普通老百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有因信仰基督教带来的救世使命。
社会之所以需要媒体,正是因为人有所局限,眼不能至脚不能到。前方有灾难,可以及时避开;灾难过后,可以及时救援。这都需要媒体的报道。
武汉有个叫方方的作家因禁足不能出门,主要通过耳朵听到或者眼看新闻,包括前线医生告知或者其亲友讲述,形成日记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方方以文字记录历史。
张展以视频记录历史。
基督徒张展真正的是亲临武汉疫情一线,医院、殡仪馆、墓园、新冠病毒患者家里,还有面对那些失业和生计无着的人,还有那些歇业的店铺。都是亲自访谈,如果有编造虚假信息,那也要去和被访谈对象核实,问他们为什么这样说?虽然张展有很多个人不同观点,但在事实方面往往并不是她的个人陈述。
公诉人在举证中就证人证言以外仅念证据名称,关于张展微信文章和文字内容不宣读,关于指控的张展发布到YouTube上的视频不播放,那张展到底做了什么,被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呢?
我们中国大陆人通常看不到海外媒体,下不了海外社交软件,如何去关注了解张展发布的视频和信息,如何能受众众多、影响恶劣?反而是她被抓之后才引起关注的上升。
(辩护人在质证阶段表示:如果公诉人不展示证据,不宣读文字不播放视频,不证明张展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应该当庭放人。)
就公诉人在证人证言中提到的相关信息,比如核酸检测费用方面。
在今年五月中旬武汉的核酸检测中有一次社区全面大检查,的确是免费的,但开始施行的时候,张展已经被抓了。而在之前,在武汉做核酸检测是有价格和费用的。包括我们律师经常出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每次也是自费。如果武汉都是免费,武汉周边的人的人难道不来武汉享受免费待遇吗?
在电子数据证据中,关于武汉某社区蔬菜质量、张展所住小区门口迷彩服是否为武警,以及武汉某小区居民评价社区发放物资情况,都有相应视频可以播放和辨认,反而能证明张展没有编造虚假信息。
武汉卫健委和央视等媒体在疫情初期说不存在持续人传人,但不久他们改变报道口径,他们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李文亮医生被训诫,又被纠正,那些报道他和其他七位人士传谣的媒体或记者被追究责任了吗?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要被审查,那他敢开口说话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如果一个人的言论不存在侮辱、诽谤、诬陷,或者涉及泄漏国家秘密,那么他的言论就应该受法律保护。我们国家也并没有建立专门的谣言审查机构,那么如何鉴定张展的言论是谣言呢?那些侦查人员说她发布的消息是谣言。侦查人员有证明这些是谣言吗?侦查人员有权力认定谣言吗?
(辩护人试图说明涉及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法冲突,被审判长打断。)
请公诉人、审判员好好读一读案卷中张展的微信文章和社会评论,她是抱着对社会底层人民多深的爱和悲悯来了解每个普通人的辛酸,试图去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
李克强总理说:“人民说真话,我们才能出实策”。若不了解老百姓的需求,政府如何提供公共服务。我们知道,政府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不是为政府服务的。
最后恳请法庭依法审理,摒除法外因素,判处张展无罪。并且当庭释放。
(以上凭记忆整理。以庭审录音为准。)
张展的辩护人:张科科 律师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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