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之声
尼泊尔于昨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报告,并不接受有关藏人难民的重要建议。为此,援藏团体表示:“尼泊尔政府在普遍定期审议期间的回应,显示出该国无法保障藏人难民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与法律地位,而该国政府必须承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以保护从西藏过境至印度的藏人难民。”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于本月21日至7月13日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而尼泊尔的普遍定期审议(UPR)报告于昨日(7月8日)进行。根据国际声援西藏运动于昨日发布的声明,该组织与国际人权联盟谴责尼泊尔政府未能在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以落实尊重、保护在该国藏人难民权利的承诺。
据悉,国际声援西藏运动与国际人权联盟于去年6月联合发布人权报告,呼吁尼泊尔政府尊重当地流亡藏人的权利,而这份报告于今年1月初联合国人权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UPR)进行评估。同时,声明指出尼泊尔政府并不接受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时提及有关藏人难民的重要建议。
为此,国际人权联盟秘书长阿迪鲁拉曼坎(Adilur Rahman Khan)表示:“尼泊尔应该受到各方的赞扬,因为该国长达数十年收容超过数千名藏人难民。然而,这还远远不够,庇护难民还必须根据相关国际人权原则、条约给予他们充分地保护。我认为尼泊尔政府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给予藏人合法的地位,以确保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
与此同时,声明强调尼泊尔政府未接受一项关键性的建议──登记与核实所有藏人难民的身份,并给予身份证件。然而,缺乏证件是藏人难民在尼泊尔面临许多困境的根源,包括无法获得教育、合法工作的机会,以及医疗与政府提供的相关服务。同时,缺乏法律保障的藏人难民更容易遭受任意定罪与侵犯人权,而这些都无法诉诸法律。
此外,另一项建议呼吁尼泊尔政府加强取缔对于少数民族的隔离监禁与歧视,同样也没有获得该国政府的支持,而且政府还拒绝接受尊重“不遣返原则”的建议。同时,尼泊尔政府声称遵守了这一基本原则,即任何人都不应被遣返回将面临迫害或危险的国家,而且尼泊尔政府并没有接受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的三项建议,以及一项要求该国根据保护难民的国际标准,并通过国家立法的建议。
为此,国际声援西藏运动驻德国分部成员凯•穆勒(Kai Müller)于声明中表示:“尼泊尔政府在普遍定期审议期间的回应,显示出该国无法保障藏人难民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与法律地位,而该国政府必须承诺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以保护从西藏过境至印度的藏人难民。”
声明指出在公开场合发表关于西藏境内人权的意见,并展示涉及象征西藏或政治活动物品的流亡藏人,他们遭到尼泊尔政府的拘捕与骚扰,同时藏人也面临关于庆祝宗教或政治活动的限制,而政府持续禁止他们于公开场合集会。
与此同时,声明表示若从积极的方面看待,尼泊尔政府同时也表示接受许多建议,这些建议若能充分有效的实施,并可以解决藏人难民在尼泊尔面临的人权挑战,而这些建议呼吁尼泊尔政府应确保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等权利;保护弱势群体,包括少数民族的权利;并保护属于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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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墨编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