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湖北著名人权捍卫者鲍乃刚先生在被湖北京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两年多,被开庭审理一年半多后,于今年春节前的2月3日才接到法院重判其有期徒刑四年的判决。鲍乃刚不服,依法于2月17日提起上诉。中共湖北当局对鲍乃刚维权而以“寻衅滋事罪”重判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刑法》、《信访条例》等等相关法律条款,也违反中共政府签署加入的《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等人权公约与组织,是公然践踏人权法治,因此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这次鲍乃刚被抓捕及判刑直接原因是他控告湖北京山公安局,而官方列出的理由却是鲍乃刚网络上的一些言论,指控鲍乃刚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在推特账号“鲍乃刚@bzvip9a0ri6bncs”上编造、散布恶意抹黑、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社会制度的虚假信息共计352条,损害 了国家形象、危害了国家利益。如2017年9月19日发布了虚假信息中国共产党为“中共盗国贼”、2017年9月7日发布了虚假信息中国共产党为“邪恶组织”;2018年1月28日发布了虚假信息“中共的邪恶超过了任何专制皇帝”等。
从中共京山执法当局指控鲍乃刚所列举的证据来看,鲍乃刚只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对中共当局错误与罪恶进行抨击,因此竟被治罪重判,显然此案又是中共当局制造的一件典型的因言治罪案。而从鲍乃刚多年来的经历可见,中共湖北当局忌恨鲍乃刚长期参与维权,又是借鲍乃刚的言论来达到镇压公民维权的目的,因此也是一桩典型的迫害人权捍卫者案件。
鲍乃刚,1966年6月3日出生,湖北京山宋河镇人。复转军官,曾在绵阳市北川县经商,住京山市新市镇惠山北路1刚1号。
1985年鲍乃刚高中毕业后招工到京山县侨办下属的京山县华侨公司工作,为国家合同工,86年10月入伍到湖北省军区服役期间曾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被部队选送到广州部队通信信息学院学习,92年退出现役后被分配到京山县商业局,用工单位以档案未到为由未安置,后当局又以入伍档案丢失,造成无法正常安置也无法正常调动工作几十年。
1992年转业后,鲍乃刚发现他的档案被有关部门偷梁换柱,经多次反映无果后,只好作罢。
鲍乃刚的父亲鲍述忠曾是一名中共老政协委员,1998年后因生计问题被京山城管殴打至重伤偏瘫,从那时起鲍乃刚开始上访,无奈公检法部门都推诿,律师媒体都偏袒打人凶手,多年的上访维权,其结果是换来多次入狱。 2003年,被当局栽赃入监两年。之后,鲍乃刚的父亲因遭殴打致重伤在卧床7年后死亡,当地政府部门也是无人问津。 在此过程中,鲍乃刚积极关注公共事件,并作为一名志愿者投身于2008年四川的抗争救灾活动中,曾受到绵阳志愿者协会的书面嘉奖。
2011年2月,因在网上响应茉莉花革命,被绵阳市北川芜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于绵阳看守所,后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长达9个月,之后被逮捕,同年11月21日被取保获释送回原籍湖北。
2014年,鲍乃刚的弟弟在佛山一家公司打工时从高处坠落致重伤后死亡,该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尽责处理此事,还将他母亲打伤,后联合公安机关把鲍乃刚拘留,其弟尸体至今在广东佛山南海看守所停放,鲍乃刚一直坚持不签字不火化。此次,再次抵达北京准备上访维权的鲍乃刚,被当地维稳人员强制带回并刑拘抄家。
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因旁听武汉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庭审遭户籍地京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处罚。 2017年2月1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京山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状,要求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 2017年2月21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对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行政起诉一案予以受理,并决定立案审理。 2017年3月20日,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将于2017年4月5日上午8:30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庭审理。
2017年3月22日,鲍乃刚在网上公开发布行政诉讼募集资金倡议书。 2017年3月23日,鲍乃刚委托湖南律师罗立志、卢京美担任其诉京山县公安局案代理人。 2017年3月28日,湖北维权公民陈剑雄(实名:陈进新)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就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2017年4月4日,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高调诉讼京山县公安局的理由。 2017年4月7日,鲍乃刚向京山县人民法院申请使用最大法庭公开审理其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
2017年4月10日,鲍乃刚接到京山县人民法院电话,被告知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庭审再次延期,具体时间另外确定。 2017年4月17日,鲍乃刚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发起维护公益权益轻松筹项目,期望更多公民关注并参与公民抗争行动。 2017年5月6日,鲍乃刚通过网络公开宣布撤销就不服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捍卫公民权利轻松筹项目,原因是该项目没有通过轻松筹官方平台验证,无法正常提取支持资金。
2017年5月31日,鲍乃刚收到京山县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因其行使公民权利被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一案定于2017年6月6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鲍乃刚于当日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邀请函,邀请公民朋友届时参与庭审围观,期望形成50人以上的围观规模,以便了解该案真相并监督公权力,共同维护公民正常行使权利。
2017年8月10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驳回鲍乃刚诉讼请求,并让其负担50元案件受理费。鲍乃刚遂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2日,鲍乃刚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得知其因围观武汉王芳案遭行政拘留诉京山县公安局二审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 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鲍乃刚诉京山县公安局案二审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庭审只有十来分钟,庭审过程没有任何如实记录,几页纸都是过场套话,鲍乃刚虽然表示异议,但考虑到安全问题无奈按要求签字走人。
鲍乃刚在长期艰难的维权中,不断将自己的切身感受与对中国人权法治民主的认识通过网络写出,对当局的违法侵权予以揭露批判。同时他积极到全国各地如上海、广东、武汉等等地方参加各种公民维权围观。 因此,他受到当地政府许多管制和威胁。地方当局对他实行全国跟踪式打压,目的只为要把他限制在京山本地,不发文,不发声。
2018年9月底,鲍乃刚和妻子到广东深山老林的矿山打工,未想竟遭地方政府蛮横驱逐。2018年10月18日,刚刚到达北京准备向相关国家部委递交申诉材料,被湖北京山维稳人员,强行押解回当地,第二天,鲍乃刚在京山公安局接受询问并被抄家,警方拿走了鲍乃刚的电脑、手机,以及一些上诉材料等。10月20日,鲍乃刚被京山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京山市看守所。
鲍乃刚刑拘以后,其妻子罗汉娥为他聘请了律师并多次要求会见,但看守所都以“要找办案单位批准才行”为由拒绝。对此,律师虽然一再告诉看守所“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无需办案单位批准。”但看守所却说“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鲍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所以必须这样”。律师又指出“依据法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但看守所不再理睬,依然坚拒律师会见。
2019年3月8日罗汉娥发消息说:“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鲍乃刚家属聘请的律师今天去到荆门市京山看守所要求会见鲍乃刚。但看守所回复要找办案单位才行,找到办案单位的人,回复说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鲍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所以这样。目前正在跟办案单位交涉中。但鲍乃刚所有的活动都在国保的监视之下,他的所有活动也是公开的,没什么秘密。这是鲍乃刚的辩护律师第五次会见,但都被拒绝会见。”
2019年5月31日,鲍乃刚的委托律师吴魁民,在反复与京山看守所及警方交涉后才获批会见,这是鲍乃刚被关押223天第一次会见到律师,之前已经有六人次的律师被拒绝会见。鲍的案件已经转到了京山市法院。会见中鲍乃刚说自己被指控的这些言论和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所以自己不会认罪。鲍乃刚还向律师反映,自己在看守所内遭到了其他嫌犯的殴打和欺凌,种种迹象显示,这是背后可能有官方的唆使。此外,鲍乃刚还反映,公安人员曾多次威胁他,让他认罪。京山检察院和法院也派员来做他的思想工作,内容也是让他认罪,说是只要认罪就可以从轻判处,均遭到鲍乃刚的严辞驳斥。
2019年7月25日,湖北京山市法院开庭审理指控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但开庭后一直不下判决,直到一年半多后的2021年2月3日才下发判处鲍乃刚四年的判决。
鲍乃刚二十几年来的维权所遭受到湖北当局监控、威胁、绑架、传唤、殴打、驱赶、拘押、判刑的经历,见证着中共当局长期镇压维权,残害维权人士的罪恶历史,现在中共湖北当局又再次因言治罪鲍乃刚,揭示了中共当局在践踏人权背离法治的路上愈行愈远。对此,民生观察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对鲍乃刚的迫害,严正要求中共当局停止镇压维权,无罪释放鲍乃刚!
民生观察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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