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1年3月11、12日,代理律师前往宝鸡相关单位就常玮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交涉、控告。经与律师沟通,情况总结如下:
3月11日,代理律师到宝鸡市相关单位就常玮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交涉、控告。
上午11时许,律师到达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刑侦大队,被告知办理本案的向贤宏副局长外出。律师电话与向副局长联系,告知身份,请求与向副局长见面交流案情。向副局长告知只能指示一名警察接待律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察接待了律师,收下了律师提交的委托手续。当律师表示要提交申请会见和变更强制措施两项申请时,接待警察表示需要向副局长同意后方可接收。律师电话联系向副局长得到同意后,向接待警察提交了两份申请。
律师表示希望就目前案件进展情况与承办警察交流,接待警察表示自己不是案件的承办警察,不能交流案情。
交完材料后,律师又电话承办警察向副局长重复了我方的要求:与向副局长交流案情、请求安排会见、请求对常玮平变更强制措施。
11日下午,律师来到宝鸡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常玮平实施酷刑的违法行为,以及请求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对高新分局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律师们刚说到是一个案子的辩护人,接待人员就说,你们是为常玮平的事情而来吗?律师表示肯定。接待人员说你们已经是第五波前来反映常玮平案情况的人了,也不知道家属请了多少律师(对此,家属也表示很无奈,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去咨询公安系统的同事)。工作人员核实律师的身份后,告知律师本案目前还没有移送到宝鸡市检察院,案件材料会移送到案管中心。本案属于敏感案件,与律师对接的相关事宜以及与案情相关的事项都要报领导。工作人员收下律师的控告材料后表示会递交给领导,并会回复律师。
3月12日上午,律师再次来到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要求与办案警察向副局长交流案情。向副局长仍未在单位。律师致电,询问是否可以安排会见?案件什么时候可以移送到检察院?是否可以与律师见面交流案情?向副局长表示该案可以告知律师的已经全部告知(目前该案已经侦办一年又两个月余,除了告诉家属罪名,律师问及已查明案情,向副局长每次都表示:这是秘密,无可奉告。),自己目前不在单位,不能与律师见面,下午会有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关于书面申请的决定。
离开高新公安分局,律师再次来到宝鸡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案件什么时候移送到检察院确实不知道,让律师继续等待。昨天递交的材料已经交给领导,领导回复关于常玮平受到酷刑的事情已经与高新分局核实了,不存在酷刑的情况。并强调,本案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但是具体是哪位检察官提前介入,领导没有告知,目前也无法告诉律师。
下午,律师在回程的高铁上接到高新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已经对递交的两份申请作出决定,要求提供地址将相关书面决定邮寄送达,但是拒绝在电话里告知决定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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