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盛子洁
性别:女
年龄:27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1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1次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0次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24年4月2号盛子洁又买了一张前往北京的高铁票,在没有家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被汊河镇政府和汊河派出所从滁州南站送进了滁州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她的家人一直没有在任何文书上签字,也没有给她的家人看任何精神鉴定的文书,盛子洁的爷爷多次去镇政府要求将盛子洁从精神病院释放出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对盛子洁的爷爷说,盛子洁什么时候情绪稳定,不去北京告政府了,就可以把她放出来。盛子洁的爷爷说她没有任何精神问题,目前盛子洁已经在精神病院被关了5个多月。
送治日期:2024年4月
送治人姓名:汊河镇政府、派出所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维稳关系
送治医院名称:滁州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送治医院地址:安徽滁州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5个多月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不详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未出院
送治原因:2023年,盛子洁在南京开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因对交警事故判责不满意,前往北京上访;2024年4月2号盛子洁又买了一张前往北京的高铁票,欲前往北京上访,随后在家人未签字的情况下,被汊河镇政府、派出所人员送进滁州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无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无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无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无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