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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家法院周五(9月3日)对参与反送中运动的五名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作出裁决,认定他们受到的暴乱罪等指控全部成立。
2019年3月港府提出的要与中国大陆建立引渡机制的修例建议在香港引起轩然大波,一场以学生和民众为主体的“反送中”大规模抗议示威爆发。
同年11月,反送中运动进入高潮。警方包围了香港中文大学,与在那里进行抵抗的学生们发生激烈对抗,造成了著名的“中大保卫战”或者“中大暴乱”。港大的学生们从中大二号桥向吐露港公路投掷石块和杂物堵塞道路造成交通瘫痪。警察向学生发射大量催泪弹和橡胶子弹,并使用水炮车等武器攻击学生。
据港媒报道,这次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接受审判的五名学生都是在这次冲突中被捕的中大本科生,他们是刘晋旭(21岁)、符凯晴(女,21岁)、高梓斌(21岁)、陈历释(18岁)及许贻颛(20岁)。
警方把学生的抵抗行为定性为“暴动”,指控这些学生犯了暴动罪。警方对学生提出另外一项次要指控是,使用蒙面物品参加非法集会,违反了《禁蒙面法》。
符凯晴和许贻颛还受到一项私藏适合用于非法用途的攻击性武器和工具的指控。
依据香港法律,参加暴动罪最多可判七年监禁。对这五人的量刑预计在今年10月底公布。
截止到今年6月为止,因参加反送中运动而被捕的人已有1.26万人,他们受到的指控包括暴动罪、非法集会罪、伤人罪、纵火罪、袭警罪、私藏武器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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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说,法官张洁宜还认定这五人是主动选择留在冲突现场,他们的行为属“故意破坏和平”。张洁宜说,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因偶然因素被困在现场的。
原文链接:香港法院认定中文大学五名学生暴动罪成立 下月宣判 - 中国人权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