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陈科云律师遭不明人员袭击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1年4月20日晚上,广州律师在天河区广汕一路302号龙洞林机厂住宅小区散步时,遭遇不明身份人员袭击,致全身多处受伤,现已到医院治疗,并报警求助。

 

据悉,2021年4月20日晚上九时许,广州陈科云律师被不明身份人员打伤。随后他发出消息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散步回去,回小区门口就被人拦住,然后就无缘无故,并说:让我们搬出这个小区,不然杀了我们。我们手机上还有那个视频,视频上没有看到我们动手,只是被对方拦住就打我。”

 

陈科云律师表示,“我怀疑是那个国宝要赶我走,他们找那个早晨打我,今天又无缘无故在这个地方打我,我这个眼睛现在已经被打的睁不开了,全身被他们打伤了。”

 

20日晚上9点57分,陈科云律师被120送去天河区龙洞医院,做了各项检查,办理入院。但住院部医生检查眼睛后,说眼睛受伤严重,需要转院。

 

21日凌晨1:00左右,到南方医院挂急诊,医生检查后,告知眼球充血太严重,无法看清晶状体,角膜等有没有受损,并且也没有床位,无法办理入院。

 

随后转到天河岗顶的中山附属三院,急诊眼科医生要求入院治疗,但办手续时,发现也没有床位,加之没有核酸检测,依然无法安排入院。因此,检查上药后,要求白天再去复诊,并办理入院。

 

同时,因陈科云身体多处淤血,并胸腹疼痛,又做普外科ct检查,检查结果为右侧第八肋骨折,左侧第5肋骨腋段骨皮质凹陷。普外医生包扎好身体上的伤口后,要求白天再去,心门诊检查。     

 

20日晚上9点25分,陈科云律师向广州市110报警,目前天河区分局龙洞派出所已受理。警情编号:4401002021042021033702876

 

据了解,陈科云原是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以来,陈科云律师一直在为湖南桃江县肺结核学生奔走,他是湖南桃江县四中学生感染肺结核案的代理律师之一。

 

2018年9月6日,他与该案的其他代理律师刚刚发布了《奉劝桃江肺结核事件中涉嫌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开信》,要求桃江地方当局在此事件中失职、渎职的人员投案自首,并且呼吁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

 

就在陈科云为案件四处奔走之际,2018年9月8日突然被广东约谈,广东司法部门以“不诚信”为由要对陈科云撤销律师行政许可,告知其将会被吊照。

 

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点,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一行五六人,来到陈科云所在的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以“隐瞒有罪记录”从而证明“品行不良”为由,宣布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撤销陈科云律师的执业许可的行政决定。

 

广东省司法厅的撤销决定,基于6年前投诉人对陈科云律师的投诉。针对该投诉,广州市律师协会已于2018年9月5日作出处理,将陈科云律师2017年的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公开发布公告。广东省司法厅的撤销执业证决定,违背“一事不二罚”法律原则。

 

因多年前履行律师职务、指证办案人员对被告人刑讯逼供,陈科云律师遭受打击报复,被判“包庇罪”处缓刑。后著名刑法学家邱兴隆先生为其再审辩护,改判有罪免刑。陈科云律师罪成而身荣,其铁肩道义的形象震撼了整个中国律师界!陈科云律师的有罪免刑判决是湖南省司法厅撤销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给予行政许可的依据。

 

广东省司法厅再以此判决作为撤销陈科云律师行政许可的依据,不仅违背了一事不二罚的原则,而且违背了级别管辖的基本常识,广东省司法厅根本无权撤销湖南省司法厅的行政许可决定。

 

众所周知,陈科云律师被撤证的起因,系因2017年参与湖南桃江肺结核事件律师服务团队而遭受湖南有关机关及广东省司法厅联手打击报复。跨省勾兑,进而迫害律师,实在邪恶至极——

 

撤销陈科云的律师执业许可,按法律规定,其律师证自始无效,那么其执业期间的代理、辩护行为是否有效?其作为代理人、辩护人的司法裁判文书是否有效?包括广东司法厅在内的司法行政系统发明的“撤证”之术,必然导致灾难性的、系统性的法治危机。

 

撤销陈科云的律师执业许可,使得陈科云律师无法继续代理桃江疫情案,谁还敢再去为那些无助可怜的孩子主张权利?律师权益是公民权益的代表和延伸,对律师的非法打压、迫害,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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