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如果要对人民审查,可以把任何人推上法庭

作者:张科科 文章来源:网络

——张展案庭审辩论阶段·辩护律师部分口头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展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公诉人公诉意见认为张展编造虚假信息,但是张展具体说了什么?如何编造?哪里有受众众多,哪里有影响恶劣?都没有举证和证明。

 

一个人冒着被烈性传染病感染的风险跑到,除非是头脑发热,否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

 

张展在今年2月初冒着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抵达武汉。

 

而在今年1月21日封城前几个小时,几十万人逃离武汉,张展是个真正的在灾难中逆向而行的人。

 

这体现了她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对普通老百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有因信仰基督教带来的救世使命。

 

社会之所以需要媒体,正是因为人有所局限,眼不能至脚不能到。前方有灾难,可以及时避开;灾难过后,可以及时救援。这都需要媒体的报道。

 

武汉有个叫方方的作家因禁足不能出门,主要通过耳朵听到或者眼看新闻,包括前线医生告知或者其亲友讲述,形成日记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方方以文字记录历史。

 

张展以视频记录历史。

 

基督徒张展真正的是亲临一线,医院、殡仪馆、墓园、新冠病毒患者家里,还有面对那些失业和生计无着的人,还有那些歇业的店铺。都是亲自访谈,如果有编造虚假信息,那也要去和被访谈对象核实,问他们为什么这样说?虽然张展有很多个人不同观点,但在事实方面往往并不是她的个人陈述。

 

公诉人在举证中就证人证言以外仅念证据名称,关于张展微信文章和文字内容不宣读,关于指控的张展发布到YouTube上的视频不播放,那张展到底做了什么,被指控编造虚假信息呢?

 

我们中国大陆人通常看不到海外媒体,下不了海外社交软件,如何去关注了解张展发布的视频和信息,如何能受众众多、影响恶劣?反而是她被抓之后才引起关注的上升。

 

(辩护人在质证阶段表示:如果公诉人不展示证据,不宣读文字不播放视频,不证明张展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应该当庭放人。)

 

就公诉人在证人证言中提到的相关信息,比如费用方面。

在今年五月中旬武汉的核酸检测中有一次社区全面大检查,的确是免费的,但开始施行的时候,张展已经被抓了。而在之前,在武汉做核酸检测是有价格和费用的。包括我们律师经常出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每次也是自费。如果武汉都是免费,武汉周边的人的人难道不来武汉享受免费待遇吗?

 

在电子数据证据中,关于武汉某社区蔬菜质量、张展所住小区门口迷彩服是否为武警,以及武汉某小区居民评价社区发放物资情况,都有相应视频可以播放和辨认,反而能证明张展没有编造虚假信息。

 

武汉卫健委和央视等媒体在疫情初期说不存在持续人传人,但不久他们改变报道口径,他们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李文亮医生被训诫,又被纠正,那些报道他和其他七位人士传谣的媒体或被追究责任了吗?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要被,那他敢开口说话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如果一个人的言论不存在侮辱、诽谤、诬陷,或者涉及泄漏国家秘密,那么他的言论就应该受法律保护。我们国家也并没有建立专门的谣言审查机构,那么如何鉴定张展的言论是谣言呢?那些侦查人员说她发布的消息是谣言。侦查人员有证明这些是谣言吗?侦查人员有权力认定谣言吗?

 

(辩护人试图说明涉及的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法冲突,被审判长打断。)

 

请公诉人、审判员好好读一读案卷中张展的微信文章和社会评论,她是抱着对社会底层人民多深的爱和悲悯来了解每个普通人的辛酸,试图去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

 

李克强总理说:“人民说真话,我们才能出实策”。若不了解老百姓的需求,如何提供公共服务。我们知道,政府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不是为政府服务的。

 

最后恳请依法审理,摒除法外因素,判处张展。并且当庭释放。

 

(以上凭记忆整理。以庭审录音为准。)

 

               张展的辩护人:张科科 律师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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