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辉 #车祸 惨死家属讨要说法 #被监控 看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钱辉车祸惨死,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处理不公,钱辉胞弟钱方为给兄长讨要说法,多次进京信访,多次被地方截访后拘留,至今楼道被人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看守。现如今,钱方实名控告举报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赵策,副大队长李洪宇,事故科长于之夏,警官张喆,王伟超等人已经两年时间,至今不仅未能见到胞兄钱辉的遗骸残躯,连尸体在哪都不知道。

钱辉,户籍地辽宁省本溪市。2022年9月14日22点许,在沈阳市打工骑两轮带脚踏功能电瓶车下班回家途中的钱辉,在沈阳市胜利南街被雨夜驾右前大灯失灵,违法上路并超速飞驰的魏恩全追尾撞飞横躺路中,后又被紧随而至酒驾的张鹤从头颅肢体横轧而过,车辆逃逸而去,导致钱辉死亡。

魏恩全则趁交警堪查事故现场混乱时,盗取藏匿死者钱辉的头盔,从事发到结案全过程,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警察,不通知死者钱辉家属,却勾结一帮黑恶人员,冒充死者家属并签字。

伙同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害人钱辉进行倒卖器官的非法尸检!警匪合谋合作签字就可结案?弄出一张罪恶滔天的交通事故责任枉法裁判认定书:判魏恩全雨夜驾右前大灯失灵车辆违法上路,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判超速并破坏肇事现场藏匿死者头盔的魏恩全负车祸同等责任;判酒驾逃逸的张鹤负事故次要责任;判被撞死的钱辉负次要责任。

2023年1月11日,受害人钱辉家属从警匪勾结的同伙口中得知钱辉惨祸身亡!与律师偕母亲原始档案找到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办案交警王伟超,要求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六十三,六十五条之规定,出具钱辉车祸所有证据材料,并由律师代笔,死者胞弟钱方签字,要求对钱辉作二次尸检,确保被害人器官不被倒卖,被王伟超蛮横拒绝,说材料都给冒充死者家属那帮人了,让钱辉家属找那帮人协商合作。

钱方当即愤而报警,一路告至辽宁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领导关注下,于2023年2月23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长于之夏手中,获得钱辉惨案残缺部分材料,钱辉车祸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是2023年1月4日,结案时间为1月8日,于之夏竟在结案的一个半月后的2月23日,当着钱方的面现查现作张鹤的驾驶人信息结果。

家属也是从告赢到手的这部分车祸残缺证据材料中,发现有预谋有组织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

行政机关的公章乃国之神器,捍卫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尊严。2019年11月,沈阳市和平区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被撤消合并,组建成立为现在的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管理法》和《公章管理条例》及《公章使用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及《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自成立当日,应当立即注销,封存,上缴或消毁被撤消的旧编制和平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和二大队事故科公章,可钱辉车祸所有证据材料加盖的都是2019年11月本应早该作废的原和平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和二大队事故科公章。试问,将来用此连单位都不存在,凭此加盖作废五年公章的材料,能通过法院诉讼?保险公司会为此赔付买单吗?若能就该知道这罪恶有多渊深祸巨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明文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三天为限,为拖住钱方两会进京上告,2023年3月6日,和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洪宇动用个人关系,拉黑死者钱辉胞弟钱方的身份证!同时能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台后的二个多月后,使钱辉的车祸交通事故认定获得重新受理复核。试问,交警到底是执法者还是法律的制定者呢?

更让人痛恨的是,2023年4月11日下午,破坏肇事案发现场,藏匿受害人头盔的魏恩全向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于之夏科长,上交被其藏匿于案发现场的罪证,死者配带的头盔,于之夏即不按《治安处罚》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也不依《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场抓捕破坏肇事现场,藏匿死者头盔的罪犯魏恩全,却包庇罪犯,帮其窝藏罪证,头盔不送检,不鉴定!

在受害人头盔未送检,没鉴定的情况下,沈阳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却认定造成钱辉死亡的原因是第一辆车,即追尾撞飞钱辉的魏恩全的车,导致钱辉死亡的。

沈阳市盛京医院出具的钱辉死亡报告和沈阳市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都明确,造成钱辉的死亡原因是严重颅脑损伤,在外有轮胎明显轧痕状态,内有受害人血渍的头盔,足以证明钱辉头颅被压扁了,解剖头颅即可!家属质疑,为什么要掏空钱辉五脏六腑?摘脑挖心,这到底是在尸检了,还是在摘取器官进行倒卖了?

2023年6月12日上午8点46分,一个电话号码为13470505688,自称是沈阳市公安人员来电,大致询问了一下钱方揭发举报事情后,说不归他们管,公安厅转错地方了,次日即6月13日中午12点前后,钱方收到移动公司两条短信,说钱辉车祸案件转交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公安分局办理了!钱辉车祸命丧在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把发生在沈阳市的车祸命案转交给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办理,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能越俎代庖有权受理吗?

为阻止这帮犯罪份子狗恶跳墙,毁尸灭迹,消毁罪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和《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被害人钱辉胞弟钱方包车,于2023年7月9月12月,三次冒死舍命进京向国家信访局,纪监委和最高检实名揭发举报。

同时以十四条事实和理由向公安部申请,要求对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赵策和副大队长李洪宇为首,事故科长于之夏,警官张喆,王伟超等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却三次被举报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在京劫访!

中央政法委明令禁止动用警力劫访举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三条及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信访条例六十六条第五款都明确规定,举报材料绝不允许转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案件绝不能由被举报人单位受理!

可钱方由省到国家揭发举报两年,举报材料都被转到被举报者手中。举报案件仍死死牢牢掌握在被举报者单位受理,这究竟是为什么?

上访人钱方泣血哭嚎,上告两年至今不仅未能见到胞兄钱辉的遗骸残躯,连尸体在哪都不知道!

2024年2月26日,为预防钱方两会进京继续向党和国家各部门揭发举报,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以接钱方去见沈阳市信访局领导,解决问题为名,被他们从本溪市劫持绑架到沈阳市浑南区长白派出所,全程在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于之夏科长督导参与监督下,以无笔录,无口供,无属地管辖权,无指纹,在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办案管理中心和沈阳市拘留所两次体检健康不合格,两处都拒绝收押的情况下,强塞牢笼,硬拘留8天;

2024年3月5号两会召开日,应该被释放的钱方,又被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派员从拘留所提出,押回辽宁省本溪市,沈阳市派出四名警察到本溪市钱方住所楼下日夜蹲守,出行贴身相伴到3月13日上午,再由沈阳市和平区交警大队派员接手继续监控钱方到可证明的3月16日,至今楼道有人对钱方进行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

令钱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揭发举报反社会主义体制,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叛党集团不构立案侦查标准吗?还是涉嫌倒卖人体器官,包庇罪犯,枉法裁判,窝藏罪证都不构成犯罪了?

钱方向党和国家实名揭发举报的,极有可能是建国来辽宁省最具震惊天下的大案要案,而警方不与立案侦查的目的,就是要把钱辉惨案拖过2025年1月8日,失去法定的保险理赔最后期限,为阻止避免给个人和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财产或经济损失,也为厘清钱辉被害的真相,及残躯遗骸和器官的去向,现紧急请求国家信访局介入彻查这帮违法犯罪份子,捍卫法律尊严,还公道于死者及家属。

钱方电话:1504148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