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英虎 文章来源:网络
控 告 人:金英虎 男 66岁 朝鲜族 大专学历
身份证号:220521195902230079
户 籍 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东热委
居 住 地:吉林省公主岭市范有屯镇太平庄三队
电 话:13664350652
被 告 人:中央人民政府
代 表 人:习近平
住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天安门广场西侧人民大会堂
控告事项:
中央人民政府在信访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
诉讼目的:
促进政府彻底解决信访问题
每年为政府节省1.55万亿以上的维稳资金
【具体策略可以咨询我。国家不缺人才,缺少具有战略思路的人才】
事实与理由:
一、不作为
1.上访问题存在了几十年,政府不仅没能有效的管控,反而让上访案件积案成山,这就是政府不作为。主管领导应承担渎职责任。
2.对上访形成的原因认识不足,病因不清,措施不力。
3.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数量是新增信访案件数量的1.52%,【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我们可以理解为98.5%的上访人都不具有正当性吗?政府对检察院的工作是怎么监督的?
4.对法院裁判的不服判率为5.8%,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上都沦为了信访人。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也许有人会说,还有95%的案件是服判的,说明主流还是好的。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万件好事,有一次犯罪行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我们将法院看成是一个人,5.8%的错案率【不服判率】应死过好多回了。法院的错案率应控制在0.5%以内。政府没有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有效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那么,法院的错案率必须为零。
二、乱作为
1、维稳
什么叫维稳?维稳是法治,人治,还是乱治?维稳行为与法治是背离的。是人治的产物。
如果是刑事案件上访,国家以维稳的角度给他点钱,让他息访息诉,我认为这是国家向犯罪妥协。也可以理解为:为司法犯罪买单。
如果是行政违法违规案件,由国家花钱摆平,其实质是包庇政府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为其买单。
国家为维稳支出的费用与23年国家发行的国债基本相当,想想就让人心痛。
涉法案件应依法解决才是正道。
国家拿钱搞维稳,我怎么看都不是国家行为,很象社会上的大哥。
维稳其实很简单,两个字就可以搞定:法治。
信访维稳思路是战略性错误。
什么是维稳:维稳就是在不纠错的前提下政府花钱摆平纠纷,实现息访息诉。
2、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该归谁管?是户籍地管理?居住地管理?案发地管理?还是被控告机构所在地管理?以金英虎生产销售假药案为例:户籍在通化,案发地在长春,居住地在公主岭,被控告机构最高检在北京,哪里是属地呢?
政府、是要管人,还是管事?属地的政府能纠正最高检的错误决定吗?
3、截访
国家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每天都在上演截访的恶行。
国家动用政府官员、警察截访是国家犯罪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因截访受到人身侵害的公民却告诉无门,告到哪儿都不受理。这就延伸了新的上访问题。
我在通化火车站看到两个截访的拉着一个老太太不让上车,在进京的列车上多次看到上访的和截访的争吵,在最高检、国家信访局亲眼看到上访人被拉上车、抬上车。上访人真的是政府的公敌吗?
对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我认为只有通过司法改革,稳住司法公平、公正这条底线,才能让政府的行政行为走上依法行政的正轨。
截访是国家犯罪行为。
4、陪访
陪访可谓是中国特色的政府行为,算作为还是不作为?为什么要陪访呢?说明当事人的诉求具有合理、合法性,但是因涉法又不是地方政府有权处理的问题,所以地方政府就有了一个妥协方案:你进京上访可以,我们派人全程跟踪,只要不去国家信访局,上哪都行。我因“金英虎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四次到最高检,每次都能见到带“保镖”上访的人。这些“保镖”都是花“维稳经费”的人。2023年,国家借了1.75万亿,与维稳资金支出基本相当。给国家的社会安定及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公平比金钱更重要。政府拿钱维稳,卖掉的是公平,丧失的是法治,失去的是人心。
中国司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中国人民不仅需要经济更霜要公平正义。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控告人:金英虎
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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