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芳邹晓燕被 #刑拘 家属递交控告信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4年9月19日,江苏无锡访民李旭芳、邹晓燕因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羁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至今。近日,两位当事人的家属分别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和无锡市监察委员会递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和实名控告信,要求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以及职务犯罪,同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俩人。

 

2024年9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李旭芳因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从北京押回,并于当日19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至今。

 

2024年10月5日,李旭芳丈夫邵念君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强烈要求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督促无锡警方纠正错误,立即无罪释放李旭芳。

 

2023年,邵念君、李旭芳夫妇居住的房屋周边参天古树被滥伐盗伐,两边的场地被填高做了停车场,导致下水管道常常堵塞。特别是今年“贝碧嘉”台风来袭时,房屋几乎被倒灌的污水淹没,三个冰柜、两个冰箱等大量财物受损,全家人无法正常居住生活。

 

李旭芳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却屡屡被推诿搪塞,报警警方又不予立案侦查,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

 

在万般无奈之下,李旭芳只得选择进京上访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第一次赴京上访),却被无锡警方刑事拘留。

 

邵念君认为,无锡警方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程序和实体均严重违法,且涉嫌存在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企图“以刑化访”等职务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李旭芳千里迢迢赴京城,是要反映百年古树被滥伐盗伐,自家房屋居住环境日趋恶化,相关公权力机关怠政懒政不作为等渎职问题,而不是去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对信访过程中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范围进行了固定,即只在一种情形下才能构成该罪,即该意见第四部分第10条:“任意损毁、占用信访接待场所、国家机关或者他人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以寻衅滋事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李旭芳在首次赴京上访过程中根本不存在上述行为。

 

家属认为,无锡警方以李旭芳涉嫌寻衅滋事罪之名对其刑事拘留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立即无罪将其释放。

 

无独有偶,同日无锡市民邹晓燕也因为进京上访被无锡警方刑事拘留。

 

两年前,邹晓燕的店面被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损毁。为了达到逼迁之目的,负责拆迁的街道办主任带领几十人砸掉邹晓燕店面灯箱招牌,毁掉店门口水泥地,进出处安装围挡阻止行人车辆通行。

 

邹晓燕屡次报警警方均不立案,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后逐级向区、市、省三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但当地政府不仅不予以解决,反而对邹晓燕实行24小时跟踪,并在邹晓燕的汽车上安装定位跟踪仪。

 

2024年9月18日,万般无奈的邹晓燕只得选择进京上访。

 

9月19日,邹晓燕被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

 

10月5日,邹晓燕的丈夫王忠向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实名控告信》,控告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邹晓燕,涉嫌滥用职权,以刑化访,强烈要求其提级立案调查无锡警方相关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王忠认为,无锡警方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企图“以刑化访”等职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