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1年7月1日早上,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脑控受害者房国印,在浙江杭州上访时,被武义县政府截访,随后被强制遣返回家。房国印自述是一名脑控受害者,她曾在浙江省内逐级申诉,可没有任何部门办理她的案件,当地政府为了阻止她上访,将她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进行迫害。
房国印,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大溪口乡山下鲍村人,身份证号:330723197512067024。
2021年7月1日,房国印在浙江杭州上访,被武义县政府公务车浙G.FT673截访,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行遣返回家。自2014年4月3日开始,房国印发现自己被脑控所害,要求警方立案侦查,至今申诉无门,期间还被关进精神病院进行毒害。
房国印说:2014年选举期间,我向村里涂有报书记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交到乡政府,需要派出所政审。4月3号,我在武义盛川服装厂上班时,听到我被武义县公安局脑控(有很多社会人士参与),黑社会性质网络犯罪组织滥用职权,违法侦查,利用高科技设备网络犯罪侵害,卫星定位,二十四小时非法监视,远程控制,后被生物武器毒害,被电磁波辐射身体,监测大脑思维。
我于是到柳城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立案侦查。当时柳城派出所所长是方朋青,后被调到金华公安局任网络警察大队队长,当时他私下跟我父亲房志贵说:赔偿3000元可以,赔多了解决不了。
我问他案子查清楚了吗?他说查清楚了,我说解决不了就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他说移送不了,这是明摆着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
2014年9月8号我向浙江省公安厅报案,工号000582不予处理。随后我到宁波打工,期间我多次听到监控那边在判断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洗澡的时候也听到监控那边在说话在监视我,我赤裸裸的在他们眼皮底下,没有任何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在宁波我经常感觉到我被电磁波辐射,向宁波警方求救,希望异地执法更加公平公正,他们说我们不能到金华去抓人,我要求他们立案侦查取证,他们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我将宁波公安,检察院不作为,起诉到法院,浙江省两级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有位宁波的领导说我不应该到宁波,连累他们。
2015年10月21号,我带着浙江省高级法院的裁定到北京全国人大上访,公安部举报,均无人受理。为了维权,我在北京流浪,晚上住在地下通道,很明显的感觉到脑控分子在调整我的脑电波。
2016年2月12号过大年放假期间,我到天安门寻找救济的出路,我没有拿出上访材料,并无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北京派出所拿到一张空白的训诫书,被他们统一遣送到访民集中营马家楼,有位领导说大年初一到初六去天安门,不算非访,在马家楼把我的材料给了浙江省驻京办。
2016年2月13号早上从马家楼出来,浙江省驻京办、武义县公安局柳城派出所所长以及大溪口乡政府人武部长俞振昊等人,携带我亲属(前夫涂建飞、小姨吴连梅 )对我一路尾随拉扯,期间有访友帮我报警,后被带到北京东城区永外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浙江省驻京办,制造了两张盖着北京公安局公章的正式训诫书让我签字,我以为训诫书没什么大不了,就签了字,没想到签完字,永外派出所就把我转交给了当地的截访队伍,他们以劝访为名暴力截访,将山东访友刘俊青打伤,后送到医院治疗,经派出所调解赔偿了一万元。
之后我被他们雇佣私家车(浙A78453),由孙某等人连夜将我押送到浙江金华市第二医院(公立三甲医院)精神病院非法拘禁,该院副院长是范卫星,我的主管医生是吕望强,主治医生是叶旦,他们给我强加病名,诊断我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我并没有幻听幻觉,我只是感觉到了他们通过电波传递到我大脑的声音,当我被他们非法拘禁,强行吃药的时候,直觉告诉我有人要害我,根据后期的检查报告和自我感觉(一开始医生经常给我吃安眠药,还有精神类药物,我的右脚大拇指指甲变灰)。2016年6月11号,我内分泌失调绝经,后来大脑开始迷糊,事实证明我的身体在一点点的变坏。
我在金华市第二医院被药物毒害一年四个月,我在该医院的病历号是00040729。我入院时血,心电图,脑电图等各项检查均为正常,他们无视科学证据,却相信官员的话,难道官员口中的话就是圣旨,就可以颠倒黑白,随意陷害访民,权大于法吗?
大溪口乡吴晓东书记、雷书记以及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他们造谣蒙骗恐吓我父亲签字,说我在北京非访吵闹政府,按法律要判刑3到4年,可怜我不识字的父亲被哄骗签字同意我在医院治疗,并且还对他们感恩戴德,以为让我免去了牢狱之灾。
为此我获得自由后,于2021年特地到武义县公安局档案室查看我的违法记录,看看他们是否虚构了我的违法记录,系统显示我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我在医院被关押期间,我父亲多次到乡政府求他们让我回家。2017年6月15号,由乡干部徐智恩打电话将我转到武义康宁医院(民营公立医院),继续关押我,并用更毒的药毒害。我的主治医生是江柏梅,病案号00001690。2017年7月19号对我做出精神残疾三级的证书。
2018年2月6号,经我父亲再三请求,大溪口乡政府逼我父亲写保证书,才让我出院回家过年,我出院时状态已经达到精神残疾一级,被政府限制上访,威胁我说:如果再上访就重新关押在精神病院。
这就是浙江省政府的截访政策,为达到阻止上访的目的,不惜侵害举报人的生命健康,限制人身自由,剥夺他人申诉权,我请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维护党纪国法。
回到家后我跟父亲说,如果我真犯了罪,我宁可去坐牢,因为坐牢仅仅是限制人身自由,不至于用药物毒害。出院后我失去记忆力,大脑萎缩,体质很差,我在家中休养了十个月左右,精神药物的毒性排泄了一部分,为了证明我没有精神病,我到杭州打工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2020年9月,我向浙江省网上信访平台投诉,9月24号案子转到柳城镇,副书记韩绍斌要求我把发到微博上的材料删除,我说事情没有处理,我不会删除,这是你们的工作,应该无条件给我解决,他不予理睬。信访办徐斌武把我的案子存档,我把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的住院资料,我入院时各项检查均为正常,发给了徐斌武,他们不尊重事实,不予调查核实,还在网上回复说我有精神病,胡言乱语,无事实依据,包庇违法违纪的人,到目前为止不给信访答复。
我向书记金秋雨投诉,要求查出这个案件的主谋,后期申请国家赔偿,他说以前办我案子的人都调走了,他管不了他们,我说你可以向上级汇报,移送其它的部门,他不予理睬。
2017年6月15号,我被转到武义康宁医院,他们给我鉴定为精神残疾三级,我想知道精神残疾三级是怎么来的?我要查看当时的住院病历,我给康宁医院院长傅彩彪打电话,我要拿到康宁医院的住院病历,并说他们非法拘禁药物毒害是违法行为,院长不肯给,说他做的很保险,他跟政府有签订免责协议,只有派出所的人可以去拿,我委托镇里联村干部陶有林代办,但他不给代办,派出所的人说没有法律手续不能调取。
我在网上110报警,金华市公安局转到武义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避重就轻,柳城镇信访办主任祝义文答复我:2021年1月底前帮助我调取康宁医院的病历。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拿到康宁医院真实的病历,他们隐瞒犯罪证据,有可能已经毁灭原始档案,我找公安局信访工作人员要求督办,他们态度恶劣,说不要找他,他们不管这事。
我找到武义县残联,我要查当时办残疾证的相关材料,我并没有看到精神残疾的各项检查报告,只看到康宁医院2017年6月15号的四张入院记录,我很意外,没有精神病医院医学检查报告,仅凭入院记录就认定为精神残疾三级,而入院记录,并没有真实凭据,是政府的人瞎编陷害,医生随意乱写的。
我想重新做精神残疾鉴定,残联的人说必须有医院的出入院证明才可以重新做鉴定。难道我为了重新做精神鉴定还要再住一回精神病院吗?我只好无奈的离开。在此,我恳请各位领导督促康宁医院把我真实的住院病历资料给我。
2021年我因为想把他们的恶行曝光,2月份在家中很清楚的感觉到,他们又在用脑控设备辐射我的心脏和大脑,让我无法正常思考。
最后,我请求对金华市第二医院和武义康宁医院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我期待公平正义,誓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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