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涉侮辱戌边战士被抓 网络言论界线的思考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宪政的核心在于对政府的限制以及对民众权利的保护。政府权力天然会越过界限,侵蚀民众权利,而民众的权利也会因为滥用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会有一定的限制。不过,民众最重要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是得到普遍承认的。作为最重要的权利一直是社会文明和健康的标志和保证,被视为民主的晴雨表。钳制言论、因言治罪一直是各种专制基本的统治手段和急先锋。我们可以从民众享有言论自由的情况可以看出社会的民主程度、法治状况。近日关于中印边境冲突阵亡的议论重新让人们思考言论自由的界限。

今年2月20日,中国和印度计划进行第十轮军长级会谈,与此同时,中印边境上两国军队完成现阶段脱离接触计划。这让由于去年两国边境冲突带来的紧张气氛得到缓解。不过,此前一天,由《解放军报》等官媒发布的在去年6月中印边境冲突中伤亡人员名单以及事迹却引发了不少风波。官媒报道说,在6月的中,三名士兵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毫不畏惧、英勇战斗,直至壮烈牺牲”,另一名士兵王焯冉则在渡河前出支援途中,“为救助战友牺牲”。此外还有一位军官祁发宝重伤。中国军方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笔者绝不怀疑这些军人牺牲的价值,给与他们的待遇也可以说在基本和平年代算是荣哀已极。因为大家并不知道具体冲突细节,而且就连阵亡官兵的名字也是在事件过去8个月后才公布,不象印度当时就公布了至少20名阵亡者的消息,并且总理和军方高层还前往视察。而中国则是伤亡多少,名字是什么,完全没有透露,留给大家的只是遐想。消息出来,自然就会有不少议论。不过诡异的是,议论着就有不少人议论到监狱里去了。最早中招的是南京网民仇某某,网名“辣笔小球”,他于公布伤亡官兵的2月19日当晚就因为“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言论”被南京警方以罪刑事了。2月20日,平安北京微博发布,有人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随后警方将网民陈某强查获,随后海淀公安分局将其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月21日,广东茂名网民田某论也因在微信群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样是2月2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19岁网民王某也因为在评论区“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而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不过幸运的是其人旅居国外,只能网上追逃了。这只是其中一些被刑事拘留的。另外还有许多是因为类似言论被行政拘留。2月21日上午贵阳市网民代某因“在朋友圈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被南明区公安分局做出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此前已经有4人得到这样的处理。所有相关的报道都没有描述这些网民干了什么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事情,而且刑拘的罪名不是刑法上除了那个规定的“侮辱英烈”罪名,而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最早被抓的“辣笔小球”的微博截图被有心人保留下来了,也许可以帮助大家了解个中原委。在这篇只有寥寥四五十个字的微博中,他调侃到,“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的个性是飞将+脱兔+血路+强运”。侮辱了谁吗,不外乎有一些调侃似的猜测而已。中国历来的情况就是干死干活的是基层,功劳都是当官的。这个团长在第一线,死的都是士兵,他只是受了重伤,却得到最大的荣誉,不怪人产生联想和质疑。你可以说他这个猜测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谁叫你的官方信息这么惜墨如金含含糊糊呢,再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过错吧,这也是人的理性的一个方面。正如做生意经中说,先小人后君子,你不先把别人看成小人,就大气磅礴,先打货物先打款,不亏死你才怪了。这个“辣笔小球”是这次首先被抓获的,也是被猜测可能被判的最重的,他们将可能面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宪法赋予人民以言论自由,这是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中国的法律从来就没有说清楚,以至于诞生了许多因言治罪的案例,许多人仅仅因为一些文字或言论就深陷囹圄。言论自由当然有边界,谁都不可以无所顾忌胡言乱语,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问题是这个边界必须是明确而必要的,否则就是对个人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利益造成最大的危害。因为没有言论自由,也就无所谓思想自由,和社会的进步。对于言论自由应该受到限制的问题,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做出了经典的论述:“问题是言论是否被用在如此场合,以至将造成清楚与现存的危险”。特别是关于政府和政治的问题,只要不是煽动即时的暴力,内容的正确性是不能由他人包括法官和政府来决定的。网友们对英雄官兵没有五体投地这不是罪行,他们有一些不恭的言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文明社会不需要用监狱来说服一个人。文明的基本标志就是理性人之间通过交流来处理分歧和矛盾。英雄官兵虽然去世或重伤,但还有部队,还有战友,还有媒体,还有时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澄清事实还原真相解除疑惑。不过就算不能让某些人释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世界上什么事情可以让所有人都认同呢?不认同就是犯罪吗?当初邓小平提出在党内内反右,但主要是反左,可见即使在党内意见分歧也很大,不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之人。不同甚至对立意见的存在是正常的,用法律甚至高压手段消除异见只是将分歧隐藏下来,甚至由此窒息自由思想,给社会长远健康发展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言论自由基于人最根本的需要,也是文明最终的归宿。自从习近平上台以来,言论自由空间不断被压缩,人权团体和国际社会对此极为忧虑。此次以侮辱英雄名义大肆打压网络舆论空间,又是当局践踏自由新的例证。其实英雄不英雄人们心中自有衡量,不是官方发个证书发个奖章就行了的。八九民运被镇压后,当局授予了许多“共和国卫士”,称号不可谓不大气,颁奖级别不可谓不高,但是终难逃镇压自由之名,官方连平暴都不敢提,遮遮掩掩的提一下风波,那些卫士们也就谈不上什么英雄,也谈不上纪念了和尊敬了。人必自辱,然后别人才辱之。将正常的质疑猜测当成侮辱英雄,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度,这只是专制的另一表现罢了,只是别把它当成法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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