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富能案之吴葛健雄刑满出狱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公益三之一的吴葛健雄,被湖南当局秘密审判获刑三年,现已于2022年7月21日刑满释放。

 据悉,吴葛健雄已于7月21日下午16点多回到家中,他于早上6点多被赤山监狱从沅江开车送至杭州司法局,历时10个多小时,十分疲惫,暂时需要静养。 历时三年,吴有水律师终于与儿子团聚,百感交集。他感谢朋友们的关心! “富能”案发生于2019年7月22日,当局分别在深圳及长沙抓捕“富能”公益机构的负责人程渊和工作人员刘永泽(刘大志)与吴葛健雄,被控以“颠覆国家罪”,同年8月26日被以相同罪名逮捕,后羁押于长沙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办案单位则是长沙市国安局。 三人从被捕至羁押期间,一直未获准律师会见,且三案件从起诉、庭前会议到,当局一直以秘密形式进行。当局一直拒不承认家属聘请的律师,律师与家属多次向当局交涉,亦透过申诉形式办案单位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违法行为,亦无果而终。 2020年9月初,“长沙富能”三被告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长沙中院秘密开理,当局宣称“公开审理”,但家属却未收到有关通知,连长沙中院的开庭公告中亦未见该案信息,已开庭的消息亦是在与官派律师交涉中无意得知。 直到2021年8月,家属经多方打听才获知,程渊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大志(刘永泽)、吴葛健雄也已被宣判,分获有期徒刑两年和三年。 吴葛剑雄:出生年月不详,湖南省长沙市人,外称“小吴”,弱势群体维权诉讼代理人,民间公益组织“长沙富能”NGO成员,中国曾押政治犯。 因积极从事公益活动,代理多起维权诉讼案件等,深受大众欢迎;近年来因在参与公益维权同时,与机构其他CEO成员和海外人道服务机构往来较多,遂遭当局警觉及严密监控。 2019年6月,因对香港「反送中」抗议有同情言论,同年7月21日遂与另两位公益成员一同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安局警方从公司办公室带走,次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据悉,其事先委托代理律师向长沙市国安局了解详情遭拒,仅告知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其代理律师被强行更换为官派律师;2019年8月26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正式逮捕,并被羁押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 2020年9月初,其三人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但一直只审未判;2021年7月20日,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吴葛剑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2年7月21日。 此前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衡州监狱第四监区服刑,后转至赤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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