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活石归正 #教会 案十二月十九日庭审纪实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蚌埠市活石归正教会四位基督徒: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四人被控诈骗罪一案,在蚌埠禹会区法院继续开庭。

 

 

2024年12月19日,是蚌埠市活石归正教会案第二次开庭的第三天。各地赶来的弟兄姊妹,都在法院门口等候,希望能看到被囚的弟兄姊妹一眼。

 

 

庭审内容是继续对《签到表》、《治理章程》、《会议纪要》质证。

 

 

薛少强长老:教会制定《治理章程》,就是为了凡事规规矩矩的行,让每个人尽上自己的责任。 

 

 

权力会使人腐败堕落,所以需要规则。门徒也为在天国里谁为大起过争论,耶稣说,地上有君王管理你们,但神的国不是这样。谁愿为大,谁就要服侍人。职份越靠前,服侍越大,因为本就是做仆人。按立牧师、选立执事,都有明确的《圣经》依据,不是哪个人一句话就可以任命。 

 

 

上帝是爱的本体,用爱创造世界,以爱维护世界。因为爱,祂亲身的来到世界,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成为代罪羔羊。我的主在十字架上(薛长老言及于此,情不自已地吞声饮泣) 

 

 

他接着说:所以制定章程,是为了彰显上帝的爱。在这个世界很多人都认为,不管是设立法律、制度,都是要去惩罚人。其实神的律法是爱的呈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制作签到表,是为了知道弟兄姊妹动态,是否有缺席,是否遇到事情需要帮助。第一次来到教会的,我们要表示更大的热心、爱心和欢迎。为何把体现上帝之爱的文书,变成指控上帝儿女的罪证? 

 

 

万春琴姊妹的辩护律师柳燕:请问合议庭,搜查的视频是否可以播放? 

 

 

法官:目前因为技术问题无法播放。 

 

 

柳律师:公诉人是否看过? 

 

 

公诉人:看过,如果你们打不开,应该及时告诉我们。 

 

 

众律师表示在审查起诉、庭前会议阶段已经多次告知了。庭前会议更有录像可以证明。 

 

 

公诉人和辩护人因此问题开始激辩,法官多次敲锤。 

 

 

被告人群情激愤,表示我们没有不长耳朵!我们受不了,你们公然的撒谎! 

 

 

法官要求继续推进庭审。 

 

 

沈浩律师表示不是我们故意拖时间,冲突的根源在于公诉人暗示律师不负责任。 

 

 

万春琴姊妹捂着胸口痛哭:我受不了,没法继续开庭。 

 

 

法官:控制下情绪。 

 

 

休庭三十分钟左右后,万姊妹:我一直在控制情绪。如果不是神的爱,我根本不会配合你们。我虽然个子小,但是会抵抗你们的。 

 

 

黄德启律师:我本来想配合,但是你们公然撒谎,配合不下去。申请公诉人回避。 

 

 

沈浩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而且找了摩托罗拉的技术人员,也无法打开视频。 

 

 

公诉人:所有的证据已经提交给法庭,我们同意播放。你们拿出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我打不开视频的证据。 

 

 

沈:不要混淆概念,庭前会议的告知也是告知。 

 

 

柳燕律师:5月份,开庭前会议的时候,我们就提过打不开视频的事。之前公安欺骗我们辩护人,说以非法经营罪提请逮捕,后来发现是诈骗罪。我们去控告,你们控申科胡主任让我们提供证据,我们提供了通话记录。你们要我们继续提供证据。我们反问,是不是以后和公安、检察院通话都要录音?现在你又要我们拿出证据,证明我们曾经向你们反映过视频打不开的问题。这还是法律共同体吗?每个人都成了犯罪嫌疑人。 

 

 

另外侦查人员以自己是国保工作人员为由,拒绝出庭。但安徽省2018年有出台相关文件,没有对侦查人员的例外进行规定。特殊的侦查人员也可以通过不露面或者变声的方式出庭。坐在法庭下面的人,如果撒谎成性,是对国徽的侮辱。 

 

 

公诉人:可能我记忆有偏差,向你们道歉。我们都希望庭审可以继续下去。 

 

 

 

万春琴姊妹:我作为被告人,不管你们是什么原因,我要求播放。不然我们付出的代价谁来买单?我情绪波动很大,仍然坚持,是因为愿意顺服上帝,配合你们庭审。我不是木头。作为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寡妇,一年八个月没有陪伴父母和孩子,我有心情的伤痛、情绪的波动,请法庭换位思考! 

 

 

如耶稣在十字架上对那些文士和想要杀害祂的人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我今天也对法官、公诉人、旁听者说,我不怨恨任何一个人,因为耶稣说,你们要饶恕人,我就饶恕你们。

 

 

我希望合议庭尊重我们四位被告人,谢谢! 

 

 

辩护人全体拒绝对其他证据继续质证。 

 

 

最终,合议庭决定休庭,下次开庭暂定2025年1月7——9日。

肖荦彪 #被警方带走 传唤并警告不能举行 #圣诞 活动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秋雨圣约教会肖荦彪副执事被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涌泉派出所警察,上门警告不得在家举行圣诞活动,随后被带走传唤。当日下午5点时分,肖荦彪副执事被释放回家。

    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点,肖荦彪副执事被温江公安分局涌泉派出所从家里用传唤证带走。     当日9点10分左右,先是有两位派出所的民警上门警告,周六不能在家举行圣诞活动,大约1小时后,警察上门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理由是“涉嫌被依法撤销的社会团体,仍然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     12点多的时候,肖荦彪副执事给他的妻子陈艳姊妹打电话,说他在派出所吃了饭,做完了笔录。陈艳姊妹问他要不要请律师?他说现在不需要,需要的话再给她打电话。     下午时分,陈艳姊妹前往涌泉派出所探望丈夫肖荦彪,到达派出所询问,但派出所的人说他没在这里。     然后,陈艳姊妹在外面看一下那个警务公开栏,找那个带走他的片警之一,突然丈夫肖荦彪就在一楼房间就喊他的妻子了。     见到肖荦彪是平安的,陈艳就带娃去玩了。     之后又有弟兄来到派出所看望肖荦彪执事,没有见到得知他被警车送回家了。     至当天下午五点多钟,上午被传唤的肖荦彪副执事被释放,已回到家中。     据悉,秋雨圣约教会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国最著名的家庭教会之一。       2018年12月,教会牧师王怡被中共政府抓捕; 2018年12月14日,秋雨圣约教会被政府宣布取缔。       2019年12月,王怡牧师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每年的12·9教案纪念日前夕,秋雨圣约教会都会被大面积维稳。今年是秋雨圣约教会教案六周年纪念日,同样也不例外。         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中国政府对这间教会的逼迫仍然处于高水位,不间断地骚扰、跟踪、监视、驱逐、传唤、乃至拘留。   在今年的圣诞节来临前夕,警方又开始对秋雨圣约教会会友进行维稳。

蚌埠活石归正 #教会 案十二月十八日庭审简况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4年12月18日,安徽省蚌埠市活石归正教会四位基督徒:万长春、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四人被控诈骗罪一案,在蚌埠禹会区法院继续开庭。另外,昨天庭审结束以后,当天晚上九点时分,沈浩律师遇到酒店所在地的警察查房,后经多位律师交涉后离开。

 

 

2024年12月18日,是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开庭的第二天。 

 

 

当日早上八点左右,弟兄姊妹们就赶到法院门口,顶着凛冽寒风,希望能给被囚的亲人们带去一丝温暖。

 

 

上午是对记账凭证进行质证。 

 

 

万长春:我在神面前是个罪人,但是我没有任何诈骗行为,而是在金钱上多多奉献,不仅给教会,也给了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包括对云南一间聋哑人的咖啡馆,也进行了很多的捐赠。 

 

 

沈浩律师:这是一个丐词问题,不仅违反逻辑,动机也是邪恶的,已经假设了这些凭证就是诈骗资料。例如假定你杀了人,然后问你家里有几把刀?无论回答几把都是有罪的。犹太文士问耶稣,纳税给凯撒可不可以?这个问题包含着恶意,耶稣却回答说,将凯撒的归凯撒,将上帝的归上帝。公诉人至今不能说明四位被告人的任何一位,诈骗了谁,诈骗了多少钱?他们怎么排列组合,怎么共谋的?请你告诉我们。 

 

朱述进律师: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就不符合基本的法定形式,无法认定为真。而且里面有20多处的涂改,而财务资料多个0或少个0,相差可能十倍以上。即便如此,但你们依然拿出来作为证据,说明你们在内心里面,也相信被告人的人品,相信他不会作假。如果他作假,那么这些证据都没有真实性,不能定罪。如果你们相信他是不作假的人,为何又指控他在诈骗?这样不是自相矛盾吗?而且哪有一分钱不拿,倒贴钱,做好帐接受所有人质疑的诈骗犯? 

 

 

曹斌挺:非法立案的证据,我也没在搜查现场。从未完整向我出示证据。从保管状态可以看出,没有密封。没有关联性,记账和诈骗有什么关系? 

 

 

左迎春律师:证据来源不明,取得是否合法?曹不在现场,肯定是补签的,而至今搜查的视频都打不开。 

 

 

薛少强:起诉书公然造假,视频设备要用的时候就坏掉了。看守所民警说,公安部副部长5月份来看守所检查,最高检巡回组8月份在看守所驻所20天,如果视频设备出问题,看守所都可以关门了,所以办案人员不能给看守所泼脏水。我们怎么保证这些凭证没有造假? 

 

 

柳燕律师:这是书证,首先解决证据来源问题,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唐仙龙律师:公诉人到底指控被害人被骗了多少钱?到底谁骗了我当事人的钱?我当事人是否还应该坐在这里?我的当事人说了自己没有被骗。 

 

当日下午对签到表、治理章程、会议记录质证。公诉人特意提到有未成年人信教的情形。 

 

 

黄德启律师:搜查笔录记载签到表有81页,但是我们当庭看到的实际只有28页,当庭证据数量与搜查笔录不符,对签到表真实性不认可;而且有限的几张签到表不能证明几年的主日聚会人数等情况。 

 

 

《 活石归正教会治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载明:“我们是中国处境下的家庭教会,领受家庭教会的传承”,“通过会员大会对教会的全部财产实施管理权与监督权,委托长执会管理、并向上帝交账”,“一切财产根据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票决议执行,并且委派专门委员会负责”,教会会员宣言中提到:“愿意将什一奉献放在本教会。”慈惠事工篇也讲清楚了慈惠基金的来源与分类,这都证明四位被告人没有欺骗行为。 

 

 

会议记录是个人主观记载,内容未经核实,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从电脑中打印的会议记录不是书证,属于电子证据,应表明合法来源。 

 

 

沈浩律师:签到表反映了四名被告人有敬虔的生活。这个案子对他们的伤害可谓惨烈。治会章程讲得很清楚,他们是家庭教会立场,牧师有讲道等职责。牧师的按立、财务同工的选立,都是要经过会众投票的,公开透明。 

 

 

朱述进律师:签到表证明另一位被害人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参加了7到8次聚会。 她对教会情况,人员构成完全知情,不存在被骗。财物都由众人监管,因此不是由被告人占有,更谈不上非法占有。 

 

依据《儿童权利公约》第十四条、《宪法》第三十六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儿童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要认为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会对身心造成伤害。相反,孩子更要从小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不然他们的亏损无法弥补。宗教信仰是文明的核心,黑格尔、梁漱冥都是这样的观点,具体不展开。真正爱这些孩子的是父母而不是民宗局。 

 

 

奉献是自愿的,不是起诉书指控的“要求”奉献。 

 

 

政教分立是现代国家的根基之一。《章程》坚持政教分立和家庭教会的立场,没有隐瞒。政主教从会导致政治和宗教一同腐败,甚至搞领袖崇拜,给全社会带来苦难。所以今天的庭审需要维护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也是社会有序运转的框架。 

 

 

按照《章程》,财务同工有奉献没收入,有责任没有权利。 

 

 

《章程》也载明了慈惠事工,这是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其中引用了一节经文:“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命记15:7-11 )” 。 

 

 

疫情期间很多人走向绝路,如果教会可以自由资助,是不是可以避免很多悲剧?红十字会丑闻不断,所以不要认为官办的就会更加廉洁、高效,而要相信民间群体具有自治的能力。司法机关更要维护刑罚的谦抑性,应该停止动用刑事手段打击这些群体。 

 

曹斌挺:《章程》规定得很清楚,会友随时可以来查阅财务资料,而且经过长执会同意,还可以复制、拍照。没有任何隐瞒,也无法隐瞒。全案没有对诈骗罪立案,都是非法证据。 

 

 

左迎春律师:被告人均没有诈骗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万长春也没有权力决定钱怎么使用。奉献款的收支、用途,都要公开,都要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查阅。工资不到4000元,就是领取的一份工资而已。三个人没有拿过一分钱,怎么就是诈骗?相信法官和检察官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他们纯粹出于信仰的持守,甚至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前途。 

 

 

对会议记录的合法性存疑,而且没有任何诈骗的共谋和计划。就是让人更好的做一个基督徒和牧师,这样的会议有什么非法性? 

 

 

12月18日庭审到此结束。众多弟兄姊妹依然等候在法院门口,依依不舍地向被囚的肢体告别。 

 

 

当日晚上九点左右,沈浩律师遇到酒店所在地的警察查房。其他律师一起去沟通,表示依法不能随意查房,而且在入住时已经登记了信息,又有监控可查,希望尊重公民的安宁权。半小时后,警方离开。

#李宜雪 录制视频 #揭露中共 #精神病院 黑幕后失联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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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活石归正 #教会 案十二月十八日庭审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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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蚌埠市活石归正教会四位基督徒:万、薛少强、曹斌挺、万春琴四人被控诈骗罪一案,在蚌埠禹会区法院继续开庭。另外,昨天庭审结束以后,当天晚上九点时分,沈浩律师遇到酒店所在地的查房,后经多位律师交涉后离开。

 

 

2024年12月18日,是蚌埠活石归正教会案开庭的第二天。 

 

 

当日早上八点左右,弟兄姊妹们就赶到法院门口,顶着凛冽寒风,希望能给被囚的亲人们带去一丝温暖。

 

 

上午是对记账凭证进行质证。 

 

 

万长春:我在神面前是个罪人,但是我没有任何诈骗行为,而是在金钱上多多奉献,不仅给教会,也给了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包括对云南一间聋哑人的咖啡馆,也进行了很多的捐赠。 

 

 

沈浩律师:这是一个丐词问题,不仅违反逻辑,动机也是邪恶的,已经假设了这些凭证就是诈骗资料。例如假定你杀了人,然后问你家里有几把刀?无论回答几把都是有罪的。犹太文士问耶稣,纳税给凯撒可不可以?这个问题包含着恶意,耶稣却回答说,将凯撒的归凯撒,将上帝的归上帝。至今不能说明四位被告人的任何一位,诈骗了谁,诈骗了多少钱?他们怎么排列组合,怎么共谋的?请你告诉我们。 

 

朱述进律师: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就不符合基本的法定形式,无法认定为真。而且里面有20多处的涂改,而财务资料多个0或少个0,相差可能十倍以上。即便如此,但你们依然拿出来作为证据,说明你们在内心里面,也相信被告人的人品,相信他不会作假。如果他作假,那么这些证据都没有真实性,不能定罪。如果你们相信他是不作假的人,为何又指控他在诈骗?这样不是自相矛盾吗?而且哪有一分钱不拿,倒贴钱,做好帐接受所有人质疑的诈骗犯? 

 

 

曹斌挺:非法立案的证据,我也没在搜查现场。从未完整向我出示证据。从保管状态可以看出,没有密封。没有关联性,记账和诈骗有什么关系? 

 

 

左迎春律师:证据来源不明,取得是否合法?曹不在现场,肯定是补签的,而至今搜查的视频都打不开。 

 

 

薛少强:公然造假,视频设备要用的时候就坏掉了。看守所民警说,公安部副部长5月份来看守所检查,最高检巡回组8月份在看守所驻所20天,如果视频设备出问题,看守所都可以关门了,所以办案人员不能给看守所泼脏水。我们怎么保证这些凭证没有造假? 

 

 

柳燕律师:这是书证,首先解决证据来源问题,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唐仙龙律师:公诉人到底指控被害人被骗了多少钱?到底谁骗了我当事人的钱?我当事人是否还应该坐在这里?我的当事人说了自己没有被骗。 

 

当日下午对签到表、治理章程、会议记录质证。公诉人特意提到有未信教的情形。 

 

 

黄德启律师:搜查笔录记载签到表有81页,但是我们当庭看到的实际只有28页,当庭证据数量与搜查笔录不符,对签到表真实性不认可;而且有限的几张签到表不能证明几年的主日聚会人数等情况。 

 

 

《 活石归正教会治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载明:“我们是中国处境下的,领受家庭教会的传承”,“通过会员大会对教会的全部财产实施管理权与监督权,委托长执会管理、并向上帝交账”,“一切财产根据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票决议执行,并且委派专门委员会负责”,教会会员宣言中提到:“愿意将什一奉献放在本教会。”慈惠事工篇也讲清楚了慈惠基金的来源与分类,这都证明四位被告人没有欺骗行为。 

 

 

会议记录是个人主观记载,内容未经核实,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从电脑中打印的会议记录不是书证,属于电子证据,应表明合法来源。 

 

 

沈浩律师:签到表反映了四名被告人有敬虔的生活。这个案子对他们的伤害可谓惨烈。治会章程讲得很清楚,他们是家庭教会立场,牧师有讲道等职责。牧师的按立、财务同工的选立,都是要经过会众投票的,公开透明。 

 

 

朱述进律师:签到表证明另一位被害人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参加了7到8次聚会。 她对教会情况,人员构成完全知情,不存在被骗。财物都由众人监管,因此不是由被告人占有,更谈不上非法占有。 

 

依据《儿童权利公约》第十四条、《宪法》第三十六条、《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儿童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要认为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会对身心造成伤害。相反,孩子更要从小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不然他们的亏损无法弥补。宗教信仰是文明的核心,黑格尔、梁漱冥都是这样的观点,具体不展开。真正爱这些孩子的是父母而不是民宗局。 

 

 

奉献是自愿的,不是起诉书指控的“要求”奉献。 

 

 

政教分立是现代国家的根基之一。《章程》坚持政教分立和家庭教会的立场,没有隐瞒。政主教从会导致政治和宗教一同腐败,甚至搞领袖崇拜,给全社会带来苦难。所以今天的庭审需要维护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也是社会有序运转的框架。 

 

 

按照《章程》,财务同工有奉献没收入,有责任没有权利。 

 

 

《章程》也载明了慈惠事工,这是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其中引用了一节经文:“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命记15:7-11 )” 。 

 

 

疫情期间很多人走向绝路,如果教会可以自由资助,是不是可以避免很多悲剧?红十字会丑闻不断,所以不要认为官办的就会更加廉洁、高效,而要相信民间群体具有自治的能力。司法机关更要维护刑罚的谦抑性,应该停止动用刑事手段打击这些群体。 

 

曹斌挺:《章程》规定得很清楚,会友随时可以来查阅财务资料,而且经过长执会同意,还可以复制、拍照。没有任何隐瞒,也无法隐瞒。全案没有对诈骗罪立案,都是非法证据。 

 

 

左迎春律师:被告人均没有诈骗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万长春也没有权力决定钱怎么使用。奉献款的收支、用途,都要公开,都要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查阅。工资不到4000元,就是领取的一份工资而已。三个人没有拿过一分钱,怎么就是诈骗?相信法官和检察官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他们纯粹出于信仰的持守,甚至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前途。 

 

 

对会议记录的合法性存疑,而且没有任何诈骗的共谋和计划。就是让人更好的做一个基督徒和牧师,这样的会议有什么非法性? 

 

 

12月18日庭审到此结束。众多弟兄姊妹依然等候在法院门口,依依不舍地向被囚的肢体告别。 

 

 

当日晚上九点左右,沈浩律师遇到酒店所在地的警察查房。其他律师一起去沟通,表示依法不能随意查房,而且在入住时已经登记了信息,又有监控可查,希望尊重公民的安宁权。半小时后,警方离开。

#李宜雪 录制视频 #揭露中共 #精神病院 黑幕后失联至今

#李宜雪 录制视频 #揭露中共 #精神病院 黑幕后失联至今

#经济下行 下 #中国 提早掀起 #讨薪 潮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随着年末岁首临近,中国大地持续掀起讨薪潮。这虽然是多年来中共统治下大陆持续上演的剧目,但今年相较于往年似乎来得更早些,在8、9月份便不断上演种种讨薪节目。中共这个自诩代表广大人民利益,在经济崛起居世界第二,对第三世界“大撒币”以收买在国际社会的威望的统治集团,却完全不顾本国民众生活于水深火热惨况,让人进一步看清中共极权的本质。面对波涛汹涌的讨薪大潮,中共专家们虽开出过种种救治药方,但拒绝承认解决这种状况的根本出路是落实公民权利,如结社权,组织自己的工会;集会权,可以公开抗议、谈判等等,实现宪政民主。)

 

一、中国提早到来的讨薪潮

 

随着农历春节临近,通常是中国工人讨薪抗议的高峰期,今年的“讨薪潮”却提前爆发,并且抗议数量显著增加。海外人权团体“自由之家”负责人史凯文表示,2023年中国的经济困境对社会造成了显著影响,尤其是在劳资关系方面,45%的抗议活动与经济问题相关,特别是工人工资问题。

 

史凯文指出,通常春节前的两个月是工人讨薪活动的高峰期,但今年的讨薪潮已经从9月、10月就开始了,显示出经济环境的恶化加剧了劳动争议。他认为,今年工人抗议提早开始,很大程度上与工人之间的互动和互相学习有关,他们提前采取行动争取权益。

此外,受房地产市场危机影响,中国的业主群体也成为了抗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中国政府多次出台措施救助房地产市场,但效果有限,许多楼盘因资金问题而烂尾,交房延期或存在违规交房现象,这加剧了业主的愤怒。

 

史凯文还提到,广东是抗议事件最为集中的地区,但陕西省和北京、西藏也有较高的抗议活动频率。尽管西藏人口较少,但藏族和汉族的矛盾以及藏族对政府的不满,仍然是导致抗议的因素。

 

他也承认,因新疆的抗议活动受到严格的监控和审查,相关数据可能存在严重低估。此外,一些抗议活动虽然规模庞大,却因未明确表达不满,未被纳入正式统计范围,例如郑州的20万名夜骑者活动。

 

这一系列抗议事件反映了中国当前经济困境对社会的深远影响,不仅工人、业主群体愤怒情绪高涨,甚至一些边缘化的团体也开始进行抗议行动,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在逐渐加剧。

 

《异言网》发布的7-9月调查共记录了937件抗议,其中41%是劳工抗议,与经济诉求有关的抗议比2023年同期增加27%。整体而言,约四分之三的异议事件与经济不满有关,包含工人抗议拖欠工资,业主住房项目停滞等。而中国具有“高度争议性”的信访案例中,拖欠工资争议占10%,实际讨薪占更高比例。

 

另有媒体报道,中国近来由于企业营收困难或倒闭增加,劳工欠薪争议频传,而且欠薪的行业从房地产扩至其他行业。劳工专家说,中国整体经济下滑造成讨薪潮提前,而建筑业、汽车制造业和出口部门则成为2024年欠薪的“重灾区”。更值得关注的是,地方财政捉襟见肘也造成公共部门大量拖欠薪资,这种情况恐怕危及社会安全与执政稳定性。

 

《华尔街日报》11月30日报道称,中国汕尾市数十名医务人员11月聚集在一家公立医院大厅要求支付被拖欠的薪资和奖金。《潇湘晨报》12月1日也批露中国幸福航空一名飞行员被拖欠9个月工资,部分幸福航空员工兼职送外卖、跑滴滴补贴家用。

 

二、湖南广西讨薪发生暴力冲突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成长逐渐停滞,越来越多民众遭雇主欠薪,只能以暴动的形式公开表达自己的不满。近期中国的湖南、广西二省都惊传讨薪暴动,虽然当地政府派遣防暴警察进行应对,但许多警察在棍棒、盾牌遭讨薪民众抢夺后仓皇逃离,部分警察也躲在警车内,不敢下车面对暴民。

 

爆发农民工讨薪活动,大量农民工手持铁棍,与防暴警察对抗

 

据新头壳今天报道称,湖南、广西惊传讨薪暴动。镇暴警察被打到疯狂逃窜,警员躲车上不敢下来。讨薪民众勇敢面对警察的行为,也获得许多中国网友的赞赏。

 

据该报引述X 推主“Daniel Fang”发布推文称,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也发生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虽然当地政府也派遣防暴警察进行镇压,但在与抗议民众发生冲突后,防暴警察被打得“丢盔弃甲”四处奔逃,遭到手持铁棍的抗议民众追击。部分抗议的农民工也捡起了防暴警察丢弃的盾牌,与警方势力抗衡。

 

另外,推主“赵兰健”也在 X 上分享影片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的锺山县,日前爆发一起农民工暴动讨薪的事件。许多薪水遭雇主积欠的农民工上街抗议,要求雇主给付薪水。当地政府为了化解事件,派遣大量防暴警察前往现场进行镇压。然而,抗议民众手持铁棍,与手持棍棒的防暴警察搏斗,部分防暴警察甚至吓到躲在警车内部。

 

三、极越员工讨薪包围总部办公室

 

12月12日,一条“极越总部被讨薪员工包围”的视频刷屏了。

 

极越电动车宣布原地解散后,CEO被围堵

 

曝极越员工办公室围堵夏一平,现场员工情绪激动:别画大饼了!

多名熟悉此事的人士爆料:极越闪崩主要原因在于百度撤资。

而百度内部人士告诉,公司2024年10月曾派财务团队进入极越尽调,为后续30亿投资做准备:“结果发现极越一滩烂帐,有高达70亿财务窟窿,决定不再继续投入。”

 

极越总部被讨薪员工包围

视频现场,极越汽车CEO夏一平站在总部办公室墙边被员工包围。员工七嘴八舌怒喊:

“为什么不提前跟我们说”

“昨天还在看店”。

“把你的存款,拿出来给我们交社保,你什么你……”

一眼看上去,近百名带着工牌的极越员工在现场聚集,现场气愤十分焦灼。

极越员工在现场聚集

和总部现场讨薪的激烈画面不同,极越品牌各地直播间里甚至有一些黑色幽默

 

极越品牌的各地直播间

有极越汽车的主播正在吃午餐,直接对着镜头说,“车还是别买了”。

甚至还有些门店直播间员工已经开启了“抢货”、“分家产”模式。

 

有些门店直播间员工开启“分家产”模式

有直播间中员工从门店各自抱走了箱“百岁山”矿泉水,甚至连墨盒、充电线等门店配置都没有放过。

而晚些接班直播的员工则遗憾表示:“水都没抢到”。

 

四、2023年末的讨薪潮

 

中国讨薪潮不是个新剧目,过往多年便持续上演,如2023年报道如下:

 

岁末年终,中国多地持续上演"讨薪"潮。河南一家公司的办公楼上,讨薪人员还挂出了"维护公司非法欠薪行为"的奇葩横幅,引发关注。2023年,"讨薪"潮是否会引发新的社会动荡呢?

 

“无赖汇智,恶意拖欠,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网络流传的一段视频,工人在辽宁沈阳汇置地产的办公大楼内挂起讨薪横幅,并用扩音器宣读其中口号。

 

近两个月来,中国网络平台上出现大量有关“讨薪”问题的视频。名叫“Anthony”的网友就在推特上搜集转发了约40条全国多地的“讨薪”视频,时间都是从1月4日到5日的。本台无法独立核实相关视频,但从标题看,讨薪潮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包括:

 

–1月4日,广东中山某制衣厂工人

 

–1月5日,北京建工集团

 

–1月5日,山东银光钰源

 

–1月5日,河北涿州

 

–1月5日,山东中建五局

 

–1月5日,河南孟州广济药业

 

–1月5日,吉林长春净月劳动局

 

–1月5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

 

……

 

2023年1月4日,广东中山一家制衣厂工人讨薪。(抖音视频截图)

 

五、中国跳不出的怪圈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工资拖欠问题,另一方面,工资被拖欠的案件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

 

六、讨薪竟然被赋予“恶意讨薪”

 

打击"恶意讨薪"务工者反讽横幅诉苦

 

中国媒体“极目新闻”2023年1月5日发表一份评论,其中谈到河南洛阳汝阳县一家劳务公司的办公楼上,出现“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维护公司非法欠薪行为”的奇葩横幅,引发关注。

 

该公司负责人5日回应称,该横幅是前一天前来讨薪的务工人员所挂,拖欠工资问题正在处理中。文章说,横幅标语是讨薪者“说反话”,但对欠薪者来说,未尝不是“正中下怀”,也许就是他们发自心底的想法。这不是黑色幽默,现实中,就有讨薪者被打上“恶意讨薪”的标签。

 

据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李宝忠就曾在2020年建议,把“恶意讨薪者”列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

 

对此,中国劳工观察负责人李强说,疫情之前,官方都是强调要追究欠薪者的责任,现在的情况又发生变化了。“现在中国企业普遍存在欠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打击集体维权的工人去讨薪。另外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这些企业也没钱,工人讨薪也讨不回来。”

 

七、网友评论

 

针对中国各地涌现的讨薪潮,甚至发生暴力讨薪事件。网友议论纷纷:

 

金川 :农民工年关讨债已经是年关固定项目了。基本每年年关都会发生农民工讨薪潮,早在2006,07,08,09每年都有集体讨薪事件和若干自残杀人命案。三角债,多角债太多,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工就会被踢皮球。为此政府在网上搞了个农民工欠薪讨债绿色通道,不知道实际效果如何,关键很多农民工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个途径。

rally :各地政府的面子工程谁去做?难道不都是“老板”承包雇民工去做,“地方债”不就是地方政府欠了“老板”的工程款不付吗?如果老板自己去讨债是什么结局?之前云南那个女老板的先例摆在那,不但钱讨不到,还要被弄牢里。政府耍流氓欠债不还,不给政府施压给谁施压。五毛说过,内债不算债,人矿要有觉悟,不应为钱给赵家添麻烦。

:草泥马回来了 :湖南人好样的!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广西湖南人民好样的

msft.ora : 被民共党压迫的一穷二白的工人阶级,再也忍受不了老JB的独裁统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努力奋斗。

金拱门汉堡包 :枪在手跟我走 杀四郎抢碉楼

孤独的谋杀者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远望天空 :饿殍遍地,人民的对立面,军警拿他们没办法,民不畏死,鹿死谁手并无定论。

greentee :很好啊,杀权贵,中美人民都喜闻乐见。你怕什么?

雁过留声机 :你不給我一個説法,我就給你一説法

小聪明,大智慧 :在那裏只能是你不給我一個説法,我就給你一説法

游客 :    在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这场面真令人尴尬,咋洗地?都是美国人扮演的?

游客 (67.87.x.x) ] :    土共就是靠暴力起家的。百姓以暴力对抗,就对了。大不了,把公仆灭了就完了。不是多大个事。

 

八、与“讨薪潮”对应的中国“大撒币”

 

非洲国家领导人纷纷前往北京,出席中国政府将于9月4日至6日举办的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FOCAC),谋求从中国继续获得贷款和投资。

经常被中国网民批评不远万里前往非洲大撒币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不仅将以东道主身份主持这次中非领导人峰会,而且还声称,此次峰会表明中国要为“全球南方”贡献力量。

 

法新社在星期天(9月1日)发表的一篇报道中说,非洲领导人云集北京,心里想的大都也是在美中竞争的大背景下,如何从中国获取自己国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和投资。

 

多年来,中共为邀取一些穷国追随,而向完全不顾国计民生,对外大撒币。据报道“习近平承诺在三年内向非洲提供3600亿人民币的资金”、“中国政府出资400亿美金,成立丝路基金”、“中国免除X国X百亿美金债务”、中国普通学生住8人间,亚非拉留学生住单间,每年还领补贴接近10万。这些是中国网络上经常能看到的内容,也被嘲讽称作大撒币式外交,特别是习近平上台后,这种模式进一步增强。例如从2013年公布习近平“一带一路”倡议后,根据一些外媒与机构统计,这个项目至少撒出万亿美金。

 

而与动则几百亿的对外援助形成骨感对比的是中国前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表示,中国约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民众,平均每月收入为人民币1000元左右。根据法律资讯网站“华律网”资讯,2024年,中国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这种“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的政策,正是极权统治完全为了特权稳固而不惜置国民于死地的本性。

 

 

九、针对“讨薪潮”不断一些中共政协委员开出的药方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拖欠问题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的因素很多,但核心是经济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是用工单位最简单、最直接、最容易的获利手段。施工企业可以不用支付人工费,垫资为开发商建房子,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的“通用模式”。农民工通常只能到春节前才能拿到一年的工钱。一旦企业资金运作出现问题,农民工将无法拿到工钱。当农民工家庭急需用钱或需要提前返乡时,也很难及时获取工钱。这是农民工心头的痛,也是党和政府的痛。要知道,这是最富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长期拖欠最贫困的农民工的血汗钱。于心何忍,公道何在?

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一是对症下药,二是态度坚决。《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对症下药就是要“按月支付”。建筑项目不能支付工资就应该停工,欠薪停工是政府应有的态度。这样做,农民工工资就不容易被大量长期拖欠,还可以倒逼建筑市场改善秩序。

问题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与《劳动法》中“按月支付”的规定相违背。本意也许是想帮助农民工,实际上却为用工企业拖欠工资提供了政策依据。因为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他们不可能争取到比《劳动法》“按月支付”更加有利的条件。由于建筑施工的流动性,在国际上对建筑工人常常采用周薪制。对于临时性工作,则按日支付。让农民工依据《劳动法》每月拿到工资,是依法治国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必须做到的。

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强调建筑工程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推行建筑工程欠薪停工制度,理所当然。为此建议:修正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将“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限定在“按月支付”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按月支付”,推行建筑工程欠薪停工制度。

“按月支付、欠薪停工”制度,主要应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是否构成欠薪由用工方负责举证,解除农民工难以提供证据的困扰。同时,不再收取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陕西省委副主委王二虎:开辟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

 

为此,建议:

1.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包括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高。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选择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个体私营企业、火车站、城乡结合部等地方,通过发放普法手册,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自身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懂得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使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2.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涉及法院、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的有效联动机制,加大对层层转包的监管力度,防止过度转包。要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到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欠薪应急准备金,及时有效地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3.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渠道,开辟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早报告;要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真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因欠薪等问题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取消工程分包制度落实劳动合同签订

 

建筑领域行业性的工资拖欠根源于建筑业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建筑行业规避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以及工会系统没有及时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到工会组织之中。

为此建议:

一、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拿出整改方案,彻底取消工程层层分包制度。现行的建筑、地产领域层层分包、转包、层层垫资,最终导致建筑工人的工资都被迫卷入房地产业的资本周转,建筑劳务分包体制已经成为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根本病因。因此,住建部门必须改革现有的建筑业层层分包制度,采取正规用工方式,由施工企业直接雇佣建筑工人。住建部须定期向公众公开整改进度,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监督。

二、改革现有的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制度。由现有“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变更为“所有建设单位应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并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为很多情况下,工资拖欠源于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而不都是总包施工企业拖欠工资。

三、确实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建筑业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按月发放工资,责任在于人社部的监察工作不到位。人社部必须限期提出整改方案,每季度检查和公布建筑企业是否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按照合同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并联合公检法部门,严厉打击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各省市区县人社部门必须按月公布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劳动合同落实情况,并保证企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四、承担起保障建筑业工人的劳动权益。工会必须承担起组织工人、服务工人的职责,并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特点,以行业性工会的形式将建筑业农民工吸纳进会,壮大工人的集体力量,以健康的组织方式与建筑商或地产商展开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劳动合同,保障建筑工人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会员何香久: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

 

据调查,全国农民工数量近年来一直保持在2.3亿人左右,其中1980年后出生的达到1.41亿人,约占农民工总数的61%。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生存状况,应该引起充分关注。

在城市就业的80后农民工主要特征是接受教育程度较高;职业期望值更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较高;工作耐受能力较低。他们在城市就业的状况是:总量过剩、结构短缺;就业质量偏低;“城市移民化”倾向渐显。

改善80后农民工就业现状的对策建议:

1. 建立健全80后农民工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  

2.改革创新80后农民工就业培训模式。

3.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农民工塑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构建农民工双向流迁就业体系,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段敦厚等联名建议:推动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为此,建议:

一、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政府保障农民工支付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的政府领导牵头,人社、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工会劳动法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行工资发放台账透明化,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收缴管理。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强化投资项目资金、市场风险分析管控,建立“承包商”信誉档案,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在媒体进行公布,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建筑市场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四、加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打击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恒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荣怀:建立追讨欠薪机制设立“应急基金”

 

中国经济转型阶段,为了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生计不受影响。为此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设立跨县、跨市、跨省农民工联合招聘机制。无论是工厂裁员或者是倒闭,离乡别井工作的农民工一旦失业,最急切的便是尽快重新就业。现时不同省市、乡镇都会定时各自举行招聘会,但在缺乏跨地区协调和沟通下,难免会出现“有工无人做,有人无工做”的就业错配情况。因此省级政府的劳动部门应该牵头,统筹全省各地方单位,整合职位空缺数据,并提供一站式服务,让有需要的农民工可便捷地找到合适工作。而下一阶段更应探讨“跨省职位空缺通报”的可行性,譬如一直在广东省工作的农民工,亦可按需要转职到长三角等地,既可以确保民众就业,亦可协助平衡不同地区的劳动力分配,一举两得。

2.加强农民工再培训工作。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部分低端产业难免会被淘汰,原本从事该行业的农民工便可能会失业,长远必须要提高他们的竞争力,才能与经济转型大趋势接轨。因此,各地教育和劳动部门应研究向失业农民工提供更多再培训机会,并做好调研工作,因应不同地方工业发展趋势,提供相应短期课程予农民工,助他们升级转型。

3.建立具效率的追讨欠薪机制。一方面要设立明确的“接待窗口”,让被欠薪农民工“有路可诉”。另外,在收到农民工的欠薪投诉后,亦应该加快处理程序。

4.推广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基金”。大部分农民工都是家中重要经济支柱,应研究向失业农民工提供短期经济援助,以解他们燃眉之急。但由于农民工多数是离乡工作,其户籍所在地往往不同于工作地点,因此有关部门有需要订立合理和清晰的领取援助标准,例如在该省市连续工作多久才符合领取应急援助的资格,既可以真正帮助到有生活困难的农民工,亦能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详情请参看:

 

1、人权团体指中国春节讨薪潮提早启动 经济越差抗议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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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讨薪潮”今年提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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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差 人權團體指中國春節討薪潮提早啟動

https://ift.tt/OV42BLZ

 

4、中国经济下行引发欠薪浪潮 专家:恐危及社会安全与执政稳定

https://ift.tt/AG6fqjR

 

5、传湖南和广西发生讨薪暴动 警察仓皇逃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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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传湖南、广西讨薪暴动 警察仓皇逃离或躲车内

https://ift.tt/NZm40TY

 

7、传湖南广西讨薪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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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讨薪潮蔓延至「一带一路」埃及项目 维权人士遭中建一局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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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知情人士:极越闪崩主要原因在于百度撤资,尽调时被发现一摊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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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地上演讨薪潮 农民工叹希望渺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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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减少讨薪:先对恶意欠薪说“不”

https://ift.tt/FzIyVip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

https://ift.tt/mZ51wMV

 

13、打破农民工“年终讨薪”怪圈

——全国政协委员建言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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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國金融業降薪波及境外 香港中資機構追討獎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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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非洲领导人聚集北京,在美中竞争大背景下继续向中国政府要钱

https://ift.tt/kuWeHEa

 

16、中共“大撒币”外交与朝贡外交

https://ift.tt/C4RlqAp

 

17、事关农民工权益 全国总工会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https://ift.tt/4pOsIl1

 

宋嘉鸿因发布《 #中国上海 黑监牢名录》再被警方 #维稳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派出所警察又来到宋嘉鸿位于松江的住所,通过居委会人员对其进行施压维稳。宋嘉鸿表示,其原因可能又是因为自己在网上发布了《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

自上次2024年11月28日,南京东路派出所两警察来松江区宋嘉鸿的住所,开门就说不经核实的情况网上不要乱发, 宋嘉鸿问两警察警号他们支支吾吾,不答复就离开了。 

今天(2024年12月16日)早上10:30两位警察又来松江了,并责成小区秋乐苑居委会,叫宋嘉鸿到居委会有问题要问他。

宋嘉鸿对居委会干部说,他们(警察)介绍信有吗?居委会回答:这不知道!(其实根本不带介绍信)。

宋嘉鸿说,怎么就这样来呢?手续不对,程序错误。

宋嘉鸿表示,现在的政府人员连一些起码的常识不懂,还整天在高喊“依法治国”荒唐不荒唐?

找他估计又是为《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的事情, 宋嘉鸿是发布人他负责。

在此, 宋嘉鸿负责地声明:自己杀头坐牢也不会放弃揭露黑监牢!

据悉,今年七十多岁的宋嘉鸿是上海的一位老访民,曾多次为民请命。因其经常帮助访民写上访材料,故遭到当地政府嫉恨。

近期宋嘉鸿因在网上发了《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共 (七)期达到155例,内容网友均已看到,目前国外网站均已转发。

全部内容特别对宾馆及农家乐的地址,宋嘉鸿和当事人均一一核实过,不存在什么差错。

上海发生黑监牢案件以宋嘉鸿的经历这绝对是错误的,宋嘉鸿的把握力100%,只要网上有蛛丝马迹,宋嘉鸿将一追到底,并通过网络公诸于世,那怕是坐牢杀头也在所不辞。

只要在上海这块土地上,哪里存在黑监牢,即使当地派出所对当事人报案不受理,但是,历史的车轮不可能倒转!

宋嘉鸿本人也是黑监牢的受害者,他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揭露黑监牢, 维护自身权利!”

宋嘉鸿电话:18916370238   15901915673

附:宋嘉鸿:中国上海黑监牢名录155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为了追求“零上访”的政绩,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将各区宾馆、酒家、旅店以及郊区的农家乐等演变成"黑监牢",用以关押进京维权访民,并雇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甚至抢掉随身手机阻止他们与家人联系,致使中国社会的文明程度大大倒退。根据网络消息及笔者调查,上海黑监牢名录汇编如下:

1、上海市杨浦区軍工路2000号共青森林公园“1号别墅”。维权访民宋嘉鸿,男,74岁,因警察打人纠分而上访,囚禁在此11天,联系手机159 0191 5673。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由警察戴九根(警号039016)执行。

2、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152号“宝隆酒店”。维权访民杨腊妹,女,68岁,因房屋纠纷被枉法判决而上访,囚禁在此2天,联系手机139 1670 4228。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3、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西昆泖公路299号“西部渔村”。维权访民曹秀珍,女,60岁,因残疾人证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0天,联系手机137 6409 5101。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办事处。

4、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七五一试验基地”。维权访民蓝礼和,男,77岁,因遭警察殴打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39 1838 6937。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办事处。

5、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七五一试验基地”。维权访民周国序,男,67岁,因房屋居住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37 6413 9786 。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办事处。

6、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152号“宝隆酒店”8108房 。维权访民梁秀英,女,72岁,因女儿枉判二年刑申诉冤案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89 1650 1289。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7、上海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573号名为“灜昌农家乐”。维权访民陈国英,女,60岁 ,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381817557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8、上海市崇明区堡镇镇桃源村江边606号“私人农家乐”。维权访民张燕红,女,40岁,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6天,联系手机138 1676 1978。责任单位:上海静安区新静安集团。

9、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运粮食河路3号“农家乐”。维权访民刘冬宝,男,67岁,因低保被停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38 1673 7228。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10、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中华九组1038号“中华农家乐趣陈民宿”。维权访民黄月华,女,75岁,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7天,联系手机159 2124 4983。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11、江苏省苏州市吳中区金庭镇明月湾5组25号“私人民房”。维权访民胡芷芳,女,71岁,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5天,联系手机189 6474 2547。责任单位:上海静安区新静安集团。

12、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1063弄4号“汉庭优佳酒店(大连路店)”。维权访民万文英,女,55岁,因拆迁加之被警察打断4根肋骨而上访,囚禁在此28天,联系手机138 1637 0905。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1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建新村300号民宿。维权访民林昌荣,男,80岁,因十年刑事冤案而上访,囚禁在此6天,联系手机131 2214 3005。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街道办事处。

14、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1600号“番茄农庄”。维权访民吴金芳,女,55岁,因在当地遭绑架、烧房屋、减低保、撕毁土地承包协议等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5天,联系手机137 6434 2583。责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新宅村委员会。

15、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新协路1002号“崇明人家民宿”。维权访民何斌娣,女,70岁,因医疗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6 3660 8604。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16、上海市崇明区前哨农场陆家庄园。维权访民王叶平,女,67岁,因交通事故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28天,联系手机139 1644 7818。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信访办。

17、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东滨路2579号“天使海滩度假村”38号楼302房间。维权访民丁菊英,女,77岁,因宅基地房屋拆一还一而上访,囚禁在此37天,联系手机181 2140 0251。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信访办由警察杨卫康(警号014213)执行。

18、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文人墨客民宿”。维权访民顾全根,男,63岁,因土地征用房屋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9天,联系手机130 6194 8399。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19、上海市崇明区彷徨村737号(后面无号空房)。维权访民俞忠欢,男,63岁,因拆迁安置加之老婆含冤离世而上访,囚禁在此34天,联系手机182 2153 2679。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20、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凌八居委会。维权访民邓桂荣,男,61岁,系残疾人,因刑拘时遭刑讯逼供致残申诉反枉判五年寻衅滋事罪申诉,长期囚禁在此,联系手机135 0161 0799。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办事处。

21、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垂钓中心。维权访民张岁冬,男,67岁,因宅基地拆迁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11天,联系手机:139 0162 2401。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信访办。

22、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时光漫步酒店”。维权访民李 平,女,55岁,因城市拆迁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0天,联系手机130 0327 6668(又被判刑二年在监狱)。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长白山街道办事处。

23、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如家酒店。维权访民刘 整,男,62岁,因城市房屋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7天,联系手机139 1659 2992。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4、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中兴村532号“字凡农家乐”108房间。维权访民楊秀婷,女,59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赴泰州开庭),囚禁在此47天,联系手机136 6199 8059。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25、上海市宝山区联谊路477号“联泰假日酒店”8226号房。维权访民崔  红,女,55岁,因劳动合同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36 5194 685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26、上海市宝山区通南路476号“汉庭酒店”。维权访民周雪珍,女,68岁,系残疾人,因老公死因不明强逼火化不从被劳教而上访,囚禁在此36天,联系手机137 6113 3962。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27、上海市青浦区金商公路1555号(是党校教学基地)。维权访民李 琴,女,48岁,因宅基地建房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40天,联系手机137 6477 7501。责任单位: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平安办。

28、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701号“格林豪泰酒店”。维权访民顾 炯,女,47岁,因动迁款去向不明而上访,囚禁在此1天。联系手机:139 1739 7485。责任单位: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办事处。

29、上海市宝山区蕴川公路889号“格林豪泰酒店”8108号房间。维权访民楼勤华,女,60岁,因编制被调包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80 1763 704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政法委。

30、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中兴村532号“宇凡农家乐”。维权访民吴瑞霞,女,60岁,因城市拆迁涉及外来媳妇利益而上访,囚禁在此59天,联系手机:158 2186 4406。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31、上海市宝山区吉浦路521号“汉庭宾馆”。维权访民李雪梅,女,61岁,因房屋强拆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88+19天,联系手机136 6194 9039。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勾结高境镇信访办。

32、上海市宝山区联谊路477号“联泰假日酒店”。维权访民张寿孙,男,60岁,因私企遭非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53 0075 1132。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33、上海市祟明区建设镇虹桥村112号民宿。维权访民严 根,男,61岁,因宅基地房屋违法拆迁上访,囚禁在此27天,联系手机:138 1648 6736。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34、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虹桥村112号民宿。维权访民唐 英,女,57岁,因宅基地房屋违法拆迁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37 0184 7258。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35、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鎮綠島田歌酒店8108房间。维权访民詹荣妹,女,68岁,因城市拆迁安置纠纷,囚禁在此4天,联系手机138 1709 4728。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36、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潘园公路2389号开元名庭大酒店。维权访民黄琴南,女,68岁,因房屋拆迁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7天,联系手机:150 2161 4020。责任单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信访办。

37、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507号“佳铭宾馆”8402房间。维权访民奚顺定,女,70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而上访,囚禁在此67天,联系手机139 1835 5470。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办事处。

38、上海市杨浦区龙江路192号“恒夏酒店”302房间。维权访民王海凤,女,61岁,因城市房屋强拆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23天,联系手机156 1869 3786。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39、上海市宝山区虎林路533号“联楠宾馆”。维权访民姚爱珠,女,60岁,因拆迁房屋被排除安置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58 0210 8413 。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40、上海市静安区太阳山路160号“申红酒店”203房间。维权访民朱新木,男,80岁,因城市拆迁不安置、不补偿而上访,囚禁在此2天,联系手机136 2170 2253。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

41、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市光三村51号居委会办公室。维权访民宋嘉鸿,男,75岁, 因违法拆迁开庭被法官强行驱逐而上访(遇亚信峰会),囚禁在此1天,联系手机159 0191 5673。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由支部书记孔菊妹监管。

42、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虹桥村112号民宿。维权访民曹治雅,女,65岁,因百年老宅遭暴力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59 2121 8941。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43、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花园村813号民宿。维权访民蔡孝敏,男,58岁,因违法拆近而上访,(在北京住处被绑)囚禁在此41天,联系手机139 1746 5583。 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44、上海市浦东新区航瑞路388弄33号202室租住房里。维权访民楊秀婷,女,59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24天,联系手机136 6199 8059。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45、上海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573号名为“灜昌农家乐”。维权访民陈美华,女,68岁 ,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39 1683 5312。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46、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234号“贝壳酒店”8202号房间。维权访民楼勤华,女,60岁,因编制被调包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180 1763 704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政法委。

47、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西路875号格林联盟酒店8221房房。维权访民崔  红,女,55岁,因劳动及拆迁补偿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4),联系手机136 5194 685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48、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西路875号格林联盟酒店8221房房。维权访民崔  红,女,55岁,因劳动及拆迁补偿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9天(3),联系手机136 5194 685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49、上海宝山区顾新路10号-福鑫旅店3138房。维权访民崔  红,女,55岁,因劳动及拆迁补偿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43天(1),联系手机136 5194 685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50、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中兴村532号“宇凡农家乐”102房。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5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共45天,联系手机189 1652 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51、上海奉贤区柘林镇法华村10组仓库101号房。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5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46天,联系手机1891652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52、上海奉贤区柘林镇寺中路176号“港海宾馆”505号房间。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5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38天,联系手机1891652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53、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858号“上海果乡度假村”1202室。维权访民顾珏伶,女,58岁,因欺诈征收宅基地及房屋而上访,囚禁在此48天(1303),联系手机158 0056 5082。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办事处。

54、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7608号“合众庄阁”103室。维权访民顾珏伶,女,58岁,因欺诈征收宅基地及房屋而上访,囚禁在此55天(1510),联系手机158 0056 5082。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办事处。

55、上海市奉贤区沿钱公路5599号“中隆生态园”2号房202室。维权访民顾珏伶,女,58岁,因欺诈征收宅基地及房屋而上访,囚禁在此70天(1303),联系手机158 0056 5082。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办事处。

56、上海奉贤区头桥社区和平村207号养狗场。维权者李梅华,女,56岁,因老城区住房被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8天,手机联系138 1705 3878。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以及原卢湾区永业集团安佳动拆迁公司。

57、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六团普新路80号“普庆酒店”。维权访民王玉芳,女,63岁,因兄弟谋杀嫌疑案要求警察立案被拒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手机联系158 2184 6923。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58、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中兴村532号宇凡农家乐。维权访民王言花,女,65岁,因举报街道干部贪污房屋维修基金在修改房屋时遭报复猝死而上访,囚禁在此仅2023年就是278天,联系手机137 8894 8982。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

59、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塔东村419号“天雅度假村”。维权访民杨惠娟,因宅基地建房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50天,联系手机178 2186 2353。责任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60、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中心路128号“速8酒店”。维权访民王兰英,因残疾儿子结婚房屋遭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79天,联系手机181 1633 2059。责任单位: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61、上海市溧阳路507号“佳铭宾馆”8401房。维权访民谢穗好,女,61岁,因城市拆迁对回搬久拖不决而上访。囚禁在此52天,联系手机139 1668 8647。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办事处。

62、上海奉贤区柘林镇浦卫公路7608号“合众庄园”102室。维权访民钱德龙,男,59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手机1891652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金汇镇人民政府。

63、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650号”103室。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0岁因违法拆迁申诉而上访,囚禁在此7天,联系手机1891652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金汇镇人民政府。

64、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海湾村405号”102房。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5岁,因违法拆迁申诉而上访,囚禁在此共8天,联系手机189 1652 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金汇镇人民政府。

65、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龙客宾馆”102房。维权访民钱德龙,男,65岁,因违法3次拆迁申诉而上访,囚禁在此共18天,联系手机189 1652 020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金汇镇人民政府。

66、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浦卫公路7608号“合众庄园”104室。维权访民韩雪华,女,60岁,因违法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手机1800166221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金汇镇人民政府。

67、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71号“海友酒店”2楼。维权访民范文珠,女,近80岁,因违法拆迁法院枉判无家可归而上访,囚禁在此 38天,联系手机137 6171 8624。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及虹口区人民政府。

68、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皇豪大酒店”。维权访民华秀珍,女,76岁,因女儿疫苗【小编推荐:显微镜学家发表对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而上访,囚禁在此56天,联系手机:134 8243 8895。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69、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石路村419号“天雅度假村”。维权访民顾新兵,男,50岁,因超期羁押“冤假错案”而上访,囚禁在此4天,联系手机:136 2198 3297。责任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70、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运粮河路3号民宿。维权访民李慧芳,女,60岁,因城市拆迁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30天,联系手机159 2124 4110。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71、上海市长崇明区兴岛北兴七路478号“桔子小镇”。维权访民吴瑞霞,女,岁,因拆迁排除外来媳妇权益而上访,囚禁在此42天,联系手机 189 1610 1095。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72、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000号“共青森林公园”小墅。维权访民陆立民,因城市拆迁维权而上访,囚禁在此共99天,联系手机181 4970 7171。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73、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东滨路2579号“天使海滩度假村”8号别墅。维权访民陆立民,因城市拆迁维权而上访,囚禁在此共92天,联系手机181 4970 7171。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7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皇豪大酒店”。维权访民陆立民,因城市拆迁维权而上访,囚禁在此共60天,联系手机181 4970 7171。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75、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786号“上海道和酒店”。维权访民陆立民,因城市拆迁维权而上访,囚禁在此共102天,联系手机181 4970 7171。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76、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5161号“坦南人家宾馆”。维权访民高国庆,男,58岁,因枉判一年半刑为申诉冤案而上访,囚禁在此92天,联系手机  189 1805 8564 。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77、上海市崇明区前卫村573号“灜昌农家乐”。维权访民陈廷兰,女,58岁,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履职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50 0023 4129。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78、上海市松江区泖港西厍路189号“上海格林乡村酒店”。维权访民彭仁军,男,65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 ,囚禁在此14天,联系手机 187 2180 0468 。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办事处。

79、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361号“伊顶家宾馆”。维权访民王  兰,因养老金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 133 8175 8639 。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80、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庙南村713号“源玥农庄”。维权访民王  兰,因养老金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天,联系手机133 8175 8639 。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81、上海市崇明区丰乐一路352号“横沙岛丰彩民宿”201房间。维权访民谢云达,男,60岁,因违法拆迁及财物失灭而上访,囚禁在此57天,联系手机135 6484 9285。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82、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捂巷“金庭凤记农家乐”。维权访民李淑杰,男,61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7天,联系手机136 2163 195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83、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川团路558号“文人墨客民宿”。维权访民赵学鸣,男,57岁,因劳务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 159 0068 3617。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办事处。

84、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1063号“汉庭优佳酒店”8503房间。维权访民崔 群,女,54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 135 2400 0761。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85、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七五一试验基地”。维权访民王文萍,女,67岁,因宅基地征收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87天,联系手机189 6402 4632 。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信访办。

86、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汲浜一队170号“昌裕农家乐”。维权访民钟吉红,因城市拆迁维权遭拘留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3 7007 856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

87、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71号“海又酒店”。维权访民刘洁梅,女,64岁,因假拆迁被骗上访,囚禁在此33天联系手机 181 0176 2155 。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政府。

88、上海市崇明区前卫支路565号“桔园农庄”。维权访民顾国平,男,64岁,因城市拆迁以及刑事冤案申诉,囚禁在此8天,联系手机 136 6141 1914/ 195 1228 8964。 责任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房地产管理局。

89、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永南村721号“竹由农家乐饭庄”。维权访民顾国平,男,64岁 因城市拆迁以及刑事冤案申诉,囚禁在此7天,联系手机195122889641/13661411914。责任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房地产管理局。

90、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875号“上海少都精品酒店”。维权访民周有兰,女,79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20天,联系手机 181 1719 8858 。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办事处。

91、上海市嘉定区人民街60号“汉庭酒店”。维权访民钟吉红,因城市拆迁维权遭拘留而上访,囚禁在此14天,联系手机133 7007 856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

92、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育新村七队“豫轩熙生态园”。维权访民方九浩,男,70岁,因城市拆迁货币交换少算少付维权被打成骨折而上访,囚禁在此90天,联系手机 159 2170 7853 。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办事处。

93、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候鸟度假村”。维权访民沈玉青,女,63岁,因房屋动迁遭政府暴力强迁而上访。囚禁在此24天,联系手机:195 3328 9591。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94、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507号“佳铭酒店”8305房间。维权访民范文珠,女,75岁,因违法拆迁法院枉判无家可归而上访,囚禁在此43天,联系手机137 6171 8624。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及人民政府。

95、上海市宝山区洛场路118号“锦江之星酒店”。维权访民吴新芳 ,男,59岁,因上海市金山区公证处造假及行政赔偿而上访,囚禁在此17天,联系手机 138 0190 9817 。责任单位: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委会。

96、上海市黄浦区顺昌路612弄2号“安佳动拆迁有限公司”。维权访民吉敏华,女,67岁,因城市房屋拆迁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78天,联系手机 131 6643 3698。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97、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公路1255号“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2号小楼。维权访民杨 萍,女,70岁,因城市房屋被政府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48天,联系手机131 6612 4753。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98、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棣叶荡村369号“四季百果园”。维权访民马春英,因政府人员扣克岗位补贴而上访,囚禁在此4天,联系手机 137 0165 0637。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及凉城派出所。

99、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888号“八么田农庄”。维权访民马春英,因政府人员扣克岗位补贴而上访,囚禁在此34天,联系手机137 0165 0637。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及凉城派出所。

100、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698号“庆春旅馆”223室。维权访民刘淑珍,女,94岁,因世博会居住房动迁分文未补偿而上访 ,长期囚禁在此,联系手机135 6409 7383。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

101、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公路1255号“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2号小楼。维权访民柴小敏,女,50岁 ,因城市房屋被政府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25天,联系手机137 6142 7420。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102、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外青松公路9259号“上海佘山森林宾馆”。维权访民张小秋,女,73岁,因私人洋房被行政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23天,联系手机158 2100 6274。责任单位:原上海市卢湾区国资委直属机构复兴集团五心动拆迁公司。

103、上海市瞿溪路1072弄16号201室(公房)。维权老人朱光泽,女,(1922年~2017年),因商业规划造大酒店抢劫朱家百年洋房老人不服抗议,囚禁在此长达12年直至离奇死亡,联系手机158 2100 6274(媳妇张小秋)。 责任单位:原上海市卢湾区国资委直属复兴集团五心动拆迁公司。

104、上海市松江区五厍现代农业园西厍二路189号“格林乡村酒店”。维权访民林桂玉,女,72岁,因支内人员户口落沪而上访 ,囚禁在此40天,联系手机158 8821 6659。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10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梧巷49号“金庭凤记农家饭店”。维权访民林桂玉,女,72岁,因支内人员户口落沪而上访 ,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58 8821 6659。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106、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陈南村1142-1-2号民宿。维权访民张秀丽,女,68岁,因经营性私房遭政府强拆长达20年未归而上访,囚禁在此135天,联系电话159 0048 8050。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107、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573号海上花岛赢昌农家乐。维权访民吴建强,男,64岁,因静安区政府非法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电话:153 0050 632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108、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573号海上花岛赢昌农家乐。维权访民孙玲美,女,62岁,因静安区政府非法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电话:135 0179 362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109、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村史馆路与亚苗公路口“海上花岛宴会中心”。维权访民吴建强,男,64岁,因静安区政府非法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11天,联系电话:153 0050 632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110、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村史馆与亚苗公路口“海上花岛宴会中心”。维权访民孙玲美,女,62岁,因静安区政府非法强拆而上访,囚禁在此11天,联系电话:135 0179 362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111、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361号“伊顶家宾馆”。维权访民杨月英 ,女,66岁,因银行存款失窃立案难而上访,囚禁在此40天,联系手机159 2157 6453。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办事处。

112、上海松江区佘山镇环山后路18号“佘山花苑”11号楼。维权访民孙艳萍 ,女,54岁 ,因老公被故意伤害案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58 0172 0856。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及当地法院。

113、上海崇明区前哨农市场东侧“陆家庄园”。维权访民孙艳萍,女,54岁 ,因老公被故意伤害案而上访,囚禁在此21天,联系手机158 0172 0856。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及当地法院。

114、上海虹口区海伦路71号“海友酒店”8236房。维权访民吴士豪,男,83岁,因城市拆迁排除支内人员维权又遭迫害(判刑)而上访 ,囚禁在此73天,联系手机134 8287 1233。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115、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507号“佳铭宾馆”318房。维权访民吴士豪,男,83岁,因城市拆迁排除支内人员利益维权又遭迫害(判刑)而上访,囚禁在此41天,联系134 8287 1233  。  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116、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长兴乡先进村276号“迎杰旅馆”。维权访民丁水萍,女,58岁,因宅基地房屋违法拆迁(未协议)而上访,囚禁在此43天,联系手机136 4182 0392。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117、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888号“候鸟度假村”。维权访民胡瑞海,男,75岁 ,因上海不落实中央对其父母文革历史冤案平反批示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89 6400 9863。责任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118、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888号“候鸟度假村”。维权访民楼嘉妹,女,74岁 ,因上海不落实中央对其父母文革历史冤案平反批示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89 6400 9863。责任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119、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311号“上海芭堤雅假日酒店”。维权访民崔 群,女,54岁 ,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81天,联系手机135 2400 0761。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120、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868号“嘉兴街道办事处”。维权访民崔 群,女,54岁,因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3天,联系手机135 2400 0761。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121、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71号“海友酒店”8225房间。维权访民崔 群,女,54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8天,联系手机135 2400 0761。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122、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900号“七五一试验基地”。维权访民崔 群,女,54岁,因城市拆迁安置违法而上访,囚禁在此43天,联系手机135 2400 0761。责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

123、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868号“嘉兴街道办事处”。维权访民崔 红,女,55岁 ,因劳动合同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3天,联系手机136 5194 6850。责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124、上海市崇明区前卫村“海上花岛宴会中心”8107房。维权访民王尔德,因举报腐败问题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手机137 6118 6718。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街道办事处。

125、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永胜村356号“灜洲小院”。维权访民陈惠瑛,女,64岁,因城市拆迁阴阳合同而上访,囚禁在此90天,联系手机139 1767 6513。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126、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兴隆村434号“上海云杉农家乐”。维权访民陈惠瑛,女,63岁,因城市拆迁阴阳合同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9 1767 6513。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127、上海市奉贤区民乐路9号“金海岸度假村”。维权访民陈惠瑛,女,64岁,因城市拆迁阴阳合同而上访,囚禁在此12天,联系手机139 1767 6513。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128、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北兴村永西南路203号“茅家宅农家乐”。维权访民王海凤,女,60岁,因城市拆迁未安置而上访,囚禁在此45天,联系手机156 1869 3786。责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129、上海市松江区叶新支路1600号“蕃茄农庄”。维权访民王兰英,女,76岁,因残疾儿子宅基地房屋被拆迁而上访 囚禁在此14天,联系手机181 1633 2059。责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130、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颖路原水厂。维权访民王兰英 ,女,76岁,因残疾儿子宅基地房屋被拆迁而上访,囚禁在此22天,联系手机181 1633 2059。责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131、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127号“上海森林宾馆”。维权访民钟吉红,女,62岁,因城市拆迁维权遭拘留而上访,囚禁在此101 天,联系手机133 7007 8567。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

132、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朱蒋村“上海申隆生态园”。维权访民张水平 ,女,74岁,因宅基地祖屋被强拆不签约停发养老金而上访,囚禁在此6天,联系手机189 1826 0918。责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

133、上海市静安区谈家桥路150号“易佰良品酒店(原申意宾馆)”。维权访民高复兴,男,75岁,因遭暴力拆迁及财产失灭而上访,囚禁在此6天,联系手机138 1818 023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134、上海市崇明区1135号“聚银庄园度假村”。维权访民高复兴,男,75岁,因遭政府暴力拆迁及财产失灭而上访,囚禁在此178天 ,联系手机138 1818 023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135、上海市崇明区港东公路888号“仕南度假村”。维权访民高复兴,因房屋遭政府暴力拆迁及财产失灭而上访 ,囚禁在此49天,联系手机138 1818 023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136、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079号“上海滨江度假中心”。维权访民高复兴,因房屋遭政府暴力拆迁及财产失灭而上访 ,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38 1818 023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

137、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全功路46号“周庄好人家客栈”。维权访民高复兴,因房屋遭政府暴力拆迁及财产失灭而上访 ,囚禁在此8天,联系手机138 1818 0235。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  

138、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127森林宾馆,维权访民高复兴,男,75岁,因房屋动迁遭政府暴力强拆并灭失财产而上访囚禁147天。联系手机:13818180235。责任单位:上海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139、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公路5835号“汉庭酒店”。维权访民申琴芳,女,73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人头”而上访,囚禁在此18天,联系手机189 6419 9037。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40、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浦红西路12号“维也纳酒店(现名“维纳酒店”。维权访民申琴芳,女,73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人头”而上访,囚禁在此39天,联系手机189 6419 9037。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41、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971弄56号“格林豪泰酒店”。维权访民申琴芳,女,73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人头”而上访,囚禁在此4天,联系手机189 6419 9037。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42、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092号“君望酒店”。维权访民丁菊英,女,77岁,因宅基地房屋拆一还一而上访,囚禁在此11天,联系手机181 2140 0251。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143、上海市黄浦区望云路2号“上海望云宾馆”。维权访民杨崇新,男,62岁,因合法财产被以拆迁为名抢劫涉及伪造合同而上访 ,囚禁在此6天,联系手机130 3214 1400。。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144、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1333号“如家酒店”。维权访民杨崇新,男,62岁,因合法财产被以拆迁为名抢劫涉及伪造合同而上访 ,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0 3214 1400。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145、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浦红西路12号“维也纳酒店”。维权访民金妹珍,女,74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面积且子女未安置而上访,囚禁在此23天,联系手机137 7425 1882。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46、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公路5835号“汉庭酒店”。维权访民金妹珍,女,74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面积且子女未安置而上访,囚禁在此32天,联系手机137 7425 1882。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47、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东滨陆2579号“天使海滩度假村”。维权访民宋超郎,男,68岁,因举报镇政府干部违法遭报复而上访 ,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73 1711 4206。责任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148、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东滨陆2579号“天使海滩度假村”。维权访民陆美春,女,64岁,因举报遭镇政府干部违法报复而上访 ,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3 1165 3708。责任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149、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下盐路3979号“吉泰连锁酒店(原涵迪精选酒店)”。维权访民申琴芳,女,73岁,因新建浦东机场拆迁安置房缺“人头”而上访,囚禁在此45天,联系手机189 6419 9037。责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150、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梧巷49号“金庭凤记农家乐”。维权访民访民陈美华,女,68岁 ,因拆迁安置纠纷而上访,囚禁在此10天,联系手机139 1683 5312。责任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151、上海浦东新区盐朝公路1560号“锦悦之酒店”。维权访民谢金华,女,63岁,因宅基地老屋拆一还一维权反被判刑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37 6173 8697。责任单位: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152、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塘路333号“上海南汇嘴大堤酒店”。维权访民谢金华,女,63岁,因宅基地老屋拆一还一维权反被判刑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37 61738697。责任单位: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153、上海浦东新区浦红西路12号“维也纳酒店”。维权访民谢金华,因宅基地老屋拆一还一维权被判刑而上访,囚禁在此15天,联系手机137 6173 8697。责任单位: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154、上海市黄浦区保屯路“汉庭酒店(已关闭)”。维权访民夏关根,男,84岁,同妻子孔令珍一起为医疗事故而上访,囚禁在此25天,联系手机189 185 88 534。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155、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汉庭酒店(已关闭)”。维权访民孔令珍,女,73岁,因医疗事故维权反被判刑而上访,囚禁在此30天,手机联系189 185 8 8534。责任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

(待续)

中共执政逻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上述黑监牢横行问题就在于责任人,他们均是共产党员,均是领导人,难道不懂“依法治国”吗?对上海维权访民来说,发生黑监牢是悲哀的,但可喜的是,这次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未来契约”的决议,世界将完全进入了“人权高于主权”的新时代。

值此,笔者谨以黑监牢受害者的名义,恭请享受着充分民主、自由、法治的台湾同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以及全球华人前来上海旅游、观摩、考察、采访,还上海人权状况之真实面貌。

发布人(黑监牢受害者):宋嘉鸿。

2024年12月4日

#贵阳 仁爱 #教会 张春雷长老案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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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爱张春雷长老的家属刚从律师那里得知,贵州省维持了贵阳市中院以煽颠罪和诈骗罪名义对张春雷长老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落款时间却是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2月上旬,贵州省高院维持了贵阳中院对仁爱归正福音教会张春雷长老的五年有期徒刑判决,罪名是和诈骗罪。这样的结果让春雷长老略感失落,但相信为主坐监五年比三年受的奖赏更大,并提醒说要喜乐。 他表示,对待世俗政府,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我们愿意顺服,但不能违背圣经。这么多被当做非法组织是政府的责任,将人民内部矛盾变成敌我矛盾,将行政管理的争议恶化成刑事案件。以法治之名行法家之实,也是对信仰的污名化,难以让人信服。 自己是爱这个国家的,之前有家庭教会试图去在民政局寻求登记未果,所以不是教会不愿意登记,是没有这样的法律空间,不能反过来说家庭教会不配合。 所谓的诈骗罪更是对人品的侮辱,证据上也不周延。自己没有任何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情形,而且没有人指控自己诈骗,被害人一个都没有出庭。那些笔录都是诱供和威胁得来的。民宗局宣布对教会取缔决定时,自己在台上维持秩序,会众都在台下听到。自己也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中,将金额从十来万降低到一万多;二审裁定书中,没有再提冒用宗教、神职人员名义,但还是不能接受这种错判。 审判属于神,法院的判决一定要有道德性。共和国的维系靠德行,既然我们号称是共和国,就不能对公民栽赃陷害。 自己不恨那些人,但是感觉爱不够。希望能多救一些人,脱离罪恶,悔改。凡事看自己,不是指责别人。在看守所遇见很多年轻人,他们不一定想把事情做坏,但是不知道怎么做好。因为不认识真理,没有标准,交错了朋友,一步错就步步错。所以教会对社会的祝福太重要了,教导年轻人守住防线,不要让罪恶蔓延。 感恩上帝的奇妙作为,在中国兴起五大家(传统家庭教会),又兴起城市教会。在坚持“五大唯独”的教义前提下,教会要合一,多看其他教会的强处。我们要学习五大家为主不顾性命的精神,希望他们在今天的处境中继续为主发热心。 上帝怜悯了我们这一代人,从义和团运动到文革到今日,教会的受苦其实在递减。近代教案中,迫害教会的人并不一定品德很坏,但是被民族主义情结一叶障目。那些人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但是不知敬畏上帝,甚至杀害无辜的神学生和保姆,流无辜人的血,导致自己和后代受咒诅。 钱穆说看制度的变迁有时代意见,也有历史意见。但人不是万物的尺度,历史是大写的基督,所以看历史还需要福音意见。《左传》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后来商鞅却说,国之兴者在“农与战”,失去了信仰的维度,越来越功利。 中国文化【小编推荐:探寻复兴中华之路,必看章天亮博士《中华文明史》】中有普遍恩典的成分,例如朱子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道”的超越性,王阳明体悟到了“道”在良心的临在性,但是都没有意识到“道”的位格性。孔子家几十代还在,还是有神的祝福。基督教信仰超越道德主义,但有伦理道德总比没有的好。 看守所的好书不多,自己在读蒋廷黻(fú)《中国近代史》、张灏《转型时代与幽暗意识》、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岳麓书社的《古文观止》。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师承、游历、阅读。 春雷长老特意感谢南昌的赖云姊妹、山西的几位小弟兄,他们的明信片收到了,给我很多安慰。我们要喜乐,一定要喜乐。每个礼拜日,在看守所一个人也要敬拜上帝。神随时随地与我同在,这几年都这么过来。祂练净我,让我像祂,成为有智慧、有爱、充满喜乐的传道人。 我的灵是一朵自由的云,越来越看到国度里的美好,也享受祷告。祷告是一项特权,让人身陷囹圄、远隔重洋,依然可以在灵里面合一。这是一个群体性的见证,不是单单关乎张春雷的。期待教会被唤醒,向上结果、向下扎根、向内凝聚、向外扩展。 信心不是关乎眼见的,主耶稣对睚鲁说:“不要怕,只要信。”如果可以荣耀基督、荣耀上帝,还图什么昵?所以我们要喜乐,一定要喜乐。 最后是春雷长老写的一副对联:看世界半铁半泥 仰天国一心一意据悉,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1日,张春雷被以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此后,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和阅卷被拒。直到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终于得以到贵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表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认为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据称,张春雷长老在看守所患上肝硬化,家属和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被拒。家属称,张春雷长老以前没有肝胆类的患病记录。 2024年8月,张春雷长老被贵阳市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五年。 张春雷长老不认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不认同诈骗罪,不服该判决,他随后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12月,家属得知贵州省高院维持了贵阳市中院对张春雷长老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马泮艳网上讲述遭到 #囚禁 #性侵 殴打被警方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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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巫山县童养媳案件的当事人马泮艳,在微博讲述她在12岁时被大伯卖给陈姓男子做老婆,之后便遭到和殴打。 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囚禁她的男子依然逍遥法外,该陈姓男子现在态度恶劣嚣张。随后,马泮艳遭到了当地警方的约谈,要求她不得在网上发帖。马泮艳还称,国内媒体已收到命令不得再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各级政府也从各方面对她施压,让其放弃维权、放弃反抗、放弃对所有曾加害于她的犯罪分子的追责!尽管多年的之路充满艰辛,但她始终相信有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2024年12月10日,重庆巫山。“巫山童养媳事件”当事人马泮艳称,她在12岁时被大伯卖给陈姓男子做老婆,那简直就是噩梦的开端。 

那时她还只是个孩子,一个12岁的幼女就被买去囚禁起来,遭受着非人的与殴打。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囚禁她的陈姓男子依然逍遥法外,未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马泮艳还称,该陈姓男子还嚣张的对别人表示:“怕个JB又没杀人。”

2024年12月11日晚深夜,马泮艳租住地附近来了两位警官,说是接到上级指示来找她谈话。

警察说,马泮艳这几天在微博提到了自己的过去,被传到了境外,境外无限放大了来诋毁国家的形象。警察叫马泮艳不要在网上发了。

马泮艳说,自己冤啊,得不到公道还要被针对。

警察说,有诉求可以跟他们讲,他们回去反馈给市公安局。并说今时不同往日,可以倒查她的案子。

马泮艳随后发文表示:“我是一位单亲妈妈,孩子是一级智力残疾。网上发文讲述还被警察谈话施压。最近五年的租房生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居住地派出所老是针对我。他们不停地骚扰我房东,不让房东把房子租给我,赶我们走。还撺掇楼下邻居投诉我女儿,现在又弄出个新花样,每晚楼上彻夜巨大噪音,搞得我们根本没法睡。我们租房总是被赶来赶去. 

在我心底,始终怀着一丝希望,盼望着能有一天,正义也会降临到我身上。” 

2024年12月12日,马泮艳发帖陈述了自己的过往经历,但很快有网友私信她说,文章已经被删除了看不到了。但幸好文章被有心的网友提前保存了下来。其讲述全文如下: 

“我出生于1988年农历正月23日(阳历3月10日)。1997年,九岁的我遭遇了家庭的灭顶之灾,母亲因精神疾病发作,不幸杀害了父亲,随后被依法带走。约一个月后,母亲因精神状况获释回家。

此后,母亲带着我们三姐妹靠种地艰难维生,然而大伯却为霸占我家几亩地,将母亲强行赶走,我们姐妹瞬间沦为孤儿。

幸运的是,奶奶收留了我们,靠着种地和养一头猪勉强糊口。同年冬月,妺妺被远嫁云阳县的大姑丈夫大姑父接走,姐姐被大伯驱赶到小三峡流浪,唯有我与奶奶相互依靠。我因自幼胆小、不爱说话,在村里被视作“傻子”,或许正因如此,大伯才未将我驱赶。我便与奶奶一同生活、劳作,也时常帮大伯家做农活,如砍柴、喂猪以及在田地里干些活。

2000年6月,四姑父来到大伯家,提出要为我找婆家,当时年仅12岁的我坚决反对,此后他每次提及,我都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后来他一来,我便躲起来。但在同年腊月份,四姑父与大伯、三姑合谋,将我强行卖给一个比我大17岁的男人。他们用运猪的货车把我架上车拉走,此事沦为村里的笑柄,众人皆嘲笑我如同猪只般被售卖。    

2001年农历正月份,买我的买家男方陈学生(年纪30岁)与同村几人前往打工,也把我带去了。他们一伙人带着我从巫山乘船至,再转乘大巴抵达福建。因船行缓慢,路途耗时七天,我在船上度过了自己13岁的生日。到达福建不久,陈学生便对我实施了强奸行为。我极力反抗,他就对我殴打、掐脖,并且在外出干活时将我锁在屋内,防止我逃跑。当时他在福建石狮一个偏僻农村租住在一条石砌成的小平房里。 

由于我不断反抗、试图逃跑,陈学生心生恐惧,怕我跑了,便找了两人将我带回他老家。回到他老家后,陈学生的父母要求我留在陈家,我拒不答应。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时我便起身逃跑,陈学生的父亲随后追赶,同时通知四姑父和四姑父的哥哥从另一方向围堵,他们三个男人将我强行架到其亲戚家,期间不给我食物和水。

他们见我在陈家难以留住,便商议送我回大伯家,大伯起初不肯接纳,后经四姑父提议,让陈家每月支付给大伯100元生活费,大伯才勉强同意让我留下半年。期间大伯限制我的自由,不准我去姐姐家,不准我去找失踪的母亲,我还曾前往派出所报警,做笔录,却未得到有效处理。

同年冬月,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来,与他父亲一同到大伯家接我去他家,我拒绝去他家并逃到对面山上躲避。陈学生于是到四姑父家去请来四姑父、二姑父、二姑、三姑及表哥表姐们上山来搜寻我,大伯还恶狠狠地扬言找到我要打死我,我被吓得惊慌失措,被迫现身。他们众人将我围住,一伙人恐吓要打死我,一伙人欺骗我说只是去陈家玩几天就回来,不会强行扣留,还让妹妹与我同去,结果我一去便无法脱身。

在陈家玩了几天后,恰逢陈家杀过年猪,陈学生去接大伯来吃杀猪饭,大伯没来,并对陈学生说:“人我已经交给你了,你是个男人,连个女人都留不住,不如撞墙死了算了,难道还要我把你们两个往床上抱吗?”当晚陈学生从大伯家回来便要求我与他同睡,让我妺妹与他母亲睡,我不同意,他便说出大伯的这番话。

当晚我们姐妹俩哭闹大半夜,我们两个孩子终究敌不过他们家三个大人,陈学生及其父母强行将我和妹妹分开,分别关进不同房间,我再次遭到陈学生的强奸。当时我仍然年仅13岁,尚未月经初潮。 

腊月时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月经,之后便因之前的遭遇怀孕了。怀孕时我仍只有13岁,到2002年农历九月二十一日生下了女儿。由于怀胎十月,只是在生孩子的时候年龄到了14岁。

此后我时常被陈学生在半夜里拉起来,扒光我的衣服暴打我,他还限制我不准离开他家大门100米,超过100米就要挨打。

过完年后,他们觉得我妹妹在那里不方便他们打我,因为每次他们打我,我妹妹会护我,于是他们把我妹妹送回了大伯家。他们送走妹妹后我就完全失去了自由,被他们锁在了屋里。期间我还被陈学生的一个表哥欺负,那个男人的老婆不在家,出门打工去了。他经常过来扒我衣服,打我。 

由于年纪小,怀孕好几个月了我自己都不知道,只听到村里一些来看稀奇的妇女说我怀孕了。那个女儿出生后,我多次尝试逃跑,每次都被抓回并遭受毒打。我曾多次逃跑均未成功,村里的人也被他们打了招呼,帮着他们看守我、责骂我、抓捕我。 

在我18岁那年成功逃跑了一次,由于我没有和钱,只能跑回大伯和姐姐家,结果被大伯通风报信,陈家找来九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将我强行抢回去。当时我姐姐报警,来抢我的人中其中一个人说:“你报警没用,我们来的时候给派出所扔了2000块钱,他们不会理你。”

他们一伙人抓住我的头、手、腿、脚,有时候就拖着我走,中途我看到个悬崖,我试图奔向悬崖想跳下***了算了,被他们抓住,把我拖下山,然后找了一辆大车.

把我架上车从派出所门口拉走。然后他们继续把我锁在屋里,随后我又被迫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直到第二个孩子生下来,由于是男孩,他们对我稍微好了点,同时陈学生生病了,需要我出门干活养家,我才有机会彻底逃跑。

陈学生找关系去派出所调我的户口办了结婚证。

我的遭遇在2016年被好心的媒体记者曝光,当时巫山公安局只是去福建把陈学生接回来半夜三更的在巫山法院调解离了婚。离婚后我一直追究我大伯、姑姑、姑父和陈学生的法律责任,但整个巫山公安局都不理我了,还把我的电话拉黑。

2017年,我的遭遇再次被曝光,巫山公安局依然没有重视,没有真正的去调查犯罪分子,而是派人来挑拨我的家人,利用我的家人在网上来发他们写好的诋毁抹黑我的文章,试图转移舆论方向把案子压下去。此后我一直被当地公安穿小鞋,租房都被赶,被骚扰。 

巫山公安还在我的年龄上做手脚,甚至造谣孩子是早产,说我是满了14岁被强奸生育的,陈学生不构成犯罪。 

我第一次和第二次被陈学生强奸包括怀孕的时候都只有13岁!是孩子出生的时候年龄到了14岁。即便到了14岁,我就活该被陈学生囚禁起来打骂、强奸,被迫生育吗?陈学生囚禁未成年女孩殴打、强奸的做法是合法的?我不是一个人,是牲口? 

即便到了14岁也不是他囚禁殴打强奸逼迫我给他生育的理由,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对我的伤害,就是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希望陈学生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还我一个公道!”

张文鹏在 #看守所 被戴上脚镣 #律师会见 后代为控告

文章来源:

近日,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市第二会见了张文鹏。得知张文鹏被戴上脚镣至今未去除,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但一直见不到。李国蓓已提出控告多次,但检察官仍长期不在岗。2024年12月12,李国蓓律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

 

 

李国蓓,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案嫌疑人张文鹏的辩护人。近日,其在朋友圈发文:“十几斤重的脚镣,从12月4号开始,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给张文鹏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去除,脚踝多处磨破,伤口溃烂,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一直没来。

    

 

经交涉,今天要求所领导拍照取证,明天去检察院控告!之前一溜控告还没完,继续控告!驻所检察官长期不在岗找不到人玩忽职守,已经多次提出控告,死不悔改!”

 

 

2024年12月12日,李国蓓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控告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张浩岩、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方淇淦、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杨戆宁、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管教唐冬、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教导员陈第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以偷听、监听的方式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权;侵害被羁押人名誉权、等人格尊严;虐待被羁押人,故意伤害其身体健康;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

 

 

张文鹏于2024年9月24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刑事拘留,25日羁押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2024年12月4日上午,侦查人员张岩、方逾二人到第二看守所提讯,讯问中多次对张文鹏羞辱。称张文鹏就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狗,通过看守所监控能看到张文鹏洗澡,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还说管教和他们说张文鹏在里面服服帖帖,像狗一样,不听话就不给购物。

 

 

张文鹏气愤难当,当即与侦查人员发生争吵,讯问结束后回到101监室午休,躺在床上越想越生气,因为此前已经出现过多次侦查人员在律师会见后过来提讯,讯问内容就是与律师沟通过的琐碎事情,张文鹏认为警号为021439的管教唐冬有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债查人员报告的嫌疑,故午休到14:30分应起床时,张文鹏继续躺着没动,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也没人理,后管教到监室强行给张文鹏戴上十几斤重的脚镣,张文鹏立即起身,要求解除脚镣,管教不同意。

    

 

此后数日看守所人员不断挑毛病,以不服从管理为由持续延长戴脚镣的时间,例如:张文鹏睡觉头对着墙,管教要求对着风扇。张文鹏说风扇吹得头疼,想对着墙睡,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管教进门,要求所有人员起立并称管教好,张文鹏戴着脚镣又正为告密一事生气,未起立说管教好,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教导员陈第郁和张文鹏沟通,说要看他表现再解除脚镣,张文鹏问凭什么戴脚镣,陈第郁骂“你是个屌”等等。

    

 

脚镣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解除,张文鹏也连续7天7夜不能洗澡不能换洗衣裤,仍在持续。在此期间,由于脚镣重达十余斤,张文鹏的双脚脚踝多处被磨破、出血、溃烂,张文鹏用自制的布条包扎,被管教以防止上吊自杀为由收走,张文鹏只能用两只红色的塑料袋当包扎物,捆扎在脚镣内侧,防止继续摩擦感染。

    

 

李国蓓律师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使用8号讯问室会见张文鹏时,发现其戴着脚镣、脚踝处缠绕着红色塑料袋,询问得知有伤,立即与看守所交涉,要求张标副所长等人共同到讯问室,由警号为021441的警员马龙对张文鹏双脚脚踝前、后、侧面多处溃烂伤口用相机拍照取证,看守所承诺保留该照片并提交给驻所检察人员。

    

 

李国蓓律师认为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人员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首先,监听或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侦查人员报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因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未吊顶,噪音回声巨大,控告人、嫌疑人经与第二看守所协商,使用讯问室会见,第二看守所也承诺当着律师和嫌疑人关闭录音设备,本来相安无事,但数次会见中张文鹏与律师谈及的一些与案情无关的人或事,总是会出现在侦查人员的下次讯问中,有时是直接发问,有时旁敲侧击,张文鹏和律师曾多次问看守所监听设备是否关闭,答复是肯定的。11月12日会见时,张文鹏发觉押解的管教刻意不关闭讯问室的门,在旁边偷听,当面提出质疑,12月4日侦查人员的问话再次暴露了律师会见内容被看守所人员偷听、汇报、看守所内的生活情况被侦查人员一览无余,讯问人的言语羞辱直接导致事态升级。控告人认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向侦查人员反馈律师会见内容,是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严重破坏!

    

 

其次,向侦查人员提供与案情无关的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与侦查人员共同侵犯被羁押人名誉权、隐私权。

    

 

 

看守所对被羁押人进行监管,有权通过监控时刻观察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保障其人身安全,但不能将被羁押人在监室内的日常生活情况提供给侦查人员取乐。并声称“服服帖帖像狗一样”,特别是洗澡、上厕所这类涉及隐私的事项,泄露隐私部位,公然侵犯被羁押人的人格尊严。

    

 

就着黄色号服一事,张文鹏称入所后有一蓝色号服,两套黄色号服,张文鹏希望同其他人一样穿蓝色号服,但是管教不允许,就此事控告人李国蓓也曾和看守所交涉,张标副所长说是因为某些嫌疑人有特殊情况,在一定时间内穿不同颜色号服,以便提示管教注意,但现在入所近三个月,管教早已熟悉,继续着黄色号服,明显是为了方便侦查人员在监控中识别,是十分恶意的,强烈要求张文鹏同其他被羁押人一样着蓝色号服!

    

 

检察机关可以调取2024年12月4日上午提讯张文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查看侦查人员张浩岩、方淇淦是否说过他们可以监视到张文鹏在监室内的洗澡等生活情况,是否羞辱过张文鹏。

    

 

再次,看守所持续使用脚镣虐待张文鹏,有伤不治。张文鹏自2024年9月25日入所,至12月4日讯问前,曾在会见中多次向律师表示在看守所生活状态良好,没有受到虐待,可见平时张文鹏与管教并无矛盾,也配合管理。

    

 

2024年12月4日侦查人员提讯后,张文鹏回到监室后情绪异常,指责管教唐冬偷听、汇报一事,看守所人员应该先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压制直接戴上脚镣引发矛盾升级,看守所的强硬态度说明这不是管教唐冬的个人行为。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三十六条之规定,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才必须加戴械具。除此之外,需要有事实表明人犯有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情况。经看守所所长批准,才可以使用械具,且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2024年12月4日中午,张文鹏被提讯后回到101监室,不过是因为受到羞辱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于下午2:30分起床,躺在床上能算什么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管教问清情况批评教育即可。为什么要使用十几斤重的脚镣作为惩罚?而且在戴上脚镣后,张文鹏立即起身改正并要求解除脚镣的情况下,又为什么继续使用脚镣达7天7夜?其间张文鹏用布条止血,管教收走布条又不给处理伤口,却同意张文鹏用塑料袋包扎,天气炎热、伤口溃烂,这又是什么道理?

    

 

综上,看守所个别工作人员无底线地向侦查人员提供信息引发事端,被揭露后又实施虐待,检察院有对看守所管理教育活动的监督职能,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导致被监管人张文鹏申诉无门,持续被戴脚镣遭受虐待。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驻所检察人员应当每周至少选择一名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及时与要求约见的在押人员谈话,听取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接收递交的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看守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张文鹏连续7天持续要求见驻所检察人员,律师会见后得知情况代为控告也要跑到城郊检察院,一并提出控告和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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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鹏在 #看守所 被戴上脚镣 #律师会见 后代为控告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张文鹏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前往三亚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张文鹏。得知张文鹏被戴上脚镣至今未去除,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但一直见不到。代理律师李国蓓已提出控告多次,但检察官仍长期不在岗。2024年12月12,李国蓓律师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李国蓓,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寻衅滋事案嫌疑人张文鹏的辩护人。近日,其在朋友圈发文:“十几斤重的脚镣,从12月4号开始,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给张文鹏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去除,脚踝多处磨破,伤口溃烂,期间张文鹏多次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一直没来。

    

 

经交涉,今天要求所领导拍照取证,明天去检察院控告!之前一溜控告还没完,继续控告!驻所检察官长期不在岗找不到人玩忽职守,已经多次提出控告,死不悔改!”

 

 

2024年12月12日,李国蓓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对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会见权、人格尊严、实施虐待的控告书。

 

 

控告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张浩岩、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民警方淇淦、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杨戆宁、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管教唐冬、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教导员陈第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以偷听、监听的方式侵害被羁押人张文鹏律师会见权;侵害被羁押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虐待被羁押人,故意伤害其身体健康;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

 

 

张文鹏于2024年9月24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刑事拘留,25日羁押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

 

 

2024年12月4日上午,侦查人员张岩、方逾二人到第二看守所提讯,讯问中多次对张文鹏羞辱。称张文鹏就是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狗,通过看守所监控能看到张文鹏洗澡,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还说管教和他们说张文鹏在里面服服帖帖,像狗一样,不听话就不给购物。

 

 

张文鹏气愤难当,当即与侦查人员发生争吵,讯问结束后回到101监室午休,躺在床上越想越生气,因为此前已经出现过多次侦查人员在律师会见后过来提讯,讯问内容就是与律师沟通过的琐碎事情,张文鹏认为警号为021439的管教唐冬有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债查人员报告的嫌疑,故午休到14:30分应起床时,张文鹏继续躺着没动,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也没人理,后管教到监室强行给张文鹏戴上十几斤重的脚镣,张文鹏立即起身,要求解除脚镣,管教不同意。

    

 

此后数日看守所人员不断挑毛病,以不服从管理为由持续延长戴脚镣的时间,例如:张文鹏睡觉头对着墙,管教要求对着风扇。张文鹏说风扇吹得头疼,想对着墙睡,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管教进门,要求所有人员起立并称管教好,张文鹏戴着脚镣又正为告密一事生气,未起立说管教好,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教导员陈第郁和张文鹏沟通,说要看他表现再解除脚镣,张文鹏问凭什么戴脚镣,陈第郁骂“你是个屌”等等。

    

 

脚镣持续戴了7天7夜至今未解除,张文鹏也连续7天7夜不能洗澡不能换洗衣裤,仍在持续。在此期间,由于脚镣重达十余斤,张文鹏的双脚脚踝多处被磨破、出血、溃烂,张文鹏用自制的布条包扎,被管教以防止上吊自杀为由收走,张文鹏只能用两只红色的塑料袋当包扎物,捆扎在脚镣内侧,防止继续摩擦感染。

    

 

李国蓓律师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使用8号讯问室会见张文鹏时,发现其戴着脚镣、脚踝处缠绕着红色塑料袋,询问得知有伤,立即与看守所交涉,要求张标副所长等人共同到讯问室,由警号为021441的警员马龙对张文鹏双脚脚踝前、后、侧面多处溃烂伤口用相机拍照取证,看守所承诺保留该照片并提交给驻所检察人员。

    

 

李国蓓律师认为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人员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首先,监听或偷听律师会见内容并向侦查人员报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因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未吊顶,噪音回声巨大,控告人、嫌疑人经与第二看守所协商,使用讯问室会见,第二看守所也承诺当着律师和嫌疑人关闭录音设备,本来相安无事,但数次会见中张文鹏与律师谈及的一些与案情无关的人或事,总是会出现在侦查人员的下次讯问中,有时是直接发问,有时旁敲侧击,张文鹏和律师曾多次问看守所监听设备是否关闭,答复是肯定的。11月12日会见时,张文鹏发觉押解的管教刻意不关闭讯问室的门,在旁边偷听,当面提出质疑,12月4日侦查人员的问话再次暴露了律师会见内容被看守所人员偷听、汇报、看守所内的生活情况被侦查人员一览无余,讯问人的言语羞辱直接导致事态升级。控告人认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向侦查人员反馈律师会见内容,是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严重破坏!

    

 

其次,向侦查人员提供与案情无关的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与侦查人员共同侵犯被羁押人名誉权、隐私权。

    

 

 

看守所对被羁押人进行监管,有权通过监控时刻观察被羁押人生活状态,保障其人身安全,但不能将被羁押人在监室内的日常生活情况提供给侦查人员取乐。并声称“服服帖帖像狗一样”,特别是洗澡、上厕所这类涉及隐私的事项,泄露隐私部位,公然侵犯被羁押人的人格尊严。

    

 

就着黄色号服一事,张文鹏称入所后有一蓝色号服,两套黄色号服,张文鹏希望同其他人一样穿蓝色号服,但是管教不允许,就此事控告人李国蓓也曾和看守所交涉,张标副所长说是因为某些嫌疑人有特殊情况,在一定时间内穿不同颜色号服,以便提示管教注意,但现在入所近三个月,管教早已熟悉,继续着黄色号服,明显是为了方便侦查人员在监控中识别,是十分恶意的,强烈要求张文鹏同其他被羁押人一样着蓝色号服!

    

 

检察机关可以调取2024年12月4日上午提讯张文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查看侦查人员张浩岩、方淇淦是否说过他们可以监视到张文鹏在监室内的洗澡等生活情况,是否羞辱过张文鹏。

    

 

再次,看守所持续使用脚镣虐待张文鹏,有伤不治。张文鹏自2024年9月25日入所,至12月4日讯问前,曾在会见中多次向律师表示在看守所生活状态良好,没有受到虐待,可见平时张文鹏与管教并无矛盾,也配合管理。

    

 

2024年12月4日侦查人员提讯后,张文鹏回到监室后情绪异常,指责管教唐冬偷听、汇报一事,看守所人员应该先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压制直接戴上脚镣引发矛盾升级,看守所的强硬态度说明这不是管教唐冬的个人行为。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三十六条之规定,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才必须加戴械具。除此之外,需要有事实表明人犯有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情况。经看守所所长批准,才可以使用械具,且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2024年12月4日中午,张文鹏被提讯后回到101监室,不过是因为受到羞辱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于下午2:30分起床,躺在床上能算什么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管教问清情况批评教育即可。为什么要使用十几斤重的脚镣作为惩罚?而且在戴上脚镣后,张文鹏立即起身改正并要求解除脚镣的情况下,又为什么继续使用脚镣达7天7夜?其间张文鹏用布条止血,管教收走布条又不给处理伤口,却同意张文鹏用塑料袋包扎,天气炎热、伤口溃烂,这又是什么道理?

    

 

综上,看守所个别工作人员无底线地向侦查人员提供信息引发事端,被揭露后又实施虐待,检察院有对看守所管理教育活动的监督职能,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长期无人,玩忽职守,导致被监管人张文鹏申诉无门,持续被戴脚镣遭受虐待。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驻所检察人员应当每周至少选择一名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及时与要求约见的在押人员谈话,听取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接收递交的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看守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张文鹏连续7天持续要求见驻所检察人员,律师会见后得知情况代为控告也要跑到城郊检察院,一并提出控告和严厉批评!

#厦门 七百多人被车行以租车诈骗报警警方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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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昊传道不服公安 #行政处罚 提起 #行政复议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镇雄县常昊传道因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遂提起,其收到通知,案件将于2024年12月12日,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2024年10月15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聚会点,按照基督信仰几千年来的传统,为十四位信徒施洗后众圣徒一起圣餐纪念主,聚会刚结束受到国宝、民宗等部门几十人的冲击,牧师和常昊传道及三十来位弟兄姊妹被带到公安局,最终常昊传道被行政拘留12天,常昊传道出來后不服镇雄县公安局对他的行政处罚,因他们违反了三十六条和刑法二百五一条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一案律师收到通知,说下个礼拜四(2024年12月12日)早上9点在镇雄县司法所集中听取意见。 据悉,2024年10月14日曹三强牧师由三位湖南国宝陪同先到昆明,15日上午再赶到镇雄。在他们到达前,镇雄当地警方先传唤了常昊传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云南省镇雄县塘房聚会点正在为十几位新施洗时,遭到当地几十位警察、国宝、民宗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合冲击。在场几十位基督徒被警察和国保全部带到派出所。一起被带走的还有常昊传道以及从湖南过来的曹三强牧师。  到15号夜里,被带到派出所的其他基督徒都全部回家,但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则被带离了派出所。   到15号晚上12点,曹三强牧师也被释放。常昊传道则被镇雄警方行政拘留12天,罪名为“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2024年10月27日,常昊传道拘留期满,从镇雄县拘留所被释放,其家人手捧鲜花前往迎接他回家。   之后常昊传道不服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 常昊传道于2023年4月14日被被镇雄公安局带走,后以涉“罪”被批捕,并被镇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5月14日,常昊传道结束一年多的刑期出狱。他因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关注社会公义多次被警方传唤。   曹三强牧师因在中缅边境贫困地区宣教、兴办学校、使当地 2000多名学生受益,被中方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今年3月4日才结束刑期获释。   曹三强牧师和常昊传道出狱后都参与了“中国的下午五点钟”国度祷告会的带领服侍。“的下午五点钟”是由秋雨圣约教会发起,多家家庭教会联合参与的为受逼迫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的国度祷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