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煽颠罪”李霖狱中脚镣已解除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辽宁沈阳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因在推特发表涉及现状的信息,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目前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已经3年多时间,此前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在多方关注和努力下,近日家人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经

 

2018年2月10日,李霖到新疆省亲,看到了新疆的一些真实情况,随后在推特上发表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警方抓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4年,至今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现在已被关押三年多,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

 

李霖母亲李新华一直在为儿子四处喊冤,她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21年2月10日上午,给看守所打电话请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脚镣,管教干部说,新疆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人一直要戴着脚镣。

 

李新华又向辖区社区求助,社区和社区民警与看守所沟通后,告知:管教干部说,看守所只是执行机构,解除脚镣之事需向上级反映。无奈,李新华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网友和媒体。

 

2021年2月,在广大网友,尤其是外界的呼吁下,2021年3月李新华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解除。

 

2021年3月15日,新疆伊犁尼勒克镇政法委书记和辖区社区主任二人上门走访李新华。镇政法委王书记说:因为你现在居住在尼勒克,我们受乌鲁木齐市你居住地的街道办书记和社区书记的委派,劝告你要依法上访,不要再在网上发你儿子的案件信息了。

 

李新华回答说:哪有法可依?如果乌鲁木齐市公检法的那些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我儿子李霖怎么可能被判刑?被长期戴脚镣?我拿着他们大量造假的证据依法控告和被推诿、愚弄、被打压,为何没有人管?法律规定不能在网上喊冤和揭露黑暗吗?我今天就发贴了。今后,我不但不会停止,还会天天发贴曝光。

 

李新华说,今天王书记和加主任的工作态度值得称赞。但她还是要网上曝料,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民警范跃锋,伪造李霖在新疆有居住地和户籍地的证据。新疆乌鲁木齐市当地公检法的办案人员联合构陷李霖冤案之处多达15条,她要每天在网上曝光。

 

据悉,31岁的李霖长期居住在内地,户口在辽宁省沈阳市,2018年2月10日,李霖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母亲家中探亲过春节,他按以往半年内在推特上写日记的形式发了5条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 

 

第1条,叙述了当地的安检现状。

第2条,叙述当地网络不好使用。 

第3条,叙述清真标志下架现状,配有2张被去掉“清真”二字和标识的图片。

第4条,途述当地街头众多警务站现状并转述了别人的评论,配有一个街口有二个警务站的1个小视频。

第5条,讲述对当地干部一对一扶贫和结亲政策的看法。

 

 

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李霖被民警持枪带走。民警抓人、搜查、拿物,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2月21日当地公安分局认定李霖发的那5条信息是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予10天的行政处罚。

 

 

2018年3月3日10天行政拘留期满,又认定那5条信息涉嫌煽动民族分裂、民族歧视罪直接转刑事拘留。

 

 

2018年8月10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8年12月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2018年12月5日,法官张诚和书记员李浩到看守所向李霖下达了判决书。李霖当场提出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2019年李新华多次到新疆高级法院申诉,每次立案庭法官都说:审监庭领导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他们拒绝接受李新华的申诉材料。

 

 

2020年在李新华的据理力争下,新疆高级法院收了她的申诉状却一直不给结果,李新华多次催问后,竟然不允许她再进入申诉大厅。法警说:我的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李新华控告无门。新疆各级相关部门都推萎不受理,她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可交办下来又回到各个具体的办案部门。

 

 

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给李新华出具了一张《驳回申诉通知书》。

 

 

李新华电话:136399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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