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继徐州铁链女事件后,中国女性的苦难又添骇人听闻新案,家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燕山大学工程力学系硕士毕业生卜小花2011年失踪,被拐卖13年后,12月3日,山西和顺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卜小花于2011年5月从榆次区住处走失后,被和顺县青城镇张姓男子“收留”。该通报引发网民愤怒,痛斥警方“侮辱民众的智商,挑战民众的底限”。
中国民众对此旋即发出质疑声浪,首先怀疑的是卜小花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是如何从榆次区移动到和顺县的,若从Google地图上查看,可以看到两地之间无论选择哪条道路,步行距离都是在100公里以上,很难想象精神失常的人能够一路走过去。再者,卜小花在精神分裂的情况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性同意能力,张男为何和她生下了12岁和8岁的小孩?而且从时间上来看,卜女显然是在失踪没多久后就怀孕了,这中间所隐含的内幕令人心寒。另外,寻亲志愿者在和卜小花交流期间,能够写出父亲姓名、母校和老师等细节,可见她并非无法回忆个人信息,但竟然长达13年都没有去寻找家人,不禁让人心生疑窦。最令公众感到讶异的是,十几年来,卜女士不仅“躲过”人口普查,还有疫情年间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同时,在两个孩子办理落户后,卜女士至今仍然是“黑户”。
因此,中国网友痛斥警方根本就还没查清楚,就先定调为“收留”,让人不禁怀疑难道中国以后都要把“拐卖”称为“收留”了?在这13年里,卜小花生活环境并不好,漆黑的土房子,床上只有一床勉强算是被子的薄毯子,更让人泪目的是,这里还翻到了卜某清醒时写下的书信,第一行第一个字,是“跑!”显然是想要逃离张男,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网友的质问直接淹没了警方通报评论区“卜某是清醒时是自愿留在这里的吗?”、“卜某走失的13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是收留卜某,这一家人有没有想过帮她寻找家人?”、“为什么这家人找到卜某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生下这两个孩子是自愿的吗”、“现在通报用词真精准,硕士自己走失到大山沟里当了村民的老婆”、“离谱到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一个大活人,被人非法囚禁,拐卖,强奸,强制分娩,这样的词放在同一个人身上就变成了‘收留’”、“正常人遇到走失的人第一时间是报警,不是带回家给自己生孩子”、“美化犯罪,也是犯罪”、“‘收留’一个成年女性,一‘收留’就是十几年,还‘收留’出两个孩子”。
网民针对“收留”一词揶揄官方:“原来收留是拐卖的近义词”、“2024年了,还能把人口拐卖美化成『收留』,太牛了,不知道说啥了”。有网民对“收留”进行二次创作,例如“大英博物馆收留了中国文物”、“葡萄牙收留了澳门”,讽刺官方试图用“收留”一词模糊涉事者的非法拐卖行为。连官方吹鼓手胡锡进都不得不在微博发文表态说,“收留”这个词确实轻率了,张某与卜女士同居并生育两个孩子,在法律上究竟属于什么性质,需要厘清,“这既是一个正义的问题,也会成为一次有益的普法教育。”
最受批评的,仍是此案官民相护的包庇网络恶状,从乡镇派出所、村干部、到村民和亲戚的态度,无不显示中国对女性权利的漠视。卜小花的嫂子曾在直播中哭诉,不满于当地村干部强行要求前来医院慰问卜女士,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张某)把他们一家照顾得很好”;面对舆论的质疑声浪,张某侄女在抖音直播中曾驳斥“拐卖说”,称二叔“给吃给喝照顾了她十五年”“问问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这番“无用”论,将“收留”争议推向高潮,引起不少网民抨击,指“这一家人押着人家还自以为有理”,并直批正是因为这家人耽误卜女士的精神病治疗,才导致她病情加重。
在舆论排山倒海的批评下,12月10日晋中市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最新通报,去掉了“收留”字眼,改用中性词“带回”描述张某的行为,并指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于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他违法犯罪,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魏春亮在其微信公众号“亮见”发表文章《被“收留”女硕士后续,让人出离愤怒》,文章说,看到张某的侄女说“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我想起曾经有个类似境遇的女人,说过一句“这个世界不要俺了”。后一句,让人无比心酸;前一句,却让人出离愤怒。
魏春亮的文章说,这种高高在上的无耻姿态,我在羊毛月和李佳琪身上看到过,但他们的无耻程度,却不及张某侄女之万一。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卜女士进行了长达13年的摧残折磨之后,他们又试图将她污名化,好把自己的罪恶与无耻,包装成感动中国的好人好事。这是对卜女士的二次伤害。从肉体到精神,再到最后的名声和新闻,卜女士被他们一家人安排得明明白白,吃得干干净净。而这一家子人,非但不用承受法律的制裁,反而在等待赞美与掌声中,美美地把钱赚了。这黑白颠倒的世界,艹!
作者顾意在微信公众号“观人随笔”发表文章《“收留”终究不是法治,沉默总是淹没常识》,文章说,和顺县公安局通报女子走失被一居民“收留”,稍微懂得法律常识的人,都从中看到了问题:一个人发现了一个陌生的精神病患者,怎么可以将其私自带回家,还和其生儿育女呢?这当中存不存在违背妇女意志?存不存在强奸、拐卖、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这种疑问应该是下意识的,只要我们拥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通畅的脑回路。而且,这并非没有参考案例,也就是两年前,在苏北,全国人民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顾意的文章说,然而我们所以为的常识,在很多人的眼中甚至某些官方意识中,依然不是常识。一个村子都选择了沉默或默认,他们和她一起生活了13年。在第一张通报之后,转发的媒体有很多,但鲜有严肃的质疑者。好在,这是一场众目睽睽之下的寻亲,显见的问题终究要接受围观和拷问。放眼去看,这世间的很多悲苦,时不时以正能量的面目呈现。一定有人会说,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女人,被“收留”已经很幸运了,甚至应该感谢对方给予的“稳定生活”。这种人常常忘了,如果法治得彰,她们原本可以拥有更美好的生活。而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故事,在广袤大地上,是否还有发生?
作者项栋梁在其微信公众号“基本常识”发表文章《丰县铁链女之后没有全面清查,所以才有“收留”女硕士的荒唐》,文章说,“收留”一个精神病女人做老婆生孩子,花钱买一个被拐妇女做老婆生孩子,稍有常识的中国人都知道,这种事在很多地方都曾经存在,到现在依然存在。但是,被舆论公开的有几个,被法律制裁的又有几个?我们都关注过江苏丰县铁链女的绝望人生,现在也知道了山西晋中一位女硕士的悲惨遭遇,那,还有其他在病痛和禁锢中挣扎的女性等着被解救吗?很显然,还有的,而且数量不会少。然而,江苏丰县公安部门与山西和顺县公安部门一定会用坚定的口吻告诉大家:本地没有发现其他受害女性。
项栋梁的文章说,在山西和顺县被“老实男人”强奸禁锢了十多年的女硕士卜某及其家人,很可能在2022年和我们一样看到过铁链女相关的新闻,很可能也在心潮澎湃期待着很快被公安解救。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受害女硕士没有等来警察叔叔的解救,反而成了“被好心老实男人收留”的正能量新闻女主角。荒谬是真的荒谬,但意外却是一点也不意外。丰县铁链女事件被定性为偶发个案的那一刻,其他被拐卖、被拘禁的精神失常妇女的命运就已经被宣判了“维持现状”,不太可能再有什么曙光。
作者返璞ReSeT在其微信公众号“返璞ReSeT”发表文章《“收留” 之恶:女性何时不被剥削?》,文章说,这起事件令人联想到就在不久前的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的铁链八孩母亲事件,这两起案件之间的叙述方式令人惊讶地相似,甚至显得公式化:弱化犯罪、标签化受害者、美化施害者的“善意”。这无疑深刻地折射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权益的忽视,以及权力话语在其中悄然施加的不当操控,使得本应被公正对待、权益受充分保障的女性群体,陷入了被歪曲与不公对待的泥沼之中,亟待引起全社会的深刻反思与切实改进。
返璞ReSeT的文章说,一个精神疾病患者,被 “收留” 多年,生育子女,这究竟是何种“自愿”?面对明显的失踪与可能的拐卖,相关责任人为何没有采取报警或联络家属的应有举措?我们决不能容忍媒体与权威机构在用词上淡化罪恶,甚至将剥削行为包装成道德行为。能够将“拐卖”一词美化成““收留”,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对恶的纵容和对女性的严重剥削。当我们看到这些悲剧不断上演,我们必须质问,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会让女性的苦难被如此轻易消费与遗忘?
作者木白文笔平平在其微信公众号“写字的木白”发表文章《山西女硕士事件,一开始当地是当成正能量宣传的》,文章说,这件事的恶,其实从几年前,从那个不幸的女人的事件草草收场,从像我这样的写作受到重创时,恶就已经蔓延了。恶,就一刻都没有被阻止。现在很不想说的一句是:当初那个女子的事件发生后,不是选择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是认真的排查这个类似的人间苦难,乡村内衍生的丑陋与邪恶,女硕士早就和家人团聚了。而非是人家家里苦苦等待这么多年!如是之,这世间的恶又是怎么来的。
作者是荔十一在微信公众号“seven说”发表文章《女硕士被“收留”事件,现实版的田螺姑娘》,文章说,田螺姑娘在路边被人捡走,是绑架;单身汉把田螺姑娘的壳锁起来,田螺姑娘回不了家只能嫁给他,这是非法拘禁加强迫婚姻罪;被锁起来的壳,是田螺姑娘的婚前财产,是她爸妈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首付,现在被人给抢了。有网友锐评:外国童话都是灰姑娘嫁王子,中国童话都是仙女嫁穷鬼。这个童话故事的好笑程度,和山西女硕士卜小花被大龄“好心”单身男青年“收留”如出一辙。这件事,表面上是张家人作恶,但在往深了瞅,恐怕很多人都不无辜。他们可以是邻居,是旁观者。是当事者的家人、亲戚,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你和我。如果共犯越来越多,受害者只会更加孤立无援,最终默默忍受,忍下一个世界的恶。
卜小花写给寻亲志愿者的文字,第一行就写着“跑”,其余为亲友信息。